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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Torch Electro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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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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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 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事前认可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事前认可意见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关于公司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审阅了有关 材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对公司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 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情况及经营发展需求等因素,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及公司 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且得以有效执行,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按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容完备,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 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关于2021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1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因业务交易需要所提供的担保方案,公司 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担 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有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
(7)关于制定公司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制 定程序及审议程序合法,薪酬制定客观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可 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志强、白劭翔、邹友思 日期:2021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