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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an Pharmaceutical (Group)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3

Mar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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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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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 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 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 立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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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 任确定薪酬标准。

第八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 任确定薪酬标准。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监事实行津贴制度。 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 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 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 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 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四章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 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 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薪酬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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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 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 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 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 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独立董事需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薪酬调整 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 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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