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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Dec 7, 2015
53810_rns_2015-12-07_51b3c0b0-6566-4e07-aa77-c9627564bfa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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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北京北大众志微系统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众志”)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众志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志芯科技”)的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西藏昊 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6 亿元,且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以下 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 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如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二、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尤其是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包括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上 述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 化,因此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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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建兵:
方文彬: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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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12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