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uan Pharmaceutical (Group)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Jan 13, 2014

55203_rns_2014-01-13_fd94879e-737f-452a-a1c7-84404661ea9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 2014-001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审计机构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 所转制更名公告的函》,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北京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 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工作,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北 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主体、管 理模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均未发生变化,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由北京永拓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延续。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的规定,转 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 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不 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因此,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续履行原北京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业务合同。本次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