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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Boss Software Cor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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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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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 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廖晓 虹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上述 2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合计 233,972 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 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二、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就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相关 事项,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 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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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 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 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35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942,992 份股票期权在 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内按规定行权,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行权手续。 (以下为本意见签署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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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罗妙成:

张 梅:

温长煌: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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