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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hu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pr 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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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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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富春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春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 富春通信拟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 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0元。截 至2012年3月13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4,128.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正信 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2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4,128.14万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资金12,248.53万元, 超募资金11,879.61万元。
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3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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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08万元收购华南通信10%的股权,收购 完成后向华南通信增资903万元。
201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2012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2013 年4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行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 个月。2013年10月14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 万元超募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
2013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2013年7月29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2014年4 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目前的流动资金需求及财 务情况,公司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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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行业的特征决定了公司的服务周期与 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应收账款回款期间一般较运营成本支出时间有所滞后,日常 运营需垫付一定的货币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可以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按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180 万元,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更加有利于日常经营工作的开 展。
四、公司已经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 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 暂行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该议案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 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 暂行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将上述资金用于开展证券投资、 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上述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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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性补 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富春通信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本着审慎的 原则对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 查,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仔细询问。经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公司生 产经营发展。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有必要使用部分 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确保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超募资金使用 计划的实施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后十二个月内不将上述资金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综上所述,国元证券同意富春通信上述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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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傅贤江 甘宁
保荐机构(公章):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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