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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an Pharmaceutical (Group)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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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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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等有关规定 , 我们作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独立董事 , 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 ,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形,除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二、关于对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工 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 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四、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与交易对方签署回购协议系基于标的公司未能完成第一阶段业绩承诺, 且其未来生产经营情况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签署股权回购协议并最终实施有利 于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改善资产质量,降低管理风险和资产减值风险,同意公司 签署《股权回购协议》。

(以下无正文)

  • ( 本页无正文,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

黎 明 __________ 朱 姝 __________ 熊文说 _________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