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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hu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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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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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发展的需要,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富春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智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成 都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缪品章先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与期限,签订担保 合同等相关事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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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成都富春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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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HW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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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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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林家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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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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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立时间:2019 年 0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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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营业期限:1988 年 05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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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 7 栋 2 单元 15 楼 1505 号
9、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网络技术研发;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数据 处理及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办公设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专业设计服务(不含民用核 安全设备设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不含气球广告); 通信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信工程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工 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测绘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工程监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技术咨询(凭资 质证书经营);通信设备的设计、销售(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 接收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 营活动)。
10、成都智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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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报表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21 年3 月31 日(未审计) |
| 资产总额 | 2252.57 | 2813.81 |
| 负债总额 | 1687.33 | 2125.85 |
| 净资产 | 565.24 | 687.96 |
| 报表项目 | 2020 年度 | 2021 年一季度(未审计) |
| 营业收入 | 1530.28 | 373.91 |
| 利润总额 | -1.02 | 130.46 |
| 净利润 | 1.55 | 122.72 |
公司拟为成都智城向中国银行成都锦江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 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年;公司尚未与有关银行签订担 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成都智城少数股 东已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连带反担保责任。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 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运营发展。本次担保是在对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 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 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 响。成都智城少数股东已按其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连带反担保责任。 公司采取了必要的担保风险防范措施。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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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及 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 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 进行专项审计,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审议事项。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5 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45.66%,无逾期对 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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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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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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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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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