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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eng Oriental Equipment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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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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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 2021-018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 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 用语具有与《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 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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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 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定本 次发行方案于 2021 年 8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发行时间最终以 取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 22,041.77 万股;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73,472.57 万股为 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 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根据公司《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 2020 年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0.00 万元至 1,650.00 万元,全年非经常性 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667.00 万元,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2020 年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67.00 万元至 -17.00 万元。本次假设按照区间中值测算,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375.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92.00 万元。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下游市场等因素,假设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盈利 1,000 万、盈利 3,000 万元、盈利 5,000 万元, 以及 2021 年度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损益为 2,000 万元;
6、假设公司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 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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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如下:
| 2021 年末/2021 年度 | 2021 年末/2021 年度 | ||
|---|---|---|---|
| 项目 | 2020年末/2020年度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总股本(万股) | 73,472.57 | 73,472.57 | 95,514.34 |
| 情景一:假设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00 万元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
|||
| 1,375.00 | 1,000.00 | 1,000.00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元) |
|||
| -292.00 | -1,000.00 | -1,000.00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12 | 0.0136 | 0.012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12 | 0.0136 | 0.0124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
|||
| -0.0045 | -0.0136 | -0.0124 | |
|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
|||
| -0.0045 | -0.0136 | -0.0124 | |
| 情景二:假设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00 万元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
|||
| 1,375.00 | 3,000.00 | 3,000.00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元) |
|||
| -292.00 | 1,000.00 | 1,000.00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12 | 0.0408 | 0.037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12 | 0.0408 | 0.0371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
|||
| -0.0045 | 0.0136 | 0.0124 | |
|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
|||
| -0.0045 | 0.0136 | 0.0124 | |
| 情景三:假设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00 万元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
|||
| 1,375.00 | 5,000.00 | 5,000.00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元) |
|||
| -292.00 | 3,000.00 | 3,000.00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12 | 0.0681 | 0.061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12 | 0.0681 | 0.0619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
|||
| -0.0045 | 0.0408 | 0.03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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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元/股) |
|||
|---|---|---|---|
| -0.0045 | 0.0408 | 0.0371 | |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 超过 22,041.77 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0,208.00 万元(含本数)。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不为 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等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发行数量由公 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 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 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福能东方装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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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要业务通过大宇精雕和超业精密进行,大宇精雕主要业务为高端智 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超业精密主要业务为锂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的 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中,超业精密搬迁及新增产 能项目是公司满足业务需求,抢占市场和实现收入快速增长的必然要求,受益于 锂电池下游应用市场新能源汽车、3C 电子消费产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超业精 密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现有订单金额逐年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超业精密 产能的扩张和对配套场地、设备、人员的需求。大宇精雕搬迁及技术改造项目将 节约租赁成本,保障经营活动稳定进行,同时有利于大宇精雕调整优化业务结构, 拓展非标业务。智能制造先进技术研发项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性能,提 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丰富公司产品体系,进一步开拓新兴市场,在未来形成新的 盈利增长点。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目标相匹配,与市场 需求相适应,并且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经营业绩。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管理人员方面,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深厚的行业背景 和多年的实践经验,对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具有准确的判断。研发团队方 面,超业精密目前研发人员 130 多人,大宇精雕研发人员近 50 人,研发人员大 多为来自行业知名企业的资深工程师,公司人员储备优势明显。
对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公司将在上述管理和研发团队中挑 选有经验的人员,并根据投资项目的产品特点和运营模式等,对外聘部分人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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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行针对性的培训,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人员保障。
2、技术储备情况
超业精密获得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等荣誉,拥有广东省超业精密锂电池柔性智能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超业精密 2020 年全年取得专利 20 项,其中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8 项,进一步 丰富了超业精密在锂电池生产设备领域的技术储备,技术储备能够为未来募投项 目的研发提供坚实的基础。
大宇精雕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千万元纳税企业、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企业,并凭借在专业领域的硬核实力被评为广东省触屏智能加工设备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广东省战略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等。大宇精 雕的技术团队由行业资深技术专家组成,技术团队成员在智能制造领域均具有扎 实的知识基础和丰富的行业经验。
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对技术资源进行整合、规划及 统筹管理,实现技术研发的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的运作管理机制,为公司产 品质量的持续提升奠定制度基础及管理基础,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 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情况
超业精密成立以来,与国内多家大型锂电池生产企业合作紧密,包括孚能科 技、ATL、冠宇电池、宁德时代等,自 2015 年开始成为孚能科技的主要锂电池 设备供应商,并长期与之合作。2020 年初,超业精密通过了 LG 的认证,目前已 进入 LG 供应商目录。近年来,超业精密业务保持稳步发展,良好的业务增长趋 势以及下游客户持续的扩产计划,保证了公司对新增产能的消化能力。
在 5G 普及、信息技术进步、制造业转型升级等多种因素的驱动下,大宇精 雕下游客户所在领域得到了快速发展,5G 智能手机、TWS、智能手表等消费电 子品市场不断打开,生产线配置需求也不断增长,3C 消费电子产品制造企业纷 纷增加生产规模。由于消费电子产品屏幕、后盖市场逐渐转变成以玻璃和塑胶加 工为主,对相关自动化制造设备需求量和性能要求也将随之增加。同时,大宇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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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非标自动化产线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在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 下,各行各业都将迎来制造技术的智能化、数字化升级,从而为大宇精雕业务发 展和市场拓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 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 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尽快实现预期收益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可行性分析工作,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按照计划确保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 项目早日达产并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增强未来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 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 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 利能力。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 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 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效率,加强人才引进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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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的内部管理流程,确 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 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智能设备制造、销售、管理经验,能够及时把 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公司还将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完善公司薪 酬和激励机制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 动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公司 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 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 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 者,公司制定了《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 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未来,公司将严格 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得到保护。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此作出以下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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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福能东方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
式损害福能东方利益;
-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福能东方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6、福能东方未来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福能东方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 福能东方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福能东方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福能东方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福能东方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佛山公控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特此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福能东方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福能东方利益;
-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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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3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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