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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T Annual Report 2016

Jun 21, 2016

52338_rns_2016-06-21_49d5bcfc-3bf9-4d47-8f62-7ba2038f722e.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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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532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度年報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105 年5 月19 日

編製 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 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 本公司網址:

www.fstech.com.tw

一、本公司發言人:趙榮祥 職稱:總經理室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712-2211 分機:8568 本公司代理發言人:賴克述

職稱:會計處處長 聯絡電話:(02)2712-2211 分機:61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名稱 所 在地 電話
總公司 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園區1-1 號 (05)681-6950
工 廠 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園區10號 (05)681-6950
台 北
辦事處
台北市敦化北路201 號7 樓388 室 (02)2712-2211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本公司股務組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 號

  • 網址:無

電話:(02)2718-9898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楊靜婷、龔則立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 號12 樓

網址:www.deloitte.com.tw

電話:(02)2545-9988

  •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 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www.fstech.com.tw

目 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104 年度營業報告 ‥‥‥‥‥‥‥‥‥‥‥‥‥‥‥‥‥ 1 二、105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 2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 4 二、公司沿革 ‥‥‥‥‥‥‥‥‥‥‥‥‥‥‥‥‥‥‥‥‥ 4 三、經營理念 ‥‥‥‥‥‥‥‥‥‥‥‥‥‥‥‥‥‥‥‥‥ 5 四、公司願景 ‥‥‥‥‥‥‥‥‥‥‥‥‥‥‥‥‥‥‥‥‥ 5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 6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 機構主管資料 ‥‥‥‥‥‥‥‥‥‥‥‥‥‥‥‥‥‥‥ 7 (一)董事及監察人 ‥‥‥‥‥‥‥‥‥‥‥‥‥‥‥‥‥ 7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 15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6 (四)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揭露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酬 金 ‥‥‥‥‥‥‥‥‥‥‥‥‥‥‥‥‥‥‥‥‥‥ 23 (五)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 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之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 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 及未來風險之關聯 ‥‥‥‥‥‥‥‥‥‥‥‥‥‥‥ 24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26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 26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27 (三)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28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29 (五)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39 (六)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41

(七)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48 (八)公司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查詢方式 ‥‥‥‥ 51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 訊 ‥‥‥‥‥‥‥‥‥‥‥‥‥‥‥‥‥‥‥‥‥‥ 51 (十)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52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 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 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 53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 決議 ‥‥‥‥‥‥‥‥‥‥‥‥‥‥‥‥‥‥‥‥ 53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 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 之主要內容 ‥‥‥‥‥‥‥‥‥‥‥‥‥‥‥‥‥ 69 (十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與財務報告有關人士 (包括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及內部稽核主管等) 辭職解任情形 ‥‥‥‥‥‥‥‥‥‥‥‥‥‥‥‥ 69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 70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71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 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 者之相關資訊 ‥‥‥‥‥‥‥‥‥‥‥‥‥‥‥‥‥‥‥ 71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 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71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互為關係人資訊 ‥‥‥‥‥‥‥ 72 九、綜合持股比例 ‥‥‥‥‥‥‥‥‥‥‥‥‥‥‥‥‥‥‥ 73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 74 (一)股本來源 ‥‥‥‥‥‥‥‥‥‥‥‥‥‥‥‥‥‥‥ 74 (二)股東結構 ‥‥‥‥‥‥‥‥‥‥‥‥‥‥‥‥‥‥‥ 74 (三)股權分散情形 ‥‥‥‥‥‥‥‥‥‥‥‥‥‥‥‥‥ 75 (四)主要股東名單 ‥‥‥‥‥‥‥‥‥‥‥‥‥‥‥‥‥ 75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76 ‥‥‥‥‥‥‥‥‥‥‥‥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77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 餘之影響 ‥‥‥‥‥‥‥‥‥‥‥‥‥‥‥‥‥‥‥ 77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77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 79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79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79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79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79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79 七、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 79 (一)計畫內容 ‥‥‥‥‥‥‥‥‥‥‥‥‥‥‥‥‥‥‥ 79 (二)執行情形 ‥‥‥‥‥‥‥‥‥‥‥‥‥‥‥‥‥‥‥ 79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 80 (一)業務範圍 ‥‥‥‥‥‥‥‥‥‥‥‥‥‥‥‥‥‥‥ 80 (二)產業概況 ‥‥‥‥‥‥‥‥‥‥‥‥‥‥‥‥‥‥‥ 80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82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82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83 (一)市場分析 ‥‥‥‥‥‥‥‥‥‥‥‥‥‥‥‥‥‥‥ 83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84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85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 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 87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表 ‥‥‥‥‥‥‥‥‥‥‥‥‥ 89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表 ‥‥‥‥‥‥‥‥‥‥‥‥‥ 89 三、從業員工 ‥‥‥‥‥‥‥‥‥‥‥‥‥‥‥‥‥‥‥‥‥ 90 四、環保支出資訊 ‥‥‥‥‥‥‥‥‥‥‥‥‥‥‥‥‥‥‥ 92 五、勞資關係 ‥‥‥‥‥‥‥‥‥‥‥‥‥‥‥‥‥‥‥‥‥ 99

六、重要契約 ‥‥‥‥‥‥‥‥‥‥‥‥‥‥‥‥‥‥‥‥‥ 103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 104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111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 118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 119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 119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 119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 120 二、財務績效 ‥‥‥‥‥‥‥‥‥‥‥‥‥‥‥‥‥‥‥‥‥ 121 三、現金流量 ‥‥‥‥‥‥‥‥‥‥‥‥‥‥‥‥‥‥‥‥‥ 122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123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 123 六、風險事項 ‥‥‥‥‥‥‥‥‥‥‥‥‥‥‥‥‥‥‥‥‥ 124 七、其他重要事項 ‥‥‥‥‥‥‥‥‥‥‥‥‥‥‥‥‥‥‥ 127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128 二、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135 三、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135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135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 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 之事項 ‥‥‥‥‥‥‥‥‥‥‥‥‥‥‥‥‥‥‥‥‥ 135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104 年度營業報告

本公司104 年度營業額為104 億8 仟7 佰89 萬7 仟元,達 成預定目標111 億5 仟7 佰97 萬元之94%,較103 年度111 億 4 仟7 佰1 萬4 仟元,減少6%。稅前利益15 億3 仟4 佰61 萬 7 仟元,較預定目標利益16 億3 仟2 佰96 萬1 仟元,減少9 仟 8 佰34 萬4 仟元,達成率94%,較103 年度利益12 億8 仟5 佰 49 萬元,增加2 億4 仟9 佰12 萬7 仟元,成長19%。

整體而言,104 年度全球半導體景氣雖在前三季仍能維持一 定的榮景,但自第三季末起景氣急遽下滑,終端產品銷售的停滯 及客戶庫存的調整,雖本公司積極採用各項確保銷售之對策,但 8 吋矽晶圓銷售量仍較103 年減少10%,12 吋矽晶圓銷售量較103 年減少2%。然而,在本公司積極推動各項成本改善對策、降低 原物料之購入成本,有效降低生產成本下。雖全公司104 年營業 額較103 年減少6 億5 仟9 佰11 萬7 仟元,但稅前利益額仍增 加2 億4 仟9 佰12 萬7 仟元。

雖然稅前利益較103 年成長,但外在環境仍充滿衝擊與挑 戰,本公司無時無刻均以戰戰兢兢的態度來為確保公司永續經營 而努力,秉持「追根究柢、止於至善」的精神,一點一滴追求合 理化,持續進行各項設備自動化、汰舊換新及製程、品質改善, 以進一步提高產能及降低營運成本,且面對客戶日益嚴苛之品質 要求,本公司亦以積極之態度全力對應,以提供客戶最優良的產 品,成為客戶最信任之供應商。

在環境保護方面,本公司一向秉持工業發展與環保並重的 經營理念,長久以來在污染防治上積極進行改善,自建廠起即採 用最佳之製程技術,設置先進之污染防治設施,並嚴格進行管制 作業,目前各項污染物之處理均已優於國家管制標準,惟因環保 意識高漲,各項環保要求亦日益提高,因此,本公司仍將持續進 行各項製程改善及環境保護措施,以達到零污染之目標。

茲將本公司104 年度產銷狀況及營運情形說明如下:

  • 1 -

1.產銷狀況:

1.產銷狀況:
產品名稱 生產量 銷售量
矽晶圓(仟片) 6,602 6,353

本年度產品銷售總值為104 億8 仟7 佰89 萬7 仟元,其中內 銷97 億1 仟2 佰39 萬5 仟元,佔銷售總值93%;外銷7 億7 仟5 佰50 萬2 仟元,佔銷售總值7%。

  • 2.營運情形:

    • 104 年營業收入為104 億8 仟7 佰89 萬7 仟元,較103 年111 億4 仟7 佰1 萬4 仟元,減少6 億5 仟9 佰11 萬7 仟元,扣 除營業成本86 億1 仟3 佰15 萬3 仟元及管銷費用3 億8 仟 3 佰45 萬9 仟元,營業利益為14 億9 仟1 佰28 萬5 仟元, 加計營業外收入6 仟16 萬2 仟元及扣除營業外支出1 仟6 佰83 萬元,104 年度稅前利益為15 億3 仟4 佰61 萬7 仟元。
  • 二、105 年度營業計畫概要、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 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 展望105 年度,半導體景氣仍未明顯回復。上半年矽晶圓市

  • 場預期仍持續進行庫存調整,加上對DRAM 價格下滑的憂心、經 營環境的持續嚴苛與半導體客戶製程的微縮等,預期對矽晶圓品 質的要求將更加嚴格,為能安定供應客戶要求的產品,本公司將 持續積極進行下列活動,期能在景氣快速變化的市場中,確保公 司營收及獲利能力,並進一步提升公司競爭力,獲取營運佳績。

  • 1.繼續進行製程改善及TPM(全員生產管理)活動的展開,並全力 推動安定化生產,杜絕品質異常的發生等措施以提高產品品質 及強化生產設備之管理,進一步提升生產現場的質,並以「安 定生產」、「最佳品質」之前提來提供客戶最佳之產品。

  • 2.為對應客戶日趨嚴苛之品質要求,因此將積極確保未來技術的 接軌與持續進行現場改善。

  • 3.持續透過顧客滿意度提升、提高營業活動之層級、拜訪頻率之 增加與派遣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等方式積極擴大銷售並積極 與重要客戶更新長期合約,以確保台灣市場第一名之市場佔有

  • 2 -

率。此外,除持續擴大中國大陸等海外客戶之銷售外,並積極 拓展新客戶,以擴大海外銷售實績。

  • 4.積極對應客戶之需求,強力推動及提昇Q(品質)、C(成本)、D( 交期)、S(服務)等業務,以持續成為顧客心目中NO.1 信賴的公 司。

  • 5.將台灣在地生產、銷售、技術服務等所有優勢最大化,以提升 價格以外的競爭力。

  • 6.推動事業持續管理(BCM)來防止風險發生。

  • 7.善用日本SUMCO 及SUMCO TECHXIV 優良生產技術及台塑集團 優秀管理制度,以創造營運佳績。

展望來年,為建構最完善的公司體制及厚植公司競爭力,茲 擬訂105 年度經營方針如下:

  • 1.12 吋製程藉由高品質化的對應落實品牌的定位。

  • 2.徹底管理8 吋製程設備,以安定生產。

  • 3.以TPM(全員生產管理)活動為中心,推動生產性的改善與成本 最小化。

  • 4.站在客戶的立場來進行銷售、技術服務及生產,以提高客戶滿 意度。

  • 5.遵守法令並徹底執行及確保零災害、零事故。

  • 6.進行全員人才培育及培養未來領導者。

  • 3 -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本公司設立日期為中華民國84 年11 月21 日。

二、 公司沿革

日期 記 事
84.11 公司成立
84.12 中日雙方簽訂技術特許授權及協助合約
85.01 開始代理銷售小松電子金屬株式會社之矽晶圓材料
85.02 麥寮矽晶圓廠建廠土地地質改良完成
85.12 麥寮矽晶圓廠開工
87.08 無塵潔淨室完成
87.10 產出第一根8吋晶棒
88.01 取得經濟部工廠登記證
88.03 麥寮矽晶圓廠落成啟用典禮
88.12 取得ISO 9002認證
90.03 取得ISO 14001認證
91.12 取得ISO 9001(2000年版)認證
92.03 取得品質系統QS 9000認證
94.02 簽訂12吋矽晶圓技術特許授權及協助契約
94.04 OHSAS 18001國際認證通過
94.05 取得品質系統TS 16949認證
94.08 正式動工興建12吋矽晶圓廠
95.07 產出第一根12吋晶棒
95.09
公開發行
95.10 日本SUMCO公司併購母公司小松電子金屬株式會社
95.11 正式興櫃掛牌交易
95.12 日本TPM優秀賞認證取得
96.01 更名為『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6.08 獲得優良外商金商獎
96.12 正式上市掛牌交易
97.09 產出台灣第一根500KG 12吋晶棒
98.03 榮獲遠見雜誌企業社會責任科技業B組傑出企業
99.05 取得勞委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TOSHMS)」認證
  • 4 -

99.07 取得勞委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認可 101.01 日本TPM優秀繼續賞認證取得 102.12[獲頒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3年績優健康職場」] - 「 健康促進認證 活力躍動」獎 104.04 子公司「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成立

三、經營理念-勤勞樸實、止於至善、永續經營、奉獻社會

本公司秉持台塑企業優良管理文化經營公司,追求永續發 展。因台塑企業歷經五十餘年的努力,今日已發展成為橫跨各 領域的綜合性產業集團,組織得以不斷擴充、成長及茁壯的動 力來源,就是二位創辦人王永慶先生與王永在先生一再強調、 並且身體力行的「勤勞樸實、止於至善、永續經營、奉獻社會」 精神。

在事業經營上,本公司深切體認,唯有具備良好的管理基 礎,才能促使公司穩健經營,不致因客觀條件的變動而動搖根 本,因此長期以來,無論在產銷、人力配置或資源運用等各方 面,都秉持著追根究柢、實事求是、點點滴滴追求合理化的管 理精神,不斷追求成本的降低與效益的提升,這股精神也早已 內化成為公司文化的重要核心,同時也是公司追求進步與永續 經營的原動力。

另一方面,我們一向認為,公司唯有同時達成創造合理利 潤,以及對社會做出良好貢獻,才具備充分的存在意義。因此, 在事業經營有成之餘,也持續支持台塑集團投入教育、醫療服 務及關懷弱勢的公益事業,並且不斷擴充其規模,致力提升效 益與品質,以善盡企業公民的責任。

四、公司願景:

在所從事的矽晶圓產業領域,結合SUMCO 集團優越生產技術 和台塑企業優秀管理制度,不斷追求品質精進和成本合理化以提 供物廉質優矽晶圓予國內各大電子廠,並藉由提升市場佔有率, 以強化公司整體競爭力,期望未來能達到世界級之規模,成為產 業領導廠商,並以永續經營為目標。

  • 5 -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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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
董事會 監察人
董事長 薪酬委員會 稽核室
總經理
總經理室
矽晶圓廠 營業處 總經理室 (麥寮) 總經理室(台北)

晶 晶 結 結 技
品 技 公 設 廠 術 營 工 生 全 資 總 會 管
圓 圓 晶 晶 處
管 術 用 備 二 一 二 一 務 服 業 務 程 管 衛 訊 務 計 理
課 課 課 課 室 務 課 組 組 生 組 組 處 組
課 課 課 課 課

----- End of picture text -----

  • 6 -

各主要部門所經營業務

部 門 執 掌
總經理室 統合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相關業務、會計及經營分析業務、人力資源政策、原物料採購計
畫及市場、廠商評估、生產計畫及出貨事宜、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之建立和推行、改善、資
訊軟硬體建置、跨部門專案協調、擴建建廠的設計與規劃、監造、工安衛生及環保監督及
改善。
矽晶圓廠 負責8吋、12吋矽晶圓之生產製造、品質系統建立、技術開發與改善。
營 業 處 負責8吋、12吋矽晶圓之售價訂定與銷售、市場開發與推展、客戶服務。
稽 核 室 負責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規範健全與否之評估,查核內部控制是否持續有效運作,衡量各
部門執行成果,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促進有效營運。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及監察人

  • 7 -

一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105 年 4 月 18 日

職 稱
(註1)
國籍
或註
冊地
姓 名 選(就)任
日 期


初次選
任日期
(註2)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現 在
持有股數
現 在
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註3)
目前兼任本公
司及其他公司
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股數 持股
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董事長 中華
民國


台塑公司
林健男
104.06.18
104.06.18 788 0 788 0 25,500 0 - - 荷蘭農業大
學環境工程
所碩士
台塑公司董事長
董事長 中華
民國

台塑公司
104.06.18
84.11.07 225,414,929 29.06 225,414,929 29.06
-
- - - - - - - -
副董
事長
日本 瀧井道治 104.06.18
101.06.25 0 0 0 0
-
- - - 東京大學法學
部;住友金屬
工業株式會社
專務執行役員
日商SUMCO株式
會社代表取締
役、社長兼營運
- - -
董事 中華
民國

王文淵
104.06.18
95.10.18 0 0 0 0
-
- - - 美國休斯頓大
學碩士畢
台化、福懋及福
懋科公司董事長
- - -
董事 中華
民國


王瑞華
104.06.18
98.06.12 0 0 0 0
-
- - - 美國Barnard
學院經濟系畢
台朔環保公司董
事長、台塑公司
常務董事
- - -
董事 日本 平本一男 104.06.18
102.06.13 0 0 0 0
-
- - - 大阪大學理學
研究科;日商
SUMCO株式會
社執行役員兼
關西事業所長
日商SUMCO株式
會社取締役專
務執行役員兼
生產本部長
- - -
  • 8 -
董事 日本
福島隆
104.06.18
101.06.25 0 0 0 0
-
- - - 鹿兒島大學工
學院機械學系
畢;日商SUMCO
株式會社執行
役員
本公司總經理
日本台塑勝高
株式會社社長
- - -
董事 日本 池之上滿 104.06.18
104.06.18 0 0 0 0
-
- - - 宮崎大學工學
部工業化學科
畢;日商
SUMCO TECHXI
V株式會社 執
行役員、生產
技術本部長崎
第一工廠工廠
本公司副總經
- - -
獨立
董事
中華
民國


王志剛
104.06.18
95.10.18 0 0 0 0
-
- - - 德州農工大學
行銷管理博士
;台灣大學國
貿系系主任;
經濟部部長
南亞塑膠公司
獨立董事、中國
信託創業投資
公司董事長
- - -
獨立
董事
日本 畠中則和 104.06.18
97.06.20 0 0 0 0
-
- - - 天理大學外國
語學部中國學
科畢、前松下
電器產業株式
會社事業支援
部長
則和企業管理
顧問有限公司
董事長
- - -
監察人 中華
民國


亞太投資
林勝冠
104.06.18
84.11.07 0 0 0 0
-
- - - 政治大學企管
台塑公司副總經
- - -
監察人 中華
民國


亞太投資
公司
104.06.18
84.11.07 129,158,292 16.65 129,158,292 16.65 25,500 0 - - - - - - -
  • 9 -
監察人 日本 日商SUMCO
TECHXIV
株式會社
井上文夫
104.06.18
84.11.07 0 0 0 0
-
- - - 京都大學經濟
學部經濟學科
畢;日商SUMC
O株式會社企
劃室室長兼經
營管理部長
日商SUMCO株式
會社取締役兼
經營企劃部長
- - -
監察人 日本 日商SUMCO
TECHXIV
株式會社
104.06.18
84.11.07 378,900,698 48.85 378,900,698 48.85
-
- - - - - - - -
合計 733,474,707 94.56 733,474,707 94.56
  • 註1: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一。 註2: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 註3: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表一: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5 年 4 月 18 日

105年4月18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註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註2)
SUMCO TECHXIV株式會社 SUMCO株式會社(100%)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9.44%)、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7.65%)、匯豐銀行託管美林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專戶(6.26%)、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63%)、王永在(4.43%)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4.16%)、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3.05%)、台塑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7%)、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71%)、花旗台灣商銀託管新
加坡政府基金投資專戶(1.66%)
  • 10 -
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6.17%)、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4.99%)、台灣化學
纖維股份有限公司(14.97%)、王永在(13.48%)、英屬維京群島電力無限公司(4.71%)、英
屬維京群島能源聯合股份有限公司(4.71%)、王思涵(4.25%)、英屬維京群島凌悟股份有
限公司(2.35%)、達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35%)、英屬維京群島太平洋照明電力股份有
限公司(2.35%)

註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二。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05年4月18 日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註2)
新日鐵住金株式會社(18.39%)、三菱material 株式會社(18.39%)、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信託口) (3.30%)、日本Master trust 信託銀行株式會社(信託口)(3.00%)、
日本Trustee service 信託銀行株式會社(信託口)(2.03%)、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505225(1.60%)、Msco Customer Securities(1.35%)、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505223(1.18%)、資產管理service 信託銀行株式會社(年金特金口)
(1.07%)、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505001(1.00%)
財團法人,未發行股份
法 人 名 稱(註1)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註2)
SUMCO 株式會社 新日鐵住金株式會社(18.39%)、三菱material 株式會社(18.39%)、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信託口) (3.30%)、日本Master trust 信託銀行株式會社(信託口)(3.00%)、
日本Trustee service 信託銀行株式會社(信託口)(2.03%)、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505225(1.60%)、Msco Customer Securities(1.35%)、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505223(1.18%)、資產管理service 信託銀行株式會社(年金特金口)
(1.07%)、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505001(1.00%)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財團法人,未發行股份
  • 11 -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18.58%)、王永在(7.37%)、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6.35%)、賴
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3.8%)、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39%)、南亞塑膠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2.40%)、聯合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1.63%)、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投資專戶(1.4%)、匯豐銀行託管肯德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專戶(1.29%)、南山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25%)
匯豐銀行託管美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戶 投資專戶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11.05%)、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88%)、王永在(5.41%)、台灣
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5.21%)、長庚大學(4.00%)、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2.39%)、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26%)、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1.86%)、花旗(台
灣)商業銀行託管遠大系統(股)公司投資專戶(1.25%)、匯豐託管法國巴黎財富管理銀行新
加坡分行投資專戶(1.24%)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 Everred Corporate, Inc. (100%)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Landmark Capital Holdings Inc.(100%)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8.56%)、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24.15%)、南亞塑膠工
業股份有限公司(23.11%)、長庚醫療財團法人(5.65%)、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3.83%)、
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專戶(0.6%)、匯豐銀行託管包爾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投資專戶(0.51%)、渣打託管中央資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專戶(0.49%)、匯豐銀行託
管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專戶(0.48%)、台銀受託公益信託王長庚社會福利基金投資專
戶(0.44%)
  • 12 -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銀行受潤成投資控股公司信託專戶(83.11%)、潤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52%)、杜
英宗(3.25%)、台新銀行受託南山人壽股票信託財產專戶(0.88%)、潤華染織廠股份有限公
司(0.28%)、潤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0.15%)、吉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11%)、郭文德
(0.11%)、寶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5%)、寶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5%)、寶暉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0.05%)、寶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5%)
花旗台灣商銀託管新加坡政府基金專戶 投資專戶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請參閱上表
英屬維京群島電力無限公司 Cabo de Roca Corporation(100%)
英屬維京群島能源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Cabo de Roca Corporation(100%)
英屬維京群島凌悟股份有限公司 Cabo de Roca Corporation(100%)
達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達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2.66%)、達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39%)、長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5.53%)、胡伯毅(5.17%)、胡栢墩(4.00%)、達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74%)、達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3.60%)、柳萬成(2.09%)、胡純如(2.05%)、達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98%)
英屬維京群島太平洋照明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Cabo de Roca Corporation(100%)

註1:如上表一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

  • 13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二)

105 年 4 月 18 日

條件
姓名
(註1)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商務、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司
業務所須相
關科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
校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
律師、會計師或
其他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
業及技術人員
商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業
務所須之
工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9 10
台塑公司
林健男
王文淵
王瑞華
瀧井道治
平本一男
福島隆
池之上滿
王志剛 1家
畠中則和
亞太投資
林勝冠
日商SUMCO
TECHXIV公司
井上文夫
  • 註1: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 註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 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 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 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 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 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 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 會成員,不在此限。

  •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14 -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105 年 4 月 18 日

105 年4 月18 日 105 年4 月18 日 105 年4 月18 日
職 稱
(註1)
國籍 姓 名 選(就)
任日期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有
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註2) 目前兼任其他
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經理人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總經理 日本 福島隆 104.05.07 0 0 - - - - 鹿兒島大學工學院機
械學系畢
日商SUMCO 株式
會社 執行役
員、日本台塑勝
高株式會社社
- - -
副總經理 中華民國 趙榮祥 100.11.09 0 0 - - - - 台灣大學商學所畢;台
塑公司高專
- - - -
副總經理 日本 池之上滿 104.05.07 0 0 - - - - 宮崎大學工學部工業
化學科畢;日商SUMCO
株式會社生產本部長
崎工廠廠長
- - - -
財務主管 日本 細田光司 101.09.01 0 0 - - - - 東北大學工學部精密
機械工學系;日商
SUMCO株式會社太陽能
管理室擔當部長
- - - -
會計主管 中華民國 賴克述 95.03.28 0 0 - - - - 文化大學會計系畢;台
塑公司高專
- - - -
稽核主管 中華民國 邱紹勛 99.12.21 1 0 - - - - 東京經濟大學經營學
系畢;台塑勝高公司管
理組組長
- - - -
  • 註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 15 -

(三)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年12 104年12 月31 日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 C 及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註11)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
F 及G 等七項總
額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註11)
有無領取
來自子公司
以外轉投資
事業酬金
(註12)
報酬(A)
(註2)
退職退休金
(B)
董事酬勞
(C)(註3)
業務執行費用
(D)(註4)
薪資、獎金及
特支費等(E)
(註5)
退職退休金
(F)
員工酬勞(G)
(註6)
員工認股權憑
證得認購股數
(H)(註7)
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股數
(I)(註13)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本公司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司(註8)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註8)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董事長 台塑公司
李 志 村
(註14)
2,400 2,400 0 0 0 0 440 440 0.22 0.22 5,614 5,614 0 0 4 0 4 0 0 0 0 0 0.66 0.66
董事長 台塑公司
林 健 男
(註14)
副董事長 瀧井道治
董事 王 文 淵
董事 王 瑞 華
董事 平本一男
董事兼
總經理
伊藤誠人
(註15、16)
董事兼
總經理
福島隆
(註15、16)
董事兼
副總經理
池之上滿
(註15、16)
董事 王 志 剛
董事 畠中則和
  • 16 -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董事姓名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本公司(註9)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註10)
I
本公司(註9)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註10)
J
低於2,000,000 元 李志村、林健男、
王文淵、王瑞華、
伊藤誠人、福島
隆、池之上滿、瀧
井道治、平本一
男、王志剛、畠中
則和
李志村、林健男、
王文淵、王瑞華、
伊藤誠人、福島
隆、池之上滿、瀧
井道治、平本一
男、王志剛、畠中
則和
李志村、林健男、王文
淵、王瑞華、伊藤誠
人、池之上滿、瀧井道
治、平本一男、王志
剛、畠中則和
李志村、林健男、王文
淵、王瑞華、伊藤誠
人、池之上滿、瀧井道
治、平本一男、王志
剛、畠中則和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福島隆 福島隆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總計 11 11 11 11
  • 註1: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 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3-1)或(3-2)。

  • 註2: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 註4: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 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 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註5: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 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 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 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17 -

  • 註6: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應揭露 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員工酬勞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 表一之三。

  • 註7: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 包括已執行部分),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

  • 註8: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9: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 註10: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 註11: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12: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 b.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金,併入 酬金級距表之J 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 c.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 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註13: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除填 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之一。

  • 註14:104 年6 月18 日董事全面改選,台塑公司代表人改由林健男董事擔任並新任董事長。

  • 註15:104 年5 月7 日伊藤誠人總經理因另有任用,董事會通過予以解任,另提升福島隆副總經理擔任總經理及池之上滿先生擔任 副總經理。

  • 註16:104 年6 月18 日伊藤誠人董事舊任、池之上滿董事新任。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 18 -

2.監察人之酬金

新台幣仟元 104 年12 月31 日

職稱 姓名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A、B 及C 等三項總
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註8)
A、B 及C 等三項總
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註8)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9)
報酬(A)
(註2)
酬勞(B)
(註3)
業務執行費用
(C)(註4)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
公司
(註5)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註5)
監察人 日本SUMCO
TECHXIV
株式會社
井上文夫

0
0 0 0 110 110 0.01 0.01
監察人 亞太投資
林 勝 冠
  • 19 -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監察人姓名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本公司(註6)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D
低於2,000,000 元 井上文夫、林勝冠 井上文夫、林勝冠
2,0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總計 2 2
  • 註1:監察人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 註2:係指最近年度監察人之報酬(包括監察人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監察人酬勞金額。

  • 註4:係指最近年度給付監察人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 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 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註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監察人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6:本公司給付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姓名。

  •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 姓名。

  • 註8: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 告之稅後純益。

  • 註9: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監察人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 b.公司監察人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監察人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別 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D 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 c.酬金係指本公司監察人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 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 20 -

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 年12 月31 日

職稱 姓名 薪資(A)
(註2)
薪資(A)
(註2)
退職退休金
(B)
退職退休金
(B)
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C)
(註3)
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C)
(註3)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A、B、 C 及D 等
四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註9)
A、B、 C 及D 等
四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註9)
取得員工認股
權憑證數額
(註5)
取得員工認股
權憑證數額
(註5)
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股數
(註11)
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股數
(註11)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10)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註6)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現金
金額
股票
金額
總經理 伊藤誠人
(註12)
11,003 11,003 0 0 0 0 6 0 6 0 0.86 0.86 0 0 0 0
總經理 福島隆
(註12)
副總經理 趙榮祥
副總經理 池之上滿
(註12)

*不論職稱,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例如:總裁、執行長、總監…等等),均應予揭露。

  • 21 -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本公司(註7)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 E
低於2,000,000 元 伊藤誠人、池之上滿 伊藤誠人、池之上滿
2,000,000 元(含)~5,000,000 元(不含) 福島隆 福島隆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趙榮祥 趙榮祥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總計 4 4
  • 註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1-1)或(1-2)。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 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 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註4: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 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 註5: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不包括已執行部分),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 註6: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7: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註8: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9: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10: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 b.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金,併入 酬金級距表E 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 c.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註11: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 十五之一。

  • 註12:104 年5 月7 日伊藤誠人總經理因另有任用,董事會通過予以解任,另提升福島隆副總經理為總經理,並聘任池之上滿先生擔任副總經理。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 22 -

4.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 年 12 月 31 日

職稱
(註1)
姓名
(註1)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總計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






總經理 伊藤誠人
(註5)
0 10 10
0.001
總經理 福島隆
(註5)
副總經理 趙榮祥
副總經理 池之上滿
(註5)
財務主管 細田光司
會計主管 賴克述
內部稽核主管 邱紹勛
  • 註1: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獲利分派情形。

  •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經理人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 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 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 純益。

  • 註3:經理人之適用範圍,依據本會92 年3 月27 日台財證三字第0920001301 號函令規定, 其範圍如下:

  • (1)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 (2)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 (3)協理及相當等級者

  • (4)財務部門主管

  • (5)會計部門主管

  • (6)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 註4:若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有領取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除填列附表一之二外, 另應再填列本表。

  • 註5:104 年5 月7 日伊藤誠人總經理因另有任用,董事會通過予以解任,另提升福島隆副總 經理為總經理,並聘任池之上滿先生擔任副總經理。

  • (四)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揭露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酬金:

  • 1.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曾出現稅後虧損者,應個別揭露「董事及 監察人」姓名及酬金,但最近年度財務報告已產生稅後淨利, 且足以彌補累積虧損者,不在此限;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者,最近二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曾出現稅後虧損者,應個 別揭露「董事及監察人」姓名及酬金,但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 財務報告已產生稅後淨利,且足以彌補累積虧損者,不在此限。

  • 說明:無。

  • 23 -

  • 2.最近年度董事持股成數不足情事連續達三個月以上者,應揭露 個別董事之酬金;最近年度監察人持股成數不足情事連續達三 個月以上者,應揭露個別監察人之酬金。

  • 說明:無。

  • 3.最近年度任三個月份董事或監察人平均設質比率大於50%者,應 揭露於各該月份設質比率大於50%之個別董事或監察人酬金。

  • 說明:無。

  • 4.全體董事、監察人領取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之董事、監察人酬 金占稅後淨利超過百分之二,且個別董事或監察人領取酬金超 過新臺幣一千五百萬者,應揭露該個別董事或監察人酬金。

