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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Boss Software Cor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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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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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 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 一致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 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主营 业务拓展,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关于审议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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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阅《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 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关于审议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五、《关于审议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我 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 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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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 <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 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高效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 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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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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