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ANSU SHANGFENG CE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8, 2021

53743_rns_2021-09-28_0806392f-94fc-417c-983d-f800ac2c02d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 号——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 及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甘 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 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 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4 号》等有关 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