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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eng Oriental Equipment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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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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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FOET-015 | ||||
|---|---|---|---|---|---|
| 管理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 | 页码/页数 | 1/2 | |||
| 工作制度(试行)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对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信 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勤勉尽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沟通和协 调工作,并与其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 面形式记录督办情况,记录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 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进场前,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核。
第八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 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决议书。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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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FOET-015 | ||
|---|---|---|---|
| 管理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试行) | 页码/页数 | 2/2 |
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如达成肯定性意见的, 可提交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
拟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通过当面沟通的方式对前 任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表决, 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须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 签字。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形。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 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客观评价。并对公 司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必要性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做出决议。还须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席并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 员履行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引发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积极 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 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
第十四条 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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