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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an Apex Softwar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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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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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 的各项职责,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作为行业、法律、会计方面专业人士,具备履职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 素质,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均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 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现将 2020 年度独 立董事工作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徐青出席2 次;独立董事 齐伟出席0 次;独立董事叶东毅出席1 次。我们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汇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与决策的相关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徐青 齐伟 叶东毅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7/7 7/7 7/7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0-1-10)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0-4-7)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0-4-23)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0-5-28)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0-6-15)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0-8-24)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0-10-27)

会议召开前,我们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 权。在相关事项的审议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的财 务报表年度审计进行审查和监督,认真负责的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科学 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2020 年度,对董事会决议和议案未提出异议, 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
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同意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独立意见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2

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数量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情况

2020年度,我们对以下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 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相关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定 价是否公允合理,以及是否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依照审议程 序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 认为有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公司在对外担保的管理上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

3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 的情况;亦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三)聘任或更换会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 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合规的开展工作,各专 门委员会发挥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有效的专 业建议,协助了董事会科学决策。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4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真履行职责,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 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120,185,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092,620元,转 增48,074,096股。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期完成了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数量的议案》进行 认真核查后认为,该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与数量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我们还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进行 了审查,认为解锁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锁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 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制度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现由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决策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2020 年,各专门委员 会勤勉尽职,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积极 作用。

5

四、自身学习情况

我们定期参加交易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 的其他各类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补充履行职 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 力。

五、其他事项

  •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沟通与联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加积极的参与公司决策,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作用。

独立董事:叶东毅、齐伟、徐青 2021 年 4 月 16 日

6

(此页无正文,为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叶东毅 齐 伟

徐 青

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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