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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an Pharmaceutical (Group)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Dec 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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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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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福安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 项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聘任蒋晨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黄涛、陈小勇、孙永平、洪荣川、冯 静、周旭东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汤沁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余雪松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任财务总监。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 存在如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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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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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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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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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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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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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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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重庆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新版 GMP 改造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新版 GMP 的要求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项计划是合理、必要的。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004.28 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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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翁 宇 盘莉红 蔡开勇
2012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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