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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an Pharmaceutical (Group)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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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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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 年年度 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独董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 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现就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满足公司运营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2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会计资料等各类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 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 内部控制。

3 、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二、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认真审核,我 们认为: 上述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 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2 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 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 《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核了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 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合理性。我们同意将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关于 2012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2012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直接与其业绩达成情况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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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对董事、 高管 2012 年度的薪酬进行了核查,程序合理合法。

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我们同意将该制度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进行了审阅, 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重庆证监局出 具的监管意见,结合公司的自查报告,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形成了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我们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整改情况。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的开展,公司的 “ 三会 ” 运作和内 部审计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公司持续 健康的发展。

九、关于改聘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目前双方 所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经履行完毕,综合考虑沟通成本等因素,公司不再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 货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业务经历和良好的执业水平,经综合考察,我们 一致同意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十、关于提名王琳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充分了解提名人资格条件、个人履历、业务专长、工作实绩等等情况的基础上, 对董事会提名王琳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王琳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 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 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提名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 提名王琳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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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为重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2 年 度报告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翁宇 盘莉红 蔡开勇

日期: 2013 年 0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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