  • 說明:無。

  • (五)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 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 之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 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1.最近二年度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 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例如下:

單位:%

單位:%
年度\項目 104 年度 103 年度
董事 0.66 0.89
監察人 0.01 0.01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0.86 1.10

說明:

  • (1)董事之酬金含董事兼任經理人之酬金。

  • (2)104年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較103年減 少,主要係104年稅後純益較103年成長17.58%所致。

  • 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 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1)本公司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相關 薪資、獎金及報酬由薪酬委員會提案,交由董事會決議。

  • (2)本公司獨立董事係每月支領固定酬金,另按實際出席董事會

  • 24 -

情形支領車馬費。

  • (3)其餘董事、監察人酬金依公司章程規定,授權董事會依董事 及監察人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照同 業通常支給之水準議定之,並按實際出席董事會情形支領車 馬費。

  • 25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董事會開會6 次,董事出席情形如 下:

下:
職稱 姓名(註1) 實際出席
次數
委託出
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註2)
備註
董 事 長 台塑公司
李志村
2 0 100 104.06.18連
任,台塑公司代
表人改由林建
男董事長擔任
董 事 長 台塑公司
林健男
4 0 100
副董事長 瀧井道治 6 0 100 104.06.18連任
董 事 王文淵 4 0 67 104.06.18連任
董 事 王瑞華 5 0 83 104.06.18連任
董 事 平本一男 6 0 100 104.06.18連任
董 事 伊藤誠人 1 0 50 104.06.18舊任
董 事 福島隆 6 0 100 104.06.18連任
董 事 池之上滿 4 0 100 104.06.18新任
獨立董事 王志剛 6 0 100 104.06.18連任
獨立董事 畠中則和 6 0 100 104.06.18連任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
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開會通知單已提醒各董事注意各討論案之
利益迴避事宜:
(一)104.03.13董事會
1.董事姓名:瀧井道治。
2.內容:增設日本子公司案。
3.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日本子公司委託瀧井道治副董事長擔任
發起人設置,為本案利害關係人,故應予迴避。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二)104.03.13董事會
1.董事姓名:李志村、王文淵等2人。
2.內容:資金貸與台朔重工案。
3.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將資金貸與上述董事擔任董
事職務之公司,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三)104.05.07董事會
1.董事姓名:王志剛、畠中則和等2人。
2.內容: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審查案。
3.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因股東提出獨董候選人為現任獨董,為本
案利害關係人,故應予迴避。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 26 -

(四)104.05.07董事會 1.董事姓名:福島隆。 2.內容:提升副總經理福島隆先生擔任總經理職務案。 3.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列人員為本案利害關係人,故應予迴 避。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五)104.06.18董事會 1.董事姓名:王志剛、畠中則和等2人。 2.內容:委任獨立董事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案。 3.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列人員為本案利害關係人,故應予迴 避。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六)104.06.18董事會 1.董事姓名:林健男。 2.內容:資金貸與台朔重工案。 3.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將資金貸與上述董事擔任董 事職務之公司,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七)104.08.10董事會 1.董事姓名:林健男、王文淵等2人。 2.內容:資金貸與台朔重工案。 3.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將資金貸與上述董事擔任董 事職務之公司,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八)104.08.10董事會 1.董事姓名:王志剛、畠中則和等2人。 2.內容:擬定本公司現任董事、監察人薪酬案。

  - 3.應利益迴避原因及參與表決情形:上列人員為本案利害關係人,故應予迴 避。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 (一)本公司董事會之運作均依照法令、公司章程規定及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所 有董事除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專業知識、技能及素養外,本著忠實誠信及 注意義務,為所有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 (二)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已依照 證劵主管機關規定,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本公司除定期辦理自行檢查董事 會之運作情形,強化董事會職能外,內部稽核人員亦對董事會之運作情形做 成稽核報告,確實為股東做到監督責任。

  • (三)另本公司已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薪資酬勞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 並於104.01.28 及104.07.27 召開會議審查經理人調薪幅度及年終獎金發放 。

  • 情形

註1:董事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2:

  • (1)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 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 該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 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 27 -

(三)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董事會開會6 次,監察人列席情形 如下:

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列席次數 實際列席率
(%)(註)
備註
監察人 亞太投資
林勝冠
6 100 104.06.18 連任
監察人 日商SUMCO
TECHXIV 株式
會社
井上文夫
5 83 104.06.18 連任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監察人與公司
員工及股東溝通管道,員工部分可透過公司內部辦公室自動化系統直接郵寄電子
郵件給監察人林勝冠或透過公司公開電子郵件地址郵寄,本公司專人負責轉交監
察人;另股東可透過發言人或公司公開電子郵件地址反應問題,對於股東任何疑
慮,發言人必定親自答覆,且發言人不定期向監察人反應股東及員工提問之問題。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
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監察人每月除核閱內部稽核主管報告外,若有任何
問題將反應稽核主管更深入調查,另每季針對會計師財務報告詳細審閱,不定時
與公司管理階層主管討論目前業務及財務狀況並提出適當建議。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
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

註:

  • * 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 間實際列席次數計算之。

  • * 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 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實際列席次數計 算之。

  • 28 -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
V 本公司經103年11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並於證券主
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及本公司網站揭露。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1條規定。
內容依本公司實務略為修
正,惟與守則之精神一致。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
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
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
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
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
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
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
機制?
V
V
V
本公司訂有處理股東事務之內部作業程序並設置發言人隨時接受股東建
言或說明疑慮外,另有總經理室各機能組幕僚人員全力支援,對股東的
建言或疑慮深入瞭解並檢討後,提出讓股東滿意的口頭或書面答覆。
本公司對持股5%以上股東及擔任董監事、經理人持股有增減或抵押變動
情形,均隨時注意掌握。董監事、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部分,每
月均依規定輸入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開揭露。
1.本公司與關係企業均實施利潤中心管理,各公司人員及財產管理權責
均明確劃分,並無非常規交易及經理人互相兼任情形。
2.財務往來係依市場利率行情加碼計息,每年依業務往來需要重新評估
設定貸與金額。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亦訂有保證範圍及額度限制。
3.對往來銀行,客戶及供應商,整體企業作綜合風險考量,並可透過電
腦查核各公司對同一客戶之授信及停止對同一供應商之付款,以降低
損失。
4.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理、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皆訂
有辦法加以控管,另依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
準則」,訂有「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作業,落實對子公司風險控管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13條規定。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19條規定。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14~17條規定。
  • 29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
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
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V 機制。
本公司訂定人事管理規則等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
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等違法獲利,並適時宣導教育員工遵循相關規定。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10條第3項規定。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
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
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
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
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
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
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
師獨立性?
V
V
V
V
本公司董事具備多元專業背景及豐富經營經驗,各董事主要經學歷詳本
年報第8-9頁,目前成員包含2位獨立董事及1位女性董事。
本公司經100年12月20日董事會決議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除上述委員
會外,本公司目前尚無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本公司目前尚無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惟已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
並依規定召開董事會,董事對本公司目標及營運、財務等狀況均已瞭解,
董事會運作良好,並與本公司經營團隊保持有效溝通。
本公司每年至少評估一次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與適任性,針對會計師事
務所規模與聲譽、連續提供審計服務年數、提供非審計服務之性質及程
度、審計簽證公費、同業評鑑、是否無任何法律訴訟案件或主管機關糾
正、調查之案件、審計服務品質、是否有定期進修、與管理階層及內部
稽核主管之互動等指標,請會計師及其事務所提供相關資料及聲明書,
由總經理室據以評估,已將評估結果提105年3月16日董事會報告。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20條規定。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28-1條規定。
尚未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第37條第4項規定,惟
本項屬得辦理事項。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29條規定。
  • 30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
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
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
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
會責任議題?
V 本公司視不同情況,責成總經理室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且設有發言人及
代理發言人擔任對外溝通管道。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設有電話及電子郵件之詳細聯絡資訊,另亦設有發言
人電子信箱及投資人電子信箱由專人負責處理,以便利害關係人視不同
狀況能有與公司溝通之管道。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51-52條規定。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
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V 本公司股東會事務目前係採自行辦理,惟相關程序係由專責股務單位、
法務室及總經理室等單位依規定嚴謹規劃辦理,使股東會在合法、有效、
安全之前提下召開,並得以確保股東權益。
雖未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第7條第1項之部分規
定,惟無損於股東會運作效
益。
六、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
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
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
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
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
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
司網站等)?
V
V
本公司已架設網站,並於投資人關係項下揭露相關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
資訊。
本公司網址為:www.fstech.com.tw。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並於總經理室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
之蒐集及揭露,並提供予發言人及相關業務部門解答利害關係人及主管
機關之查詢。
本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及企業雜誌等資訊均已於本公司或企業網站揭
露。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57條規定。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55-58條規定。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
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
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
V (一)員工權益:本公司極力追求和諧的勞資關係,並且重視員工表達
意見的權利,我們在員工經常進出的地點廣設實體意見箱,並在
企業資訊系統設立網路意見箱,各意見箱都指定專人進行瞭解及
回覆,以暢通員工意見溝通管道,並訂有「異常舉報獎勵辦法」,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第28-2、51~54條
規定。
  • 31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
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
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
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
保險之情形等)?
建立內部吹哨管道及保護制度。同時,各工會定期召開的理監事
會及勞資會議,相關部門主管均出席參加,與勞方代表充分溝通
意見;在重大勞資議題上,本企業更優先聽取工會意見,並由最
高階層主管與工會座談協商,以達成共識,確保勞資關係和諧及
企業永續發展。
(二)僱員關懷:為照顧員工身心健康,公司每年均編列預算由長庚醫
院為員工實施健康檢查,並且在法令規定的檢查項目之外,主動
為員工增加甲型胎兒蛋白及癌胎胚抗原等癌症篩選項目檢查,讓
員工瞭解自身健康狀況,進而愛護與強化自己的身體健康。在員
工最密切的飲食方面,公司對於餐廳使用的食材來源、驗收儲存、
用水安全衛生、供膳人員與餐廚清潔作業、食品與餐具洗淨檢驗
等作業都透過衛生健康相關規範加以遵循辦理,以確保員工的飲
食衛生安全。相關福利措施請參閱本年報第99頁。
(三)投資者關係:本公司設有股務部門,作為公司與股東之橋樑,在
公司資訊透明度方面,本公司網站設有「投資人專區」,提供投資
人相關資訊。為維繫與投資人之良好關係,本公司已設置發言人
制度,提供與股東及法人投資機構之連繫窗口,另除參與國內外
券商舉辦之投資論壇外,並不定期與國內外投資人進行一對一說
明會。
(四)供應商關係:本公司的採購發包作業,主要精神在創造一個公平
競爭的環境,尋找優良的廠商,以合理的價格,適時提供適質、
適量之設備、材料或工程,以配合各部門擴建或營運之需求。
1.公開公平的採購發包機制:本公司以「公開招標」方式,透過台
塑網電子交易平台採購發包系統,線上提供廠商詢價、報價、議
  • 32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價、訂單、交貨、付款進度查詢等多項作業功能,所有資訊皆透
過電子憑證加密和防火牆管制,嚴格確保所有往來資料的安全
性。廠商透過網際網路不受時空限制,隨時隨地可以查看詢價案
件,並進行報價,大幅提升了作業效率、節省時間與金錢,同時
也降低了營業成本,增加銷售利潤。所有詢價案件經電腦開標後,
以報價最低且交期、品質符合之廠商優先採購發包,以構成買者、
賣者雙方都能在和諧氣氛下,合理達成雙方之目的。
2.健全的廠商管理:為穩定用料品質及交期,並確保施工品質及進
度,本公司透過健全的廠商管理和評核,所有廠商登記加入時必
須經過評鑑分級,另廠商交貨(工程)逾期、品質不良、違反工
安規定者,將自動列入評核記錄,藉以汰換不良廠商,並培養長
期優良廠商,達到雙方良好的合作關係。
3.電子交易達成雙贏:本公司結合多年來完善的ERP電腦管理制度,
及數字化、公開化、透明化的網路採購發包機制,建構一個優質、
安全、便利、快速之電子交易環境,進而由內而外擴大延伸至其
他垂直及水平產業,與所有企業共同分享e世代「台塑經驗」。目
前結合本公司上下游供應鏈體系,擁有超過一萬家之供應商與協
力廠商,於此電子交易平台共同分享公開化交易帶來的商機與經
濟利益。
(五)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除了在本業上持續精進向上,追求良
好經營績效,盡力達成「照顧員工、服務客戶、回饋股東」的使
命,故對股東、對客戶、對供應商、對員工及社會都肩負著一份
妥善照顧的承諾。除遵守法律及商業道德規範,與國際接軌提升
競爭力,創造股東權益,並供應穩定、物美價廉的產品,以工業
  • 33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與環保並重為期許,朝向生態工業區發展,推動綠建築及採購綠
色節能原料及用品,積極廣植樹林,重視各項社會問題,投入適
合企業參與之社區及社會公益事業,為社會增添關懷與溫暖。
(六)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董事或監察人
姓名
進修日期
進修主辦
機構
進修課程名稱
進修
時數
林健男、王文
淵、王瑞華、林
勝冠、池之上滿
104/11/20
法鼓山人文
社會基金會
企業社會責任
系列課程-幸
福社會密碼
3.0
證券暨期貨
市場發展基
金會
公司治理藍圖
及企業社會責
任願景
3.0
瀧井道治、平本
一男、福島隆、
池之上滿、畠中
則和、井上文夫
104/6/18
社團法人中
華公司治理
協會
解析台灣稅務
制度;最新趨
勢與解析之
IFRS、移轉訂
價及CSR
6.0
王志剛
104/10/06
社團法人中
華公司治理
協會
法制與法治-
談企業經營與
公司治理;運
用CSR創造企
業與社會之共
享價值
6.0
(七)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為全體董監
事投保責任險,投保金額美金7百萬元,投保期間自102年8月1日
至104年2月1日,並已續保至105年8月1日。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40、50條規定。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39、49條規定。
  • 34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八)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1.風險管理機制
(1)本公司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均由總管理處財務部統一辦
理,為落實衍生性商品之交易與交割作業人員不得互相兼任之
風險控管原則,本集團於財務部內分設外匯交易組與風險管理
組。外匯交易組於商品交易訂約後,由風險管理組與各金融機
構雙向複核當日之交易明細內容,並執行後續相關之交割作
業。一旦發現交易異常,則須立即擬訂處理對策,呈報財務部
最高主管核准後,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2)為避免因交易對象之信用異常而產生違約風險,以長期信用評
等等級為指標,依據所承作金融商品之風險與期間,明訂不同
之可交易對象信用等級範圍,並每半年複核一次,以避免因違
約風險之發生而蒙受損失。
(3)本公司獨立於總管理處財務部外分設內部稽核部門,不定期檢
核財務部各項避險交易之成效與允當性,作成稽核報告呈報董
事會授權之總管理處總(副總)經理核准後,持續追蹤改善情
形。
2.交易策略擬訂
本公司避險交易策略之擬訂,乃由財務部外匯交易組依公司外匯
需求與資金餘絀狀況,配合市場走勢,研擬短、中、長期避險策
略與選擇最適切之金融商品。並於每月例行召開之公司最高幕僚
及財務主管月會中,向公司財務最高主管及內部稽核部門提報市
場走勢、風險管理與例行性、專案性避險交易之執行情形及計畫,
並於會後以書面紀錄提報董事會授權之總管理處總(副總)經理同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第16條規定。
  • 35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意後據以執行。
3.操作策略
(1)本公司之匯率避險以減少公司淨匯率風險部位之自然避險為
原則。日常營運外匯資金不足部分,均於市場匯率有利時買入
即期或遠期外匯支應。對外幣長期負債,分別於簽約、撥款及
利率、匯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換匯換率
(CCS)契約,俾使本公司因匯率變動對營收獲利之影響減到
最低。
(2)針對本公司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包含浮動利率計息公司
債),為規避利率波動風險,本公司經審慎評估金融市場情勢,
分別於簽約、撥款及利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
簽訂利率交換(IRS)契約,承作利率皆較投資計畫預估融資
成本為低。
4.借款與避險部位之市價評估
財務部風險管理組每週須按市價評估各長短期外幣借款部位與避
險部位之未實現兌盈損評價資料,提報該部最高主管核簽,每月
則須提報本公司最高幕僚及財務主管月會,藉以確實掌控本公司
風險部位之兌盈損狀況與避險交易之執行成效。
(九)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客戶是企業之所以存在之基石,就近迅速
地供應客戶所需產品、做到穩定且如數供料,使客戶能正常生產。
1.打造穩定的供需關係
由於企業的發展與客戶彼此間存有相戶依存、共存共榮的重要關
係,因此打造一個穩定的供需關係是每個永續發展的公司必須重
視之課題。本公司著眼於台灣產業的長期發展,積極投資塑膠及
  • 36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纖維原料的生產行列,為客戶提供穩定料源,也為相關產業奠定
紮實基礎。因為長久且良好的合作關係,客戶均呈現穩定成長。
2.提高原料自給率
六輕計畫完成,大幅紓解台灣原料長期不足的問題,乙烯自給率
提高至90%以上,大幅降低進口依存度,提升整體石化產業的競爭
力。
3.提升中下游廠商競爭力
本公司創辦人在早期為提升塑膠產業中下游廠商的管理能力,特
別開設一系列管理課程,主動將本公司的制度與經驗分享給業
界,受到廣大迴響,也強化客戶的競爭力。迄今若有業者前來拜
訪,我們仍不吝分享,因為本公司在經營管理上一向堅信,妥善
兼顧客戶利益,自己也必能從中受惠。此外,本公司為配合客戶
拓展市場,也積極技術支援客戶及做好售後服務。
4.電子商務節省成本提升效率
為提升與客戶在交易過程的作業效率,使客戶在下單、訂單進度
查詢、收料付款,能得到即時資訊及迅速回應,本企業於90年1
月正式成立台塑網電子商務中心,作為全方位企業對企業線上交
易入口網站,導入電子商務交易體系,統籌管理企業內部資源及
力量,並整合上下游供應鏈體系及客戶的商務關係。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
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
理評鑑報告?(若有,請敍明
其董事會意見、自評或委外評
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
V 本公司目前尚未編製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惟自103年起已配合主管機關規
定,參與第一屆及第二屆公司治理評鑑,並針對各項公司治理評鑑指標
辦理自評。
-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無自評
相關規定)
  • 37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及改善情形)(註2)
  • 註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註2:所稱公司治理自評報告,係指依據公司治理自評項目,由公司自行評估並說明,各自評項目中目前公司運作及執行情形之報告。

  • 38 -

(五)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份別
(註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
他公開
發行公
司薪資
報酬委
員會成
員家數
備註
商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業
務所需相
關料系之
公私立大
專院校講
師以上
法官、檢察
官、律師、會
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
所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之
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
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
業務所
需之工
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獨立
董事
王志剛
V
V V V V V V V V V 1
獨立
董事
畠中
則和
V V V V V V V V V 0
其他 郭松雄 V V V V V V V V V 0
  •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 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 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 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 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 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8)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39 -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 人。

  • 2.本屆委員任期:104 年6 月18 日至107 年6 月17 日,最近年度至104 年 12 月31 日止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
次數(B)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席率
(%)
(B/A)
(註)
備註
召集人 畠中則和 1 1 50
委員 王志剛 2 0 100
委員 郭松雄 2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
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
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
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註:

  • (1)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 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2)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 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 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40 -

(六)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六)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註2)
一、落實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
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
成效?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
教育訓練?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
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
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
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
情形?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
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
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
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
與懲戒制度?
V 1.本公司秉持台塑企業「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宗旨,
以「公司治理」、「環境保護」、「社會公益」等三大領域為企
業社會責任之努力方向,並於各項節能環保工作、社會弱勢
扶助工作訂定KPI,透過不斷檢討,持續改善,將企業止於至
善的管理精神,應用至社會責任推行工作。
2.為提升員工對於人權及工作安全等意識,本公司不定期辦理
勞工安全衛生、勞動基準法、性騷擾防治及性別工作平等法
律課程。
3.為整合及推動台塑勝高的社會責任工作,台塑勝高已成立「企
業社會責任推動小組」,由福島隆總經理擔任總召集人,趙榮
祥副總經理擔任管理代表,負責台塑勝高企業社會責任相關
策略、目標擬定與績效監督。推動小組組織包含本公司總經
理室及安全衛生單位等專責單位,積極推動及落實各項CSR
政策制度,相關資訊可參閱本公司「2014年企業社會責任報
告書」。
CSR專責單位透過內部正式文件,將所有工作事項提報給公司
相關董事;若董事認為相關議題需進一步與獨立董事商議,
則於董事會提出討論。
4.本公司對員工晉升、考核、訓練、獎懲等制度訂有明確規範。
新進人員薪酬標準係依職務所需人才之學經歷等條件而訂
定,秉持「同工同酬」之精神,相同職位、職等級之女男員
工基本薪資比例為1:1,錄用後則視其工作表現逐年調薪及晉
升,給予相對應之薪酬。
符合「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6~10
條規定。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
V 1.本公司從原物料採購到產品銷售各個階段,對客戶健康及安
全相當重視,持續改善生產流程,並配合市場趨勢及下游客
符合「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第
11~17條規定。
  • 41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註2)
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
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
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
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
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
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戶之需,朝向生產無毒性、對環境友善及綠色能源產品等發
展趨勢(各項具體作法與對環境友善之產品,詳見2014年社
會責任報告書第三章環境保護與環境衛生P.41)。
2.本公司制定安衛環管理辦法、管理資訊系統、辦公室自動化
系統等,透過完善制度強化廠區安衛環管理。此外,進一步
導入環境會計制度,掌握企業環境支出資訊、環境支出效益,
並具體向利害關係人揭露環保作為(依產業特性之環境管理
制度詳見2014年社會責任報告書第三章環境保護與環境衛生
P.41)。
3.本公司定期委託BSI(英國標準協會)與SGS(台灣檢驗科技公
司)施行溫室氣體盤查。節能減碳方面,每年訂定具體減量目
標(各項具體做法詳見2014年社會責任報告書第三章環境保
護與環境衛生P.41)。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
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
理政策與程序?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
及管道,並妥適處理?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
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
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
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
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
之營運變動?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
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V 1.本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及尊重國際公認基本勞動人權原
則,制定人事規章制度以保障員工權益,並提供穩定且優惠
待遇、完整的教育訓練、晉升發展體系,及創造安全衛生之
工作環境,以提升員工之專業能力。
2.本公司在員工經常進出的地點廣設實體意見箱,並於資訊系
統設立網路意見箱,指定專人深入瞭解及回覆,確保員工意
見溝通管道暢通(其他具體作法詳見2014年社會責任報告書
第四章員工照顧P.65)。
3.本公司定期提供員工健康衛教資訊,為提升員工安全衛生意
識,配發「作業危險提醒卡」與「安全衛生手冊」等,並透
過教育訓練、安全觀察,提醒員工作業安全(各項提升員工
與職場安全相關作法,詳見2014年社會責任報告書第四章員
工照顧P.65)
4.本公司各生產廠區均成立工會,定期召開理監事會及勞資會
議,相關部門主管均出席參加,與勞方充分溝通意見。此外,
符合「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第
18~27條規定。
  • 42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註2)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
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
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
及申訴程序?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
,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
國際準則?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
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
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
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
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
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
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
之條款?
企業優先保障員工工作權益,建立人力整合機制,以調任取
代資遣,並以縮減的部門人力取代外包業務與外勞雇用。進
行職務異動與員工部門調動前,部門主管以口頭告知,並依
規定約十天完成調任程序。
5.本公司透過e化訓練管理系統,確保人員循序漸進完成新進人
員、基礎、專業與幹部儲備訓練等。此外,配合個別單位作
業與安全需要,輔導員工取得相關專業證照,不定期舉辦各
種主題研習,以及加強人權與工作安全意識等課程。
6.客戶關係管理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環節,為瞭解客戶寶貴
意見,本公司明確訂定客戶投訴管道、退換貨及賠償申請程
序,使客戶藉由「意見反應表」表達相關訴求,而產品客訴
則由營業員填寫「客訴處理表」辦理各項退換貨,並將處理
進度納入電腦管制。網站上提供各產品銷售服務專線及電子
郵件信箱,利客戶利用多元管道直接反應意見,相關部門則
定期將客戶關心議題彙總,依其重要性、時效性界定改善優
先順序,確保客戶需求獲得處理。
7.本公司多數生產產品非直接售予一般消費者,媒體廣告、文
宣等行銷活動較少;如有涉及法規面的推廣活動,各單位均
會諮詢法務室意見,避免觸法。
8.& 9.本公司於每次採購時,均要求上游供應商須符合RoHS合
格、國家規定相關廠商工安資格、ISO合格、隨貨標示危害物
公告及圖示等標準條件,且廠商需妥善回收使用容器或裝載
輔具,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團體生產之物品及隨貨附無輻射污
染證明等,於「詢價單」與「訂購通知」中要求供應商確實
遵守規定,並於上述表單說明本公司秉持永續經營精神之立
場,以及遵守公平交易原則,致力要求往來廠商符合環保、
工安及人權準則,若不符合規定,將予以拒收並列入廠商評
核作業等處分。採購材料、零件或產品含有金屬成份時,均
要求供應商詳實調查是否符合「無衝突金屬」,以確保所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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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註2)
原物料均經由合法管道所取得(其他作法詳見2014年社會責
任報告書第三章環境保護與環境衛生)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
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
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
任相關資訊?
V 【公司網站】
「2014年台塑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涵蓋環境保護、公司治理與
社會公益領域之資訊,並於本公司及台塑企業網站揭露各項社會
責任工作之情況
.執行政策及成效詳載台塑企業或本公司網站
台塑企業網站:
http://www2.fpg.com.tw/html/csr/csr_5.html
本公司網站:
http://www.fstech.com.tw -> 工安環保及社會責任
另公司亦定期於公司網站「投資人關係」及證交所公開資訊
觀測站揭露各季財報與年報訊息
【環保署網站】
.環保署「六輕環保監督」專區
(http://www.epa.gov.tw/np.asp?ctNode=31796&mp=epa)定
期揭露各項環境監測資料、健康風險評估、生態與環境衝擊
評估。
符合「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第
29條規定。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說明:本公司持續於公司治理、環境保護、社會公益三大領域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已於104年8月10日董事會通過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
讓本公司可遵循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促成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進步,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說明一】相關制度與架構
為有效整合及推動全企業的社會責任工作,台塑企業成立「社會責任工作推動中心」,負責策略擬訂及績效監督,並由全企業各公司、幕僚
單位、非營利組織的醫療及教育單位分工合作,全力推動各項社會責任工作。另一方面,由創辦人王永慶先生及王永在先生資助設立的七個
基金會與公益信託,也扮演重要角色,長期以來秉持創辦人「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理念,積極投入社會公益,為提升社會關懷、降
低社會問題盡一份心力。「社會責任工作推動中心」下設立「造林小組」及「節能減碳小組」,全企業以各廠區為中心及相關事業部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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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註2)
依權責設立專責的安全衛生處,以提高環境品質;組織敦親睦鄰關懷小組,關懷及協助弱勢族群;成立醫療中心,扶助急難救助等,以達成
減少耗能及污染、創造生態環境平衡的重要任務,俾順利達成各項企業社會責任的工作計畫。
本公司配合總管理處成立「社會責任工作推動中心」,在現有組織架構下成立「台塑勝高企業社會責任推動小組」,由總經理擔任總召集人,
副總經理擔任管理代表,負責台塑勝高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策略、目標擬定與績效監督。推動小組組織包含本公司總經理室及安全衛生單位等
專責單位,積極推動及落實各項CSR政策制度,相關資訊可參閱本公司「2014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說明二】全企業從事社會公益情形
1.對環保、安全衛生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台塑企業創立以來一直秉持「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並重」的理念,追求善盡社會責任及企業永續經營,因此對於環境保護之工作相
當重視。
台塑企業依此理念,對生產製程與環境保護之設備都是採用國際上最新進之技術,例如早在十多年前建造發電廠時,即首開國內先
河,堅持使用密閉式煤倉,使煤塵不再污染空氣,並使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使污染排放遠低於國內外標準,雖然使得建造費用
增加,但卻可得到無形的環境改善和減少資源浪費、成本降低之效益,除在規劃初期選用最佳生產製程及環保設備外,同時考量上、中、
下游製程充分整合,將上游製程之副產品及廢棄物循環再利用做為中、下游製程之原物料、燃料,由廠與廠間之廢氣、廢熱及與低階能
源的充分整合再利用,發揮資源及能源之最佳使用效率,降低能、資源浪費,以追求達到生態化工業園區的努力目標,以六輕廠區為例,
2015 年之單位產品電力、蒸汽用量,較1999 年開始試俥運轉以來,分別降低58%、71%,未來將依國家減量目標持續推動。本企業之精
神乃貴在追根究柢、持續改善、止於至善,藉由不斷的改善,持續提高設備運轉效率來降低能、資源使用量,強化永續經營之競爭力。
以節約用水為例,自1999 年迄2015 年,六輕廠區已經投資了74.8 億元,完成1,072 件改善案,每日可節省用水量24.77 萬噸,持
續進行中將再投資3.7 億元推動157 件改善案,預估每日將可再節水0.75 萬噸,總計共投入78.5 億元,完成後年效益約為11.3 億元,
在節能減碳方面,六輕廠區也已經投入111.2 億元,完成2,846 件改善案,約可減少857.5 萬噸CO2,持續進行中將再投資36.9 億元推
動555 件改善案,預估約可再減少78.4 萬噸CO2,總計共投資148.1 億元,完成後年效益約為250.8 億元。
上述成效都可由台塑企業在2008 到2015 年八年內,已有109 個單位獲得經濟部水利署、工業局、能源局及環保署等主管機關之頒
獎表揚得到肯定。
除了採用國際生產效率最佳之製程,做好污染防治、清潔生產、節能減碳及節水等自身環境保護工作,以朝生態化工業園區目標邁
進之外,本企業亦順應時代趨勢,關注全球暖化相關課題,長年來在企業廠區推動植樹綠化工作,近年來積極推動各廠區的綠美化,目
前已經種植近200 萬株喬木與39 萬平方公尺的灌木,每年可吸收CO2約13.4 萬噸,為員工及附近居民提供綠意盎然的有氧環境,也兼顧
了工業發展及環境保護的兩全其美做法,傳統工廠給人的印象是很少有綠地及樹木,甚至煙囪不時排放黑煙,製造空氣污染;本企業各
個廠區所努力的方向就是要改變一般人的想法,將工廠營造出「公園化」的綠意景觀,讓空氣污染轉變成「鳥語花香」的情境。
同時,本企業也響應政府造林減碳計畫,配合雲林縣政府推動平地造林減碳活動,於2011 年度起作10 年期造林減碳對等補助,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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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註2)
2015 年雲林縣內參與平地造林獎勵作業申請面積為1,100.39 公頃,已提供約7.24 億補助款項予造林申請戶,為造林減碳貢獻一份心力。
本企業亦全力配合環保署推動民間企業綠色採購,以落實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統計本企業2015 年度綠色採購金額計8 仟1 百萬
元。
未來,台塑企業仍將持續以兼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理念,落實節水、節能減碳、資源永續利用與友善環境等各項工作,善盡社
會責任。
此外,提供一個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是台塑企業對員工與其眷屬的責任,因此,「安全第一」成為我們珍惜員工的重要原則。除
建立獎勵制度,鼓勵員工、承攬商對於不安全狀況行為及虛驚事故勇於提出之外,也獎勵零職災的部門,鼓勵各單位提報潛在的危害事
項,舉發工安異常及不安全行為,每季彙整檢討消除潛在危害,並且辦理部門間競賽及績效評比,以提高員工的參與感。
2.社區參與:
台塑企業深耕台灣,廠區遍佈全台各地,我們極力與周邊居民成為「好厝邊」,在各廠區成立睦鄰小組,與居民友善溝通並盡力提供各項
協助。此外,持續動員員工清掃鄰里街道及淨灘,不斷投入各項地方公益活動,並協助照顧清寒家庭及弱勢團體,讓我們的員工及社區
居民融為一體。員工也自發性組成公益社團,響應回饋鄰里,藉由長期且持續關注,將人性關懷及愛心逐漸擴大至社會每個角落,共同
建立祥和社會。
3.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
台塑企業本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精神,致力於企業永續經營,並持續以「品質、信譽、服務、環保」之經營方針回饋社
會及善盡社會責任,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詳實記載我們對社會責任的履行情形。
除了致力於事業經營之外,也投入醫療、教育及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1)醫療:長庚醫院創設於1976 年,以「提升醫療水準、創造社會福祉」為己任,勇於挑戰窠臼,不但帶動醫界的改革及進步,也深獲
廣大民眾的信賴,如今在全台灣設有有四大院區,北院區(包含基隆、情人湖、台北、林口、桃園等分院及護理之家)、嘉義
院區、雲林院區及高雄院區(高雄及鳳山醫院),服務的面向,也從急症救治醫療,擴展到復健、養生、銀髮照護等,是亞洲
規模最大、設備最完善的醫療機構。
(2)教育:1960 年代,台灣各項產業蓬勃興起,有鑑於工業人才不足,台塑企業創辦了明志工專(現為明志科技大學),為當時家庭經濟
環境不佳的學子,提供半工半讀的升學機會。爾後又陸續成立長庚醫學院(現為長庚大學)與長庚護專(現為長庚科技大學),
培養學生勤勞樸實、腳踏實地、理論與實踐結合的特質,長期為台灣培育優秀的工業中間幹部和醫護人才。
(3)其他社會公益:除了醫療與教育外,台塑企業創辦人更捐資成立七個基金會及公益信託社會福利基金,透過基金會的運作與企業內各公司
的積極參與,持續推動與捐助各項社會公益事業,例如:
A.長期資助原住民青少年教育與就業機會,自1995 年開始至今,捐贈金額約16.9 億元,協助人數達5,321 人。
B.協助921 地震及莫拉克颱風災區重建,並認養災區學校及各地老舊校舍重建,至今已認養75所中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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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註2)
C.捐贈近100 萬劑肺炎鍊球菌疫苗,推動全國75 歲以上老人免費接種計畫,增進其健康與生活品質,預計2016 年續捐贈6 萬劑。
D.持續推動「早期療育專業服務成效提升計畫」,系統性、全面性提升台灣整體早期療育服務品質,目前已提供66 家機構相關療育協助及
補助;並建立「早期療育專業人員交流平台」,提供全國早療活動訊息、療育文章及教學檔案分享與交流。
E.捐贈769 套人工電子耳,造福聽障兒童。
F.捐助雲林第二監獄、高雄監獄及台北監獄辦理彩虹計畫,協助毒癮愛滋患者培養謀生技能及重返社會。
G.推動各項獎助學金計畫,如兒少機構教育協助計畫、清寒學生獎學金及偏遠地區學生助學金補助計畫,協助經濟弱勢或失依學童及少年
順利就學。
H.推動麥寮廠鄰近七鄉鎮弱勢學童營養早餐補助。
I.推動受暴家庭經濟協助計畫,提供受暴家庭成員經濟協助。
J.推動罕見疾病病友醫療及經濟協助計畫、未婚小媽媽經濟協助計畫。
K.推動老人住宅改善計畫、麥寮鄉台西鄉獨居老人送餐計畫、推動樂齡健康活力中心、捐贈老人日照中心交通車及圓夢計畫等老人照護福
利計畫。
L.捐贈社會福利機構日用品及白米、麥寮廠附近低收入戶三節禮品及禮金、弱勢兒童陪讀班照明改善計畫。
M.捐助台東牧心智能發展中心、早療協會南投服務中心新建院舍、雲林縣聲暉協進會烘焙及行銷經費、捐助台東天琪幼兒園、捐贈花蓮原
住民農業協會、推動身心障礙者生態農場(捐助星星兒的家等10 家機構)。
N.推動發展台灣特色文化,贊助「明華園劇團」、「紙風車劇團」及「亦宛然掌中劇團」辦理巡迴演出;贊助雲林地方布袋戲團校園巡迴演
出。
O.推動培育優秀體育人才計畫,及體育人才國外培訓計畫,協助國內體育人才提升成績。
此外,長庚紀念醫院也設立社福基金,長期補助貧苦病患就醫,截至2015 年底已支出70.3 億元,並持續提供國內偏遠地區與落後國家所
需的醫療援助。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
本公司「2014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係參考全球永續性報告書第四代綱領G4準則(GRI G4.0)查證標準之精神編撰,雖無第三方公正單位查
證,但本公司「2014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係為自願性編製。

註1: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 註2:公司已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者,摘要說明得以註明查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方式及索引頁次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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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
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
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
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
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
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
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
執行?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
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
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
活動,採行防範措施?

