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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Start Group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7

Jun 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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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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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ST 实达

股票代码: 600734

披露义务人: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3003 号高科技大厦B 座401-403 室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1877 号(130012)

签署日期: 2007 年6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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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 写本报告书;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其在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由于通过拍卖受让的方式拍得北京盛邦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ST 实达5000 万股法人股票,占SST 实达股权比例的 14.22%;

  •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持股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报告人声明......................................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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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 S*ST 实达 指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融创、收购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北京盛邦 指 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收购人以竞买人的身份,通过参加由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青岛拍卖 行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转让股权的 公开拍卖,而获得北京盛邦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的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4.22%股份计5000万股之 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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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 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3003号高科技大厦B座401-403室

  • 3、法人代表: 陈世凯

  • 4、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

  •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201072003207

  • 6、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期限截止2010.5.18)及商品房销售(按许可证核 定范围经营,期限截止2007.12.31)。

  • 8、税务登记号码: 220104756150797

  • 9、通讯地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1877号(130012)

  • 10、联系电话: 0431-85522886 / 13756267177

  • 11、控股股东: 自然人陈世凯,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兼职
陈世凯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祁忠海 董事 中国 北京
樊西保 董事 中国 北京
王志刚 经理 中国 长春
李文庆 监事 中国 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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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SST 实达的债务重组和资产 重组,实现健康发展,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而受让SST 实达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 其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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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SST 实达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ST 实达非流通股5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14.22%。

二、本次权益变动简要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执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南区第三支行与 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捷盛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决定将北京 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5000 万股社会法人股进行拍卖。在法院委托青岛 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 4 月17 日举行的拍卖会上,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 司用自有资金现金以最高价3100 万元人民币竞得。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2007 年5 月29 日下达(2006)青执二字第44 号民事裁定书,北京盛邦持有 的S*ST 实达5000 万股社会法人股归长春融创所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持有SST 实达5000 万股,占SST 实达总股本的14.2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S*ST 实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的说明

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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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

  • S*ST 实达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前六个月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没有买卖S*ST 实 达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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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报告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世凯 签注日期:2007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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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 长春融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 2、 长春融创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 3、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青执二字第44 号民事裁定书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川北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二工业区实达科技城九层 联系电话:0591-83709680 联系传真:0591-837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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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州市
股票简称 S*ST 实达 股票代码 60073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
街3003 号高科技大
厦B 座401-403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数量: 5000 万股 变动比例: 14.2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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