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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ug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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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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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股份公司")科学、民主、高效管理,维护集团股份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 规范董事长办公会议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省属国有 企业董事长办公会议管理办法》(甘国资发改革〔2021〕98号) 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闭会期 间,董事长履行职责,督促检查集团股份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情况,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及集团股份 公司相关重要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及决定的日常工作机制。

第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出席人员包 括总经理、内部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根据需要,可 邀请纪委书记、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 董事长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董事长办 公会议。

第二章 董事长办公会议职责

第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听取经理层汇报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落实 情况;

(二)听取经理层拟订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 案,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听取经理层对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和股东回报计划 及利润分配情况的建议;

(四)听取经理层拟订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讨 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听取经理层拟定的筹融资方案和对分、子公司进行 融资担保以及以资产为融资做出抵押、质押、保证的方案,需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听取经理层对重大资产处置的意见,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听取经理层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八)听取经理层汇报集团股份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免方 案及拟订的职工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九)听取经理层汇报集团股份公司资产、资金使用情况 和重大合同、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

(十)听取董事会秘书汇报组织起草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情况;

(十一)指导子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等 工作;

(十二)建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的组成人选;

(十三)依据董事、监事会、总经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提出的董事会议案,研究确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定对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资助;

(十五)研讨和决定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及决定事项不得超出 董事会授权范围。

第三章 董事长办公会议的召开

第七条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确定议题后,在出席人员 超过应到人数三分之二时,方可召开。

第八条 董事长办公会的通知:

(一)董事长办公会一般于会议召开前两日由董事会办公 室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二)董事长办公会通知的内容:

1.会议日期、时间、地点;

2.事由及议题;

3.应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人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九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遇特殊 情况,经董事长同意,在保证参会人员能充分发表意见并真实 表达意思的前提下,也可采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第十条 董事长办公会出席及列席人员应按会议通知的要 求,由本人准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董事长请假 并记载于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需就相关议题进行决定时,应 由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

第十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依据授权决定的重大事项,需 要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的,应事先提交集团股份 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

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集团股份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应保证给予所有参会人员充分 发表意见和真实表达意思的机会。半数以上参会人员认为需要 进一步研究或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的议题,应当在对议题进行修 改完善后复议,复议的时间和方式由董事长决定。

第四章 办公会议记录及纪要

第十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董事长办公会议进行会议 记录。董事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长办公会议的董事以及其他出席、列席人 员和主持人、记录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要点;

(五)研究、讨论或决定事项的结果;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于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五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 交会议出席人员审阅,由董事长签发。经董事长签发后,作为 集团股份公司重要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董事长办 公会议应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会议研究、讨论或决定事 项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 在会议有关内容对外正式公开或披露前,出席 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 密义务。

第十七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由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交由公司相关人员、部门或子公司予以贯彻执行,董事长和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应及时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股份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