V
V
V
1.本公司為恪遵法令及謹守道德規範之企業,除遵循公司法、證券
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規章法令外,並秉持「勤勞樸實」企業文
化精神,以廉潔誠信、公平透明、自律負責之經營理念,以公司
總經理室為推動單位,制定落實各項道德規範政策,建立良好之
公司治理及風險控管機制,謀求本公司之永續發展。
2.本公司於「人事管理規則」等規章制度中明示誠信經營之道德規
範政策,並針對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已訂立「道德行為
準則」,請詳閱本公司網站(www.fstech.com.tw→投資人關係→
組織運作規章) ,董事會與管理階層亦承諾積極落實及監督誠信
經營政策之執行。
3.本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規則」、「工作規則」等規章制度中訂定嚴
謹行為規範及道德準則,並明訂相關獎懲規定,舉凡本公司董
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嚴禁直接
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
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之行為,以防範營私舞弊、挪用公
款、收受賄賂、洩密或謊報等不誠信行為。
4.針對從事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者,本公司已於「人事
管理規則」及「工作規則」等明訂擔任營業、採購、發包、監工
及預算等職務者以及其他與廠商有利益關係之職務者,不得接受
廠商邀請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亦不得接受其餽贈之財物或其
他利益,違者以免職論處,其主管並予以連帶議處。另相關職務
已全面推動定期輪調作業,以防範各類弊端之發生。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第4及5條規
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第8、18及21
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第2、6、10~14
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第7條規定。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
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
V 本公司因商業活動對外簽訂之契約,均訂定誠信行為條款。另針
對客戶、供應商等利害關係人進行誠信調查,以避免發生不誠信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第9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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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
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
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
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
告其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
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
並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
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
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
位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
執行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
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V
V
V
V
行為而損及公司權益。
由本公司總經理室及全企業總管理處兼職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運
作,另每月將內部稽核報告送請獨立董事核閱,並定期向董事會
報告。
1.本公司已於「董事會議事規範」明訂董事對於董事會所列議案
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已說明其利害關係之
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2.本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規則」等明訂員工應嚴謹遵守利益迴避
之行為準則,主動報備有利益衝突等道德疑慮事項,並訂有競
業禁止相關條款,以防止利益衝突。
3.本公司訂有「員工申訴作業要點」及「異常舉報獎勵辦法」規
定,具體提供員工舉報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之陳述管道。
本公司已建立有效完善之會計制度及內控機制,全面推行作業電
腦化,將人事、財務、營業、生產、資材及工程等六大管理機能
由電腦相互串連,層層勾稽,執行異常管理。另本公司亦建立專
業獨立之內部稽核運作架構,運作架構共分三大層面,第一層面
由隸屬於公司董事會之稽核室負責執行,第二層面則由企業總管
理處進行例行性及專案性之獨立稽核,另基於內部稽核係全體員
工之職責,因此於第三層面要求公司各部門定期(依項目設定為每
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進行自主性之業務檢查,以落實內控精
神至公司各個層面。
本公司透過定期企業刊物推廣及於各項場合積極宣導教育員工秉
持「勤勞樸實」企業精神,培養廉潔誠信、公平透明、自律負責
之誠信經營工作理念與態度,新進人員訓練時皆辦理企業文化課
程。此外,每年均舉辦法規宣導、防弊肅貪等訓練課程,強化同
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第17條規
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第19條規
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第23條規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第20條規
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第22條第2
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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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
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仁對於遵循誠信經營規範之堅定承諾。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
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
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
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
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
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
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
施?
V
V
V
本公司訂有「員工申訴作業要點」及「異常舉報獎勵辦法」等規
定,提供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
1.提供實體信箱、電子郵件信箱及傳真專線等多元檢舉管道,並
於本公司不定期公布及公司網站揭露檢舉管道,以供舉報人利
用。
2.檢舉案件受理後,由總管理處總經理室相關機能組人員或由本
公司副總經理接案後指定本公司總經理室專人專責進行案件審
核、立案及後續調查之程序。
3.保密原則:案件承辦人調查期間及調查結束後,均嚴禁向無關
者透露案情,各級核簽主管亦須確實保密,相關資料須依機密
文件方式處理及存檔,確保檢舉人不因檢舉遭受不當處置。
4.凡提供案件線索,協助制止違法、違規或不當行為發生,從而
維護企業權益者,視該案件可能造成企業損失金額,從優核發
檢舉獎金。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第23條規定。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
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
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V 本公司已架設中文網站,除在公司網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及相關資
訊外,並同時也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訊息同步揭露。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第25條規定。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由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雖依本公司實務略為修正,惟訂定之守則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規範之精神一致,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請詳閱本公司網站www.fstech.com.tw→投資人關係→組織運作規章。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定期安排董事、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課程,增益其監督及治理公司之能力,期提升公司治理成效及誠信經營之落實。
  • 50 -

  • (八)公司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查詢方式 本公司已於103 年11 月5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守則內容及相關規章除放置在公司網站外 (http://www.fstech.com.tw/ →投資人關係→組織運作規章) 可查詢外,另在資訊公開觀測站同時揭露供社會大眾查詢

  •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可參閱本公司網站「投資人關係」專區,公司網址請參閱上述 項次。

  • 51 -

(十)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 內部控制聲明書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聲明書

日期:105 年3 月16 日

  • 本公司民國104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 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 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 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 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 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 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 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 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 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 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 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 行的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的內部控制 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 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 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 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 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 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05 年3 月16 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9 人中, 有0 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健男 簽章 總經理:福島隆 簽章

  • 52 -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 無。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 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 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1.104.06.18 股東會

  • 列席董事及監察人: 李志村、瀧井道治、王瑞華、平本一男、伊藤誠人、福 島隆、王志剛、畠中則和(以上為董事)、林勝冠、井上 文夫(以上為監察人)。

(1)重要決議

  • 案由:為依法提出103 年度決算表冊,請 承認案。 (董事會提) 決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738,879,166 權,經票決結果:承 認733,624,639 權,占表決權總數99.3%,反對1,202,250 權,無 效及未投票4,052,277 權。本案承認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承認。

  • 案由:為依法提出103 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請 承認案。 (董事會提)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738,879,166 權,經票決結果:承 認733,624,639 權,占表決權總數99.3%,反對0 權,無效及未投 票5,254,527 權。本案承認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承認。

  • 案由:為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 年1 月28 日臺證治理字第 1040001716 號函公告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之參考範例,擬配合 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相關條文,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 表,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董事會提)

表,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董事會提)
條次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第三條 (前略)
股東會之召開應編製議事手冊,
須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
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
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
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
董事、監察人事項等各項議案之
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
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
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
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
(前略)
股東會之召開應編製議事手冊,
須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
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
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
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
董事、監察人事項等各項議案之
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
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
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
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
  • 53 -
條次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後條文
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
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
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
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
公司及其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
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
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
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
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
款、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
一、第四十三條之六之事項應在
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
議提出。
(以下略)
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
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
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
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
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
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
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
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
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
款、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
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
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
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
臨時動議提出。
(以下略)
第六條 (前略)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
(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
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
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
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以下略)
(前略)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
(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
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
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
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
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
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以備核對。
(以下略)
第七條 (前略)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宜有董
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參與出席。股
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
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
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
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以下略)
(前略)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
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
數之董事、至少一席監察人親自
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董事長
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
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股東會
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
,並將出席情
  • 54 -
條次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
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
互推一人擔任之。
(以下略)
第十三條 (前略)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
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布出
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
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
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
表決同;有異議者,應依前項規定
採取投票方式表決。除議程所列議
案外,股東提出之其他議案或原議
案之修正案或替代案,應有其他股
東附議,提案人連同附議人代表之
股權,應達已發行股份表決權總數
百分之一。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
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
。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
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以下略)
(前略)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
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
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布出
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
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
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
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
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
。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
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以下略)
第十五條 (前略)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
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
、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
之,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
存。
前項決議方法,係經主席徵詢股
東意見,股東對議案無異議者,
應記載「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
東無異議通過」;惟股東對議案有
異議時,應載明採票決方式及通
過表決權數與權數比例。
(前略)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
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
、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記載
之,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
存。

決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738,879,166 權,經票決結果:贊成 733,624,639 權,占表決權總數99.3%,反對0 權,無效及未投票

  • 55 -

  • 5,254,527 權。本案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 案由:為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 年1 月28 日臺證治理字第 1040001716 號函公告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之參考範例,擬 配合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相關條文,如附修正前後 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董事會 提)

條次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第二條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採單
記名累積選舉法,選任董事時,每
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
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
配選舉數人,選任監察人時亦同。
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
印出席證號碼代之。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應採
用累積投票制,選任董事時,每一
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
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
選舉數人,選任監察人時亦同。選
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
出席證號碼代之。
第九條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
主席當場宣佈。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
主席當場宣佈,包含董事及監察人
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
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
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
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
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條 投票當選董事及監察人由董事會
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本條刪除)
第十條 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
時亦同。
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
時亦同。
(條次調整)

決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738,879,166 權,經票決結果:贊成 733,624,639 權,占表決權總數99.3%,反對0 權,無效及未投票 5,254,527 權。本案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選舉事項

案由:為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將屆滿,請依法改選案。 (董事會提) 說明:

  • 一、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監察人係於101 年6 月25 日經股東常會選任,任期 將於104 年6 月24 日屆滿,擬即依規定採用單記名累積選舉法,選任 董事9 人(含獨立董事2 人)及監察人2 人,新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3 年,自104 年6 月18 日起至107 年6 月17 日止。

  • 二、依公司法第192 條之1 及本公司章程第13 條規定,本公司獨立董事採 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經104 年5 月7 日本公司104 年第2 次董事會審查通過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如

  • 56 -

下:

下:
姓名 學 歷 經 歷 持有
股數
王志剛 美國德州農工大學
企業管理博士
1.曾任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
協會董事長
2.現任中國信託創業投資公司
董事長
0
畠中則和 日本天理大學外國
語學部中國學科
1.曾任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
事業支援部長
2.現任則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
公司董事長
0

選舉結果: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代表股份總數738,879,166 股,選舉結果由 主席指示大會秘書當場宣布,當選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名單 及當選權數如下:

1.當選本公司董事7 人

及當選權數如下:
1.當選本公司董事7 人
姓 名 當 選 權 數
臺灣塑膠工業(股)公司代
表人:林健男
733,624,732
王 文 淵 733,624,703
瀧 井 道 治 733,624,702
王 瑞 華 733,624,637
平 本 一 男 733,624,628
福 島 隆 733,473,923
池 之 上 滿 733,473,922
2.當選本公司獨立董事2 人
姓 名 當 選 權 數
王 志 剛 733,624,595
畠 中 則 和 733,624,595
3.當選本公司監察人2 人
姓 名 當 選 權 數
亞太投資( 股) 公司代表
人:林勝冠
733,473,980
SUMCO TECHXIV 株式會社代
表人:井上文夫
733,473,980

2.當選本公司獨立董事2 人

3.當選本公司監察人2 人

  • 57 -

  • 案由:為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指派代表人當選本公司董事之法人股東競 業禁止之限制,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董事會提)

  • 決議: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738,879,166 權,經票決結果:贊成 733,624,639 權,占表決權總數99.3%,反對0 權,無效及未投票 5,254,527 權。本案贊成權數超過規定數額,照案通過。

(2)重要決議執行情形

  • 1.股東會當選9位董事及2位監察人,並於104年6月18日董事會推選林健男 為董事長、瀧井道治為副董事長,及104年7月13日完成經濟部商業司公 司變更登記。

  • 2.104 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業經104年6月18 日董事會訂定104年7月15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及7月31日為現金股 利發放日後,實際現金股利發放日為7月31日確實遵照董事會決議執行。

  • 3.另104年股東常會所提之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等議 案,均依股東常會決議內容執行。

2.104.03.13 董事會

  • 案由:為造具103 年度決算表冊,並訂定104 年度營運計畫,請 公決 案。

說明:

  • 一、本公司103 年度財務報告業已編製完竣,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楊靜婷會計師及劉水恩會計師查核簽證,擬併同營業報告書 送請監察人查核,並擬依法提出104 年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 二、本公司103 年度經營狀況及104 年度營運計畫詳如經營報告書。 (由副總經理及部門主管分別報告103 年度經營狀況與104 年度營運計 畫。)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案由:為擬具103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 公決案。

  • 說明:本公司103 年度營業決算稅後盈餘新台幣10 億8,680 萬2,248 元,茲依公司章程規定,擬具盈餘分配表,並擬依法提出104 年 股東常會請求承認,是否可行?敬請 公決。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案由:為擬定於104 年6 月18 日召開104 年股東常會,請 公決案。 說明:

  • 一、查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依法應於30 日前通知股東,又股 東常會前60 日內應暫行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故必須預早訂定開會日 期,以便依法公告並分別通知股東及證劵交易所。

  • 二、茲擬定於6 月18 日(星期四)上午10 時假台北市敦化北路201 號 台塑大樓前棟2 樓會議室召開104 年股東常會,並自4 月20 日起停 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以便籌劃辦理有關開會之一切事宜。

  • 三、另擬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 規定,訂定自104 年4 月13 日起至4 月22 日止於本公司股務組受理股東提案。

  • 58 -

四、是否可行?敬請 公決。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案由:為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即將屆滿,擬於104 年度股東常會開 會時依法改選,請 公決案。

說明:

  • 一、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監察人係於101 年6 月25 日經股東常會選任,任 期將於104 年6 月24 日屆滿,擬於104 年度股東常會中依法改選, 選任董事9 人(含獨立董事2 人)及監察人2 人,新任董事及監察 人任期3 年,自104 年6 月18 日起至107 年6 月17 日止。

  • 二、上述獨立董事之選舉依本公司章程第13 條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 擬依公司法第192 條之1 及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第5 條規定,訂定自104 年4 月13 日起至4 月22 日止於本公司股務組 受理獨立董事提名。

  • 三、是否可行?敬請 公決。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案由:本公司為配合業務發展需要,現擬規劃於日本設立持股 100%子公 司,設立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是否 可行?請 公決案。

  • (本案副董事長瀧井道治為當事人,故應予迴避。)

  • 決議:除副董事長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 案由:為配合業務需要並有效運用資金,擬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 業辦法之規定,以本公司103 年9 月底財務報告為基礎,於104 年4 月、5 月、6 月每月各貸與台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5 億元,貸款期限最長1 年,計息方式為年利率不低於TAIBOR(3 個月台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0.75%,謹檢附資金貸與他人評估 表,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 (本案董事長及出席董事王文淵等2 人因分別擔任台朔重工公司董事長 或董事職務詳如書面說明,故應予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 長瀧井道治暫代主席。)

  • 決議:除上述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 案由:為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 年1 月28 日臺證治理字 第1040001716 號函公告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及監察人 選任程序」及「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之參考範例, 擬配合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及「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等相關條文,是否可 行?請 公決案。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將「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及監察 人選舉辦法」提請股東常會議決;另「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 德行為準則」提股東常會報告。

  • 案由:為遵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 制度處理準則」規定,茲擬具本公司103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 - 59 -

明書」,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3.104.05.07 董事會

  • 案由:為本公司持股1%以上股東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 審查案。 說明:

  • 一、本公司依照公司法第192 條之1 規定,於104 年3 月23 日公告受理 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自104 年4 月13 日起至104 年4 月22 日 止,本公司法人股東日商SUMCO TECHXIV 株式會社(持有3 億7,890 萬698 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48.8%)及台灣塑膠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2 億2,541 萬4,929 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29.1%)於104 年4 月21 日分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如下:

姓名 學歷 主要經歷 持有股數
(股)
王志剛 美國德州農工大
學企業管理博士
1.曾任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
展協會董事長
2.現任中國信託創業投資公
司董事長
0
畠中則和 日本天理大學外
國語學部中國學
1.曾任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
社事業支援部長
2.現任則和企業管理顧問有
限公司董事長
0
  • 二、提名股東並檢具上開候選人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 法第30 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學經歷及取得證照等相關文件,敬請 審查。

(獨立董事王志剛及畠中則和因利害關係迴避。)

審查結果:符合規定,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案由:本公司總經理伊藤誠人先生因另有任用,擬予解任,並擬自即日起提 升副總經理福島隆先生擔任總經理職務,另其副總經理職缺擬自即日 起聘任池之上滿先生擔任,謹檢附新任經理人學經歷簡表,是否可 行?請 公決案。

(董事福島隆及列席來賓池之上滿先生為本案利害關係人,故應予迴避。) 決議:除董事福島隆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案由:為擬提請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 公決案。 說明:

  • 一、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 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本公司104 年股東常會所選出之新任董事如有公司法第209 條之競 業禁止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提請股東常會同意 自該董事就任起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 三、是否可行?敬請 公決。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60 -

  • 案由:為參照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04 年4 月7 日保結稽字第 10400070012 號公告修正「股務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內容, 擬修正本公司股務作業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等 相關規範,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4.104.06.18 董事會

  • 案由:為推選本公司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請 公決案。

  • 說明:本公司新任董事業經股東常會依法選出,茲為配合實際經營需要,擬 依照本公司章程第15 條規定,由全體董事互選1 人為董事長、1 人為 副董事長,以利業務之執行,敬請 公決。

  • 決議:經出席董事一致推選林健男為董事長、瀧井道治為副董事長。

  • 案由:為擬委任獨立董事王志剛先生、獨立董事畠中則和先生及郭松雄先生 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說明:

  • 一、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由董事會委 任至少3 人組成,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相同,其成員資格條件與獨立董 事相同,公司設有獨立董事者,至少應有獨立董事1 人參與,並由獨立 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之一為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 資報酬,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有關本屆董事及監察人之報 酬,將俟薪資報酬委員會提案後送下次董事會議決。

  • (本案因擬委任獨立董事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故當事人應予迴避。) 決議:除獨立董事王志剛及畠中則和等2 人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 事均同意通過。

  • 案由:本公司業經104 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 元 正,茲擬定104 年7 月15 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7 月31 日 起發放,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案由:為配合業務需要並有效運用資金,擬依照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 法之規定,以本公司104 年3 月底財務報告為基礎,訂定本公司資金 貸與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及台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請 公決案。

  • (本案董事長林健男因擔任台朔重工公司董事長職務,故應予迴避,並由董 事長指定副董事長瀧井道治暫代主席。)

獨立董事王志剛詢問本案資金貸與利率是否合理,並由會計主管賴克述答 覆。

  • 決議:除董事長林健男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 案由:為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3 年11 月7 日臺證治理字第

  • 61 -

1030022825 號函公告修正「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內容,擬 修正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相關條文,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5.104.08.10 董事會

  • 案由:為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及確立本企業社會責任範疇,經參照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制 定之相關規範,擬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案由:為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3 年12 月31 日臺證治理字第 1032201564 號函公告修正「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內容,擬 修正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相關條文,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案由:為擬定本公司現任董事、監察人薪酬,請 公決案。

(薪資報酬委員會提)

說明:

  • 一、本公司擬每月支付獨立董事新台幣10 萬元薪酬,並自選任日起生效, 其餘董事、監察人不支領。

  • 二、另董事及監察人出列席董事會,除董事兼任經理人不支付車馬費外,其 餘董監事每次出列席支付車馬費新台幣1 萬元,是否可行?敬請 公 決。

  • (本案獨立董事王志剛及畠中則和為利害關係人,故應予迴避。)

  • 決議:除上述獨立董事因利害關係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 案由:本公司現行經理人薪酬標準與結構詳如說明,擬繼續沿用,請 公決 案。

(薪資報酬委員會提)

說明:

  • 一、本公司應經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薪資報酬建議之經理人範圍係包括經董 事會決議通過委任之經理人暨財務及會計部門主管。

  • 二、經理人薪酬包含月薪、勤勉獎金、年終獎金、主管獎勵金,並依本公司 「退休辦法」每月提撥退休金(含新舊制退休金)、福利金等,另於特 殊情形支給薪酬如主管退職金、資遣費、撫恤金等。各項薪酬說明如下: 1.月薪:包含本薪、經營津貼、伙食津貼、交通津貼、地區津貼等項目。 其中,伙食津貼為2,400 元、交通津貼為1,220 元、地區津貼以2,000 元為上限;本薪及經營津貼之訂定,則依其職位劃分不同職等及級 別,一級主管及經營主管之每一職等級設有本薪上限,但無下限;資 深經營主管劃分二職等、高階經營主管設置一職等,均未設本薪上 限,由董事長視其個別資歷及績效表現逐年核加。

  • 2.勤勉獎金:每年視公司營運績效,擬訂端午節、中秋節勤勉獎金標準,

  • 62 -

呈請董事長核定。

  • 3.年終獎金:每年視公司營運績效,並參考同業水準擬訂年終獎金標準 呈請董事長核定。

  • 4.主管獎勵金:依每年擬定標準,由董事長依經理人經營績效核定後發 給。

  • 三、本公司現行經理人薪酬標準與結構,認尚屬合理,擬繼續沿用,是否可 行?敬請 公決。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案由:本公司現行經理人考核制度詳如說明,擬繼續沿用,請 公決案。 (薪資報酬委員會提)

說明:

  • 一、本公司經理人之績效評估,依「考核辦法」於每年度12 月由董事長按 經理人職責範圍內之整體績效及個人之「年度工作目標」達成狀況,綜 合考核評定之。

  • 二、本公司現行經理人考核制度,認尚屬合理,擬繼續沿用,是否可行?敬 請 公決。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案由:本公司經理人104 年調薪幅度,擬比照全體員工,請 公決案。 (薪資報酬委員會提)

說明:

  • 一、本公司全體員工之調薪標準係衡量去年度及本年度1~5 月公司業績,以及 參照物價水準、軍公教調薪、業界調薪幅度等資料擬定,並自當年度7 月 1 日生效,最近3 年之實際調薪幅度如下:

新台幣:元

新台幣:元
年度 101 102 103
調薪幅度 2% 2.5% 2.7%
慰勉金(元) 5,000 3,000 5,000
  • 二、本公司依前述原則訂定104 年度全體員工調薪幅度為3.5%,另加發6,000 元慰勉金,本公司經理人104 年調薪幅度擬比照全體員工,並按個人工作 表現評核調薪,是否可行?敬請 公決。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104.11.06 董事會

  • 案由:為踐行重大訊息保密與即時揭露機制,經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104 年9 月18 日臺證上一字第1041804292 號函公告之參考範 例,擬訂定本公司「有價證券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是否 可行?請 公決案。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案由:為配合實務作業需要,擬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採購及付款循環 相關規範,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 63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7.104.12.22 董事會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請 公
決案。
7.104.12.22 董事會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請 公
決案。
7.104.12.22 董事會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請 公
決案。
7.104.12.22 董事會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請 公
決案。
7.104.12.22 董事會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請 公
決案。
7.104.12.22 董事會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章程,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請 公
決案。
條次 原條文 條次 修正後條文 修正理由
十三 本公司設置董事九人,及
監察人二人,由股東會就
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
之,或依據公司法第二十
七條規定選任之。董事、
監察人之任期均為三
年,但連選得連任。
董事部分,其中設置獨立
董事二人,應採候選人提
名制度,其提名方式依相
關法令辦理。本項條文係
配合證券交易法第一八
三條規定辦理。
董事之選舉採單記名累
積選舉法,每一股份有與
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
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
人,或分配選舉數人,選
舉監察人時亦同。
十三 本公司設置董事九人及
監察人二人,董事及監察
人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
為強化公
司治理,董
事及監察
人之選舉
改採候選
人提名制
度,以利實
行電子投
票。
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及監
察人候選人名單中選任
之。董事、監察人之任期
均為三年,但連選得連
任。
董事部分,其中設置獨立
董事二人,應採候選人提
名制度,其提名方式依相
關法令辦理。本項條文係
配合證券交易法第一八
三條規定辦理。
董事之選舉採單記名累
積選舉法,每一股份有與
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
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
人,或分配選舉數人,選
舉監察人時亦同。
董事及監
(本條新增) 二十八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 配合公司
法第235 條
之1 規定,
增訂提撥
員工酬勞
等相關規
定。
按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
前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
之五至千分之五為員工
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
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虧
損數額。
員工酬勞決議方式,依照
公司法第二三五條之一
規定辦理。
二十八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
餘應先完納稅捐,填補虧
損,再提百分之十法定盈
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
二十九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
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
累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
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
配合增訂
員工酬勞
等相關規
定,刪除原
  • 64 -
條次 原條文 條次 修正後條文 修正理由
特別盈餘公積,次提股
息,當年度如尚有餘(以
下稱扣息後可分配盈
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
積,次提股息,當年度如
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
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
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
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
派之。
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
1.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
盈餘公積。
2.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
收益及未使用之所得
稅抵減未實現部份,惟
該項收益實現後,應作
為特別盈餘公積之減
項。
3.因金融商品交易認列
之淨評價收益,惟其累
積數減少時應同額調
減特別盈餘公積,並以
本項提列數為限。
4.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
之特別盈餘公積。
若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
司資本額時,無提撥法定
盈餘之義務。
本公司屬高科技資本密
集產業,正值產業成長
期,為使公司持續成長,
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
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
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
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
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
別盈餘公積後,至多分配
百分之八十,並以發放現
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
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
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
度全部股利百分之五十。



條文第四
項內容並
調整條次。
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
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
具股東紅利分配案,提請
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
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
1.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
盈餘公積。
2.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
收益及未使用之所得
稅抵減未實現部份,惟
該項收益實現後,應作
為特別盈餘公積之減
項。
3.因金融商品交易認列
之淨評價收益,惟其累
積數減少時應同額調
減特別盈餘公積,並以
本項提列數為限。
4.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
之特別盈餘公積。
若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
司資本額時,無提撥法定
盈餘之義務。
本公司應按當年度扣息
後可分配盈餘,提撥百分
之0.一至百分之一之員
工紅利,其提撥金額並作
為當年度費用。
本公司屬高科技資本密
集產業,正值產業成長
期,為使公司持續成長,
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
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
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
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
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
別盈餘公積後,至多分配
百分之八十,並以發放現
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
  • 65 -
條次 條次 原條文 條次 修正後條文 修正後條文 修正理由
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
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
度全部股利百分之五十。
二十九
本公司內部組織及經營
細則應由董事會分別規
定之。
三十 本公司內部組織及經營
細則應由董事會分別規
定之。
配合條文
修正調整
條次。
三十 本章程未訂定事項悉依
中華民國公司法及其他
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三十一 本章程未訂定事項悉依
中華民國公司法及其他
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配合條文
修正調整
條次。
三十一 (略) 三十二 依原條文增列「第十七次
修正於一○五年○月○
第十七次 配合條文
修正調整
條次,並增
列修正日
期。
○日」。

註:修正後條文第三十二條修正日期,待董事會另案決議通過召開股東會 日期後確定。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請股東會決議。

案由:為配合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之選舉改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擬修正本公 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相關條文,如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條次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第五條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舉,依本公司
章程規定由股東就本公司獨立董
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獨立董事
與非獨立董事一併進行選舉,各依
第四條規定分別計算當選名額,本
公司如設置審計委員會時,獨立董
事當選人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
財務專長。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
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獨立董事
候選人提名之期間、獨立董事應選
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
項,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本公司董事會及持有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提出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依本
公司章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
度,由股東就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獨立董事與
非獨立董事一併進行選舉,各依第
四條規定分別計算當選名額,本公
司如設置審計委員會時,獨立董事
當選人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
務專長。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
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及監
察人候選人提名之期間、應選名
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
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本公司董事會及持有已發行股份
  • 66 -
條次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獨立董事候選人推薦名單,但提名
人數均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
額。
股東及董事會提供推薦名單時,應
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
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
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
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股東
會時,對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應予審
查,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
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
出。
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
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
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
一。
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
額。
未檢附前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
件。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提出
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推薦名單,但
提名人數均不得超過董事及監察
人應選名額。
股東及董事會提供推薦名單時,應
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
當選後願任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
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
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
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
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
額證明文件。
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股東
會時,對董事及監察人被提名人應
予審查,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
應將其列入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
名單:
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
出。
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
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
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
一。
提名人數超過董事及監察人應
選名額。
未檢附前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
件。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請股東會決議。

案由:茲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擬訂本公司 105 年度稽核計畫,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8.105.03.16 董事會

  • 案由:本公司擬依新修正章程第28 條規定,按104 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 前利益提撥0.05%為員工酬勞,提撥總金額為新台幣76 萬7,692 元, 擬全數發放現金,是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105 年股東常會報告。

