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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TENDERING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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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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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招标股份”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799 号)。《福建 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T 日),其 - - -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 11:30,13:00 15:00。投 资者在 2021 年 12 月 2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 - 相关要求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T 5 日)12:00 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 提交核查材料时请登录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网址:https://ipo.xyzq.cn)。

3、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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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 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 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 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 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 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 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战略配售相关 情况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二、战略配售”。

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 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 、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 6 、初步询价: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T 4 日)的 - 9:30 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本次初步询价开始前,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 定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 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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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 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 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 量。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 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 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 。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 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 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 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 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3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 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3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 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9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900 万股,占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的 49.31%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 询价时,请特别留意拟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 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截至初步询价 - 日前第五个工作日( 20211216 日, T 9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 对象的申购无效。

  • 参与本次招标股份招标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T 5 日)12:00 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https://ipo.xyzq.cn)提 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 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 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 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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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予以披 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 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网下投资者需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页面显示“招标股份初步询价已 启动(待开始)”后、初步询价当天上午 9:30 前,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 https://eipo.szse.cn )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 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 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 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 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 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数据以初步 - 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 20211216 日, T 9 日)为准。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上传的资产规模 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 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 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截 - 至 20211216 日( T 9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 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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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8 、网下剔除比例规定: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剔除不符合投资者条件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 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 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 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 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 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为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 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 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 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 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 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 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 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请上海 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 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 明确意见。

9 、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初步询价结束后,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 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 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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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 、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 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 10% 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本次配 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 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 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二、战略配 售”。

11 、市值要求:

  • 网下投资者: 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T 6 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以封闭方式运作的创业板主题公募基 金与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 1,000 万元(含),其他参与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 少于 6,000 万元(含)。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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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资者: 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深交所非限售 A 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 2021 年 12 月 29 日(T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 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 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 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 - 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 2021 年 12 月 27 日(T 2 日)前 20 个交易 - 日(含 T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T 日) 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 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相关规定。

12 、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 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3 、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 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 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4 、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福建省招 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 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 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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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5 、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 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 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十、中止发行情 况”。

16 、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 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深交所、上 交所、北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 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 询价和配售。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7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 项。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68,801,205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25%,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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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
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
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
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的自然人(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且符合《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深证上[2020]483 号)及《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279 号)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21年12月29日),
其他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91-8370930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0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电话
021-20370806,021-20370807

发行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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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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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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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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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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