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ujian Superpipe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Apr 27, 2021

55207_rns_2021-04-27_da3323d3-3b97-4dc7-aac9-0e890fe3fe57.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picture [41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 工。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picture [41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1 年4 月26 日,并以2.4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3 名激励对象授予1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