案由:為造具104 年度決算表冊,並訂定105 年度營運計畫,請 公決案。 說明:

一、本公司10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業已編製完竣,委任勤業

  • 67 -

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楊靜婷會計師及龔則立會計師查核簽證,擬併同 營業報告書送請監察人查核,並擬依法提出105 年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二、本公司104 年度經營狀況及105 年度營運計畫詳如經營報告書。 (由總經理及部門主管分別報告104 年度經營狀況與105 年度營運計畫。)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案由:為擬具104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 公決案。

  • 說明:本公司104 年度營業決算稅後盈餘新台幣12 億7,805 萬1,023 元,茲 依公司章程規定,擬具盈餘分配表,並擬依法提出105 年股東常會請 求承認,是否可行?敬請 公決。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案由:為擬訂於105 年6 月16 日召開105 年股東常會,請 公決案。 說明:

  • 一、查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依法應於30 日前通知股東,又股東 常會前60 日內應暫行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故必須預早訂定開會日期, 以便依法公告並分別通知股東及證劵交易所。

  • 二、茲擬訂於6 月16 日(星期四)上午10 時30 分假台北市敦化北路201 號台塑大樓前棟2 樓會議室召開105 年股東常會,並自4 月18 日起停 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以便籌劃辦理有關開會之一切事宜。

  • 三、另擬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 規定,訂定自105 年4 月11 日起至4 月20 日止於本公司股務組受理股東提案。

  • 四、是否可行?敬請 公決。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案由:為擬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等相關規範, 請 公決案。

說明:

  • 一、為配合證券主管機關規定,擬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之印鑑 管理制度。

  • 二、為參照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05 年2 月4 日保結稽字第 10500014882 號公告修正「股務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內容, 擬修正本公司股務作業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 三、上述相關規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是否可行?敬請 公決。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案由:為遵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處理準則」規定,茲擬具本公司104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是 否可行?請 公決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9.105.05.06 董事會

報告事項

  • 68 -

一、本公司105 年第1 季財務報告。 二、本公司105 年第1 季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三、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報告。

  •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 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之主要內容:無。

  • (十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 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

105 年 4 月 30 日

105年4月30 日
職稱 姓名 到任日期 解任日期 辭職或解任原因
總經理 伊藤誠人 102.06.13 104.05.07 另有任用,予以解
  • 註:所稱公司有關人士係指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 管等。

  • 69 -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會計師資訊:

計師公費資訊:
)會計師資訊: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會計師姓名 查核期間 備註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
師事務所
楊靜婷 龔則立 104.01.01

104.12.31

金額單位:新臺幣仟元

金額單位:新臺幣仟元
公費項目
金額級距
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合 計
1 低於2,000 仟元 - - -
2 2,000 仟元(含)~4,000 仟元 2,430 0 2,430
3 4,000 仟元(含)~6,000 仟元 - - -
4 6,000 仟元(含)~8,000 仟元 - - -
5 8,000 仟元(含)~10,000 仟元 - - -
6 10,000 仟元(含)以上 - - -
  • (二)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之比例達四 分之一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不適用。

  • (三)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 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 (四)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 picture [49 x 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70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不適用。

  •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不適用。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十條第五款第一目及第二目第三點事項 之復函:不適用。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 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之相關資 訊:無。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 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職稱(註1) 姓 名 104 年度 104 年度 當年度截至4 月18 日止 當年度截至4 月18 日止
持有股數增
(減)數
質押股數增
(減)數
持有股數增
(減)數

質押股數增
(減)數
董事長 台灣塑膠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 - - -
董事長之法人
代表人
李志村(註3) - - - -
董事長之法人
代表人
林健男(註3) - - - -
副董事長 瀧井道治 - - - -
董事 王文淵 - - - -
董事 王瑞華 - - - -
董事兼
總經理
伊藤誠人
(註4、5)
- - - -
董事兼
總經理
福島隆
(註4、5)
- - - -
董事兼
副總經理
池之上滿
(註4、5)
- - - -
董事 平本一男 - - - -
董事 王志剛 - - - -
董事 畠中則和 - - - -
監察人 亞太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 - - -
監察人 SUMCO TECHXIV
株式會社
- - - -
監察人之法人
代表人
井上文夫 - - - -
監察人之法人
代表人
林勝冠 - - - -
  • 71 -
副總經理 趙榮祥 10,000 - (10,000) -
財務主管 細田光司 - - - -
會計主管 賴克述 - - - -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 註3:104 年6 月18 日台塑公司法人代表人由李志村董事改派為林健男董事擔任。

  • 註4:104 年5 月7 日伊藤誠人總經理因另有任用,董事會予以解任,另提升福島隆副總經理為 總經理,並聘任池之上滿先生擔任副總經理。

註5:伊藤誠人董事舊任、池之上滿董事新任。

股權移轉資訊:無

姓 名
(註1)
股權移
轉原因
(註2)


交易
日期


交易
相對人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監
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






股數
交易
價格
- - - - - - -

註1:係填列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姓名。 註2:係填列取得或處分。

股權質押資訊:無

姓 名
(註1)
質押變動原
因(註2)
變動日期 交易相對人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
、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
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股 數 持股
比率
質押
比率
質借
(贖回)金額
- - - - - - - - -

註1:係填列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姓名。 註2:係填列質押或贖回。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互為關係人資訊

姓名(註1) 本人
持有股份
本人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
有股份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
有股份
利用他人
名義合計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
名義合計
持有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
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者,其名稱或
姓名及關係。(註3)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
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者,其名稱或
姓名及關係。(註3)
備註
股數 持股
比率

持股
比率

持股
比率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SUMCO
TECHXIV 株式會
社代表人:井上
文夫

378,900,698
48.85% - - - -
台塑公司代表
人:林健男
225,414,929 29.06% - - - - 亞太投
資公司
台塑公
司董事
長為亞
太投資
  • 72 -
公司董
亞太投資公司
代表人:林勝冠
129,158,292 16.65% - - - -
兆豐國際商業
商業銀行(股)
公司
1,202,250 0.15% - - - -
張閣位 503,000 0.06% - - - -
富達基金投資
專戶
500,000 0.06% - - - -
黃至賢 455,650 0.06% - - - -
吳明東 436,246 0.06% - - - -
陳應琳 430,000 0.06% - - - -
張淑琴 412,550 0.05% - - - -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 之關係。

九、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股;%

單位:股;% 單位:股;%
轉 投 資 事 業
(註)
本 公 司 投 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
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股
比例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
3,247
-
2,720,549,010 28.56% 2,720,552,257 28.56%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
會社
9,980
100
0 0 9,980 100

註: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 73 -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 ( )股本來源

年月 發行
價格
核定股本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股 數
(仟股)
金 額
(仟元)
股 數
(仟股)
金 額
(仟元)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之財
產抵充股款者

104.12 10 775,697 7,756,966 775,697 7,756,966

註1: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註2:增資部分應加註生效(核准)日期與文號。

註3: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

註4:以貨幣債權、技術、商譽抵充股款者,應予敘明,並加註抵充之種類及金額。

註5;屬私募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

股 份
種 類
核 定 股本 核 定 股本 核 定 股本

流通在外股份(註)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普通股 775,696,599 0 775,696,599

註:已發行股份屬公司上市股票。

(二)股東結構

105 年 4 月 18 日

股東結構
數量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個 人 外 國 機 構
及 外 人
合 計
人 數 0 1 27 7,818 47 7,893
持 有 股 數 0 1,202,250 355,410,287 38,821,481 380,262,581 775,696,599
持 股 比 例 0% 0.16% 45.82% 5.00% 49.02% 100%
  • 註: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揭露其陸資持股比例;陸資係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 第3 條所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

  • 74 -

(三)股權分散情形

每股面額十元 105 年 4 月 18 日

(三)股權分散情形
每股面額十元
105年4月18 日
持股分級 股東人數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 至 999 1,252 259,185 0.033
1,000 至 5,000 5,233 10,471,534 1.350
5,001 至 10,000 710 5,472,682 0.706
10,001 至 15,000 221 2,798,926 0.361
15,001 至 20,000 143 2,621,035 0.338
20,001 至 30,000 130 3,301,536 0.426
30,001 至 50,000 99 3,964,529 0.510
50,001 至 100,000 68 4,546,900 0.586
100,001 至 200,000 16 1,983,734 0.256
200,001 至 400,000 11 2,862,923 0.369
400,001 至 600,000 6 2,737,446 0.353
600,001 至 800,000 0 0 0
800,001 至1,000,000 0 0 0
1,000,001 以上
自行視實際情況分級
4 734,676,169 94.712
合 計 7,893 775,696,599 100

(四)主要股東名單

股 份
主要
股東名稱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日商SUMCO TECHXIV
株式會社
378,900,698 48.85%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
225,414,929 29.06%
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
129,158,292 16.65%
兆豐國際商業商業銀
行(股)公司
1,202,250 0.15%
張閣位 503,000 0.06%
富達基金投資專戶 500,000 0.06%
  • 75 -
黃至賢 455,650 0.06%
吳明東 436,246 0.06%
陳應琳 430,000 0.06%
張淑琴 412,550 0.05%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項目
年 度

年 度

103 年 104 年 當年度截至
105 年4 月18 日
(註8)
每股
市價
(註1)

最 高
58.0 74.0 38.8
最 低 29.5 24.6 28.9
平 均 39.0 50.3 34.6
每股
淨值
(註2)
分 配 前 25.31 25.95 26.14
分 配 後 24.31 24.85 -
每股
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 775,696,599 775,696,599 775,696,599

每 股 盈 餘(註3)
1.40 1.65 0.17
每股
股利

現 金 股 利
1.0 1.1 -


無償
配股
盈餘配股 0 0 -
資本公積配股 0 0 -

累積未付股利(註4)
0 0 -
投資
報酬
分析
本益比(註5) 28 30 -
本利比(註6) 39 46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7)
2.56 2.19 -
  • *若有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時,並應揭露按發放之股數追溯調整之市價及現金股利資訊。 註 1:列示各年度普通股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各年度平均市價。

  • 註 2:請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 註 3: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 註 4: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發放者,應分別揭露截至當年度止 累積未付之股利。

  • 註 5: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 註 6: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 註 7: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76 -

  • 註 8: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料;其餘欄位應填列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1.股利政策:

    • 本公司屬高科技資本密集產業,正值產業成長期,為使公司持續成 長,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 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 後,至多分配百分之八十,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惟若公司有 重大投資計畫或改善財務結構之需要時,部分股利改以盈餘轉增資 或資本公積轉增資發放,以免影響未來年度之股利發放水準,另為 免股本過度膨脹,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 超過當年全部股利之百分之五十。
  • 2.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為現金股利每股1.1 元,股票股利每股0 元(盈餘轉增資),合計每股股利1.1 元。

  • 3.預期股利政策將有重大變動之情事:無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不適用(本公司股東會預計今年未分配股票股利)。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於104 年12 月22 日經董事會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並將 於105 年6 月16 日股東常會提案討論相關公司章程修正案,董事 會通過之修正後公司章程條文摘要如下:

  • 本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新增)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按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 撥萬分之五至千分之五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 預先保留彌補虧損數額。

員工酬勞決議方式,依照公司法第二三五條之一規定辦理。

  • 77 -

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條:(原第二十八條修訂)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再提 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次提 股息,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 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後續員工 紅利部分刪除)

  •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 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 之會計處理:

  • 本公司依新修正章程規定,按104 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利 益提撥0.05%為員工酬勞且全數發放現金。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 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 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 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3.董事會通過之分派酬勞情形:

本公司105 年3 月16 日董事會通過

  •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酬勞768 仟元,股票酬勞0 元,董監事酬 勞0 元。認列員工酬勞估列金額與擬議配發金額並無差異。

  •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酬勞金額0 元,占本期個體財務報告稅後 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為0。

  • 4.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 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 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 本公司104 年3 月18 日董事會通過及實際配發情形:

  • (1)實際分派員工現金紅利1,580 仟元,股票紅利0 元,董事及 監察人酬勞0 元。

  • (2)實際分派員工股票紅利金額0 元,占稅後純益及員工紅利總 額合計數之比例0。

  • (3)實際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1.40

  • 78 -

元。

  • (4)以上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實際分派 金額與原董事會通過之擬分派情形相同,董事、監察人酬勞 逾五年未領取則轉列公司其他收益處理。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 七、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一)計畫內容:

  • 1.前各次發行有價證券或私募有價證券情形:無。

  • 2.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計畫效益尚未顯現者:無。

  • (二)執行情形與原效益比較:無。

  • 79 -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 (1)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2)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3)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2.營業比重(104 年度)

營業比重(104 年度)
主要產品 104年營業收入淨額
(仟元)
營業比重
(%)
矽晶圓 10,487,897 100

3.公司產品

  • 8 吋矽晶圓、12 吋矽晶圓。

4.計劃開發之新產品

目前仍以生產8 吋、12 吋矽晶圓為主。

(二)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矽晶圓材料為半導體產業之上游,提供相關廠商必要之原料。 8 吋矽晶圓部分,本公司為國內三大供應商之一,除全力提升品質 及服務以增加國內市場佔有率外,並積極拓展外銷及大陸市場。另 外12 吋矽晶圓部分,95 年11 月完成12 吋廠月產能五萬片之興建, 並正式產出樣品提供客戶進行認證,鏡面正品級及磊晶正品級矽晶 圓已量產出貨。102 年第2 季起本公司12 吋矽晶圓月產能已達28 萬片,量產供應國內外市場。

  •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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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產品發展趨勢展望未來,將在製程微細化的需求下,邁入12 吋矽晶 圓之時代,因此本公司除全力提升既有之8 吋市場佔有率外,12 吋 矽晶圓已陸續通過國內外客戶認證,於97 年底月產能提升為16 萬 片,此外本公司透過全員生產管理(TPM) 活動將產能再增加 2 萬片/月,已於102 年第2 季擴建至28 萬片/月,以期滿足客戶次 世代產品之需求及提升公司競爭力。

4.競爭情形

  • (1)8 吋矽晶圓:

在需求方面,因智慧型手機,大尺寸及高畫質液晶電視熱 賣,LCD 驅動IC 需求提升;且因IDM(整合元件製造)公司積極委 外代工,晶圓代工需求更集中於亞洲地區。在供給方面,因競爭 同業已不再擴充產能,並關閉部分不符經濟效益之工廠,但客戶 需求產品別變化迅速,隨景氣波動,今後可能部分產品別會有短 期缺貨現象。本公司因主要市場及客戶都集中於亞洲及中國大陸 等地區,且本公司8 吋主要產品熱處理晶圓在LCD 驅動IC、電源

  • 81 -

管理IC 及利基型記憶體領域長久耕耘,在台灣及大陸客戶均為 主要供應商,並與客戶關係良好,將可持續維持競爭優勢。 (2)12 吋矽晶圓:

103 年半導體產業因大數據,物聯網及智慧型手機新產品陸 續推出,景氣持續成長,晶圓代工客戶大幅擴產,DRAM 客戶也滿 載生產,並持續製程微縮,客戶對12 吋矽晶圓需求量持續成長。 短期內12 吋供給量成長有限,但隨著台灣DRAM 業界製程微縮及 晶圓代工先端產品需求提升,對品質要求更嚴格。本公司在台灣 是12 吋一貫化生產矽晶圓廠,有在地供應及可縮短交貨前置期 之優勢,故將可隨台灣12 吋客戶需求量擴大而持續成長。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因應全球半導體客戶在製程線徑上微細化的改善趨勢,本公 司致力於矽晶圓的平坦度與清淨度等品質特性持續進行技術之 改善及研發。於結晶技術方面進行結晶內部微缺陷密度均一化的 技術開發改善,並朝先進製程用高品質結晶研發及量產展開;在 研磨加工技術方面,實施晶圓周邊形狀高精度化,以改善矽晶圓 周邊之缺陷;磊晶加工方面,透過製程改善的技術開發,藉以降 低微粒子數量及提升清淨度,以滿足客戶的產量需求及品質要 求。提升本公司整體競爭力並擴大市佔率,以成為客戶端信賴度 最高之矽晶圓供應商。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短期目標

提升8吋、12吋市場佔有率,持續12吋技術製造能力改善, 同時在現有8吋矽晶圓之基礎上,積極推動自製12吋矽晶圓客戶 之銷售活動。

(1)積極開拓海外市場。

  • (2)強化提升品質技術及供給能力,以因應更微細化之加工技術。 (3)提升正品級市場佔有率。

  • (4)加強營業、技術方面之服務品質,突顯在地供應之競爭力優 勢。

  • (5)積極推動12 吋矽晶圓之銷售活動。

2.長期目標

  • 82 -

提升12吋製程能力及市場佔有率。為滿足下游客戶對12吋矽 晶圓之先進製程高品質需求,加速提升12吋製程能力及市場佔有 率,以追求公司先進製程市佔率持續擴大及盈餘之成長。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主要產品別內外銷比例及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銷售別

104年度
103年度
金 額 金 額
內 銷 9,710,028 92.6 10,412,057
93.4
外 銷
(亞洲、美洲)
777,869 7.4 734,957
6.6
合 計 10,487,897 100.0 11,147,014
100.0

2.主要產品國內市場佔有率

本公司8 吋矽晶圓,104 年在台灣市場之佔有率為31%。12 吋矽晶圓部分,104 年在台灣市場之佔有率為26%。 3.全球市場未來之需求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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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SEMI ,2015

4.競爭利基

  • (1)供應氫(氬)氣處理矽晶圓,滿足0.13微米以下客戶加工製程需 求。

  • (2)氫(氬)氣處理矽晶圓之品質與磊晶矽晶圓相近,但價格相對便 宜。

  • 83 -

  • (3)國內一貫化生產之8吋及12吋矽晶圓廠。

  • (4)優良之服務品質,發揮在地供應競爭力之優勢。

  •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1)有利因素:

    • a.供應氫(氬)氣處理矽晶圓:氫(氬)氣處理矽晶圓品質與磊晶 矽晶圓相近,為LCD驅動IC及電源管理IC客戶大量使用,但價 格相對便宜,且本公司為台灣唯一在地供應者。

    • b.充分推行QCDS客戶服務:藉由嚴格控管品質(Q)、成本(C)、 交期(D)、服務(S)的制度,有效滿足客戶的需求,進而在多 家大客戶獲得廠商評價第一名的殊榮。

    • c.積極拓展大陸市場:在大陸市場逐漸成長的同時,積極進入 並拓展,目前已在數家客戶成為主要的供應商。

    • d.積極提升12吋矽晶圓廠製程能力:積極發展次世代產品,已 陸續通過國內外客戶認證,並正式量產出貨。

    • e.善用日本SUMCO及SUMCO TECHXIV優良生產技術及台塑集團優 秀管理制度:建構最完善的公司體制及厚植公司競爭力。

  • (2)不利因素:各競爭廠商為提高在亞洲及中國大陸之市場佔有 率,均積極採行因應市場變動之行銷策略,使得市場競爭情況 更加激烈。

  • (3)因應對策:本公司除因應市場行情,彈性調整銷售策略外,並 積極進行成本降低活動及加強客戶服務,以期提高客戶滿意度 及市場佔有率,並藉由降低成本來確保公司之利益。

  •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1.產品用途:

產品用途:
主要產品 應用領域
8、12吋矽晶圓 半導體生產用(如IC、DRAM製造)
  • 2.產製過程:

  • 8 吋矽晶圓:拉晶→切片→磨邊→磨面→化研→研磨→檢查→洗淨 →《氫(氬)氣處理》→洗淨→檢查→出貨

  • 84 -

12 吋矽晶圓:拉晶→切片→雙面研磨→周邊研磨→化研→熱處理 →洗淨→鏡面研磨→檢查→洗淨→《磊晶處理》 →洗淨→檢查→出貨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1.多結晶矽供應:

原料名稱 可供應廠商 供應狀況
多結晶矽 MARUBENI CORPORATION 良好
RYOKO SANGYO CORPORATION 良好
  • 2.本公司採購發包作業,主要精神在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尋 找優良的廠商,以合理的價格,適時提供適質、適量之設備、材 料或工程,以配合各部門擴建或營運之需求。

(1)公開公平的採購發包機制

本公司以「公開招標」方式,透過台塑網電子交易平台採 購發包系統,線上提供廠商詢價、報價、議價、訂單、交貨、 付款進度查詢等多項作業功能,所有資訊皆透過電子憑證加密 和防火牆管制,嚴格確保所有往來資料的安全性。廠商透過網 際網路不受時空限制,隨時隨地可以查看詢價案件,並進行報 價,大幅提升了作業效率、節省時間與金錢,同時也降低了營 業成本,增加銷售利潤。

所有詢價案件經電腦開標後,以報價最低且交期、品質符 合之廠商優先採購發包,以構成買者、賣者雙方都能在和諧氣 氛下,合理達成雙方之目的。

(2)健全的廠商管理

為穩定用料品質及交期,並確保施工品質及進度,本公司 透過健全的廠商管理和評核,所有廠商登記加入時必須經過評 鑑分級,另廠商交貨(工程)逾期、品質不良、違反工安規定者, 將自動列入評核記錄,藉以汰換不良廠商,並培養長期優良廠 商,達到雙方良好的合作關係。

(3)電子交易達成雙贏

本公司結合多年來完善的ERP 電腦管理制度,及數字化、 公開化、透明化的網路採購發包機制,建構一個優質、安全、

  • 85 -

便利、快速之電子交易環境,進而由內而外擴大延伸至其他垂 直及水平產業,與所有企業共同分享e 世代「台塑經驗」。目 前結合本公司上下游供應鏈體系,擁有超過一萬家之供應商與 協力廠商,於此電子交易平台共同分享公開化交易帶來的商機 與經濟利益。

  • 86 -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1.銷貨客戶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103 年 104 年 105 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銷貨
淨額比
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銷貨
淨額比
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
至前一季止
銷貨淨額比
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D 公司 4,724,794
42.39
D 公司 3,656,814 34.87
D 公司 867,725 34.22
2 華亞科技 1,619,617
14.53
同一集團 華亞科技 1,640,477 15.64 同一集團 華亞科技 404,314 15.94 同一集團
3 C 公司 1,234,435
11.07
C 公司 1,194,025 11.38
C 公司 208,639 8.23
4 南亞科技 719,496
6.45
同一集團 南亞科技 924,815 8.82 同一集團 南亞科技 255,341 10.07 同一集團
5 其他 2,848,672
25.56
其他 3,071,766 29.29
其他 799,898 31.54
銷貨淨額 11,147,014
100
銷貨淨額 10,487,897 100 銷貨淨額 2,535,917 100

說明:1.受矽晶圓競爭廠商削價競爭影響,致104 年銷售淨額較103 年減少659,117 仟元。

  • 87 -

2.進貨客戶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103 年 104 年 105 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
截至前一
季止進貨
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Marubeni
Corp.
1,245,392
23.62
- SUMCO
Corp.
1,271,538 24.72 最終母公司 Tokuyama
Corp.
329,405 24.28
-
2 SUMCO
Corp.
1,176,602
22.32
最終母公司 Tokuyama
Corp.
607,375 11.81 - SUMCO
Corp.
292,454 21.56 最終母公司
3 其他 2,850,276
54.06
Marubeni
Corp.
225,306 4.38 - 其他 734,668 54.16
4 其他 3,038,860 59.09
進貨淨額 5,272,270
100.00
進貨淨額 5,143,079 100.00 進貨淨額 1,356,527 100.00

說明:1.SUMCO Corporation 104 年進貨金額較103 年增加,主要係進口結晶晶塊數量增加所致。

  • 88 -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表

單位:PC/仟元

生 年 度



主要商品
(或部門別)
104 年度 103 年度
產能 產量 產值 產能 產量 產值
矽晶圓 6,960,000 6,602,445 10,287,388 6,840,000 6,729,187 10,323,543
其他 - 587,612 572,815 - 837,803 667,816
  • 註 1:產能係指公司經衡量必要停工、假日等因素後,利用現有生產設備,在正常運作下 所能生產之數量。

  • 註 2:各產品之生產具有可替代性者,得合併計算產能,並附註說明。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表

單位:PC/仟元 單位:PC/仟元
銷 年 度



主要商品
(或部門別)
104 年度 103 年度
矽晶圓 6,190,456 9,712,268 760,329 775,502 6,920,566 10,412,057 765,046 734,957
  • 89 -

三、從業員工

人力是一個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如何讓每一位員工能安心 工作並願意全力發揮,是本公司所努力追求的目標,因此為吸 引優秀人才,本公司提供穩定且具競爭力的薪酬與完善的福利 措施,再配合完整的訓練與晉升發展體系,以達到人力資源充 分發揮的基本政策。

(一)人力結構

單位:人、年、%

103 年度 104 年度 當年度截至
105 年3 月31 日
(註)



經營主管 11 12 12
一級主管 24 24 24
二級主管 57 56 56
基層人員 1,040 1,137 1,126
合計 1,132 1,229 1,218
均年歲 34.5 34.8 34.5


務年 資
8 8.12 8.29





博士 0 0 0
碩 士 5.1% 4.3 4.3
大專 63.6% 63.2 63.2
高 中 31.3% 32.5 32.5
高 中 以 下 0 0 0
  • 90 -

(二)員工發展

公司對於新進人員規劃有一套完整的訓練體系,並塑 造出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期全力培養出具有積極性、創 新觀念之專業人才。與此同時,並透過在整個職業生涯各 階段的完整培訓計畫,讓每一位員工均能在循序漸進、自 我超越的成長歷練下,成為兼具專業與管理實務之優秀人 才。完整的訓練項目包括:大專儲備幹部培訓、職務基礎 訓練、職務專業訓練、幹部儲備訓練、中高階主管訓練等, 並搭配網路教學、工作輪調、外訓機會,以及不定期的邀 請外部專家授課,提供一個持續學習與發展的工作環境。

  • 91 -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安全衛生環境保護政策:

我們深信環境保護與工業發展並重;確保產品安全、 確保員工、包商、廠區與社區安全是企業社會責任,更是 企業競爭力的一部分。

我們認為每一件災害、事故,不論多大多小都是可以 避免防範的;透過企業的價值觀,運用組織與制度的力量, 讓企業內各廠的工作水平達到可接受之標準;要達到此目 標,所有主管都必須對制度有適度的參與和瞭解,提供足 夠的訓練、要求制度徹底的執行與不斷改善來確保政策與 目標之達成。

所有同仁必須隨時充實自己的專業、以安全衛生環保 為做任何決定的最基本考量,徹底瞭解制度精神並貫徹制 度的執行,對問題以追根究柢的態度面對並以業界最佳作 業模式不斷改善進步。

以身作則、從我做起,維護同事、鄰居、自我的安全; 維護自然環境的清潔;維護公司資產;以永續經營為目標, 這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

(二)溫室氣體減量改善推行:

本公司秉持工業發展與環保並重的經營理念,以追根 究柢的精神做好環境保護的工作。為善盡地球村一份子之 責任,於民國94 年配合台塑集團成立「溫室氣體盤查減量 推動小組」,積極推動全企業溫室氣體盤查減量作業,各公 司並各自組成溫室氣體排放量「查證小組」,由總管理處統 籌洽英國標準協會(BSI)認證機構協助,舉辦溫室氣體盤查 查證人員訓練,負責查核所轄廠處溫室氣體盤查結果之正 確性(目前本公司已培訓7 人),作為台塑集團及本公司溫 室氣體減量策略參考,以因應未來國內外管制趨勢。

本公司為積極進行溫室氣體減量,針對公用設備及生產 設備等較大排放源,進行下列排放減量措施: 1.節約能源:提高公用設備運轉效率,改善機台動用率。

  • 92 -

  • 2.製程減量:改善溫室氣體排放源,減少各原物料單位耗用 量。

  • 3.尋找替代品:加強含氟化合物(冷媒、溶劑)的洩漏管制與 回收管理,並尋求對溫室效應影響較低之替 代物質。

公司並以逐年檢討設訂能源耗用目標,設置製程改善 專人,推行專案改善及個人創意獎勵制度,以及設訂單位 產品溫室氣體排放量管制基準等方式持續進行用料、耗能 降低改善(詳表一)。

表一、溫室氣體減量做法


類別 內容
於廠內逐年檢討設
訂能源耗用目標
在廠內每年編列年度預算時,均檢討
設訂能源耗用目標並每月比較執行成
效,另亦針對能源特定議題進行專案
改善及提報。
設置製程改善專人 持續進行用料、耗能降低改善。
獎勵專案改善 本公司推行專案改善獎勵制度,依等
級給予300~20,000 元提案獎金。
鼓勵個人創意 本公司已推行IE 改善提案獎勵制
度,依等級給予300~20,000 元提案獎
金。
設訂單位產品溫室
氣體排放量管制基
以瞭解產品溫室氣體實際與基準排放
量差異情形,並要求所轄廠處檢討改
善,目前執行情形均達逐年降低。

為使溫室氣體盤查、減量、內部稽核及盤查報告書編製 等作業有所遵循,本公司依循企業總管理處95 年頒佈實施 「溫室氣體盤查減量管理辦法」執行,另基於溫室氣體須逐 年長期盤查,為節省作業人力及確保資料正確性、一致性, 提升盤查作業之效率,經由企業總管理處總經理室規劃實施

  • 93 -

「溫室氣體盤查減量電腦作業」,將人工表單電腦化,以利 於排放量控管比較。同時也配合總管理處安衛環中心的全企 業推動行程計畫,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績效之驗證工作,委託 BSI 公司驗證104 年度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與單位產量排放 強度盤查結果。今年度預計5 月份開始著手盤查104 年度之 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與單位產量排放強度結果盤查。

(三)空氣污染防制管理措施:

本公司長久以來在污染防制上積極不斷謀求改善,並獲 得良好成效,同時也累積相當豐富的防制污染經驗。因此, 為了做好環保工作,我們持續維持最佳的管理管制,以及各 項完善的污染防制系統,同時融入長期累績的經驗,目前的 污染防制成效符合業界最佳標準的優異表現。

因本公司位於企業體之麥寮廠區內,總管理處對於廠區 空氣污染管制進行包括:廠內環保自主檢查、設備元件現場 檢核、自動監測設施(CEMS)、全廠區煙囪監視錄影、廠周界 及儲槽VOC 取樣分析、廠外周界空氣品質監測及每週異味聯 檢等措施,致力維護廠區周遭環境及工作安全,除可以督促 本公司持續守規外,也可以監控其他石化製程廠是否因異常 而帶來影響。對於大型排放源總管理處均要求裝設自動監測 設施(CEMS),透過分散式綜合電儀、電腦監控系統(DCS)執 行24 小時即時監控,如有異常發生即會發布警報,並立即 進行改善處理。而為迅速掌握異味特性來源及進行管制改 善,針對各鄰近廠處及大型儲槽周界進行VOC 取樣及氣相層 析儀(GC)分析,並建立VOC 氣體指紋資料庫,可與建檔資料 進行比對找出污染源以反應相關廠處採取改善,降低本廠相 關環境外力影響。

另台塑集團亦配置購6組移動式遙測傅立葉轉換紅外線 光譜儀(FTIR)、8 組固定式遙測傅立葉轉換紅外線光譜儀 (FTIR)於麥寮廠區進行空污連續監測及督導改善,同時每台

  • 94 -

監測儀器並配置運載車輛可供機動監測使用,以建立更週全 之廠區空污防護網。

(四)水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為使本公司水污染防治作業有所遵循,俾能符合環保法 令規定,並推行廢水減廢、經濟有效處理廢水及做好廢(雨) 水放流管制等,本公司依據政府法令規定,訂定水污染防制 相關管理措施,如下:

1.廢水源管理

  • 針對下列廢水收集輸送及前處理設施,訂定廢水源操作管 制及監測管理規定,以落實廢水源管理:

  • a.製程廢水收集輸送設施。

  • b.營建廢水收集處理設施。

  • c.生活污水收集輸送設施。

  • d.其他廢水收集輸送設施。

  • e.廢水前處理設施。

  • f.廢水源水質水量穩定設施。

  • 2.針對廢水處理流程中訂定相關規定,如下:

  • a.處理設施規劃設置及排放許可規定,包括:(1)規劃設置 部門、(2)廢水處理設施設置、(3)廢水排放許可。

  • b.廢水處理設施運轉操作管理規定,包括:(1)廢水處理作 業規定、(2)廢水放流作業規定、(3)廢水處理紀錄及輸 入、(4)廢水處理日報、(5)廢水處理定期申報、(6)廢水 處理功能評鑑分析及(7)法定異常報備作業等。

