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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ONGMA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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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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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 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1、肖伟先生,男,汉族,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挂 职担任副主任,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大学法学院教 授,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兼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法拉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民族学院法学教授、 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省企 业法律工作协会副会长、厦门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市中级 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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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先后任职于武汉冶金设 备制造公司、中国科技开发院医药科技开发所;现任厦门大学管 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鹭燕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诚 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汤新华先生,男,汉族,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 福建农学院农业经济系助教,福建农业大学经贸学院讲师、副教 授,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中国人 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访问学者;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 系教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福建省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财 政厅首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福建 省会计职称(副高、正高)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专家。
其中,肖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 员;唐炎钊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汤新华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就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我们在被提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已签署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不存在以下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一)在本公司或 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 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 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 人员;(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3 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 事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 姓名 | 本年度董 事会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 式参加 |
委托出席 | 缺 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
|---|---|---|---|---|---|---|
| 肖伟 | 9 | 2 | 7 | 0 | 0 | 否 |
| 唐炎钊 | 9 | 2 | 7 | 0 | 0 | 否 |
| 汤新华 | 9 | 3 | 6 | 0 | 0 | 否 |
2、出度股东大会情况
| 姓名 |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 |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
|---|---|---|---|
| 肖伟 | 已出席 | 已出席 | 已出席 |
| 唐炎钊 | 已出席 | 已出席 | 已出席 |
汤新华 已出席 已出席 已出席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姓名 | 肖伟 | 唐炎钊 | 汤新华 | |
|---|---|---|---|---|
| 专门委员会 | 召开 次数 |
出席次数 | ||
| 战略委员会 | 4 | 不适用 | 4 | 不适用 |
| 审计委员会 | 5 | 5 | 不适用 | 5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不适用 | 1 | 1 |
| 提名委员会 | 0 | 0 | 0 | 不适用 |
4、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提出异议的事项 | 提出异议的具体内容 | 备注 |
|---|---|---|---|
| 肖伟 | 无 | 无 | |
| 唐炎钊 | 无 | 无 | |
| 汤新华 | 无 | 无 |
2020 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现场考察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在年 报编制过程中认真履职,与经营层及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开展对公司的 实地考察,上市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2020 年,我们到企业 现场考察,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的汇报,就经营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 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 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性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不存在向关联方输 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我们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相关审核职责,对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及交易的合理 性发表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6.74 亿元,主要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龙马环卫装备销售 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六枝特区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1.55%,控股子公司未对外 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与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并参照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对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基 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均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2019 年 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本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在 2020 年 5 月实施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中关于现金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和条件;符合《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利润分配规划》中“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20%”的要求,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尤其是现
金分红方式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唐炎钊先生和汤新华先生作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2019 年度 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进行了审核,报酬情况经各位委员审核通过 后已编入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 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公司、股东 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 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 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 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9 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九)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及中 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积极履行 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审核和监督。公 司根据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时进行披露,并针 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项披露,全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 定媒体发布定期报告 4 个、临时公告 113 个。公司信息披露不存 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等违规现象。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深知内部控制对于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公司实施部署、对标完善、整改落实、 自我评价等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审计委员会为主要监督机 构,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 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法和
途径。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围绕对外投 资、内控规范实施、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融资担保、定期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方面 进行深入研究并决策,通过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及时向 股东传递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经营动态。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 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研究,尤其作 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有效促进了 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此表示感谢。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秉持忠实 勤勉、独立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以 及监管机构等各方面的沟通、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地 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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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