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ujian Torch Electr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9, 2021

57770_rns_2021-05-19_6bd05f80-8353-4b19-bb1b-9dd484017a8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13582 债券简称:火炬转债 转股代码:191582 转股简称:火炬转股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火炬转债”2021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5月26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1年5月27日

  • 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1年5月27日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火炬转债”)将于2021年5月27日开始支付自 2020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6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2、债券简称:火炬转债

  • 3、债券代码:113582

  • 4、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5、发行规模:6.00亿元

  • 6、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7、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0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

8、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 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 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0、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6 月 2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2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5 月 26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及最新转股价格均为人民币25.33元/股。

12、可转债信用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13、担保事项: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火炬转债”第一年付息,计 息期间为2020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6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40%(含税), 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40元人民币(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5月26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1年5月27日

3、可转债兑息发放日:2021年5月27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火炬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 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 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 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 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40 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0.32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 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 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0.40元人民币(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 资者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 自2018年11月7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 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0.4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 联系人:陈世宗

联系电话:0595-22353689、0595-22353679

2、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恒奥中心D座 联系人:邵其军、许鹏

联系电话:010-6857382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