  • c.廢水處理成本管理規定,包括:(1)處理成本範圍、(2) 廢水成本中心設訂、(3)處理成本比較單位設訂、(4)廢 水成本項目設訂、(5)處理成本分攤作業、(6)廢水代處 理計價收費、(7)處理成本彙總檢討等。

  • d.雨水收集排放管理,包括:(1)收集輸送及前處理設施: 廠處雨水收集排放設施、公共區域雨水排放系統及雨水

  • 95 -

排放口報備作業等。(2)管理措施:雨水排放導入口設置 管制、各廠處雨水收集排放管制及公共區域雨水渠道及 閘門之檢查維護及操作。

  • e.廢(雨)水排放監(檢)測管理,包括:(1) 廢水放流 自動連續監測(CWMS)、(2)廢(雨)水排放檢測。

  • 3.針對廢水減廢作業,規定如下:

  • a.設定各類產品單位產品廢水基準。

  • b.廢水減廢檢討及提報改善。

  • 4.督導與檢核作業,包括:

  • a.督導。

  • b.檢核作業

  • c.稽核作業

  • d.異常反應及處理

(五)廢棄物管理措施:

為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並管制廢棄物清理費用,本公司對 於廢棄物的管理以製程減廢為主,其次再考量委外妥善處 理,而委外處理方式順序則以再利用為優先,其次為焚化與 掩埋。有關本公司廢棄物分類、貯存、再利用與清除處理等 管理措施,如下:

  • 1.廢棄物產出後分類與貯存:配合廢棄物清除處理需要,並 考量廢棄物清理法令規定,將一般垃圾、製程廢棄物及工 程廢棄物再分類後,分別以收集桶(袋)或適當容器貯存 並管制貯存容器應保持完整良好,不得有髒污、銹蝕、破 漏、凹凸變形,且廢棄物貯存場所則依法定規定設置防水 (雨)設施、廢水、臭氣防治設施與標識。

  • 2.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確保所有事業廢棄物均合法再利用 或清理,本公司已建置廢棄物管理電腦系統,包括: a.清理廠商資料庫,以管理廢棄物承攬商環保資料。 b.網路申報管理作業,以確保廢棄物出廠均已完成申報作

  • 96 -

業。

  • c.清理計畫書管理作業。以確保出廠之廢棄物項目與數量 符合申報資料。

再者,本公司為掌握廢棄物流向,除要求承攬廠商配 合網路申報、訂定清理流向追蹤作業規定,要求現場人員 不定時抽車追蹤外,亦要求廢棄物廠商請領廢棄物清理費 用時,需檢附法定上網三聯單與妥善處理文件,避免廢棄 物違法清理造成二次污染。

  • 3.廢棄物處理績效管理:本公司各部門均設有(1)廢棄物清 運量基準(2)廢棄物外包費用基準(3)廢棄物自行處理 基準等三項,針對超出管制基準之部門每月均出表反應檢 討並提報改善措施。

  •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 賠償)及處分之總額:無

  • (七)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之支出:

    • 1.因應溫室氣體盤查:預計委託驗證單位實施之績效驗證 工作,所需驗證作業費用約50 仟元。

    • 2.因應製程調整與法規變動需辦理環保許可證變更:配合 矽晶圓廠12 吋製程空污排氣系統調整變動,以及最新環 保法規對廢水自動連續監測(CWMS)設施增設規定,擬辦 理相關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監設系統設施建構及試車 檢測費用部分,所需費用約10,000 仟元。

    • 3.持續因應土壤污染管制:鑒於環境污染污問題為鄰近居 民所關切之議題,已規劃設置地下水監測井,安排每季 取樣分析檢測費用約120 仟元。同時土污費用繳款費用 因應受法令修訂規範增加,每年約增加200 仟元。

    • 4.因應客戶環境管制物質承諾:配合客戶針對環境管制物 質限制使用等承諾保證項目大量增加,將對其關切物質 實施第三者檢驗,檢測費用約280 仟元/年。

  • 97 -

  • 5.製程節能改善:預計辦理冰水泵浦節能改善、空調箱風 車變頻化改善、更換為LED 節能燈具、冰水機冷媒效率 改善等,投資費用估計約需13,300 仟元。

  • 6.廢水處理設施老化改善:針對廢水調勻槽槽體更新、曝 氣槽之曝氣管更新改善,確保生產順暢運作,預計改善 規劃投資金額約10,000 仟元。

  • 98 -

五、勞資關係

  •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 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員工福利措施:本公司訂定員工福利措施如下,促使員工 在工作、健康、生活等方面獲得平衡發展:

    • (1)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規程」 等法規規定,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提撥職工福利 金辦理職工福利事項包括福利社、員工餐廳、理髮部、 洗衣部、飲食部、圖書室、體育設施、年節福利品發 給、生日禮物、旅遊補助,舉辦家庭日、壘球賽、生 活講座及健行等社團活動。

    • (2)年終獎金及紅利發給辦法。

    • (3)從業人員撫恤辦法。

    • (4)婚喪賀奠辦法。

    • (5)從業人員及眷屬就醫長庚醫院優待辦法。

    • (6)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 (7)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各廠區設有醫 務室,並聘有醫師及專任護士,且依法定期為員工實 施健康檢查。

    • (8)作業服裝管理辦法。

    • (9)宿舍(含單身及眷屬)管理辦法。

    • (10)獎勵從業人員持股辦法。

    • (11)部門基金及年終聚餐補助。

    • (12)法律諮詢服務。

    • (13)住院慰問、資深人員紀念金幣及表揚。

    • (14)改善提案獎勵辦法:設立IE 提案獎金、鼓勵員工發 掘工作上的異常,設想良好改善計畫,公司採行後視 改善成效及期間發給獎金。

    • (15)創新平台管理辦法:設立創新平台網站,供員工討論 專業議題,對於提供良好的創新想法者,給予適當獎 勵。

  • 99 -

2. 進修制度:

  • (1)外語進修班管理辦法。

  • (2)各級從業人員專業及管理知識開班授課。

  • 訓練制度:本公司對於新進人員規劃有一套完整的訓練體 系,並塑造出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期全力培養出具有積 極性、創新觀念之專業人才。與此同時,並透過在整個職 業生涯各階段的完整培訓計畫,讓每一位員工均能在循序 漸進、自我超越的成長歷練下,成為兼具專業與管理實務 之優秀人才。完整的訓練項目包括:大專儲備幹部培訓、 職務基礎訓練、職務專業訓練、幹部儲備訓練、中高階主 管訓練等,並搭配網路教學、工作輪調、外訓機會,以及 不定期的邀請外部專家授課,提供一個持續學習與發展的 工作環境,並訂定訓練制度如下:

  • (1)訓練管理辦法。

  • (2)網路知識庫管理辦法。

  • (3)大專新進人員培養訓練辦法。

  • (4)遣外訓練。

  • (5)中高階主管人員養成辦法。

4. 退休制度:

  • (1)申請退休: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退休:

a.服務滿十五年以上,年齡滿五十五歲者。

b.服務滿二十五年以上者。

  • c.服務滿十年以上,年齡滿六十歲者。

  • (2)命令退休: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命令退休:

  • a.年齡滿六十五歲者,但資深副總經理(含)以上人員 得延長至年滿七十歲。

  • b.心神喪失或殘廢不堪勝任職務者。

  • 100 -

(3)退休金之發給:

  • 從業人員之退休金依下列規定發給:

  • a.七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之工作年資依台灣省工 廠工人退休規則之規定核計基數,並按退休前三個 月之平均薪資計算。七十三年八月一日以後之工作 年資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核計基數,並按 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但兩者合計最高以 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 b.從業人員如因執行職務致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 勝任職務而命令退休者,其退休金之發給,除按前 項規定計算外,再加百分之二十。

  • (4)新頒訂「勞工退休金條例」已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實 施,如員工選擇舊制則依上述退休制度辦理,選擇新 制員工則依法由公司每月提撥工資6%存入員工個人 退休金專戶內。

  • (5)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本公司為明確規範勞資雙方之 權利與義務關係,且維護工作場所之就業秩序,依法 訂有「工作規則」並經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以 使本公司從業人員之管理有所遵循,於工作規則內對 於同仁之任用及遷調、工作時間、工資、應遵守之紀 律及獎懲相關規定、免職、資遣、退休、訓練及考核、 職業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福利措施等項目均有明確 之規定。

  • (6)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 a.為使各部門之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及實施安全衛生管 理系統有所遵循,俾防止發生安全意外事故,並建 立與維持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達到「零災害」之 安全管理目標,以保障從業人員與鄰近居民之安全 健康及維護公司設備、財物之完整,使各項作業順 利運作,增進企業整體經營績效,訂定工業安全衛 生管理規則。

  • 101 -

     - b.定期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宣導、確定所有員工 均接受適當及必要之訓練,且具備執行份內工作之 能力,各部門應將公司安全衛生政策及驗證場址安 全衛生政策張掛於出入明顯處所。
    
     - c.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
    
  • 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實施情形:良好。

  • 勞資協議情形:

    • (1)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員工座談會建立勞資協商機制。

    • (2)建立員工申訴制度以改進勞資關係及兩性工作平等 等。

    • (3)制訂工作規則及人事管理規則,將有關勞資雙方權利 義務事項及管理事宜,予以明確規定,使員工充分瞭 解,並維護自己權益。

    • (4)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法令之規定,定期辦理員工身體健 康檢查,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制定各項勞工安全 衛生管理規則,避免意外災害發生,以維護員工安全。

  • 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良好。

  • (二)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 與因應措施:無。

  • 102 -

、 六 重要契約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技術特許授權及協
助契約
SUMCO TECHXIV 105/01/01~109/12/31 特許產品為八吋矽晶圓
技術特許授權及協
助契約
SUMCO TECHXIV 105/01/01~109/12/31 特許產品為十二吋矽晶
供應與購買合約 SUMCO TECHXIV 84/12/26 簽訂- SUMCO
TECHXIV仍為本公司股
東持續有效

SUMCO TECHXIV依此契約
向台塑勝高購買矽晶圓
,且成為台塑勝高產品
之長期買主
SUMCO技術特許授
權與協助架構協議
主約
SUOCO公司 103/09/01~107/12/31 特許產品為十二吋矽晶
Phase2技術特許授
權及協助子約
SUMCO公司 105/01/01~107/12/31 特許產品為十二吋矽晶
DSP技術子約 SUMCO公司 103/09/01~107/12/31 特許產品為十二吋矽晶
SMP技術子約 SUMCO公司 104/05/01~107/12/31 特許產品為十二吋矽晶
  • 103 -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 合併財務報告

- 簡明資產負債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年度
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當年度截至
105 年3 月31 日
財務資料(註3)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流動資產 本公司自
102 年起正
式採用國
際財務報
導準則,
100 年度財
務資料請
參考第106
頁採用我
國財務會
計準則之
財務資料~~。~~
3,836,108 3,845,348 5,770,080 6,993,611
6,996,910
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註2)
16,781,629 17,321,344 15,481,904 14,797,376
14,590,817
無形資產 101,221 67,480 33,739 -
-
其他資產


2
3,233,766 670,455 684,907 367,045
369,453
資產總額 23,952,724 21,904,627 21,970,630 22,158,032
21,957,180
流動
負債
分配前 4,080,240 2,154,874 1,705,451 1,695,342
1,345,682
分配後 4,157,810 2,387,583 2,481,148 1,695,342
1,345,682
非流動負債 1,334,286 969,019 628,879 333,281
334,602
負債
總額
分配前 5,414,526 3,123,893 2,334,330 2,028,623
1,680,284
分配後 5,492,096 3,356,602 3,110,027 2,028,623
1,680,284
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之權益
- - - -
-
股 本 7,756,966 7,756,966 7,756,966 7,756,966
7,756,966
資本公積 5,739,080 5,739,080 5,739,080 5,739,080
5,739,080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5,041,911
5,284,460 6,140,069 6,608,606
6,744,099
分配後
4,964,341
5,051,751 5,364,372 6,608,606
6,744,099
其他權益 241 228 185 24,757
-
庫藏股票 - - - -
-
非控制權益 - - - -
-
權益
分配前
18,538,198 18,780,734 19,636,300 20,129,409
20,276,896
總額
分配後
18,460,628 18,548,025 18,860,603 20,129,409
20,276,896
  • *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最近五年度個體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5 個年度者,應另編製下表(2)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 料。

  • 註1:105 年度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100 年度尚未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詳閱下列簡明資產負 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註2:當年度曾辦理資產重估價者,應予列註辦理日期及重估增值金額。

  • 註3: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並應列示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另財務資料是否經

  • 104 -

會計師簽證、核閱或兩者皆否,應予註明。

註4:上稱分配後數字,請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註5:財務資料經主管機關通知應自行更正或重編者,應以更正或重編後之數字列編,並註明其情形及理由。 註6:配合自104 年度起適用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本公司追溯調整103 年度財務報表。

- (二)簡明資產負債表 個體財務報告

- 簡明資產負債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年度
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流動資產 本公司自
102 年起正
式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
則,100 年
度財務資料
請參考第
106 頁採用
我國財務會
計準則之財
務資料。
3,836,108 3,845,348 5,770,080
7,395,634
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註2)
16,781,629 17,321,344 15,481,904 13,886,646
無形資產 101,221 67,480 33,739
-
其他資產


2
3,233,766 670,455 684,907
625,734
資產總額 23,952,724 21,904,627 21,970,630 21,908,014
流動
負債
分配前 4,080,240 2,154,874 1,705,451
1,445,324
分配後 4,157,810 2,387,583 2,481,148
1,445,324
非流動負債 1,334,286 969,019 628,879
333,281
負債
總額
分配前 5,414,526 3,123,893 2,334,330
1,778,605
分配後 5,492,096 3,356,602 3,110,027
1,778,605
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之權益
- - -
股 本 7,756,966 7,756,966 7,756,966
7,756,966
資本公積 5,739,080 5,739,080 5,739,080
5,739,080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5,041,911 5,284,460 6,140,069
6,608,606
分配後 4,964,341 5,051,751 5,364,372
6,608,606
其他權益 241 228 185
24,757
庫藏股票 - - -
-
非控制權益 - - -
-
權益
分配前
18,538,198 18,780,734 19,636,300 20,129,409
總額
分配後
18,460,628 18,548,025 18,860,603 20,129,409
  • *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最近五年度個體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5 個年度者,應另編製下表(2)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之財務資料。

  • 註1:100 年度尚未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詳閱下列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註2:當年度曾辦理資產重估價者,應予列註辦理日期及重估增值金額。

  • 註3: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並應列示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另財務資

  • 105 -

料是否經會計師簽證、核閱或兩者皆否,應予註明。

  • 註4:上稱分配後數字,請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 註5:財務資料經主管機關通知應自行更正或重編者,應以更正或重編後之數字列編,並註明其情 形及理由。

  • 註6:配合自104 年度起適用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本公司追溯調整103 年度財務報表。

(三)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仟元


項 度

項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3,482,728 3,867,452 本公司自102 年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102~104 年度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財務資料請參考第104 頁。
基金及投資 304 279



19,492,534 19,066,205



134,962 101,221



1,030,537 899,588



24,141,065 23,934,745
流動負債 分配前 4,035,900 4,080,240
分配後 4,035,900 4,157,810



1,381,832 1,036,374



164,534 176,183
負債總額 分配前 5,582,266 5,292,797
分配後 5,582,266 5,370,367
7,756,966 7,756,966



5,739,080 5,739,080
保留盈餘 分配前 5,062,487 5,145,661
分配後 5,062,487 5,068,091
金融商品未實現

266 241
累積換算調整數 - -
未認列為退休金
成本之淨損失
- -
股東權益
總 額

分配前
18,558,799 18,641,948

分配後
18,558,799 18,564,378

註1:凡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應予註明。

  • 註2:當年度曾辦理資產重估價者,應予列註辦理日期及重估增值金額。

  • 註3:上稱分配後數字,請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 註4:財務資料經主管機關通知應自行更正或重編者,應以更正或重編後之數字列編,並註明其情形 及理由。

  • 註5:100 年度~101 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

  • 106 -

- (四)簡明綜合損益表 合併財務報告

- 簡明綜合損益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當年度截至
105 年3 月31 日
財務資料(註2)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營業收入 本公司自
102 年起正
式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
則,100 年度
財務資料請
參考第109
頁採用我國
財務會計準
則之財務資
料。
9,510,459 9,862,583 11,147,014 10,487,897
2,535,917
營業毛利 514,916 853,773 1,550,616 1,875,002
279,556
營業損益 237,058 570,985 1,227,049 1,489,440
181,486
營業外收入及

(53,794) (17,863) 58,441 45,652
(17,011)
稅前淨利 183,264 553,122 1,285,490 1,535,092
164,475
繼續營業單位
本期淨利
84,862 314,077 1,086,935 1,278,051
135,493
停業單位損失 - - - -
本期淨利(損) 84,862 314,077 1,086,935 1,278,051
135,493
本期其他綜合
損 益
(稅後淨額)
(25,808) 6,029 4,049 (9,245)
11,994
本期綜合損益
總 額
59,054 320,106 1,090,984 1,268,806
147,487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 - -
淨利歸屬於非
控 制 權 益
- - - -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
- - - -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非控制
權 益
- - - -
每股盈餘 0.11 0.40 1.40 1.65
0.17
  • *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最近五年度個體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5 個年度者,應另編製下表(2)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註1:105 年度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100~101 年度尚未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詳閱下列簡明損 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註2: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並應列示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另財務資料是否經會 計師簽證、核閱或兩者皆否,應予註明。

  • 註3:停業單位損失以減除所得稅後之淨額列示。

  • 107 -

註4:財務資料經主管機關通知應自行更正或重編者,應以更正或重編後之數字列編,並註明其情形及理由。 註5:配合自104 年度起適用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本公司追溯調整103 年度財務報表。

- (五)簡明綜合損益表 個體財務報告

單位: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營 業 收入 本公司自
102 年起正
式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
則,100 年
度財務資料
請參考第
109 頁採用
我國財務會
計準則之財
務資料。
9,510,459 9,862,583 11,147,014 10,487,897
營 業 毛 利 514,916 853,773 1,550,616
1,874,744
營 業 損 益 237,058 570,985 1,227,049
1,491,285
營業外收入及
支 出
(53,794) (17,863) 58,441
43,332
稅 前 淨 利 183,264 553,122 1,285,490
1,534,617
繼續營業單位
本 期 淨 利
84,862 314,077 1,086,935
1,278,051
停業單位損失
本期淨利(損) 84,862 314,077 1,086,935
1,278,051
本期其他綜合
損 益
(稅後淨額)
(25,808) 6,029 4,049
(9,245)
本期綜合損益
總 額
59,054 320,106 1,090,984
1,268,806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 -
-
淨利歸屬於
非控制權益
- - -
-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
- - -
-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非控制
權 益
- - -
-
每 股 盈 餘 0.11 0.40 1.40
1.65
  • *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最近五年度個體之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5 個年度者,應另編製下表(2)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 財務資料。

  • 註1:105 年度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100~101 年度尚未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詳閱下 列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註2: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並應列示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另財務資料 是否經會計師簽證、核閱或兩者皆否,應予註明。

  • 108 -

註3:停業單位損失以減除所得稅後之淨額列示。

註4:配合自104 年度起適用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本公司追溯調整103 年度財務報表。

- (六)簡明損益表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簡明損益表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營業收入 8,485,152 9,510,459 本公司自102 年起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102~104 年度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財務資料請參考第107
頁。
營業毛利 579,093
514,916
營業損益 204,747
235,024
營業外收入


78,883
27,396
營業外費用


(17,812)
(81,190)
繼續營業
部門稅前損益
265,818
181,230
繼續營業部門

143,659
83,174
停業部門損益 -
-
非常損益 -
-
會計原則變動
之累積影響數
-
-
本期損益
143,659
83,174
每股盈餘 0.19
0.11
  • 註1:凡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應予註明。

  • 註2:停業部門損益、非常損益及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以減除所得稅後之淨額列示。

  • 註3:財務資料經主管機關通知應自行更正或重編者,應以更正或重編後之數字列編,並註明其情 形及理由。

  • 註4:100~101 年度季經會計師簽證財務報告。

  • 109 -

  • (七)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及影響:無

  • (八)最近五年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帳意見

  • 1.簽證會計師姓名

年度 104
年度
103
年度
102
年度
101
年度
100
年度
姓名 楊靜婷
龔則立
楊靜婷
劉水恩
楊靜婷
劉水恩
楊靜婷
劉水恩
楊靜婷
劉水恩
  • 2.最近五年簽證會計師之查帳意見均為無保留意見。

  • 3.104 年度為配合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簽證會計 師由楊靜婷、劉水恩變更為楊靜婷、龔則立。

  • 110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一)財務分析 合併財務報告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3)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3)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3)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當年度截至
105 年3 月31 日
(註2)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負債占資產比率 本公司自
102 年起正
式採用國
際財務報
導準則,
100 年度財
務分析請
參考第115
頁採用我
國財務會
計準則之
財務分析。




22.61 14.26 10.61 9.16 7.65

長期資金占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比
116.64 112.41 130.89 138.29 141.26




流動比率 94.02 178.45 338.33 412.52 519.95
速動比率 44.74 77.6 228.10 267.35 326.66

利息保障倍數
14.26 25.53 74.78 266.77 382.61



應收款項週轉率
(次)
7.41 6.46 6.94 6.86 7.04
平均收現日數 49 56 53 53 52
存貨週轉率(次) 4.96 4.61 5.07 4.27 3.83
應付款項週轉率
(次)
24.05 15.15 13.79 13.00 14.47

平均銷貨日數
74 79 72 85 95
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週轉率(次)
0.57 0.57 0.68 0.69 0.69
總資產週轉率
(次)
0.40 0.45 0.51 0.48 0.46



資產報酬率(%) 0.40 1.45 5.02 5.81 2.46
權益報酬率(%) 0.46 1.68 5.66 6.43 2.68
占實收
資本比
率(%)

營業利益
3.06 7.36 15.82 19.20 9.36

稅前純益
2.36 7.13 16.57 19.79 8.48
純益率(%) 0.89 3.18 9.75 12.19 5.34
每股盈餘(元) 0.11 0.40 1.40 1.65 0.17
  • 111 -



現金流量比率
(%)
54.19 125.69 218.00 188.71 87.52
現金流量允當比
率(%)
71.1 101.38 141.47 124.16 97.19

現金再投資比率
(%)
6.57 7.63 9.16 6.02 2.88


營運槓桿度 18.5 7.9 4.27 3.63 6.17

財務槓桿度
1.06 1.04 1.01 1.00 1.00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1)流動比率提高主要係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542,445 仟元及存貨增加542,918 仟元所致。
(2)利息保障倍數提高主要係生產成本及利息費用降低,稅前利益增加所致。
(3)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提高主要係生產成本降低,營業利益增加所致。
(4)純益率提高主要係生產成本降低,稅後利益增加所致。
(5)現金再投資比率降低主要係銷售量減少,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減少及現金股利發放較多所致。
  • (5)現金再投資比率降低主要係銷售量減少,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減少及現金股利發放較多所致。

  • *公司若有編製個體財務報告者,應另編製公司個體財務比率分析。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5 個年度者,應另編製下表(二)採用我國財 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 註1:105 年度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100 年度尚未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詳閱下列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註2: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並應將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之 當年度財務資料併入分析。

  • 註3:年報本表末端,應列示如下之計算公式:

    •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淨額。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 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 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112 -

  •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 數。(註4)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 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註5)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註6)。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註4: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 2.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 3.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 應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4.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 利減除、或增加稅後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 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如為虧損,則不必調整。

  • 註5: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 2.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 3.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 算。

  • 4.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總額。

  • 註6: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 判斷,應注意其合理性並維持一致。

  • 註7:外國公司前開有關占實收資本比率,則改以占淨值比率計算之。

  • 註8:配合自104 年度起適用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本公司追溯調整103 年度 財務報表。

- (二)財務分析 個體財務報告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3)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3)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負債占資產比率 22.61 14.26 10.61 8.12

長期資金占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比
116.64 112.41 130.89 147.36
  • 113 -




流動比率 流動比率 本公司自
102 年起正
式採用國
際財務報
導準則,
100 年度財
務分析請
參考第115
頁採用我
國財務會
計準則之
財務分析。




94.02 178.45 338.33 511.69
速動比率 44.74 77.6 228.10 346.03

利息保障倍數
14.26 25.53 74.78 273.29



應收款項週轉率
(次)
7.41 6.46 6.94 6.86
平均收現日數 49 56 53 53
存貨週轉率(次) 4.96 4.61 5.07 4.30
應付款項週轉率
(次)
24.05 15.15 13.79 12.86

平均銷貨日數
74 79 72 85
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週轉率(次)
0.57 0.57 0.68 0.71
總資產週轉率
(次)
0.40 0.45 0.51 0.48



資產報酬率(%) 0.40 1.45 5.02 5.85
權益報酬率(%) 0.46 1.68 5.66 6.43
占實收
資本比
率(%)

營業利益
3.06 7.36 15.82 19.23

稅前純益
2.36 7.13 16.57 19.78
純益率(%) 0.89 3.18 9.75 12.19
每股盈餘(元) 0.11 0.40 1.40 1.65



現金流量比率
(%)
54.19 125.69 218.00 227.87
現金流量允當比
率(%)
71.1 101.38 141.47 133.08

現金再投資比率
(%)
6.57 7.63 9.16 6.29

營運槓桿度 18.5 7.9 4.27 3.74


財務槓桿度
1.06 1.04 1.01 1.00
  • 114 -

(三)財務分析-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年度 (註1)
分析項目(註2)
年度 (註1)
分析項目(註2)
年度 (註1)
分析項目(註2)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負債占資產比率 23.12 22.11 本公司自102 年起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102~104 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財務資料請參考第111 頁。

長期資金占固定



102.30 103.21







86.29 94.78



37.01 44.74

利息保障倍數
21.85 14.11



應收款項週轉



6.83 7.41
平均收現日數 53 49
存貨週轉率(次) 4.38 4.96
應付款項週轉



22.92 24.05

平均銷貨日數
83 74
固定資產週轉率


0.44 0.50
總資產週轉



0.35 0.40



資產報酬率


0.67 0.39
股東權益報酬



0.77 0.45

占實收
資本比
率(%)

營業利益
2.64 3.03

稅前純益
3.43 2.34
純益率(%) 1.69 0.87
每股盈餘(元) 0.19 0.11
  • 115 -
年度 (註1)
分析項目(註2)
年度 (註1)
分析項目(註2)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比率(%)
53.86 55.43
現金流量允當
比率(%)
66.54 71.18
現金再投資
比率(%)
5.80 6.73


營運槓桿度 16.62 18.37

財務槓桿度
1.07 1.06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無(因本公司自102 年起各項財務比率計算採用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

  • 註1: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應予註明。

  • 註2: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並應將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之當年度財務資料併 入分析。

  • 註3:年報本表末端,應列示如下之計算公式:

  •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 固定資產淨額。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 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 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4)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 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 資金)。(註5)

  • 116 -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註6)。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註4: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 2.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 3.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例追溯 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4.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加稅 後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如為虧損, 則不必調整。

  • 註5: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1.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 2.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 3.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 4.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 5.固定資產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之固定資產總額。

  • 註6: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應注 意其合理性並維持一致。

  • 117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一 ( ) 監察人審查報告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茲 准

董事會造送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盈餘分派之議案及經會計師審 核完竣之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業經查核完竣,所有決算表冊尚 無不合,爰依公司法第219 條規定繕具報告,敬請 鑒察。

此 上

本公司105 年度股東常會

==> picture [169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監察人:

==> picture [193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 華 民 國 1 0 5 年 3 月 2 3 日

  • 118 -

  • ( )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不適用 ( 公司無設置審計委員會)。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請詳見第136~197 頁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請詳見第 198~255 頁。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財務週轉困難情事:無

==> picture [49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19 -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 影響、未來因應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104 年度 103 年度
金額 %
流動資產 6,993,611
5,770,080
1,223,531
21.20
基金及長期投資 256 223 33
14.80
固定資產 14,797,376 15,481,904 -684,528
-4.42
無形資產 - 33,739 -33,739
-100.00
其他資產 366,789 684,684 -317,895
-46.43
資產總額 22,158,032 21,970,630 187,402
0.85
流動負債 1,695,342 1,705,451 -10,109
-0.59
長期負債 - 345,458 -345,458
-100.00
其他負債 333,281 283,421 49,860
17.59
負債總額 2,028,623 2,334,330 -305,707
-13.10
股本 7,756,966 7,756,966 0
0
資本公積 5,739,080 5,739,080 0
0
保留盈餘 6,608,606 6,140,069 468,537
7.63
其他權益 24,757 185 24,572 13282.16
股東權益總額 20,129,409 19,636,300 493,109
2.51

說明:

  • 1.流動資產增加21.20%:主要係現金及約當現金及存貨增加所致。

  • 2.無形資產減少100.00%:主要係技術合作費減少所致。

  • 3.其他資產減少46.43%:主要係預付設備款及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所 致。

  • 4.長期負債減少100.00%:主要係償還長期借款所致。。

  • 5.其他權益增加13282.16%:主要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增加所致。

  • 120 -

二、財務績效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 原因及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 影響及因應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104 年度 103 年度 增(減)金額 變動
比例%
營業收入總額 10,540,946 11,179,786 -638,840
-5.71
減:銷貨退回 53 9,389 -9,336
-99.44
銷貨折讓 52,996 23,383 29,613
126.64
營業收入淨額 10,487,897 11,147,014 -659,117
-5.91
營業成本 8,612,895 9,596,398 -983,503
-10.25
營業毛利 1,875,002 1,550,616 324,896
20.92
聯屬公司間已(未)實
現損益
- - -
-
營業毛利淨額 1,875,002 1,550,616 324,386
20.92
營業費用 385,562 323,567 61,995
19.16
營業利益 1,489,440 1,227,049 262,391
21.38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51,428 75,862 -24,434
-32.21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5,776 17,421 -11,645
-66.84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利
1,535,092 1,285,490 249,602
19.42
減:所得稅費用 257,041 198,555 58,486
29.46
減:會計原則變動累
積影響數
-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利
1,278,051 1,086,935 191,116
17.58

說明:

  • 1.營業外收入及利益減少32.21% : 主要係索賠收入減少所致。

  • 2.營業外費用及損失減少66.84% : 主要係借款利息減少所致。

  • 3.所得稅費用增加29.46% : 主要係稅前利益增加所致。

  • 121 -

三、現金流量

  •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 及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 (一)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
餘 額
全年來自營
業活動淨現
金流量

全年現金
流出量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2,245,067
3,199,361
2,656,916 2,787,512 - -
  • (1)營業活動:本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3,199,361 仟元,主要係不 影響現金流出之折舊與攤提2,039,012仟元,及稅前淨利1,535,092 仟元所致。

  • (2)投資活動:本年度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1,218,305 仟元,主要係購 置固定資產851,591 仟元,及投資定存300,000 仟元所致。

  • (3)融資活動:本年度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出1,460,768 仟元,主要係發 放現金股利775,652 仟元,及償還長期借款690,916 仟元所致。

  • (4)匯率變動影響淨現金流入22,157 仟元。

  • (二)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

  • (1)本年度無現金不足額情形。

(2)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

年度
項目

104 年
103 年 增(減)比例%
現金流量比率 188.71% 218.00% -13.44%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124.14% 141.47% -12.25%
現金再投資比率 6.02% 9.16% -34.28%

說明:本年度現金再投資比率降低,主要係銷售量減少,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減少,及現金股利發放較多所致。

  • 122 -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
餘 額
預計全年來
自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

預計全年現
金流出量
預計現金
剩餘(不足)
數額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2,787,512
2,638,000
2,386,000 3,039,512 - -

105 年度現金流量情形分析:預計105 年無現金不足情形。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實際或



實際或預
期完工日期
所需資金
總額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矽晶圓廠改
善工程及子
公司資本支
營運資
金、增資
及銀行借
105.12.31 2,181,023 364,774 907,249 909,000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金額 政策 獲利或虧
損之主要
原 因
改善計畫 未來其他
投資計畫
日本台塑
勝高株式
會社
1,632,875 長期投資 目前仍屬
於機台增
設階段,預
計105 年
下半年完
成機台增
設。
  • 123 -

六、風險事項

  •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 應措施:

  • 1.利率

針對本公司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包含浮動利率計息 公司債),為規避利率波動風險,本公司經審慎評估金融 市場情勢,於利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 訂利率交換合約,承作利率皆較投資計畫預估融資成本 低。

