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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Boss Software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an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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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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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福 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博思软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0.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728,000.00 元,扣除证券承 销费及保荐费合计19,000,000.00 元后,汇入公司验资专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728,000.00 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180,728,000.00 元经扣除公司自行 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81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168,918,000.00 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 年7 月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闽 华兴所(2016)验字N-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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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非税收入管理及公共缴费服务平
1 台项目 8,322.94 8,322.94
2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431.26 4,431.26
3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279.70 2,279.7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合计 17,033.90 17,033.90

根据《招股说明书》,博思软件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 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 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 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鉴证字N-001 号”《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确认。根据该报 告,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43,623,104.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实际预先
投入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非税收入管理及公共缴费服务平
1 台项目 8,322.94 2,062.93
2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431.26 1,482.58
3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279.70 816.81
合计 15,033.90 4,362.31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程序

此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623,104.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内容及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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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3,623,104.00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为43,623,104.00 元。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3,623,104.00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为43,623,104.0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43,623,104.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 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 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约定。国金证券同意博思软件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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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庄海峻

苏锡宝

保荐机构(公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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