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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FUNENG CO.,LTD. M&A Activity 2019

Sep 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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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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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鉴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福能股份”)拟发 行股份购买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宁德核电”)10.00%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13]3 号)和《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福能股份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 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 行业或企业

根据《关于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问 题与解答》(2018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新增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 /快速通道产业类型如下: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 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 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 产业。

标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核电站投资、建设与经营;发电;核电站建设、运行 和维修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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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地产租赁;为核电电力、常规电力企业提 供技术服务和咨询;核电机组备品备件销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是核力发电,主 要产品是电力。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核力发电(D4414) 行业。

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核电属于新能源产 业。因此,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核力发电,属于《关于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 免/快速通道”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10月19日)中规定的“新 能源”产业类型。

经核查,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

(二)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 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供电、供热及纺织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供电为上 市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宁德核电10%股权,宁德核电的 主营业务为电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一致,本次交易属于同 行业并购,本次交易不属于上下游并购。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 本次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宁德 核电10.00%股权,因此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结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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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管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相关文件,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

(二)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管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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