2.匯率變動

本公司日常營運外匯資金不足部分,均於市場匯率有 利時買入即期或遠期外匯支應。對外幣長期負債,於匯率 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長天期遠期外 匯或換匯換利合約,俾使本公司因匯率變動對營收獲利之 影響減到最低。

  • 3.通貨膨脹情形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佈104 年度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 -0.31%及核心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0.79%,通貨膨脹風 險低,對本公司年度損益無重大影響。

  •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 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 施:

  • 1.本公司主要專注本業經營與發展,並未跨足其他高風險產 業之投資,且本公司一向穩健經營、財務健全,不作高槓 桿投資。

  • 2.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對象,原則上為資金統一調度之關 係企業,可貸放額度除依公司法第15條規定辦理外,並經 董事會通過後實施。由於貸與目的多為短期資金調度,貸 與對象為關係企業,因關係企業財務健全、穩健經營,故 從未發生呆帳損失。

  • 3.本公司目前尚無背書保證情事發生,若未來有背書保證之

  • 124 -

需求時,將依照融資循環內部控制之「背書保證處理」及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

  • 4.本公司各項衍生性商品交易乃為規避因匯率、利率等波動 所造成之市場風險為目的,不作套利與投機用途。執行之 依據除按主管機關頒佈之相關法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外,悉依公司制定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 程序」,及本企業內規定之「外匯交易及風險管理辦法」 辦理。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類別 預計投入研發費
用(新台幣仟元)
說明
製程改
善研究
開 發
35,730 預計研究開發案:
1.線切割機鋼線回收再使用。
2.研磨劑對抗品研究開發。
3.無塵室監控系統改造。
品質改
善研究
開 發
95,604 預計研究開發案:
1.拉晶機改造,提升晶塊品質。
2.單結晶氧濃度過飽和析出缺陷究開發。
3.結晶缺陷不良改善研究開發。
4.拉晶製程二次投料研究開發。
設備改
善研究
開 發
66,388 預計研究開發案:
1.研磨劑供給系統改造開發。
2.微粒子檢查機性能提升研究開發。
  •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 措施:

本公司平時對國內外政經情勢、重大政策制定與法律 變動等保持高度密切注意,並視需要安排人員接受專業課 程訓練。民國104 年至民國105 年2 月28 日止與本公司財 務業務有關之重要法令變動如下:

  • 1.民國104 年5 月20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58161 號 令修正公布公司第235 條條文;並增訂第235-1 條條文, 要求事業單位須於公司章程中明定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定

  • 125 -

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本公司將配合於105 年度股東 會提報修正公司章程,以新制員工酬勞提撥比率取代原 員工紅利規定,且對公司營運成本無重大影響。

  • 2.民國104 年7 月1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011 號 令公布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 減量目標為民國139 年較民國94 年低50%,環保署並於 105 年1 月6 日公布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惟 因各權責機關相關推動方案尚未確定,目前無法判斷相 關方案通過實施後對本公司之具體影響,但可能增加公 司營運成本。

  • (五)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密切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和聯繫,並與國內研

  • 究專業機構保持良好互動關係,可隨時掌握產業變化及未 來科技發展趨勢。且母公司擁有自行開發技術之能力,雙 方業已簽訂技術合約,可隨時與母公司先進技術接軌,再 者本公司技術人員不斷自行改善製程能力,應有信心能迅 速領先國內同業反應新技術之製程及市場之需求,進一步 提升本公司之競爭利基。未來我們仍將密切掌握半導體市 場之趨勢與脈動,以順應相關產業之演變和變化,故科技 改變與產業變化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秉持「勤勞樸實、止於至善、永續經營、奉獻 社會」經營理念,已建立良好之企業形象,今後亦將持續 貫徹理念,精益求精,對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併購他公 司之計畫。惟將來若有進行併購之計畫時,將秉持審慎評 估之態度,以確實保障股東和員工之權益。

  •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 126 -

本公司為因應客戶製程細微化,104 年增設日本台塑勝 高株式會社生產晶塊,完全供應本公司麥寮工廠後段晶圓 製程,以能支應客戶製程細微化品質要求,其預期可能風 險及因應措施:無。

  •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目前並無進銷貨集中之情形,原料進貨部分主 要係由數家廠商供應,均為本公司長期合作之供應商,故 無重大風險,本公司仍將積極開發新廠商以確保料源。另 銷貨部分亦無集中銷貨情形發生,本公司8 吋矽晶圓在台 灣市場佔有率第一名,但仍積極開發大陸市場,提升市佔 率。12 吋矽晶圓部分積極配合目前台灣半導體業12 吋廠陸 續建廠進度,生產滿足客戶需求規格,依客戶認證需求以 提前量產時程,確保客戶和本公司雙贏局面,進而提升台 灣半導體整體競爭力。

  •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大量移 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截 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發生股權大量移轉或更換之情事。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 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發生經營權改變之

  • 情事。

  •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 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 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 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 者:無。

  • (十三)其它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 127 -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關係報告書

1.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 ( 自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 ) 之關係報告書,係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編製,且所揭露資訊與上開期間之財務報 告附註所揭露之相關資訊無重大不符。

特此聲明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林健男

中 華 民 國 一 ○ 五 年 四 月 十 五 日

  • 128 -

2.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針對聲明書所出具之意見書:

關係報告書會計師複核意見

105.4.20 勤審10503756 號

受文者: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 旨: 就 貴公司民國104年度關係報告書相關資訊無重大不符之聲明書 表示意見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 一、 貴公司於民國105 年4 月15 日編製之民國104 年度(自104 年1 月1 日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之關係報告書,經 貴公司聲明係依「關係 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編 製,且所揭露資訊與上開期間之財務報告附註所揭露之相關資訊無重大 不符,聲明書如附件。。

  • 二、本會計師已就 貴公司編製之關係報告書,依據「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 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並與 貴公司民 國104 年度之財務報告附註加以比較,尚未發現上述聲明有重大不符之 處。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picture [504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29 -

3.從屬公司與控制公司間之關係概況:

單位:股、%

單位:股、% 單位:股、%
控制公司名稱 控制原因 控制公司之持股與設質情形 控制公司派員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經理
人情形
持有股數 持有比例 設質股數 職稱 姓名
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持有控制
378,900,698 48.85% 0 總 經 理
監 察 人
副總經理
財務主管
福島隆
井上文夫
池之上滿
細田光司

4.交易往來情形:

(1)進、銷貨交易:

單位:新臺幣仟元、%

與控制公司間交易情形 與控制公司間交易情形 與控制公司間交易情形 與控制公司間交易情形 與控制公司間交
易條件
與控制公司間交
易條件
一般交易條件 一般交易條件 差異原因 應收(付)帳款、票據 應收(付)帳款、票據 逾期應收帳項 逾期應收帳項 逾期應收帳項 備註

(銷)
金額 占總進
(銷)貨
之比率
銷貨
毛利


單價
(元)
授信期間 單價
(元)
授信
期間
餘額 占總應收
(付)帳款、
票據之比率
金額 處理
方式

備抵呆
帳金額
進貨 28,289 1 貨到
30-70 天
與一般交易條
件無顯著不同
(7,326) (1)
銷貨 (775,196) (7) 月結二
個月
與一般交易條
件無顯著不同
119,977 8

(2)財產交易:無

(3)資金融通情形:無

  • 130 -

(4)資產租賃情形:無

(5)其他重要交易往來情形:無

5.背書保證情形: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為本公司之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提供背書保 證金額分別為0 仟元及3,455,837 仟元。

6.其他對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1)民國94 年2 月本公司取得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製造半導體矽晶圓有關之技術及技術協助,特許權共 計美金10,000 仟元,94 年3 月24 日已支付306,475 仟元,帳列無形資產項下。

  • (2)自民國92 年度起,按契約規定須支付經常性權利金予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於104 及103 年度帳列 推銷費用之技術報酬費分別為76,297 仟元及19,070 仟元;另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尚未支付金額, 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費用分別為76,297 仟元及19,070 仟元。

  • 131 -

(二)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關係企業概況

(1)關係企業組織圖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0% 9,980股 0股 269,845仟元 0仟元 (含資本準備金)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 註1:本公司為上述各公司之控制公司,上述各公司為本公司之從屬公司(持股數及比率係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

  • 註2:投資金額單位新台幣仟元。

註3:上述所稱關係企業係依公司法第369 條之1 規定。

(2)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企業名稱 設立日期 地 址 實收資本額 主要營業或
生產項目
日本台塑勝高株
式會社
民國104 年 佐賀縣伊萬里市山代町久原1 番地52 日幣4 億9 仟9
百萬圓
晶塊
  • 132 -

註1:所有關係企業不論規模大小,均應揭露。

  • 註2:各關係企業設有工廠,且該工廠產品之銷售值超過控制公司營業收入百分之十者,應加列工廠名稱、設立日期、地 址及該工廠主要生產產品項目。

  • 註3:關係企業如為外國公司,企業名稱及地址得以英文表示,設立日期亦得以西元日期表示,實收資本額並得以外幣表 示,報表日之兌換率為日圓兌換新台幣1:0.2489

(3)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推定原因 名稱或姓名
(註1)
持有股份(註2) 持有股份(註2) 設立日期
地 址
實收資本額 主要營業項目
股數
持股比例
- - - - - - - -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及往來分工情形行業:電子業。 往來分工情形: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銷售晶塊供應母公司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單位:股;%

單位:股;% 單位:股;%
企業名稱 職稱(註1) 姓名或代表人 持有股份(註2)(註3)
股數 持股比例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董事兼總經理 福島隆(註3) 0 0.00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董事 瀧井道治(註3) 0 0.00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董事 趙榮祥(註3) 0 0.00

註1:關係企業如為外國公司,列其職位相當者。

  • 133 -

註2:被投資公司如為股份有限公司請填股數及持股比例,其他請填出資額及出資比例並予以註明。

註3: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董事兼總經理福島隆、董事瀧井道治及趙榮祥為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其本 人及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均未持有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股份。

2.營運概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12.31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12.31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12.31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12.31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12.31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12.31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12.31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12.31 單位:新台幣仟元104.12.31
企業名稱 資本額 資產總值 負債總額 淨值 營業收入 營業利益 本期損益
(稅後)
每股稅後
盈餘(元)
日本台塑勝高株
式會社
134,923 1,027,439 761,355 266,084 45,652 (5,911) (6,846) -

註1:所有關係企業不論規模大小,均應揭露。

註2:關係企業如為外國公司,相關數字應以報告日之兌換率換算為新台幣列示,報表日之兌換率為日圓兌換新台幣1:0.2736。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同最近年度財務報告。

  • 134 -

  • 二、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 三、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 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 項:無。

  • 135 -

股票代碼:3532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4及103年度

地址:雲林縣麥寮鄉三盛村台塑工業園區 1 之 1 號 電話: (02)27122211

-136-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04 年度(自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 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 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 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 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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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 0 5 年 3 月 1 6 日

-137-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 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 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 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合併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 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 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塑勝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 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自 104 年起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因此追溯適用前 述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並調整前期財務報表受影響之項目。

-138-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4 及10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告,並經本會計師分別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及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 案,備供參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楊 靜 婷

會 計 師 龔 則 立

==> picture [96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2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28050 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 號

中 華 民 國 1 0 5 年 3 月 1 6 日

-139-

單位:新台幣仟元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




1100
1147
1170
1180
1200
130X
1410
11XX

1523
1600
1780
1840
1915
1920
1990
15XX
1XXX




2170
2180
2219
2230
2320
2399
21XX

2540
2570
2640
2645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50
3300
3400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附註四及七)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及八)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四、八及二三)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八及二三)
存貨淨額(附註四、五及九)
預付款項(附註四及十三)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五、十一、二三、二四及二
五)
無形資產(附註四、五、十二及二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三、四、五及十九)
預付設備款(附註四及二五)
存出保證金(附註四)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應付帳款(附註四)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及二三)
其他應付款(附註四、十四、十八及二三)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五、二三及二四)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五、二三及二四)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三、四、五及十六)
存入保證金(附註四)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三、四、十七、十九及二一)
股 本
普 通 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104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3
1
6
1
-
10
1

32

-
67
-
1
-
-
-

68

100

2
1
4
1
-
-

8

-
-
1
-
-

1

9

35

26

5
25

30

-

91

100
103年12月31日(追溯適用) 103年12月31日(追溯適用) 103年12月31日(追溯適用) 103年12月31日(追溯適用)

$ 2,787,512
300,000
1,302,423
119,977
22,609
2,286,752
174,338
6,993,611
256
14,797,376
-
251,515
57,354
217
57,703
15,164,421
$22,158,032
$ 367,918
265,886
865,142
189,693
-
6,703
1,695,342
-
876
306,237
534
25,634
333,281
2,028,623
7,756,966
5,739,080
1,097,493
5,511,113
6,608,606
24,757
20,129,409
$22,158,032

$ 2,245,067

-
1,521,887

113,384

9,856
1,743,834
136,052
5,770,080

223
15,481,904

33,739

310,659

256,049

265
117,711
16,200,550
$21,970,630
$ 440,002

251,395

506,550

155,607

345,458
6,439
1,705,451

345,458

-

263,053

1,612
18,756
628,879
2,334,330
7,756,966
5,739,080

988,813
5,151,256
6,140,069
185
19,636,300
$21,970,630

































































































10
-
7
-
-
8
1
26
-
71
-
1
1
-
1
74
100
2
1
2
1
2
-
8
2
-
1
-
-
3
11
35
26
5
23
28
-
89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 年3 月16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林健男 經理人:福島隆 會計主管:賴克述

-140-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41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二
三及二八)
5110 營業成本(附註三、九、十
二、十六、十八及二三)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三、十六、
十八及二三)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
四、十一、十八及二三)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三、四、
五及十九)
8200 本期淨利
104年度


$10,487,897
(8,612,895)
1,875,002
(
201,166)
(
184,396)
(
385,562)
1,489,440
29,460
21,968
(
5,776)

45,652
1,535,092
(
257,041)
1,278,051

(接次頁)

-141-

(承前頁)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三、四、
十六、十七及十九)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利益
(損失)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十)
9710
基本每股盈餘
9810
稀釋每股盈餘
104年度
-
-
-
-
-
12
103年度(追溯適用) 103年度(追溯適用) 103年度(追溯適用)


($ 40,744)
6,927
24,539

33
(
9,245)
$ 1,268,806
$ 1.65
$ 1.65


$ 4,929
(
837)
-
(
43)

4,049
$ 1,090,984
$ 1.40
$ 1.40





-

-
-
-
-
1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 年3 月16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林健男

經理人:福島隆 會計主管:賴克述

-142-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A1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A3
追溯適用之影響數

A5
103 年1 月1 日追溯適用後餘額

10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小 計

D1
103 年度淨利
D3
103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3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3 年12 月31 日追溯適用後餘額

10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小 計

D1
104 年度淨利
D3
104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4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7,756,966

-

7,756,966

-
-

-

-
-

-

7,756,966

-
-

-

-
-

-

$ 7,756,966




$ 5,739,080

-

5,739,080

-
-

-

-
-

-

5,739,080

-
-

-

-
-

-

$ 5,739,080




$ 5,284,460

2,709)
5,281,751
-

232,709)

232,709)
1,086,935
4,092
1,091,027
6,140,069
-

775,697)

775,697)
1,278,051

33,817)
1,244,234
$ 6,608,606





$ 228
-
228
-
-
-
-

43)

43)
185
-
-
-
-
24,572
24,572
$ 24,757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 -


-


-

-

-


-

-

-


-


-

-

-


-

-

24,539


24,539

$ 24,539

備供出售金融
商品未實現損益
$ 228


-


228

-

-


-

-
(
43)

(
43)


185

-

-


-

-

33


33

$ 218

法定盈餘公積
$ 957,405

-

957,405
31,408

-

31,408
-

-

-

988,813
108,680

-

108,680
-

-

-
$ 1,097,493





































(

(
(




(
(

(


















(
(










(
(






(

(
(




(
(

(

$ 18,780,734

2,709)
18,778,025
-

232,709)

232,709)
1,086,935
4,049
1,090,984
19,636,300
-

775,697)

775,697)
1,278,051

9,245)
1,268,806
$ 20,129,40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 年3 月16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林健男

經理人:福島隆

會計主管:賴克述

-143-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利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900
利息費用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3800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A22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A24100
外幣兌換淨利益
A29900
其他項目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A31200
存貨(增加)減少
A31230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A32150
應付帳款減少
A32180
其他應付款增加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200
收取之股利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600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72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104年度
$1,535,092

2,039,012

71,513
5,776
(
16,467)
(
3)
4,216

7,657
(
16,989)
(
53
)
220,380

(
12,753)
(
547,134)
(
3,656)
(
61,794)
119,453
264

2,440

3,346,954

16,467
3
(
6,807)
(
157,256)

3,199,361

(
300,000)
(
851,591)
(
55,658)
103 年度
(追溯適用)
$1,285,490
2,025,554
79,153
17,421
(
4,161)
(
8)
(
36,737)
10,438
(
8,371)
1,981
(
33,211)

12,565

331,689

72,803
(
24,035)
70,355
480

2,620
3,804,026
4,161
8
(
18,933)
(
71,334)
3,717,928

-
(
120,183)
(
244,591)

(接次頁)

-144-

(承前頁)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9900
其他投資活動(增加)減少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C044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 年3 月16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林健男

經理人:福島隆 會計主管:賴克述

-145-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原名台灣小松電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係由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亞太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和日商小松電子金屬株式會社共同出資,於84 年11 月設 立於雲林縣,並開始營業,所營業務主要為矽晶圓電子材料之製造、 銷售和進出口業務及原材料之買賣和進出口業務。

自95 年10 月18 日起,由於SUMCO CORPORATION 取得日商小松電 子金屬株式會社51%之股權,故本公司於95 年12 月29 日經股東臨時 會決議更名為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 記。另日商小松電子金屬株式會社亦更名為 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本公司於95 年9 月12 日公開發行,並於同年11 月23 日在興櫃 市場買賣。另於96 年12 月10 日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掛牌交易。

母公司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於104 及103 年9 月底持有 本公司普通股皆為48.85%。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及最終控制者為SUMCO CORPORATION。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5 年3 月16 日經董事會通過。

-146-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 (IFRIC)及解釋公告(SIC)。

  •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 號函,本公司及由本 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稱「合併公司」)自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 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 年版IFRS、 IAS、IFRIC 及SIC(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修正規定。

  •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 年版IFRSs 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應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 並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合併公司於104 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及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 淨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中,「淨利息」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 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乘以折現率 決定淨利息。修訂後IAS 19 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之表達,並 規定更廣泛之揭露。 首次適用修訂後IAS 19 時,因追溯適用產生102 年12 月 31 日(含)以前之累積員工福利成本變動數係調整103 年1 月 1 日淨確定福利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及保留盈餘,惟不調整該

-147-

日存貨之帳面金額。此外,合併公司選擇不予揭露103 年度確 定福利義務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適用修訂後IAS 19 對104 年度綜合損益尚無重大 變動影響,有關103 年度影響彙總如下:

資產、負債及





103 年12 月31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影響
應計退休金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負債影響
保留盈餘
權益影響
103 年1 月1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影響
應計退休金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負債影響
保留盈餘
權益影響
103 年度綜合損益之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所得稅費用




$ 310,095
$ 310,095
$ 259,739

-
$ 259,739
$6,142,819
$6,142,819
$ 353,890
$ 353,890
$ 262,098

-
$ 262,098
$5,284,460
$5,284,460
($9,596,533)
(
323,592)
(
198,528)





調

調






$ 564
$ 310,659
$ 564
$ 310,659
($ 259,739) $ -

263,053

263,053
$ 3,314
$ 263,053
($ 2,750)
$6,140,069
($ 2,750)
$6,140,069
$ 555
$ 354,445
$ 555
$ 354,445
($ 262,098) $ -

265,362

265,362
$ 3,264
$ 265,362
($ 2,709)
$5,281,751
($ 2,709)
$5,281,751
$ 135 ($9,596,398)
25 (
323,567)
(
27) (
198,555)

(接次頁)

-148-

(承前頁)

本年度淨利影響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
再衡量數
與不重分類之
項目相關之
所得稅
本年度稅後其他綜
合損益影響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
額影響




$1,086,802
5,139
(
873)

4,266
$1,091,025





調

調






$ 133
$1,086,935
(
210)
4,929

36
(
837)
(
174)

4,092
($ 41)
$1,090,984





調

調






$ 133
$1,086,935
(
210)
4,929

36
(
837)
(
174)

4,092
($ 41)
$1,090,984

(

$1,086,935
4,929

837)
4,092
$1,090,984

另對合併公司103 年度每股盈餘尚無變動影響。

  •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金管會於105 年3 月10 日公布自106 年起開始適用之認可 IFRSs 公報範圍,為IASB 於105 年1 月1 日前發布,並於106 年1 月1 日生效之IFRSs(不含IFRS 9 「金融工具」及IFRS 15「客戶 合約之收入」等尚未生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IFRSs)。此外,金 管會並宣布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07 年起開始適用IFRS 15。截至 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前述新發布/修正 /修訂準則及解釋以外之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 正 /修訂準則 及 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7 月1 日(註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7 月1 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 年1 月1 日(註3) IFRS 9「金融工具」 2018 年1 月1 日 IFRS 9 及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 年1 月1 日 IFRS 10 及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未定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接次頁)

-149-

(承前頁)

新發布/修 正 /修訂準則 及 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0、IFRS 12 及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 年1 月1 日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 年1 月1 日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 年1 月1 日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 年1 月1 日 IFRS 16「租賃」 2019 年1 月1 日 IAS 1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 年1 月1 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 年1 月1 日 IAS 12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 2017 年1 月1 日 列」

IAS 16 及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2016 年1 月1 日 法之闡釋」

IAS 16 及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 年1 月1 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 年7 月1 日 IAS 27 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2016 年1 月1 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 年1 月1 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2014 年1 月1 日 之繼續」

IFRIC 21「公課」 2014 年1 月1 日

  • 註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2: 給與日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IFRS 3 之修正;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3: 除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2016 年1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 年1 月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關於IAS 36「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之修正說 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致造成合併公 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IASB 於發布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IAS 36「資 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合併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揭露資

-150-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 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收金額。此外,若 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 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 會認可之IFRSs 編製。

  •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1 等級至第3 等級:

  1. 第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 (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4.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5. 流動資產包括:

  6.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7.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8.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 個月用以交 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151-

  1.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 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 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2.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 個月之負 債。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 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分類。

  3.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四) 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 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 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 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 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 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 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 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 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 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 公司業主。

  •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及附表六。

  • (五) 外 幣

  •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 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損 益。

-152-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 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 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六) 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半成品、製成品及商品存貨。存貨係以 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 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 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 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月加權平均法。

  • (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 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 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 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 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153-

(八)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 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 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1.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 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 (九) 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 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 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 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 攤至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 (十)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154-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 款及應收款。

  •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 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權益 投資之股利,係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

  • (2) 放款及應收款

    •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無 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與其他應收款)係採用有效利息 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 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 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附買回債券、 商業本票及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1. 金融資產之減損
  •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係於 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 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 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 即已發生減損。

  • 按攤銷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若經個 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存

-155-

  • 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及集體超過 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 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之差額。

  •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 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有關,則 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迴轉認列於 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若未認列減損情 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或持 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 重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於財務困 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 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於後續期間增 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 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 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 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 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收回而沖銷備抵帳 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156-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 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 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損益。

權益工具

  •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 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 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 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合併公司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 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 (十一)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 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157-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 勞務之提供

勞務收入(如佣金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予以認列。

  1.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 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二)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三)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2.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期服務成本及淨確 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 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

-158-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 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四)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虧損扣抵或購置機器設備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 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 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 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 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 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 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159-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 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 (一)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合併公司必須 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

由於科技快速變遷,合併公司評估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因 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 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 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 合併公司存貨之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九。

  • (二) 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合併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 用模式及所屬產業特性,評估該資產之使用價值。為計算使用價值, 合併公司應估計預期自現金產生單位所產生之未來現金流量,並決 定適當折現率以計算現值。

-160-

(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 暫時性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 收入成長及利潤率、免稅期間、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 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 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請 參閱附註十九。

(四) 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 包括折現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 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 債金額。

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確定福利義務負債金額請參閱 附註十六。

六、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外幣存款
約當現金(原始到期日在3 個月
以內之投資)
商業本票
附買回債券
定期存款
104年12月31日
$ -
738
803
221,313
291,851
1,522,807
750,000
$2,787,512
103年12月31日










$ 1
661
801
261,217
149,574
1,232,813
600,000
$2,245,067

-161-

銀行存款、商業本票及附買回債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 下:

下:
活期存款
外幣存款
商業本票
附買回債券
定期存款
104年12月31日
0.13%
0.01%
0.45%-0.46%
0.45%-0.48%
0.65%-0.81%
103年12月31日
0.17%
0.01%
0.72%-0.80%
0.65%-0.72%
0.33%-0.87%

七、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流 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 個月之定期
存款
存款利率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包含非關係人及關係
人)
減:備抵呆帳
其他應收款
應收退稅款-營業稅
其 他
104年12月31日
$ 300,000
0.37%-1.02%
104年12月31日
$1,422,400

-
$1,422,400
$ 18,109

4,500
$ 22,609
103年12月31日
$ -
-
103年12月31日










$1,635,271
-
$1,635,271
$ 352
9,504
$ 9,856

八、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帳款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授信期間原則上為月結30 天至90 天。於 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 產負債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由於歷史經驗顯示逾期超過180 天之 應收帳款無法回收,合併公司對於逾期帳齡超過180 天之應收帳款認 列100%備抵呆帳,對於逾期帳齡在1 天至180 天之間之應收帳款,其 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 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162-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0~30 天
31~60 天
61~90 天
91~120 天
104年12月31日
$ 729,953
514,237
148,168

30,042
$1,422,400
103年12月31日







$ 993,121
536,167
82,200
23,783
$1,635,271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礎進行之帳齡分析。

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未有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九、 存 貨

存 貨
原 料
物 料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商品存貨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104年12月31日
$ 374,589
717,575
329,069
831,308
64,498
(
30,287)
$2,286,752
103年12月31日




(




(
$ 244,192
674,196
300,722
524,234
26,561

26,071)
$1,743,834

104 及103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8,612,895 仟元及 9,596,398 仟元。

104 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跌價損失4,216 仟元、未分攤固定製 造費用29,992 仟元及出售矽晶廢材收入47,140 仟元。

103 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利益36,737 仟元 (主要係因庫存單位成本下降所致)及出售矽晶廢材收入58,534 仟元。 十、 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

==> picture [426 x 6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註:本公司於104 年6 月間投資設立子公司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自設立日起併入合併財務報告。

-163-

上表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係依據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 財務報表編製。

、 十一、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成 本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增 添

重 分 類

處 分

淨兌換差額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處 分

認列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4 年12 月31 日淨額

成 本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增 添

重 分 類

處 分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處 分

認列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3 年12 月31 日淨額
自有土地 自有土地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120,906
-
-
-

-
$ 120,906
$ -
-
-
-

-
$ -
$ 120,906
$ 120,906
-
-

-
$ 120,906
$ -
-
-

-
$ -
$ 120,906













$3,876,154
989
19,805
-

-
$3,896,948
$ 912,914
-
-
110,108

-
$1,023,022
$2,873,926
$3,817,350
128
58,676

-
$3,876,154
$ 801,993
-
-

110,921
$ 912,914
$2,963,240
$28,602,295
871,389
-
(
25,463 )

9,729
$29,457,950
$16,273,114
(
25,463 )
7,657
1,912,574

187
$18,168,069
$11,289,881
$28,463,209
78,876
95,741
(
35,531)
$28,602,295
$14,400,389
(
33,496 )
10,438
1,895,783
$16,273,114
$12,329,181
$ 676,873

41,936
-

(
5,167 )

183

$ 713,825

$ 622,174

(
5,167 )
-
16,030

5

$ 633,342

$ 80,483

$ 662,409

22,750
-

(
8,286)

$ 676,873

$ 611,610

(
8,286 )
-

18,850

$ 622,174

$ 54,699
$ 13,878
431,647
(
19,762 )

-

6,417

$ 432,180

$ -

-
-
-

-

$ -

$ 432,180

$ 71,462
63,337
(
120,921 )


-

$ 13,878

$ -

-
-

-

$ -

$ 13,878
$33,290,106
1,345,961

43
(
30,630 )

16,329
$34,621,809
$17,808,202
(
30,630 )

7,657
2,039,012

192
$19,824,433
$14,797,376
$33,135,336

165,091

33,496

(
43,817)
$33,290,106
$15,813,992
(
41,782 )

10,438
2,025,554
$17,808,202
$15,481,904
$15,481,904

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 提折舊:

建 築 物
建物房屋、宿舍、倉庫及整備室 23~35 年
廢水處理區及應變水槽 15~35 年
機器設備 5~12 年
其他設備 3~12 年
  • (一) 104 及103 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購建期間,所資本化之利息分 別為0 仟元及433 仟元。

-164-

  • (二) 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因部分機器已不堪使用,予以提列累計減 損分別為18,000 仟元及12,785 仟元。104 及103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 分別為7,657 仟元及10,438 仟元,已列入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 損失項下。

  • (三) 103 年12 月31 日上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作為抵押或擔保情 形,請參閱附註二四。

十二、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
技術合作費
成 本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累計攤銷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攤銷費用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攤銷費用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4年12月31日
$ -
103年12月31日
$ 33,739













$306,475
$306,475
$306,475
$306,475
$272,736
33,739
$306,475
$238,995
33,741
$272,736

合併公司無形資產為94 年2 月與小松電子金屬株式會社(後更名 為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簽訂之技術特許權及協助契約,特許 權共計美金10,000 仟元,94 年3 月24 日已支付306,475 仟元,分109 個月攤銷。104 及103 年度分攤特許權費用分別為33,739 仟元及33,741 仟元,帳列製造費用項下之技術合作費。

-165-

十三、 其他資產

其他資產
預付款項(包含流動及非流動)
其他(包含試車費及電力補助
費)
流 動
非 流 動
104年12月31日
$174,338
57,703
$232,041
$174,338
57,703
$232,041
103年12月31日










$169,442
84,321
$253,763
$136,052
117,711
$253,763

十四、 其他負債

其他負債
其他應付款-流動
應付設備款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保險費
應付水電費
應付權利金-關係人
其他(註)
104年12月31日
$286,686
327,669
23,076
50,233
96,623
80,855
$865,142
103年12月31日












$ 46,560
267,016
20,062
52,785
33,745
86,382
$506,550

註: 其他應付款項下之其他主係應付專案費用、退休金、員工紅利及 稅捐等款項所組成。

十五、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減:列為一年內到期部分
長期借款
有效年利率
104年12月31日
$ -
-
$ -
-
103年12月31日


(

$690,916
345,458)
$345,458
1.724%

上述銀行借款係向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簽訂聯貸銀行長期借款合 約,以合併公司建築物及機器設備抵押擔保(參閱附註二四),該借款 之聯貸銀行團共24 家,原始借款總額為1,900,000 仟元,借款期間為 98 年12 月21 日至105 年12 月21 日止,自借款日起,滿2 年之日償 還第1 期借款,以後每6 個月為1 期,分11 期償還本金,按月付息一 次,借款利息係按90 天期台灣次級市場商業本票發行均價利率加計 0.75%機動計息。合併公司於104 年6 月16 日業已全數償還銀行借款。 十六、 退職後福利計畫

-166-

(一)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

(二)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 准退休日前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2%提 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 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 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 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 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4年12月31日
$420,354
(114,117)
$306,237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
$368,748
105,695)
$263,053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精算(利益)損失-財務
假設變動
精算(利益)損失-經驗
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363,150
3,200

6,900
10,100
(
8,079)

3,577
(
4,502)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97,788)

-
(
1,909)

(
1,909)

(
427)

-

(
427)
淨確定福利

淨確定福利







(
$ 265,362

3,200
4,991
8,191

8,506
3,577

4,929)

(接次頁)

-167-

(承前頁)

雇主提撥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精算(利益)損失-財務
假設變動
精算(利益)損失-經驗
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雇主提撥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
368,748
2,798

7,375
10,173
41,536
(
103)
41,433

-
$ 420,354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5,571)

( 105,695)

-
(
2,170)

(
2,170)

(
689)

-

(
689)

(
5,563)

($ 114,117)
淨確定福利

淨確定福利






(


(





(

(
$ 5,571)
263,053

2,798
5,205
8,003
40,847

103)
40,744

5,563)
$ 360,237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3.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折 現 率
薪資預期增加率
104年12月31日
1.50%
2.50%
103年12月31日
2.00%
2.50%

