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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an Pharmaceutical (Group)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Nov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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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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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等有关规定 , 我们作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独立董事 ,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只楚药业新产品研发项目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 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决策,是审慎的、合理的,其 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 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新产品研发项目进行变更。

二、关于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8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实施上述现金管理计划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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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 本页无正文,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

黎 明 __________ 马 赟 __________ 李群英

2017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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