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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JINSEN FORESTR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3

Nov 1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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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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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3-06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 年12 月05 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 号金 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12 月05 日(星期四)下午3:30

3、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3 年11 月28 日(星期四)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 年11 月28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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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1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1.1《关于选举王国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1.2《关于选举张锦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1.3《关于选举应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1.4《关于选举曹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1.5《关于选举潘隆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1.6《关于选举杨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2.1《关于选举洪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2《关于选举张伙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3《关于选举汤金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审议《关于推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关于选举庄子敏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代表的议案》

  • 3.2《关于选举林协清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代表的议案》

3.3《关于选举宋德龙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代表的议案》

议案2 之2.1 和2.2 分开表决,议案2 之2.1、议案2 之2.2、议案3 均分 别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 年12 月04 日(星期三),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 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 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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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爱萍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地 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 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 限公司 证券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11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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