-168-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折 現 率
增加0.25%
(
減少0.25%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1%

減少1%
(
$ 15,587)
$ 16,506
$ 71,813
$ 57,848)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預期1 年內提撥金額 $ 5,497 $ 5,578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23 年 24 年

十七、 權 益

==> picture [105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額定股數(仟股)
額定股本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已發行股本
104年12月31日
775,697
$7,756,966
775,697
$7,756,966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775,697
$7,756,966
775,697
$7,756,966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 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二)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得用以彌補虧損, 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 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169-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稅後盈餘除彌補歷年虧損 外,再提出稅後盈餘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 公積,次提股息,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以下稱扣息後可分配盈餘), 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案,提 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按當年度扣息後可分配盈餘,提撥 0.1%至1%之員工紅利,其提撥金額並作為當年度費用。

本公司屬高科技資本密集產業,正值產業成長期,為使公司持 續成長,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 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 公積後,至多分配80%,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資及資 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度全部股利50%。

依104 年5 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配合上述法規,本公司已於104 年12 月22 日董事會擬議之修正公司章程,尚待於105 年6 月召開之股東常會 決議。員工及董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註十八 之(五)員工福利費用。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分別於104 年6 月18 日及103 年6 月11 日舉行股東常 會,分別決議通過103 及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103年度
102年度
$108,680
$ 31,408
775,697
232,709
每股股利(元) 每股股利(元)
103年度
$108,680
775,697
103年度
$ 1.00
102年度
$ 0.3

-170-

本公司105 年3 月16 日董事會擬議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 股利如下:

盈 餘 分配 案 每 股股利 ( 元 ) 法定盈餘公積 $127,805 現金股利 853,266 $ 1.10

有關104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05 年6 月16 日召開之 股東常會決議。

(四)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合併公司表達貨幣 (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並累計於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先前累計於國外 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於處分國外營運機構時,重分 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係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 值衡量所產生之累計利益及損失,其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減除 當該等資產處分或減損而重分類至損益之金額。

十八、 淨 利

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什項收入(包含保險理賠收入
及佣金收入等)
104年度
$ 16,467
3
12,990
$ 29,460
103年度




$ 4,161
8
33,211
$ 37,380

(二)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其他利益及損失
淨外幣兌換利益
機器設備減損損失
什項支出
104年度
$ 30,053
( 7,657)
(
428)
$ 21,968
103年度
$ 51,924
( 10,438)
(3,004)
$ 38,482

-171-

(三) 財務成本

財務成本
104年度 103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 5,388 $ 17,697
其 他 388 157
減: 列入符合要件資產成本
之金額(附註十一) - ( 433)
$ 5,776 $ 17,421
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
-
$ 433
利息資本化率 - 1.367%-1.706%
折舊及攤銷費用
104年度 10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
$2,039,012 $2,025,554
攤銷費用
71,513 79,153
合 計
$2,110,525 $2,104,707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030,709 $2,017,364
營業費用
8,303 8,190
合 計
$2,039,012 $2,025,554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71,513 $ 79,153
營業費用
- -
合 計
$ 71,513 $ 79,153
員工福利費用
104年度 103年度
退職後福利(參閱附註十六)
確定提撥計畫
$ 48,776 $ 44,160
確定福利計畫
8,003 8,191
56,779 52,351
薪資、獎金及紅利等
1,287,081 1,192,843
合 計
$1,343,860 $1,245,194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1,197,165 $1,104,260
營業費用
146,695 140,934
合 計
$1,343,860 $1,245,194

(四) 折舊及攤銷費用

(五) 員工福利費用

-172-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當年度稅後純益減除當年度預計 股息及法定盈餘公積後之0.1%至1%估列員工紅利。103 年度係按 0.3%估列員工紅利1,580 仟元。依104 年5 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4 年12 月經董事會擬議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 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0.05%至0.5%為員工酬勞。104 年度估列員工 酬勞768 仟元,係按前述稅前利益之0.05%估列,該等金額於105 年3 月16 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尚待預計於105 年6 月16 日 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 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 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 入帳

本公司於104 年6 月18 日及103 年6 月11 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103 及102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 picture [411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4 年6 月18 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

103 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並無差異。

103 年6 月11 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 102 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0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0 仟元之差 異,分別為958 仟元及0 仟元,主要係因估計改變,已調整為103 年度之損益。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資訊,及104 與103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 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73-

(六) 外幣兌換損益

外幣兌換損益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淨 利
104年度
$173,289
143,236)
$ 30,053
103年度

(

(
$151,098
99,174)
$ 51,924

十九、 所得稅

  • (一)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169,016
未分配盈餘加徵
20,669
以前年度之調整
409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66,947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257,041
會計所得與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4年度
稅前淨利
$1,535,092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費用(17%)
$ 260,966
調節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9
未分配盈餘加徵
20,669
當期抵用之投資抵減
(
99,700)
投資抵減減少
74,294
合併個體適用不同稅率之影
響數
394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於本期之調整

409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57,041
103年度



$149,834
5,772
-
42,949
$198,555
103年度
$1,285,490
$ 218,533
33
5,772
(
70,694)
44,911
-

-
$ 198,555

合併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17%;其 他轄區所產生之稅額係依相關轄區適用之稅率計算。 由於105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104 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174-

  • (二)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4年度 103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 數 ($ 6,927) $ 837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 稅 ($ 6,927) $ 837

  • (三) 本期所得稅負債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189,693 $155,607

  • (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4 年度

104 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外幣資產及負債之
兌換損益時間性
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機器設備折舊方法
差異
其 他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
$ 2,102
($ 2,102)
4,432
348
41,868
413
17,038
8,044

2,174

1,411
67,614
8,114
106,914
-
136,131
(74,185)
$ 310,659
($66,071)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
-
6,927
-

-

6,927
-

-

$ 6,927
年底餘額


















$ -

4,780
49,208
25,082
3,585
82,655
106,914
61,946
$ 251,515

遞 延 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外幣資產及負債之 兌換損益時間性 差異 $ - ($ 876) $ - ($ 876)

-175-

103 年度

103 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外幣資產及負債之
兌換損益時間性
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機器設備折舊方法
差異
其 他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
$ 3,358
($ 1,256)
10,677
( 6,245)
42,260
445
9,597
7,441

597

1,577
66,489
1,962
106,914
-
181,042
(44,911)
$ 354,445
($42,949)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
-
( 837)
-

-

( 837)
-

-

($ 837)
年底餘額















$ 2,102

4,432
41,868
17,038
2,174
67,614
106,914
136,131
$ 310,659
  • (五) 未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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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未認列之投資抵減將於105 年度到 期。

  • (六) 未使用之投資抵減及虧損扣抵相關資訊

  • 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投資抵減相關資訊如下:

==> picture [412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5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99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6-

(七)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未分配盈餘
86 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
87 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04年12月31日
$ -
5,511,113
$5,511,113
$ 640,599
103年12月31日






$ -
5,151,256
$5,151,256
$ 544,458

104 及103 年度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11.62%(預 計)及10.57%。

(八)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102 年度止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業經 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十、 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或分紅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04年度
$1,278,051
104年度
775,697
22
775,719
103年度
$1,086,935
單位:仟股
103年度
775,697
30
775,727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則計 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 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 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177-

二一、 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 外部環境變動等因素,規劃合併公司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及股利 支出等需求,保障合併公司能繼續營運,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 益關係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長遠提升股東價值。

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 息金額或發行新股。

二二、 金融工具

  • (一) 公允價值之資訊

  •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

  1.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投資之各項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係以國內上市公司股票為主,其衡量方式皆為第 一級公允價值衡量;此外,合併公司尚無採用第二級及第三級 公允價值衡量之情形。104 及103 年度均無第一級與第二級公允 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 (二) 金融工具之種類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註1) $4,514,629 $3,890,10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56 223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1,158,275 1,610,098

  • 註1: 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券工具投資、 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退稅款-營業稅)及存出 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178-

註2: 餘額係包含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不含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員工紅利、應付退休金及應付稅捐)、長期借款(含一年 內到期)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三)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及 銀行借款。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 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 析暴險之情況來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 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 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 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2))。

合併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 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合 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 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二六。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元及日圓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10%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0%係 為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 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 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 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10%予以調整。敏感度分析之 範圍包括以外幣計價之現金、應收及應付帳款。下表之正

-179-

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貶值10%時,將使稅前 淨利增加(減少)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升 值10%時,其對稅前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美 元 之 影 響 日 圓 之 影 響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損 益 $118,507 $139,312 ($ 7,038) ($ 5,782) (ii) (ii) (i) (i)

  • (i) 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 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元計價現金、應收及應付款項 之淨資產部位。

  • (ii) 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 且未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日圓計價現金、應收及應付 款項之淨負債部位。

合併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兩期對匯率之敏感度,尚 無重大差異。

  • (2) 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部分以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 暴險。另合併公司部分以固定利率借入資金,因借款期間 甚短,故尚無重大利率暴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金融負債
104年12月31日
$2,564,658

522,121

-
103年12月31日
$1,982,387
262,018
690,916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 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 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

-180-

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 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 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 況下,合併公司104 及10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增加/減少 5,221 仟元及4,289 仟元,主因為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銀行 存款與變動利率借款之淨部位。 合併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兩期對利率之敏感度,尚 無重大差異。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合併公司財務 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可能來自於資產負 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其中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 所產生之應收款項。

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 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 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 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 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 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除了合併公司各期客戶別應收帳款佔總貨幣性資產達10% 以上之客戶外,合併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 具相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暴險。當交易對方互為關 係企業時,合併公司將其定義為具相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應收帳款餘額中,客戶別應收帳款佔總 貨幣性資產達10%以上之應收帳款總額分別為0 仟元及413,134 仟元,此外,合併公司對其他交易對方之信用風險集中情形均 未超過總貨幣性資產之10%。

-181-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現 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及足夠的銀行借款等,以 確保合併公司具有充足的財務彈性。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合併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 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合併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 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未來預計支 付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 依據資產負債表日利率推導而得。 104 年12 月31 日

104 年12 月31 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6


(含)以內
$1,498,946
超過6 個月
至滿
1

$ -
超過
1

至滿
3

$ -
超過
3
$ -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浮動利率工具
6


(含)以內
$1,197,947
178,555
$1,376,502
超過6 個月
至滿
1

$ -
177,143
$ 177,143
超過
1

至滿
3

$ -
349,758

$ 349,758
超過
3








$ -

-
$ -

下表亦詳細說明合併公司非衍生金融資產之預計現金流 量,其係依據金融資產及其將賺得之利息收入於合約到期日之 未折現合約現金流量而編製。為能瞭解合併公司以淨資產及淨 負債為基礎所進行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下表包含非衍生金融資 產之資訊係屬必要。

-182-

104 年12 月31 日


非衍生金融資產
無附息資產
浮動利率資產
固定利率資產
103 年12 月31 日
6 個月(含)以內
$1,445,747
522,116
2,564,658
$4,532,521
超過
6
個月至
滿
1
超過
6
個月至
滿
1





$ -
-
-
$ -
103 年12 月31 日

非衍生金融資產
無附息資產
浮動利率資產
固定利率資產
6 個月(含)以內
$1,645,789
262,018
1,982,387
$3,890,194
超過
6
個月至
滿
1





$ -
-
-
$ -

上述非衍生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浮動利率工具金額,將因浮 動利率與資產負債表日所估計之利率不同而改變。

二三、 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 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其 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 (一) 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關 係人類 別 及 與 合 併 公司之 關 係 SUMCO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母公司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持有本公司股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持有本公司股 份達29.06%之投資公司)

  •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 董事)

台塑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 董事)

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董事長同一人)

台塑大金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183-

(二) 營業交易
銷 貨
母公 司
104年度
$775,196
103年度
$732,598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交易價格係依雙方協議而定,收款政 策係月結2 個月收款。

策係月結2 個月收款。
進 貨
最終母公司
母 公 司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其他關係人(董事長同一人或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
事)
104年度
$1,273,077
28,289
21,525
14,573
$1,337,464
103年度




$1,176,602
37,214
23,266
15,382
$1,252,464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之進貨交易價格係依雙方協議而定,與母公 司為貨到30~70 日付款,與最終母公司為貨到60~120 日付款(103 年度為貨到30~120 日付款),與其他關係人均為即期付款。 資產負債表日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如下:

母 公 司 104年12月31日
$119,977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13,384

資產負債表日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如下:

最終母公司
母 公 司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其他關係人(董事長同一人或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
事)
104年12月31日
$256,496
7,326
1,824
240
$265,886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244,564
4,234
2,079
518
$251,395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且將以現金清 償,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04 及103 年度應收關係人款項並 未提列呆帳費用。

-184-

  • (三) 對關係人之佣金收入及其他應收款

104年度 103年度 最終母公司(佣金收入,帳列 什項收入及營業成本減項) $ 23,621 $ 29,191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最終母公司(其他應收款) $ 3,713 $ 9,153

  • (四) 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104年度
$ 13,967
138
18
$ 14,123
103年度


$ 14,943
134
12
$ 15,089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 (五) 其他關係人交易

1. 背書保證情形

104 年12 月31 日已無關係人為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之情 形。103 年12 月31 日,母公司、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及其他關 係人(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長期借款(含一年 內到期)提供背書保證金額分別為3,455,837 仟元、1,614,164 仟元及1,680,999 仟元,實際動支金額,請參閱附註十五之長 期借款餘額(含1 年內到期部分)。

  1. 製造費用之修繕費及其他

合併公司委任其他關係人(台塑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相關修繕費用,104 及103 年度發生金額分別為27,758 仟元及 31,818 仟元;修繕費金額係依雙方協議而定,並即期付款。

合併公司委任最終母公司之相關製造費用,104 年度發生金 額為11,510 仟元,於104 年12 月31 日尚未支付金額為11,510 仟元,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費用,並訂於次年2 月付款。

-185-

  1. 合併公司104 年度向最終母公司購買氫(氬)氣處理爐及拉晶 機等設備,已採購之合約價款為906,941 仟元(未稅),扣除實 際已付金額後,上述交易未支付金額於104 年12 月31 日帳列 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設備款245,967 仟元,並訂於驗收後付 款。

  2. 合併公司104 年度向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購買高壓洗淨機製程 軟體改造,已採購之合約價款為2,940 仟元(未稅),上述交易 已於驗收後付款。

  3. 合併公司104 年度向其他關係人(台塑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購買Windows 伺服器改造,已採購之合約價款為2,868 仟元(未 稅),上述交易已於驗收後付款。

  4. 其他交易事項

  5. 本公司與母公司於94 年2 月簽訂技術特許權及協助契約, 取得母公司製造半導體矽晶圓有關之技術及技術協助,特許權 共計美金10,000 仟元,94 年3 月24 日已支付306,475 仟元, 帳列無形資產項下,請參閱附註十二。

  6. 自92 年度起,按契約規定須支付經常性權利金予母公司, 於104 及103 年度帳列推銷費用之技術報酬費;另於104 年及 103 年12 月31 日之尚未支付金額,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 費用,並訂於次年2 月付款。

  7. 本公司與最終母公司於99 年8 月簽訂技術特許權及協助契 約,取得最終母公司製造半導體矽晶圓有關之技術及技術協 助,按契約規定需支付經常性權利金予最終母公司,於104 及 103 年度帳列推銷費用之技術報酬費;另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尚未支付金額,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費用,並 訂於次年2 月付款。

-186-

上述本公司與各關係人交易所產生推銷費用之技術報酬費 及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費用情形彙總如下:

推銷費用之技術報酬費
母公 司
最終母公司
104年度
$ 76,297
20,326
$ 96,623
103年度




$ 19,070
14,675
$ 33,745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費


母公司

最終母公司

$ 76,297

20,326

$ 96,623
$ 19,070
14,675
$ 33,745

二四、 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建 築 物
機器設備-淨額
104年12月31日
$ -

-
$ -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880,785
1,271,180
$3,151,965

上述質抵押之資產已於104 年8 月19 日辦理完成抵押擔保權註銷 登記。

二五、 重大或有事項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所述者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承諾 事項及或有事項:

  • (一) 本公司擴充增置之機器設備免徵關稅,其有關之進口機器設備在輸 入後於行政院頒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內除轉讓予合於規定之 事業外,如有減資或以其他方法將上述輸入之機器、設備或零組件 移轉他人使用情事,須補繳該項固定資產之進口關稅。

  • (二) 合併公司於104 年底,已簽訂購買設備合約總價款為1,289,317 仟 元(未稅),實際已支付金額為708,138 仟元,帳列機器設備、待驗 設備及預付設備款,未付金額為581,179 仟元。

-187-

二六、 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 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4 年12 月31 日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日 圓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日 圓

幣匯


$ 49,551
33.066 (美元:新台幣)
12,805
0.2736 (日圓:新台幣)

12,912
33.066 (美元:新台幣)
799
120.855 (美元:日圓)
270,041
0.2736 (日圓:新台幣)











$1,638,460
3,503
$1,641,963
$ 426,949
26,436
73,883
$ 527,268

103 年12 月31 日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日 圓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日 圓

幣匯


$ 59,512
31.718 (美元:新台幣)
33,415
0.2650 (日圓:新台幣)

15,590
31.718 (美元:新台幣)
251,588
0.2650 (日圓:新台幣)











$1,887,589
8,855
$1,896,444
$ 494,473
66,671
$ 561,144

合併公司主要承擔美元及日圓之外幣匯率風險,具重大影響之外 幣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請參閱附註十八。

二七、 附註揭露事項

  •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188-

  1.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2.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權益部分)。(附表二)

  3.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20%以上。(無)

  4.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5.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6.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 上。(附表三)

  7.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附表 四)

  8.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9.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參閱附註二三及附表五)

  10.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六)

  11. (三) 大陸投資資訊:無。

二八、 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 資訊,著重於依產品種類,於104 及103 年度,合併公司皆僅從事矽 晶圓電子材料之製造與銷售,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僅有矽晶圓部 門。應報導部門之會計政策與附註四所述之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相同。

  • (一)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應報導部門之收入與營運結果如下:


矽晶圓部門

什項收入
什項支出
稅前淨利



入部

103年度
104年度
$11,147,014
$1,522,527
12,993
(
428)

$1,535,092

入部

103年度
104年度
$11,147,014
$1,522,527
12,993
(
428)

$1,535,092

入部

103年度
104年度
$11,147,014
$1,522,527
12,993
(
428)

$1,535,092

104年度
$10,487,897
104年度
$1,522,527
12,993

428)

$1,535,092
103年度

(


(
$1,255,275

33,219

3,004)
$1,285,490

-189-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104 及103 年度並無 任何部門間銷售。

部門損益係指矽晶圓部門營運之損益,不包含什項收入(包含 於其他收入項下)、什項支出(包含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及所得 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 門及評量其績效。

  • (二) 部門總資產及負債

合併公司資產及負債資訊未定期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故所 有資產及負債均未分攤至應報導部門。

  • (三) 其他部門資訊
其他部門資訊

矽晶圓部門


104年度
$2,110,525
103年度
$2,104,707
  • (四) 主要產品之收入

合併公司主要產品之收入分析如下:

==> picture [411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地區主要位於台灣,依營運地點區分之收入資 訊,與上述(一)部門收入相同。

合併公司主要銷售至兩個地區,包括台灣與日本。來自外部客 戶之收入依銷售客戶所在國家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台 灣
日 本
104年度
$ 9,712,701
775,196
$10,487,897
103年度




$10,414,416
732,598
$11,147,014

-190-

(六) 主要客戶資訊

來自單一客戶之矽晶圓收入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10%以上者 如下:

如下:
客戶A
客戶B
客戶C
104年度
$3,656,814
1,640,477
1,194,025
$6,491,316
103年度






$4,724,794
1,619,617
1,234,435
$7,578,846

-191-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新台幣仟元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一



(註1)

貸出資金之公司



往來項目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區間
資金貸與


(註2)
業務往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資
金必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額










0
0
台塑勝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台塑勝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台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
日本台塑勝高
株式會社
應收關係人
往來款
應收關係人
往來款

新台幣
$ 2,000,000
(註3)
新台幣
1,680,000
(註3)
新台幣
$ -
(註4)
新台幣
1,680,000
(註5)
新台幣
$ -
新台幣
469,909
1.534343%
1.00%
2
2
$ -
-
營業週轉
營業週轉
$ -
-

$ -
-
新台幣
$ 5,032,352
(以本公司淨值
25%為限)
新台幣
2,012,941
(以本公司淨值
10%為限)
新台幣
$ 10,064,705
(以本公司淨值
50%為限)
新台幣
10,064,705
(以本公司淨值
50%為限)
  • 註1:(1) 發行人填0。

  •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請填1。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填2。

  • 註3: 係累計104 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 註4: 係104 年8 月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 年10、11、12 月各貸與台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各200,000 仟元,12 月無動用,故期末餘額0 仟元。

  • 註5: 係104 年6 月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子公司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104 年7 月1 日至105 年6 月30 日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額度。

  • 註6: 上表列示之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之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皆已全數沖銷。

-192-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1)




發行人之關係(註2)









帳面金額(註3) 持股比例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3,247 $ 256 $ 256

註1: 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 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 帳面金額係原始取得成本38 仟元加期末評價調整218 仟元。

註4: 投資子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六。

-193-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應收(付)票據、帳款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SUMCO CORPORATION
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最終母
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進 貨
銷 貨
$1,271,538
775,196
25%
7%
貨到60~120 日
月結2 個月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254,930 )
119,977
( 39% )
8%

-194-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應收關係人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本公司之母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 119,977
470,472
(註1 及2)
6.64
不適用
$ -
-

$ -
-
$ -
-

註1:係本公司資金貸與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所產生,包含本金469,909 仟元及利息563 仟元。

註2: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之交易業經調整沖銷。

-195-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註1 )










與交易人之關係
























3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2
0 本公司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本公司對子公司

進 貨
應付帳款
其他應收款(含應收
利息)
$ 45,956
40,865
470,472
一般交易條件
一般交易條件
一般交易條件
0.44%
0.18%
2.12%
  • 註1: 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1) 母公司填0。

  •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2: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 方式計算。

  • 註3: 上表列示之本公司與子公司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間之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皆已全數沖銷。

-196-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

附表六

單位:外幣/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日 本 高品質結晶之製
造、銷售及其
他相關業務
日 幣: 998,000
新台幣: 248,390
日 幣:
-
新台幣:
-
9,980 100 日 幣: 986,276
新台幣: 269,845
日 幣: ( 25,472 )
新台幣: ( 6,845 )


日 幣: ( 11,724 )
新台幣: ( 3,084 )
註1 及註2
  • 註1: 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及投資公司持股比例計算。

  • 註2: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包含母子公司間逆流交易之未實現損益調整。

  • 註3: 本表轉投資公司間損益、投資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及被投資公司間股權淨值,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皆已全數沖銷。

-197-

股票代碼:3532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4 及103 年度

地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園區1號之1 電話:(02)27122211

-198-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 個體權益變動表與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 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如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104 年起適 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 年版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因此追溯適用前述準則、解 釋及解釋公告並調整前期財務報表受影響之項目。

-199-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 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 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個體 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楊 靜 婷

會 計 師 龔 則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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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28050 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28068 號

中 華 民 國 1 0 5 年 3 月 1 6 日

-200-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0
1147
1170
1180
1200
130X
1410
11XX

1523
1550
1600
1780
1840
1915
1920
1990
15XX
1XXX




2170
2180
2219
2230
2320
2399
21XX

2540
2570
2640
2645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50
3300
3400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附註四及七)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及八)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四、八及二三)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八及二三)
存貨淨額(附註四、五及九)
預付款項(附註四及十三)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五、十一、二三及二四)
無形資產(附註四、五、十二及二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三、四、五及十九)
預付設備款(附註四及二五)
存出保證金(附註四)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應付帳款(附註四)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及二三)
其他應付款(附註四、十四、十八及二三)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五、二三及二四)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五、二三及二四)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三、四、五及十六)
存入保證金(附註四)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三、四、十七、十九及二一)
股 本
普 通 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104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3
1
6
1
2
10
1

34

-
1
64
-
1
-
-
-

66

100

2
1
3
1
-
-

7

-
-
1
-
-

1

8

36

26

5
25

30

-

92

100
103年12月31日(追溯適用) 103年12月31日(追溯適用) 103年12月31日(追溯適用) 103年12月31日(追溯適用)

$ 2,787,510
300,000
1,300,681
119,977
493,081
2,260,631
133,754
7,395,634
256
269,845
13,886,646
-
251,515
57,354
217
46,547
14,512,380
$21,908,014
$ 343,049
305,185
601,177
189,210
-
6,703
1,445,324
-
876
306,237
534
25,634
333,281
1,778,605
7,756,966
5,739,080
1,097,493
5,511,113
6,608,606
24,757
20,129,409
$21,908,014

$ 2,245,067

-
1,521,887

113,384

9,856
1,743,834
136,052
5,770,080

223

-
15,481,904

33,739

310,659

256,049

265
117,711
16,200,550
$21,970,630
$ 440,002

251,395

506,550

155,607

345,458
6,439
1,705,451

345,458

-

263,053

1,612
18,756
628,879
2,334,330
7,756,966
5,739,080

988,813
5,151,256
6,140,069
185
19,636,300
$21,970,630


































































































10
-
7
-
-
8
1
26
-
-
71
-
1
1
-
1
74
100
2
1
2
1
2
-
8
2
-
1
-
-
3
11
35
26
5
23
28
-
89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 年3 月16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林健男

經理人:福島隆

會計主管:賴克述

-201-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41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及二
三)
5110 營業成本(附註三、九、十
二、十六、十八及二三)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三、十六、
十八及二三)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
四、十一、十八及二三)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
失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三、四、
五及十九)
104年度


$10,487,897
(8,613,153)
1,874,744
(
201,166)
(
182,293)
(
383,459)
1,491,285
30,010
22,042
(
5,636)
(
3,084)

43,332
1,534,617
(
256,566)

(接次頁)

-202-

(承前頁)



8200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三、四、
十六、十七及十九)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利益
(損失)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十)
9710
基本每股盈餘
9810
稀釋每股盈餘
104年度
12
-
-
-
-
-
12
103年度(追溯適用) 103年度(追溯適用) 103年度(追溯適用)


$ 1,278,051
(
40,744)
6,927
24,539

33
(
9,245)
$ 1,268,806
$ 1.65
$ 1.65


$ 1,086,935
4,929
(
837)
-
(
43)

4,049
$ 1,090,984
$ 1.40
$ 1.40







10
-

-
-
-
-
1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 年3 月16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林健男

經理人:福島隆 會計主管:賴克述

-203-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A1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A3
追溯適用之影響數

A5
103 年1 月1 日追溯適用後餘額

10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小 計

D1
103 年度淨利
D3
103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3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3 年12 月31 日追溯適用後餘額

10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小 計

D1
104 年度淨利
D3
104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4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7,756,966

-

7,756,966

-

-


-

-

-


-

7,756,966

-

-


-

-

-


-

$ 7,756,966





$ 5,739,080

-

5,739,080


-

-


-


-

-


-

5,739,080


-

-


-


-

-


-

$ 5,739,080







$ 5,284,460
(
2,709)
5,281,751
-
(
232,709)
(
232,709)
1,086,935

4,092
1,091,027
6,140,069
-
(
775,697)
(
775,697)
1,278,051
(
33,817)
1,244,234
$ 6,608,606








$ 228

-

228

-

-

-

-
(
43)
(
43)

185

-

-

-

-

24,572

24,572
$ 24,757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


-

-

-


-

-

-


-


-

-

-


-

-

24,539


24,539

$ 24,539

備供出售金融
商品未實現損益
$ 228

-


228


-

-


-


-
(
43)

(
43)


185


-

-


-


-

33


33

$ 218
法定盈餘公積
$ 957,405

-

957,405

31,408

-

31,408

-

-

-

988,813

108,680

-

108,680

-

-

-
$ 1,097,493
未分配盈餘
$ 4,327,055
(
2,709)
4,324,346
(
31,408 )
(
232,709)
(
264,117)
1,086,935

4,092
1,091,027
5,151,256
(
108,680 )
(
775,697)
(
884,377)
1,278,051
(
33,817)
1,244,234
$ 5,511,113













































(

(
(




(
(

(




















(
(














(
(








(

(
(




(
(

(

$18,780,734

2,709)
18,778,025
-

232,709)

232,709)
1,086,935

4,049
1,090,984
19,636,300
-

775,697)

775,697)
1,278,051

9,245)
1,268,806
$20,129,409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 年3 月16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林健男

經理人:福島隆

會計主管:賴克述

-204-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利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900
利息費用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失份額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3800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A22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A24100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A29900
其他項目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A31200
存貨(增加)減少
A31230
預付款項減少
A32150
應付帳款減少
A32180
其他應付款增加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200
收取之股利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600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B02200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B042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104年度
$ 1,534,617

2,028,293

71,513
5,636
3,084
(
17,018)
(
3)
4,216

7,657
20,951

(
53)
222,123

(
13,316)
(
521,013)
36,927
(
47,365)
101,608
264

2,440

3,440,561

17,018
3
(
6,819)
(
157,256)

3,293,507

(
300,000)
(
248,390)
(
462,316)
103 年度
(追溯適用)
$ 1,285,490
2,025,554
79,153
17,421
-
(
4,161)
(
8)
(
36,737)
10,438
(
8,371)

1,981
(
33,211)

12,565

331,689
72,803
(
24,035)
70,355
480

2,620
3,804,026
4,161
8
(
18,933)
(
71,334)
3,717,928

-

-

-

(接次頁)

-205-

(承前頁)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72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9900
其他投資活動減少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C044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4年度
($ 192,245)
(
55,659)
48

53

(1,258,509)

-

(
690,916)
(
1,078)
6,878
(
775,652)

(1,460,768)

(
31,787)

542,443

2,245,067

$ 2,787,510
103 年度
(追溯適用)
($ 120,183)
(
244,591)
213

53
(
364,508)
(
605,400)
(
345,458)
(
299)
4,662
(
232,709)
(1,179,204)
(
1,166)
2,173,050

72,017
$ 2,245,067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 年3 月16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林健男 經理人:福島隆 會計主管:賴克述

-206-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原名台灣小松電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係由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亞太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和日商小松電子金屬株式會社共同出資,於84 年11 月設 立於雲林縣,並開始營業,所營業務主要為矽晶圓電子材料之製造、 銷售和進出口業務及原材料之買賣和進出口業務。

自95 年10 月18 日起,由於SUMCO CORPORATION 取得日商小松電 子金屬株式會社51%之股權,故本公司於95 年12 月29 日經股東臨時 會決議更名為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 記。另日商小松電子金屬株式會社亦更名為 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本公司於95 年9 月12 日公開發行,並於同年11 月23 日在興櫃 市場買賣。另於96 年12 月10 日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掛牌交易。

母公司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於104 及103 年12 月底持 有本公司普通股皆為48.85%。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及最終控制者為 SUMCO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本財務報告係以新台幣表達。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於105 年3 月16 日經董事會通過。

-207-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 (IFRIC)及解釋公告(SIC)。

  •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 號函,本公司應自 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 認可之2013 年版IFRS、IAS、IFRIC 及SIC(以下稱「IFRSs」)及相 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 年版IFRSs 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應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 並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 本公司於104 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及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淨 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中,「淨利息」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 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乘以折現率 決定淨利息。修訂後IAS 19 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之表達,並 規定更廣泛之揭露。 首次適用修訂後IAS 19 時,因追溯適用產生102 年12 月 31 日(含)以前之累積員工福利成本變動數係調整103 年1 月 1 日淨確定福利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及保留盈餘,惟不調整該

-208-

日存貨之帳面金額。此外,本公司選擇不揭露103 年度之確定 福利義務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適用修訂後IAS 19 對104 年度綜合損益尚無重大變 動影響,有關103 年度影響彙總如下:

資產、負債及





103 年12 月31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影響
應計退休金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負債影響
保留盈餘
權益影響
103 年1 月1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影響
應計退休金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負債影響
保留盈餘
權益影響
103 年度綜合損益之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所得稅費用




$ 310,095
$ 310,095
$ 259,739

-
$ 259,739
$6,142,819
$6,142,819
$ 353,890
$ 353,890
$ 262,098

-
$ 262,098
$5,284,460
$5,284,460
($9,596,533)
(
323,592)
(
198,528)





調

調






$ 564
$ 310,659
$ 564
$ 310,659
($ 259,739) $ -

263,053

263,053
$ 3,314
$ 263,053
($ 2,750)
$6,140,069
($ 2,750)
$6,140,069
$ 555
$ 354,445
$ 555
$ 354,445
($ 262,098) $ -

