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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Start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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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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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认 真组织和召集召开会议,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会议决议经委 员会全体委员签字确认后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 和会议通过的议案符合相关规定。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人,根据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重点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9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对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审计委员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0 年 2 月 27 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审计机构就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计划及初步审计意见 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暨公司独立董事进行沟通。
(3)2020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
(4)2019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委员与会计师事务审计人员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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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进行了有效沟通,会议上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班子就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在和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认为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选择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会计估计恰当合理;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能够公允反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年审工作情况
一 ( )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董事会聘用的审计机构, 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 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 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 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报审计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 商定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 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期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程 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业遵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 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 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 告。
(二)审阅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如下意见: (1)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了《企业 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全面履行了其审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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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同意将财务审计报 告、内控审计报告和已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 度,梳理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 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运行。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 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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