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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Superpipe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5
Dec 1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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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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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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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5-13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 年7 月8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稳定股价,维护广大股东利 益,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7 月10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及维护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荣旋先生计划在未来 六个月内(自2015 年7 月10 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交易所允许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适时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刘荣旋 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并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5 年12 月18 日收到刘荣旋先生的通知,其已于2015 年12 月1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100,000 股,增 持均价15.496 元。本次增持前,刘荣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299,69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56%,本次增持后,刘荣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399,69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59%。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 持股票完成后6 个月内不转让。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 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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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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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 号)等规定。
-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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