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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hu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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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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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6 号),于 2015 年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支付 现金购买上海骏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骏梦公司”)资产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
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基本情况和业绩承诺情况
1、本次重组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 部分,具体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公司向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力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 睿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七皓投资管理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禾源北极 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宿迁华元兴盛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磐 霖东方(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雪峰、江伟强、詹颖玉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上海骏梦公司 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90,000 万元,其中 股份对价 69,300 万元,现金对价 20,700 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通过锁价方式向缪知邑、德清复励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和 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闵清华非公开发行股份 22,991,343 股,募集配套资 金 18,600 万元。
2、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上海骏梦公司对置入资产业绩作出承诺。业绩承诺情 况如下:
上海骏梦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此处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与上海骏梦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税收返还)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400 万元、8,370 万元、11,300 万元和 12,430 万元。 若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超出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超出部分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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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此后年度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时可用于弥补差额。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上海骏梦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17)第 351ZA0072 号。经审计的上海骏梦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0,849 万元,其中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中与上海骏梦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税收返还为 380 万元, 故经审计的上海骏梦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此处非 经常性损益不包括与上海骏梦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税收返还)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1,229 万元。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累计承诺业绩为 26,070 万元,经审计的上海骏梦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度累计完成承诺业绩 26,130 万元(其中 2014 年度 8,217 万元,2015 年度 6,684 万元,2016 年度 11,229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度累计超额完成承诺业绩 60 万 元。
三、本说明的批准
本差异说明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批准。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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