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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an Pharmaceutical (Group)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an 1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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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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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 规定,作为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作为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广安凯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9%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该收购符合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规划及上市后业务发展计 划,保证了公司对广安凯特的绝对控制地位,有助于提高整体经营决策能力,实 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280 万 元收购朱庆华等5 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广安凯特合计19%股权。

二、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福安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黄 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黄涛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黄涛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现象,该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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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翁宇 盘莉红 王娅兰

2012 年1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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