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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SHANGFENG CE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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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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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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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2021 年6 月17 日上午10:00 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6 月1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 出席董事9 名(其中独立董事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铜陵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新材料”)和宁波甬舜建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参股公司,上峰建材分别持有铜陵新材料20%股权 及宁波甬舜21%股权,目前上述参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 商谈并达成意向,拟分别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上述参股公司的大股东提供全额连 带责任担保,上峰建材作为上述参股公司的少数股东,拟以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 权分别为上述参股公司大股东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 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所持有参股公司股权为参股公司的大股东提供股权 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参股公司实 际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且董事 会审议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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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1 年6 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21 年7 月5 日下午14:30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 幢E 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为其 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1 年6 月1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 开公司202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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