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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D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7, 2025

55823_rns_2025-04-27_a6f015a1-6429-4a0a-85eb-5131db36cda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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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兰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坚刚 联系电话:010-57058342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燕妮 联系电话:010-57058342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新“国九条”政策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不适用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和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不适用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社保及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招投标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分包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租赁物业方面的承诺 不适用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2024 年 5 月 7 日,因秦洪波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中原证券委派钟坚刚先生接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替秦洪波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2)2025 年 3 月 20 日,因战晓峰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中原证券委派张燕妮女士接

替战晓峰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1)2024年4月30日,中原证券因富耐克项目保荐过程中,
未对富耐克长期预付款进行全面核查验证,收到河南证监局出
具的警示函;中原证券对涉及上述问题进行了补充核查,梳理
和补充完善涉及的工作底稿,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执业能力,提
升内控工作质量;中原证券已及时向河南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并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2)2024年5月27日,中原证券保荐的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点有数”)因2023年业绩预告
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深圳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零点有
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
管函〔2024〕第97号);零点有数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
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
落实,增强财务业务能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2024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措施的决定》(〔2024〕
34号),指出中原证券个别投行类业务存在违规行为;中原证
券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
内控管理组织架构,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方面责任落
实,加强内部问责处理,切实强化各环节内控管理职责,推进
公司合规审慎运营。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_

钟坚刚 张燕妮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