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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ONGMA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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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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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向贵会提交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通过审核,并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8 号)。
本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现对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 师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会计师”),签字会计师为蒋晓东、虞婷婷,现变更为盛伟明、虞婷婷。
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 字[2003]13 号)相关规定,原签字会计师蒋晓东不再负责发行人审计工作,故不 再担任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会计师。天健会计师指派注册会计 师盛伟明、虞婷婷负责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并相应安排 由盛伟明、虞婷婷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本 项目的相关工作。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基本情况
盛伟明: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330000191873,现就职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 20 年。
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盛伟明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承诺对蒋晓东、虞婷婷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 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签字会计师出具的承诺 函进行复核,认为盛伟明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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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婷婷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 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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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董事长
杨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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