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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Sunner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Nov 3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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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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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福建圣农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2、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或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 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32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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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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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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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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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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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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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3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0 年11 月30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2 名激励对 象授予438,716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30 元/股。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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