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Oct 26, 2016

53810_rns_2016-10-26_7e63215b-d557-4e30-b293-591537ecf25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

1、本次资产出售尚需取得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 国土有权管理部门的审核同意,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资产出售存在着公开征集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 方,首次挂牌交易失败的风险。

3、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

4、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交易概述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拟采取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出售"出城入园"搬迁后 原址土地变性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评估机构的评估 值为基础底价,报经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确 定挂牌价格。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挂 牌方式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本次拟出售资产的净值和评估价值及拟挂牌价格均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交易标的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 486 号的五宗土地, 土地面积 59902.20 ㎡(合 89.85 亩)。公司财务账面反映的 非流动资产—土地使用权。

(二)拟出售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原值 摊销额 摊余价值 评估值
1 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附明细) 6229 1754 4475 45238.74
2 土地出让金 23780 23780
合计 30009 1754 28255

公司拟挂牌交易出售的资产委托兰州天马土地房屋评 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按照评估报告(兰州天马 (2016)(估)字第 229 号)结果,在公开市场前提下,企业委 估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 30009 万元,净值 为 28255 万元,经评估该地块评估值为 45238.74 万元,评 估值较财务账面净值增值16983.74万元,增值率为60.11%。

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0 月 2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格。

评估方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兰州天马土地房屋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土地价 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甘 J01TD0106),签字土地估价师具有 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三)拟出售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 权利、不存在涉及拟出售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履行公开挂牌手续。 公司将及时披露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五)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城入园"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已经完成,公司财 务报表资产负债率明显增高;原址土地因政府规划土地政策 和商业开发市场前景尚不明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公司管 理层针对公司面临的实际状况,提出为了减轻公司债务负担, 改善资产负债状况,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益,拟将公司原址 土地变性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挂 牌对外转让,转让收入用于解决公司"出城入园"搬迁升级 改造项目款项,从而降低公司偿债风险,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凝心聚力发展毛纺主业;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评估值为基础底价。公司对该土地资产公开挂牌交易 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整体 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定运营,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广 大股东的共同利益。若交易成功将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海英、方文彬、马建兵对本次交易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面临的土地开发市 场前景和公司财务负债的实际状况,提出的以公开挂牌方式 出让公司原址土地变性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收入 用于解决公司因向兰州新区"出城入园"搬迁升级改造中带 来的财务负担,有其客观性和必要性,对于改善公司资产负 债表结构和财务状况,助力毛纺主业发展有积极意义,公司 管理层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值为基础底价,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实施转让,交 易价格和交易方式公允合法,不存在侵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