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Fuan Pharmaceutical (Group)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n 8, 2016
55203_rns_2016-06-08_c4e4dfcf-67eb-4274-be9f-af94e855398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董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和结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结余超募资 金人民币 131,025,649.15 元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009,894.92 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亦已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 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黎 明 马 赟 李群英
2016 年 6 月 8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