265,362

265,362
$ 3,264
$ 265,362
($ 2,709)
$5,281,751
($ 2,709)
$5,281,751
$ 135 ($9,596,398)
25 (
323,567)
(
27) (
198,555)

(接次頁)

-209-

(承前頁)

==> picture [385 x 2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另對本公司103 年度每股盈餘尚無變動影響。

  •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金管會於105 年3 月10 日公布自106 年起開始適用之認可IFRSs 公 報範圍,為IASB 於105 年1 月1 日前發布,並於106 年1 月1 日生 效之IFRSs(不含IFRS 9「金融工具」及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等尚未生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IFRSs)。此外,金管會並宣布我 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07 年起開始適用IFRS 15。截至本個體財務報 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前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 解釋以外之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 正 /修訂準則 及 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7 月1 日(註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7 月1 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 年1 月1 日(註3) IFRS 9「金融工具」 2018 年1 月1 日 IFRS 9 及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 年1 月1 日 IFRS 10 及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未定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0、IFRS 12 及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 年1 月1 日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接次頁)

-210-

(承前頁)

新發布/修 正 /修訂準則 及 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 年1 月1 日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 年1 月1 日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7 年1 月1 日 IFRS 16「租賃」 2019 年1 月1 日 IAS 1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 年1 月1 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 年1 月1 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 年1 月1 日 認列」 IAS 16 及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2016 年1 月1 日 法之闡釋」 IAS 16 及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 年1 月1 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 年7 月1 日 IAS 27 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2016 年1 月1 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 年1 月1 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2014 年1 月1 日 之繼續」 IFRIC 21「公課」 2014 年1 月1 日

  • 註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2: 給與日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IFRS 3 之修正;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2014 年7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3: 除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2016 年1 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 年1 月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關於IAS 36「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之修正說 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致造成本公司 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IASB 於發布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IAS 36「資 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本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揭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本公司僅

-211-

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收金額。此外,若可回 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衡量,本公司須增加 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1 等級至第3 等級:

  1. 第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 (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係採權益法處 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與本 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 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係調整「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採用權益法 之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份額」暨相關權益項目。

  4.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5.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6.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212-

  1.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 個月用以交 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 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 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3.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 個月之負 債。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 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分類。

  4.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5. (四) 外 幣

  6. 本公司編製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 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7.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損 益。

  8.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9.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換算。

  10. (五) 存 貨

  11.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半成品、製成品及商品存貨。存貨係以 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 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 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 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月加權平均法。

-213-

(六) 投資子公司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投資;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 控制之個體。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 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 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 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本公司評估減損時,係以財務報告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並比 較其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 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金額, 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攤銷後 之帳面金額。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 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 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 (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 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 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 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 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214-

(八)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 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 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1. 除 列

    •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 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2. (九) 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 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 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 現金產生單位時,則分攤至個別之現金產生單位,反之,則分攤至 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 (十)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於資產負債表。

-215-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 及應收款。

  •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 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權益 投資之股利,係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

  • (2) 放款及應收款

    •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無 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與其他應收款)係採用有效利息 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 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 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附買回債券、 商業本票及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1. 金融資產之減損
  •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於每 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 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 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 即已發生減損。

-216-

按攤銷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若經個 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存 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及集體超過平 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 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 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有關,則 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迴轉認列於 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若未認列減損情 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或持 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 其他金融資產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 重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於財務困 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 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於後續期間增 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 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 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 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 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收回而沖銷備抵帳 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217-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 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 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損益。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 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 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 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本公司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 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 (十一)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 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218-

  •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具體而言,銷售商品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法定所有權移轉 時認列。

2. 勞務之提供

勞務收入(如佣金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予以認列。

  1.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 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 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二)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三)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2.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期服務成本及淨確 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 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

-219-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 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四)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虧損扣抵或購置機器設備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 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 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 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 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 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 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220-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 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 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1.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2.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 (一)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 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

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公司評估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因正 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 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 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本 公司存貨之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九。

  • (二) 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 模式及所屬產業特性,評估該資產之使用價值。為計算使用價值, 本公司應估計預期自現金產生單位所產生之未來現金流量,並決定 適當折現率以計算現值。

-221-

(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 暫時性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 收入成長及利潤率、免稅期間、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 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 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請 參閱附註十九。

(四) 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 包括折現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 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 債金額。

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確定福利義務負債金額請參閱 附註十六。

六、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外幣存款
約當現金(原始到期日在3 個月
以內之投資)
商業本票
附買回債券
定期存款
104年12月31日
$ -
738
803
221,311
291,851
1,522,807
750,000
$2,787,510
103年12月31日










$ 1
661
801
261,217
149,574
1,232,813
600,000
$2,245,067

-222-

銀行存款、商業本票及附買回債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 下:

下:
活期存款
外幣存款
商業本票
附買回債券
定期存款
104年12月31日
0.13%
0.01%
0.45%-0.46%
0.45%-0.48%
0.65%-0.81%
103年12月31日
0.17%
0.01%
0.72%-0.80%
0.65%-0.72%
0.33%-0.87%

七、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流 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 個月之定期
存款
存款利率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包含非關係人及關係
人)
減:備抵呆帳
其他應收款
應收關係人融通款
應收退稅款-營業稅
其 他
104年12月31日
$ 300,000
0.37%-1.02%
104年12月31日
$1,420,658

-
$1,420,658
$ 469,909
18,109

5,063
$ 493,081
103年12月31日
$ -
-
103年12月31日










$1,635,271
-
$1,635,271
$ -
352
9,504
$ 9,856

八、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帳款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授信期間原則上為月結30 天至90 天。於決 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 債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由於歷史經驗顯示逾期超過180 天之應收 帳款無法回收,本公司對於逾期帳齡超過180 天之應收帳款認列100% 備抵呆帳,對於逾期帳齡在1 天至180 天之間之應收帳款,其備抵呆 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 回收之金額。

-223-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0~30 天
31~60 天
61~90 天
91~120 天
104年12月31日
$ 728,211
514,237
148,168

30,042
$1,420,658
103年12月31日







$ 993,121
536,167
82,200
23,783
$1,635,271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礎進行之帳齡分析。

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未有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九、 存 貨

存 貨
原 料
物 料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商品存貨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104年12月31日
$ 363,801
717,575
314,130
830,914
64,498
(
30,287)
$2,260,631
103年12月31日




(




(
$ 244,192
674,196
300,722
524,234
26,561

26,071)
$1,743,834

104 及103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8,613,153 仟元及 9,596,398 仟元。

104 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跌價損失4,216 仟元、未分攤固定製 造費用29,992 仟元及出售矽晶廢材收入47,140 仟元。

103 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利益36,737 仟元 (主要係因庫存單位成本下降所致)及出售矽晶廢材收入58,534 仟元。

十、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子公司

==> picture [425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於104 年6 月間新增投資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計248,390 仟元,取得該公司100%股權。

104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 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224-

、 十一、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成 本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增 添

重 分 類

處 分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處 分

認列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4 年12 月31 日淨額

成 本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增 添

重 分 類

處 分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處 分

認列減損損失

折舊費用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3 年12 月31 日淨額
自有土地 自有土地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 120,906
-
-

-
$ 120,906
$ -
-
-

-
$ -
$ 120,906
$ 120,906
-
-

-
$ 120,906
$ -
-
-

-
$ -
$ 120,906













$3,876,154
989
19,805

-
$3,896,948
$ 912,914
-
-

110,108
$1,023,022
$2,873,926
$3,817,350
128
58,676

-
$3,876,154
$ 801,993
-
-

110,921
$ 912,914
$2,963,240
$28,602,295
331,962
-
(
25,463)
$28,908,794
$16,273,114
(
25,463 )
7,657
1,902,161
$18,157,469
$10,751,325
$28,463,209
78,876
95,741
(
35,531)
$28,602,295
$14,400,389
(
33,496 )
10,438
1,895,783
$16,273,114
$12,329,181
$ 676,873

31,820
-

(
5,167)

$ 703,526

$ 622,174

(
5,167 )
-

16,024

$ 633,031

$ 70,495

$ 662,409

22,750
-

(
8,286)

$ 676,873

$ 611,610

(
8,286 )
-

18,850

$ 622,174

$ 54,699
$ 13,878
75,878
(
19,762 )


-

$ 69,994

$ -

-
-

-

$ -

$ 69,994

$ 71,462
63,337
(
120,921 )


-

$ 13,878

$ -

-
-

-

$ -

$ 13,878
$33,290,106

440,649

43
(
30,630)
$33,700,168
$17,808,202
(
30,630 )

7,657
2,028,293
$19,813,522
$13,886,646
$33,135,336

165,091

33,496

(
43,817)
$33,290,106
$15,813,992
(
41,782 )

10,438
2,025,554
$17,808,202
$15,481,904
$15,481,904

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折舊:

建 築 物
建物房屋、宿舍、倉庫及整備室 23~35 年
廢水處理區及應變水槽 15~35 年
機器設備 5~12 年
其他設備 3~12 年
  • (一) 104 及103 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購建期間,所資本化之利息分 別為0 仟元及433 仟元。

  • (二) 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因部分機器已不堪使用,予以提列累計減 損分別為18,000 仟元及12,785 仟元。104 及103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 分別為7,657 仟元及10,438 仟元,已列入綜合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 損失項下。

-225-

  • (三) 103 年12 月31 日上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作為抵押或擔保情 形,請參閱附註二四。

十二、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
技術合作費
成 本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累計攤銷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攤銷費用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攤銷費用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4年12月31日
$ -
103年12月31日
$ 33,739













$306,475
$306,475
$306,475
$306,475
$272,736
33,739
$306,475
$238,995
33,741
$272,736

本公司無形資產為94 年2 月與小松電子金屬株式會社(後更名為 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簽訂之技術特許權及協助契約,特許權 共計美金10,000 仟元,94 年3 月24 日已支付306,475 仟元,分109 個月攤銷。104 及103 年度分攤特許權費用分別為33,739 仟元及33,741 仟元,帳列製造費用項下之技術合作費。

十三、 其他資產

其他資產
預付款項(包含流動及非流動)
其他(包含試車費及電力補助
費)
流 動
非 流 動
104年12月31日
$133,754
46,547
$180,301
$133,754
46,547
$180,301
103年12月31日










$169,442
84,321
$253,763
$136,052
117,711
$253,763

-226-

十四、 其他負債

其他負債
其他應付款-流動
應付設備款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保險費
應付水電費
應付權利金-關係人
其他(註)
104年12月31日
$ 40,719
327,669
23,076
50,233
96,623
62,857
$601,177
103年12月31日












$ 46,560
267,016
20,062
52,785
33,745
86,382
$506,550

註: 其他應付款項下之其他主係應付專案費用、退休金、員工紅利及 稅捐等款項所組成。

十五、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減:列為一年內到期部分
長期借款
有效年利率
104年12月31日
$ -

-
$ -

-
103年12月31日




(

$ 690,916
345,458)
$ 345,458
1.724%

上述銀行借款係向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簽訂聯貸銀行長期借款合 約,以本公司建築物及機器設備抵押擔保(參閱附註二四),該借款之 聯貸銀行團共24 家,原始借款總額為1,900,000 仟元,借款期間為98 年12 月21 日至105 年12 月21 日止,自借款日起,滿2 年之日償還 第1 期借款,以後每6 個月為1 期,分11 期償還本金,按月付息一次, 借款利息係按90 天期台灣次級市場商業本票發行均價利率加計0.75% 機動計息。本公司於104 年6 月16 日業已全數償還銀行借款。

十六、 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

-227-

(二)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 准退休日前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2%提 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 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 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 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 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個體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4年12月31日
$420,354
(114,117)
$306,237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
$368,748
105,695)
$263,053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再衡量數
精算(利益)損失-財務
假設變動
精算(利益)損失-經驗
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雇主提撥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363,150
3,200

6,900
10,100
(
8,079)

3,577
(
4,502)

-
368,748
2,798

7,375
10,173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97,788)

-
(
1,909)

(
1,909)

(
427)

-

(
427)

(
5,571)

( 105,695)

-
(
2,170)

(
2,170)
淨確定福利

淨確定福利







(
(



$ 265,362

3,200
4,991
8,191

8,506
3,577

4,929)

5,571)
263,053

2,798
5,205
8,003

(接次頁)

-228-

(承前頁)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福利 義務 現 值 公允 價值 負 債 再衡量數 精算(利益)損失-財務 假設變動 $ 41,536 ($ 689) $ 40,847 精算(利益)損失-經驗 調整 ( 103) - ( 103)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41,433 ( 689) 40,744 雇主提撥 - ( 5,563) ( 5,563)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420,354 ($ 114,117) $ 360,237

  •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折 現 率 1.50% 2.00% 薪資預期增加率 2.50% 2.50%

-229-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折 現 率
增加0.25%
(
減少0.25%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1%

減少1%
(
$ 15,587)
$ 16,506
$ 71,813
$ 57,848)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預期1 年內提撥金額 $ 5,497 $ 5,578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23 年 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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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5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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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775,697 775,697 額定股本 $7,756,966 $7,756,966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775,697 775,697 已發行股本 $7,756,966 $7,756,966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 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二)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之溢額,得用以彌補虧損, 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 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稅後盈餘除彌補歷年虧損 外,再提出稅後盈餘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

-230-

公積,次提股息,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以下稱扣息後可分配盈餘), 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案,提 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按當年度扣息後可分配盈餘,提撥 0.1%至1%之員工紅利,其提撥金額並作為當年度費用。

本公司屬高科技資本密集產業,正值產業成長期,為使公司持 續成長,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 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 公積後,至多分配80%,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資及資 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度全部股利50%。

依104 年5 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配合上述法規,本公司已於104 年12 月22 日董事會擬議之修正公司章程,尚待於105 年6 月召開之股東常會 決議。員工及董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註十八 之(五)員工福利費用。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分別於104 年6 月18 日及103 年6 月11 日舉行股東常 會,分別決議通過103 及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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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05 年3 月16 日董事會擬議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 股利如下:

盈 餘 分配 案 每 股股利 ( 元 ) 法定盈餘公積 $127,805 現金股利 853,266 $1.10

-231-

有關104 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05 年6 月16 日召開之 股東常會決議。

(四)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本公司表達貨幣 (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並累計於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先前累計於國外 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於處分國外營運機構時,重分 類至損益。

本公司其他權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係備供 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累計利益及損失,其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並減除當該等資產處分或減損而重分類至損益之金 額。

十八、 淨 利

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 (一)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什項收入(包含保險理賠收入
及佣金收入等)
104年度
$ 17,018
3
12,989
$ 30,010
103年度




$ 4,161
8
33,211
$ 37,380

(二)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其他利益及損失
淨外幣兌換利益
機器設備減損損失
什項支出
104年度
$ 30,099
( 7,657)
(
400)
$ 22,042
103年度
$ 51,924
( 10,438)
(3,004)
$ 38,482

-232-

(三) 財務成本

財務成本
104年度 103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 5,388 $ 17,697
其 他 248 157
減: 列入符合要件資產成本
之金額(附註十一) - ( 433)
$ 5,636 $ 17,421
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
-
$ 433
利息資本化率 - 1.367%-1.706%
折舊及攤銷費用
104年度 10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
$2,028,293 $2,025,554
攤銷費用
71,513 79,153
合 計
$2,099,806 $2,104,707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019,990 $2,017,364
營業費用
8,303 8,190
合 計
$2,028,293 $2,025,554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71,513 $ 79,153
營業費用
- -
合 計
$ 71,513 $ 79,153
員工福利費用
104年度 103年度
退職後福利(參閱附註十六)
確定提撥計畫
$ 48,776 $ 44,160
確定福利計畫
8,003 8,191
56,779 52,351
薪資、獎金及紅利等
1,285,734 1,192,843
合 計
$1,342,513 $1,245,194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1,195,818 $1,104,260
營業費用
146,695 140,934
合 計
$1,342,513 $1,245,194

(四) 折舊及攤銷費用

(五) 員工福利費用

-233-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當年度稅後純益減除當年度預計 股息及法定盈餘公積後之0.1%至1%估列員工紅利。103 年度係按 0.3%估列員工紅利1,580 仟元。依104 年5 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4 年12 月經董事會擬議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 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0.05%至0.5%為員工酬勞。104 年度估列員工 酬勞768 仟元,係按前述稅前利益之0.05%估列,該等金額於105 年3 月16 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尚待預計於105 年6 月16 日 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 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 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 入帳。

本公司於104 年6 月18 日及103 年6 月11 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103 及102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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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6 月18 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 103 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並無差異。

103 年6 月11 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 102 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0 仟元及董監事酬勞0 仟元之差 異,分別為958 仟元及0 仟元,主要係因估計改變,已調整為103 年度之損益。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資訊,及104 與103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 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34-

  • (六) 外幣兌換損益
外幣兌換損益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淨 利
104年度
$173,220
143,121)
$ 30,099
103年度

(

(
$151,098
99,174)
$ 51,924

十九、 所得稅

  • (一)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168,541
未分配盈餘加徵
20,669
以前年度之調整
409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66,947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256,566
會計所得與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4年度
稅前淨利
$1,534,617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費用(17%)
$ 260,885
調節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9
未分配盈餘加徵
20,669
當期抵用之投資抵減
(
99,700)
投資抵減減少
74,294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於本期之調整

409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56,566
103年度



$149,834
5,772
-
42,949
$198,555
103年度
$1,285,490
$ 218,533
33
5,772
(
70,694)
44,911

-
$ 198,555

由於105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104 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235-

  • (二)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4年度 103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 數 ($ 6,927) $ 837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 稅 ($ 6,927) $ 837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189,210 $155,607

  • (三)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4 年度

104 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外幣資產及負債之
兌換損益時間性
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機器設備折舊方法
差異
其 他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外幣資產及負債之
兌換損益時間性
差異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
$ 2,102
($ 2,102)
4,432
348
41,868
413
17,038
8,044

2,174

1,411
67,614
8,114
106,914
-
136,131
(74,185)
$ 310,659
($66,071)
$ -
($ 876)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
-
6,927
-

-

6,927
-

-

$ 6,927

$ -
年底餘額





















(
$ -

4,780
49,208
25,082
3,585
82,655
106,914
61,946
$ 251,515
$ 876)

-236-

103 年度

103 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外幣資產及負債之
兌換損益時間性
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機器設備折舊方法
差異
其 他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
$ 3,358
($ 1,256)
10,677
( 6,245)
42,260
445
9,597
7,441

597

1,577
66,489
1,962
106,914
-
181,042
(44,911)
$ 354,445
($42,949)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 -
-
( 837)
-

-

( 837)
-

-

($ 837)
年底餘額















$ 2,102

4,432
41,868
17,038
2,174
67,614
106,914
136,131
$ 310,659
  • (五) 未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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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未認列之投資抵減將於105 年度到 期。

  • (六) 未使用之投資抵減及虧損扣抵相關資訊

  • 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投資抵減相關資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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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99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37-

(七)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未分配盈餘
86 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
87 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04年12月31日
$ -
5,511,113
$5,511,113
$ 640,599
103年12月31日






$ -
5,151,256
$5,151,256
$ 544,458

104 及103 年度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11.62%(預 計)及10.57%。

  • (八)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102 年度止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業經 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十、 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或分紅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04年度
$1,278,051
104年度
775,697
22
775,719
103年度
$1,086,935
單位:仟股
103年度
775,697
30
775,727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則計算 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 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 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 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238-

二一、 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 部環境變動等因素,規劃本公司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及股利支出 等需求,保障本公司能繼續營運,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益關係 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長遠提升股東價值。

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息 金額或發行新股。

二二、 金融工具

  • (一) 公允價值之資訊

  •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

  1.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投資之各項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係以國內上市公司股票為主,其衡量方式皆為第一 級公允價值衡量;此外,本公司尚無採用第二級及第三級公允 價值衡量之情形。104 及103 年度均無第一級與第二級公允價值 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 (二) 金融工具之種類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註1) $4,983,357 $3,890,10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56 223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908,739 1,610,098

  • 註1: 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券工具投資、 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退稅款-營業稅)及存出 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239-

  • 註2: 餘額係包含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不含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員工紅利、應付退休金及應付稅捐)、長期借款(含一年 內到期)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三)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及銀 行借款。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 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 險之情況來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 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 流動性風險。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 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2))。 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 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2. (1) 匯率風險

  3. 本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本公 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

  4.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 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二六。 敏感度分析

    •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元及日圓匯率波動之影響。
  5.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10%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0%係為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 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 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 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10%予以調整。敏感度分析之範 圍包括以外幣計價之現金、應收及應付帳款。下表之正數 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貶值10%時,將使稅前淨

-240-

利增加(減少)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升值 10%時,其對稅前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損 益





104年度
103年度
$121,151
(ii)
$139,312
(ii)








104年度
$121,151
(ii)
104年度
($ 7,038)
(i)
103年度
($ 5,782)
(i)
  • (i) 主要源自於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進 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元計價現金、應收及應付款項之 淨資產部位。

  • (ii) 主要源自於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 未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日圓計價現金、應收及應付款 項之淨負債部位。

本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兩期對匯率之敏感度,尚無 重大差異。

  • (2) 利率風險

因本公司部分以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 險。另本公司部分以固定利率借入資金,因借款期間甚短, 故尚無重大利率暴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2,564,658 $1,982,387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522,114 262,018 -金融負債 - 690,916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 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 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 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

-241-

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 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 況下,本公司104 及10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增加/減少 5,221 仟元及4,289 仟元,主因為本公司之變動利率銀行存 款與變動利率借款之淨部位。

本公司於104 及103 年度兩期對利率之敏感度,尚無 重大差異。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公司財務損 失之風險。本公司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可能來自於資產負債表 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其中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所產 生之應收款項。

為減輕信用風險,本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 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 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 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 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之信用風險已 顯著減少。

除了本公司各期客戶別應收帳款佔總貨幣性資產達10%以 上之客戶外,本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 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暴險。當交易對方互為關係企 業時,本公司將其定義為具相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於104 年及 103 年12 月31 日應收帳款餘額中,客戶別應收帳款佔總貨幣性 資產達10%以上之應收帳款總額分別為0 仟元及413,134 仟元, 此外,本公司對其他交易對方之信用風險集中情形均未超過總 貨幣性資產之10%。

-242-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現金 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及足夠的銀行借款等,以確 保本公司具有充足的財務彈性。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剩 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 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未來預計支付 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 依據資產負債表日利率推導而得。 104 年12 月31 日

104 年12 月31 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6


(含)以內
$1,249,411
超過6 個月
至滿
1

$ -
超過
1

至滿
3

$ -
超過
3
$ -

103 年12 月31 日

103 年12 月31 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浮動利率工具
6


(含)以內
$1,197,947
178,555
$1,376,502
超過6 個月
至滿
1

$ -
177,143
$ 177,143
超過
1

至滿
3

$ -
349,758

$ 349,758
超過
3








$ -

-
$ -

下表亦詳細說明本公司非衍生金融資產之預計現金流量, 其係依據金融資產及其將賺得之利息收入於合約到期日之未折 現合約現金流量而編製。為能瞭解本公司以淨資產及淨負債為 基礎所進行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下表包含非衍生金融資產之資 訊係屬必要。

-243-

104 年12 月31 日

104 年12 月31 日
非衍生金融資產
無附息資產
浮動利率資產
固定利率資產
103 年12 月31 日
非衍生金融資產
無附息資產
浮動利率資產
固定利率資產
6
個月(含)


$1,914,477
522,114
2,564,658
$5,001,249
6
個月(含)


$1,645,789
262,018
1,982,387
$3,890,194
超過
6
個月至
滿
1
$ -
-

-
$ -
超過
6
個月至
滿
1





$ -
-
-
$ -

上述非衍生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浮動利率工具金額,將因浮 動利率與資產負債表日所估計之利率不同而改變。

二三、 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 (一) 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關 係人類 別 及 與本 公司之 關 係 SUMCO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母公司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本公司之子公司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持有本公司股 份達29.06%之投資公司)

台塑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 董事)

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 董事) 台塑大金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董事長同一人)

-244-

(二) 營業交易

營業交易
銷 貨
母公 司
104年度
$775,196
103年度
$732,598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交易價格係依雙方協議而定,收款政策 係月結2 個月收款。

係月結2 個月收款。
進 貨
最終母公司
母 公 司
子 公 司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其他關係人(董事長同一人或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
事)
104年度
$1,271,538
28,289
45,956
21,525
14,573
$1,381,881
103年度




$1,176,602
37,214
-
23,266
15,382
$1,252,464

本公司向關係人之進貨交易價格係依雙方協議而定,與母公司 為貨到30~70 日付款,與最終母公司為貨到60~120 日付款(103 年度為貨到30~120 日付款),與子公司為電匯70 日付款,與其他 關係人均為即期付款。

資產負債表日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母 公 司 $119,977 $113,384

資產負債表日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如下:

最終母公司
母 公 司
子 公 司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其他關係人(董事長同一人或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
事)
104年12月31日
$254,930
7,326
40,865
1,824
240
$305,185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244,564
4,234
-
2,079
518
$251,395

-245-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且將以現金清 償,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04 及103 年度應收關係人款項並 未提列呆帳費用。

  • (三) 對關係人放款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其他應收款 子 公 司 $469,909 $ - 應收利息(帳列其他應收款) 子 公 司 $ 563 $ - 104年度 103年度 利息收入 子 公 司 $ 563 $ -

本公司提供短期放款予子公司,利率為1%。

  • (四) 對關係人之佣金收入及其他應收款

104年度 103年度 最終母公司(佣金收入,帳列 什項收入及營業成本減項) $ 23,621 $ 29,191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最終母公司(其他應收款) $ 3,713 $ 9,153

  • (五) 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3,967 $ 14,943 退職後福利 138 134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18 12 $ 14,123 $ 15,089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246-

(六) 其他關係人交易

1. 背書保證情形

  • 104 年12 月31 日已無關係人為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之情 形。103 年12 月31 日,母公司、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及其他關 係人(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長期借款(含一年 內到期)提供背書保證金額分別為3,455,837 仟元、1,614,164 仟元及1,680,999 仟元,實際動支金額,請參閱附註十五之長 期借款餘額(含1 年內到期部分)。

  • 製造費用之修繕費

本公司委任其他關係人(台塑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相 關修繕費用,104 及103 年度發生金額分別為27,758 仟元及 31,818 仟元;修繕費金額係依雙方協議而定,並即期付款。

  1. 本公司104 年度向最終母公司購買氫(氬)氣處理爐,已採購 之合約價款為3,888 仟元(未稅),上述交易已於驗收後付款。

  2. 本公司104 年度向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購買高壓洗淨機製程軟 體改造,已採購之合約價款為2,940 仟元(未稅),上述交易已 於驗收後付款。

  3. 本公司104 年度向其他關係人(台塑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購 買Windows 伺服器改造,已採購之合約價款為2,868 仟元(未 稅),上述交易已於驗收後付款。

  4. 其他交易事項

  5. 本公司與母公司於94 年2 月簽訂技術特許權及協助契約, 取得母公司製造半導體矽晶圓有關之技術及技術協助,特許權 共計美金10,000 仟元,94 年3 月24 日已支付306,475 仟元, 帳列無形資產項下,請參閱附註十二。

  6. 自92 年度起,按契約規定須支付經常性權利金予母公司, 於104 及103 年度帳列推銷費用之技術報酬費;另於104 年及 103 年12 月31 日之尚未支付金額,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 費用,並訂於次年2 月付款。

-247-

本公司與最終母公司於99 年8 月簽訂技術特許權及協助契 約,取得最終母公司製造半導體矽晶圓有關之技術及技術協 助,按契約規定需支付經常性權利金予最終母公司,於104 及 103 年度帳列推銷費用之技術報酬費;另於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尚未支付金額,帳列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費用,並 訂於次年2 月付款。

上述本公司與各關係人交易所產生推銷費用之技術報酬費 及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費用情形彙總如下:

推銷費用之技術報酬費
母公 司
最終母公司
104年度
$ 76,297
20,326
$ 96,623
103年度




$ 19,070
14,675
$ 33,745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項下之應付費

母公司

最終母公司

$ 76,297

20,326

$ 96,623
$ 19,070
14,675
$ 33,745

二四、 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建 築 物
機器設備-淨額
104年12月31日
$ -

-
$ -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880,785
1,271,180
$3,151,965

上述質抵押之資產已於104 年8 月19 日辦理完成抵押擔保權註銷 登記。

二五、 重大或有事項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所述者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承諾事 項及或有事項:

  • (一) 本公司擴充增置之機器設備免徵關稅,其有關之進口機器設備在輸 入後於行政院頒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內除轉讓予合於規定之

-248-

事業外,如有減資或以其他方法將上述輸入之機器、設備或零組件 移轉他人使用情事,須補繳該項固定資產之進口關稅。

  • (二) 本公司於104 年底,已簽訂購買設備合約總價款為49,909 仟元(未 稅),實際已支付金額為34,762 仟元,帳列預付設備款,未付金額 為15,147 仟元。

二六、 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 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4 年12 月31 日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日 圓

非貨幣性項目
採權益法之子
公司
日 圓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日 圓

幣匯


$ 49,551
33.066 (美元:新台幣)
12,805
0.2736 (日圓:新台幣)

986,276
0.2736 (日圓:新台幣)
12,912
33.066 (美元:新台幣)
270,041
0.2736 (日圓:新台幣)












$1,638,460
3,503
$1,641,963
$ 269,845
$ 426,949
73,883
$ 500,832

103 年12 月31 日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日 圓

幣匯


$ 59,512
31.718 (美元:新台幣)
33,415
0.2650 (日圓:新台幣)








$1,887,589
8,855
$1,896,444

(接次頁)

-249-

(承前頁)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日 圓

幣匯

$ 15,590
31.718 (美元:新台幣)
251,588
0.2650 (日圓:新台幣)








$ 494,473
66,671
$ 561,144

本公司主要承擔美元及日圓之外幣匯率風險,具重大影響之外幣 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請參閱附註十八。

二七、 附註揭露事項

  •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權益部分)。(附表二)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20%以上。(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 上。(附表三)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附表 四)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參閱附註二三)

  •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五)

  • (三) 大陸投資資訊:無。

-250-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新台幣仟元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一



(註1)

貸出資金之公司



往來項目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區間
資金貸與


(註2)
業務往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資
金必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額










0
0
台塑勝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台塑勝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台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
日本台塑勝高
株式會社
應收關係人
往來款
應收關係人
往來款

新台幣
2,000,000
(註3)
新台幣
1,680,000
(註3)
新台幣
$ -
(註4)
新台幣
1,680,000
(註5)
新台幣
$ -
新台幣
469,909
1.534343%
1.00%
2
2
$ -
-
營業週轉
營業週轉
$ -
-

$ -
-
新台幣
5,032,352
(以本公司淨值
25%為限)
新台幣
2,012,941
(以本公司淨值
10%為限)
新台幣
10,064,705
(以本公司淨值
50%為限)
新台幣
10,064,705
(以本公司淨值
50%為限)
  • 註1:(1) 發行人填0。

  •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請填1。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填2。

  • 註3: 係累計104 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 註4: 係104 年8 月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 年10、11、12 月各貸與台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各200,000 仟元,12 月無動用,故期末餘額0 仟元。

  • 註5: 係104 年6 月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子公司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104 年7 月1 日至105 年6 月30 日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額度。

-251-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1)




發行人之關係(註2)









帳面金額(註3) 持股比例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3,247 $ 256 $ 256

註1: 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 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 帳面金額係原始取得成本38 仟元加期末評價調整218 仟元。

註4: 投資子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五。

-252-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應收(付)票據、帳款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SUMCO CORPORATION
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最終母
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進 貨
銷 貨
$1,271,538
775,196
25%
7%
貨到60~120 日
月結2 個月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 254,930 )
119,977
( 39% )
8%

-253-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應收關係人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MCO TECHXIV CORPORATION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本公司之母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 119,977
470,472
(註1)
6.64
不適用
$ -
-

$ -
-
$ -
-

註1:係本公司資金貸與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所產生,包含本金469,909 仟元及利息563 仟元。

-254-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

附表五

單位:外幣/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日本台塑勝高株式會社 日 本 高品質結晶之製
造、銷售及其
他相關業務
日 幣: 998,000
新台幣: 248,390
日 幣:
-
新台幣:
-
9,980 100 日 幣: 986,276
新台幣: 269,845
日 幣: ( 25,472 )
新台幣: ( 6,845 )


日 幣: ( 11,724 )
新台幣: ( 3,084 )
註1 及註2

註1: 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及投資公司持股比例計算。

註2: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包含母子公司間逆流交易之未實現損益調整。

-255-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林 健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