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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axycore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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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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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科微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科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309.04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2.27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支付的发行 费用,合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9,501.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方 案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格科微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49号)的决定,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888,71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339.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与印花税)人民币8,582.3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757.61万元,募集 资金于2021年8月13日到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2021年8月13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727号《验资报告》。公 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 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经公 司于2021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1 英寸
集成电路特
12
CIS
色工艺研发与产业化项
684,502.91 637,619.88 350,757.61
2 图像传感器研发
CMOS
项目
58,380.12 58,380.12 0
合计 742,883.03 696,000.00 350,757.61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以自筹资金先期进 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1.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英寸CIS集成电路特色工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截至2021 年10月15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86,309.04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英 寸CIS集成电路特色工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格科微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0月15日止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21)第3155号]。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309.04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2.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与印花税)总额为人民币8,582.37万元, 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5,390.10万元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募集的 其他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192.27万元,截至2021年10月15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 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192.27万元,无剩余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格科微有限公 司截至2021年10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 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155号]。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2.27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309.04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2.27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以 募集资金人民币89,501.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置换方案符合募集 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 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6,309.04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2.27万 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9,501.31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3.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格科微有限公司截至 2021年10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155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的编制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格科微截至2021年10月15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86,309.04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92.27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9,501.31万元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并出具了《格科微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0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155号],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 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 异议。

五、 上网公告附件

  1. 《格科微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2. 《格科微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0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155号)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科微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