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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Start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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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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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3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51,706,69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91 元, 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0,000,000.00 元后, 实际收到出资款人民币1,180,000,000.00元,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80,000.0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79,720,000.00 元。

截至2016 年4 月2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00,000,000.00 元,扣 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0,000,000.00 元后余款人民币1,180,000,000.00 元已汇入募集资金 专户,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23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 实达集团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
项目 金额
截至2016 年4 月21 日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00
扣除承销保荐费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 1,180,000,000.00
减:支付增发股份验资款 280,000.00
减:2016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816,988,980.00
减:2017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71,322,539.69
减:2018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113,678,602.10
减:2019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149,140.00
减:2019 年度司法冻结扣划金额 (注1) 702.03
减:2020 年度司法冻结扣划金额 (注2) 2,592,973.66
减: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2,928,841.4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945,790.83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4,011.91

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702.03 元余额,于2019 年10 月15 日因(2018)粤03 执1975、1976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事项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注2:公司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2,571,094.21 元余额,于2020 年9 月2 日因(2020)粤0402 民初 875 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事项,被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据(2020)粤0402 执5415 号执行通知书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公司全资孙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账户中的21,879.45 元余额,于2020 年6 月12 日 因(2019)粤0304 财保2069 号广东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事项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制定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实达集团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2016 年4 月22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兴飞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国有限公 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 年5 月11 日、2017 年12 月8 日与公司、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上述子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实达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原名: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 元

单位:
开户行 公司及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浙商银行杭州
九沙支行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10010720120100014409
1,180,000,000.00 1,826.37 活期
浙商银行杭州
九沙支行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10010720121800000756
- 0.00 -
建行深圳高新
园支行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44250100004800000764
- 0.14 活期
建行深圳高新
园支行
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
44250100004800000761
- 348.27 活期
建行深圳高新
园支行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44250100004800000763 (注)
- 0.00 活期
建行深圳高新
园支行
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
44250100004800000765
- 3.81 活期
建行芜湖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
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
34050167880800000320
- 0.00 活期
建行芜湖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
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
公司34050167880800000321
- 1,801.54 活期
建行芜湖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
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34050167880800000322
- 31.78 活期
合 计 - 1,180,000,000.00 4,011.91 -

注: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账号为44250100004800000763 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18 年12 月17 日在开户银行办理了账户注销手续。

三、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 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单位: 万元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4,685.00[注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213.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39%[注1]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本年度
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3) =(2)
-(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4)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l、支付重组
现金对价
81,200.00 - 81,200.00 - 81,200.00 - 100.00 已完成 - 不适用
2、通讯终端
生产线扩充
项目
芜湖睿德电源产品
及其配套变压器部
件、DC 线部件生产
项目
2,927.00 3,000.00 3,000.00 - 1,449.05 -1,550.95 48.30 部分终
止,剩余
结项
[注2]
3、SMT 贴片
线体扩产项
芜湖兴飞移动智能
终端产品产能扩充
项目
8,530.00 3,000.00 3,000.00 - 2,998.36 -1.64 99.95 已结项 [注2]
芜湖实达兴飞电子
产业园建设项目
5,457.00 5,457.00 - 5,200.34 -256.66 95.30 暂停 - [注3]
4、通讯终端
生产线升级
自动化项目
4,115.00 - 4,115.00 - 4,058.49 -56.51 98.63 已结项 - 不适用[注4]
5、聚合物锂
离子电芯投
16,400.00 - 16,400.00 - - -16,400.00 - 终止 - 不适用
资项目
6、华东研发
基地项目
新一代移动终端产
品研发项目
6,828.00 5,000.00 5,000.00 - 3,827.45 -1,172.55 76.55 已结项 - 不适用[注4]
移动终端双摄及多
摄系统研发项目
1,828.00 1,828.00 - 1,480.23 -347.77 80.98 已结项 - 不适用[注4]
合计 - 120,000.00 - 120,000.00 - 100,213.92 -19,786.08 83.5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1、由于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募集资金无法完全满足该项目的需求,需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补足;2、
2019 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战影响,银行开始对手机产业链上的企业抽贷,导致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资金情况恶化,产业
园建设项目进度放缓并最终暂缓实施; 3、实达集团募集资金账户中拟用于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的资金被司法扣划,导致资
金无法正常投入该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上述“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结余募集资金4,011.91 元,主要系账户结息及部分永久补流资金未转出。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在被司法扣划的情况,合计被扣划的金额为2,592,973.66 元。
  •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统计包含了2019 年2 月公司启动的终止和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项目。

注2:“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 DC 线部件生产项目” 和“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和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因受深 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资金情况恶化影响处于停产状态,导致项目收益未达预期。

注3:“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因受上市公司资金链持续紧张的影响,项目进度放缓并最终暂缓实施。

注4:“通讯终端生产线升级自动化项目”为原有产能自动化技改项目,自动化技改后生产线需要较长时间协调适应,项目的经济效益亦由改造后生产线的整体效益体现,无法独立准确核算;“新 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和“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其中不超过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7 年4 月26 日)起不超过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 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使用期限 内,公司实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700 万元。截至2018 年4 月2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 年5 月3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 款等方式归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追加使用不超过 2,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 年10 月25 日)起不超过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 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7,800 万元。

2019 年2 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项、终止、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以及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基于上述决定,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8 亿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7 年1 月将原计划由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华东研发基 地项目”变更为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 和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 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2017-007 号),并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17 年10 月将原计划由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 通讯终端 生产线扩充项目”和“SMT 贴片线体扩产项目 ”变更为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的“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 线部件生产项目”、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 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和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 产业园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2017-082 号),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2019 年2 月,将原计划由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聚合 物锂离子电芯投资项目”和由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 配套变压器部件、DC 线部件生产项目”予以终止和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2019-010 号),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导致该资金无法正常投入募投项目

2020 年9 月2 日,公司本部账户号为3310010720120100014409 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原计 划用于“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的2,571,094.21 元募集资金因(2020)粤0402 民初875 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事项,被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 据(2020)粤0402 执5415 号执行通知书司法扣划、强制执行;上述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 将导致“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已无募集资金投入,如果上市公司未来计划重 启该项目,则该部分被司法扣划的资金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投入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司法扣划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全资孙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号:340501678808 00000322)于2020 年1 月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于2020 年4 月被芜湖市鸠江区人 民法院轮候冻结,并于2020 年6 月12 日因(2019)粤0304 财保2069 号广东深圳福田区人 民法院执行裁定事项被司法扣划21,879.45 元。

公司本部募集资金账户(账户号:3310010720120100014409)于2020 年2 月28 日、3 月18 日及7 月23 日先后被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

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0 年8 月19 日予以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第2020-065 号公告)。

六、 风险提示

受到上市公司资金链持续紧张的影响,“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持续处于 停滞的状态;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关于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关情况的说明》,未来 该项目是否能够继续实施,取决于资金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以及上市公司最新的业务布局和 规划,因此,该项目后续是否能够继续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该项目后续决定终止或 继续延期,则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将面临回收工程施工预付款以及因土地闲 置超期而被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 风险。

在此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存在继续延期或无法继 续实施及由此派生的相关风险。

七、 会计师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实达集团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除本专项报告中披露的相关 问题及风险提示所涉及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八、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认为:实达集团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除本核查意见中披露的相 关问题及风险提示所涉及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