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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SHANGFENG CEMENT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Jul 1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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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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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ST 铜城 编号:2006-020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 年7 月31 日召开的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 议”)审议《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通过资本 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征集函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 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通过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 议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 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全体董事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本征集函,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 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 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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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铜城 股票代码:000672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200001050984 法定代表人:张永宏 董事会秘书:张世田 证券事务代表:金明浩

联系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五一街8 号铜城商厦四楼证券部 电话:0943-8223409 传真:0943-822340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名称:《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 http: //www.cninfo.com.cn。

(二)征集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通过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三)本征集函签署日期

2006 年7 月5 日

三、拟召开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资本公积金 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需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通过,为此,征集人于2006 年7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发布了《白 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 东会议的通知》本次征集投票权仅对2006 年7 月31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 关股东会议有效。

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请详见2006 年7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发布了《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请投 资者注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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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 1、征集对象:2006 年7 月2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 2、征集时间:2006 年7 月26 日至2006 年7 月30 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现场会议可接受委托。

  •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 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 4、征集程序:

  • 2006 年7 月2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需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交下述文件:

  • 1.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

须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 3.法人股东帐号卡复印件;

  • 4.2006 年7 月25 日下午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 (注:请在上述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股东须提交下述文件:

  •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2.股东帐号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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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

  • 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 2006 年7 月25 日下午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股东可以可将前述文件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征集人 委托的办公室。其中信函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以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收条视为送达。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五一街8 号铜城商厦四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730900

电话:0943-8223409

联系人:姜琴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权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由甘肃解开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 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由见证律师提交 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述全部条件为有效:

  •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 权截止时间(2005 年7 月30 日的17:00)之前被送达到指定地址;

  •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部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

的信息一致;

  • 4.股东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 他人。

五、其他

  •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者

  • 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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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最后一 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 效;

3.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 书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 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七月五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 】或公司【 】是在对董事会征 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会议 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 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委托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代表本人【 】或公司【 】出席于2006 年7 月31 日 召开的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 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暨通过资本公积金向流
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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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投票赞成、反对、 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

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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