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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Sunner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Oct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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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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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已于2022 年5 月实施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3 元(含税),根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2019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07 元/股调整为10.7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30 元/股调整为 12.00 元/股。公司本次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对公司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的事项,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 名激励对象已身故、首次 授予部分13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不在 公司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上述16 人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7,495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其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系依 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公 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圣农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事项。
三、关于《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参加对象 未认购的剩余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 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保持自 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 分红政策。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何秀荣 王 栋 杜兴强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