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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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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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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并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惠全红,男,汉族,1969 年12 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兰 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资深注册会 计师、注册评估师、资深国际会计师。曾任中核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兰石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南京审计大学、西北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 客座教授,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 MPACC 硕士生导师,甘肃省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协会名誉顾问,甘 肃会计与珠算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先进工作者, 甘肃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 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

    • 1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
情况
备注
惠全红 13 13 0 对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均投同意票

2025 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
会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备注
惠全红 5 4 0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全部13 次董事会会议。履职中,本 人坚持对全体股东负责,通过审阅资料、深入研讨等方式全面了解公 司运营,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审慎参与决策。会前认真准备,会上充 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对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 弃权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 次,本人全部出席, 审议了《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 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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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同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其中作为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牵头审议了《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 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并依规出具审核 意见,全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 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对接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了 解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检 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安排及重点进展上保持动态沟通,确保审 计过程的规范有序。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和个人时间对 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募 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 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天,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 定期通过当面、通讯交流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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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 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 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 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 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聘请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于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本人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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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客观、公允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 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惠全红 2026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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