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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Torch Electr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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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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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 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 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6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除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公司本次实 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不存在《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 或安排。

  • 5、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 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6、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 薪酬考核体系,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公司的长期 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6 日,向 1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3.4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00 元/股。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志强、白劭翔、邹友思 202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