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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Yuanli Active Carbon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Sep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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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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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决定,2015 年9 月15 日(星期二)下午2:30 召开201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决定召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5 年9 月15 日下午2: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9 月15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5 年9 月14 日15:00-9 月15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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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 年9 月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6、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56 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1 选举卢元健先生、王延安女士、官伟源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1.2 选举梁丽萍女士、范荣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梁丽萍女士、范荣玉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方世国先生、王丽美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1 与议案2 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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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5 年9 月9 日16:3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
来信请寄: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56 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 司 证券投资部收,邮编:353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2、登记时间:2015 年9 月9 日,上午9:00—11:3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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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56 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
-
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5174。
-
2.投票简称:“元力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 年9 月15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
—15:00。
-
4.在投票当日,“元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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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选 举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议案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1.1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 |
| 卢元健 | 1.01 | |
| 王延安 | 1.02 | |
| 官伟源 | 1.03 | |
| 1.2 | 关于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 |
| 梁丽萍 | 2.01 | |
| 范荣玉 | 2.02 | |
| 议案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 |
| 方世国 | 3.01 | |
| 王丽美 | 3.02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 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 投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1)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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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 的乘 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2)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独 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 的乘积。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2)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 的乘积。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 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9 月14 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 年9 月15 日(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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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 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文显
电话:0599-8558803 传真:0599-855880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56 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 司 证券投资部收,邮编:353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 自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 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 议》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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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 |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 |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 是否本人 参会 |
邮政编码 | ||
| 联系地址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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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 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结果 | 表决结果 | 表决结果 |
|---|---|---|---|---|
| 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采用累积投票制 | ||
| 1.1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卢元健 | ||||
| 王延安 | ||||
| 林晓铭 | ||||
| 1.2 | 选举独立董事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梁丽萍 | ||||
| 王良恩 | ||||
| 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 |
采用累积投票制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方世国 | ||||
| 王丽美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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