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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ONGMA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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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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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龙马环卫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阅,我们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二、对《关于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
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策,决策前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肖伟 唐炎钊 汤新华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