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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da Alloy Materials Co.,Ltd M&A Activity 2025

Sep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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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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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说明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福达合金”)拟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达电子”)52.61%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光达电子 52.61%的股权,成为光达电子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光达电子 52.61%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 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已在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进行 了详细披露,且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 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

  •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

  •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且不会新

  • 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9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