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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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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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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五届42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控股股 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1、公司已将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授信融资业务在授信额度以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事 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关联担保情况:出于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相关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 万元授信融资,公司控股股东同意无偿为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 万元授信融资额度,本次担保 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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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五届42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海英、 方文彬、 马建兵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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