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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Superpipe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Oct 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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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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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9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0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2019 年5 月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8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财政部于2019 年5 月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 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债务 重组》。

(3) 财政部于2019 年9 月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编 制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 表均按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 8 号、财会[2019] 9 号、财会[2019] 16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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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 8 号、财会[2019] 9 号、 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2019 年10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会[2019] 8 号的要求,公司进行了以下变动: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 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 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 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 露要求等。

(二)根据财会[2019] 9 号的要求,公司进行了以下变动: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 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 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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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根据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公司进行了以下变动:

  •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1)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项目;

  •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 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4)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原“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项目;

(2)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 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 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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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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