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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PG HI-TECH CO., LTD — M&A Activity 2025
Sep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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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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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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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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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引 | 言............................................................................................................................... 3 |
|---|---|
| 释 | 义............................................................................................................................... 5 |
| 正 | 文............................................................................................................................. 11 |
| 一、本次交易方案................................................................................................. 11 | |
|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20 | |
|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81 | |
|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82 | |
|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 83 | |
|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92 | |
|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 96 | |
| 八、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96 | |
| 九、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104 | |
| 十、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105 | |
| 十一、对审核关注要点的核查意见................................................................... 105 | |
| 十二、结论........................................................................................................... 122 | |
| 附件一:交易情况及支付明细................................................................................... 124 | |
| 附件二:不动产及在建工程明细............................................................................... 133 | |
| 附件三:国内专利明细............................................................................................... 138 |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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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致: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北京大 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佛塑科技”)委托,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就佛塑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式向袁海朝、华浩世纪等 10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所涉有关法律事项,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出 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 出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鉴于本次交易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报告期更新为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6 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该等调整出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兴 审字[2025]25008960060 号)。本所律师现就补充报告期内及/或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与本次交易相关变化所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中国大 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在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本次交易的 有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向佛塑科技及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提交了其应向本所律师提供资料的清 单,并得到了佛塑科技及本次交易其他相关主体依据该等清单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 有关问题的说明;该等资料、文件和说明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基础。此 外,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对本次交易至关重要而又缺少独立证据支持的事项,本所律师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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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了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或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说明和 承诺。上述证明、说明和承诺亦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支持性材料。
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佛塑科技及本次交易其他相关主体如下承诺和保 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 鉴都是真实的,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 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中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 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佛塑科技本次交易的相关法律事项(以 本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事项为准及为限)进行了核查验证。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律师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中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事项(以本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事项为准及 为限)发表法律意见,且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 书中述及境外法律意见事项时,均为按照境外法律意见进行相关部分的引述或总结。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会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分析、盈利预测、业务发展分析等法 律专业之外的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或其他业务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 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该等数据、报告的内容,本所 以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佛塑科技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佛塑科技申请本次交易所必备 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本所律师同意佛塑 科技在本次交易申请资料中自行引用或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不得因上述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 义或曲解。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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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栏中 的含义或全称:
| 简称 | 全称 | |
|---|---|---|
| 本所 | 指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 本所律师 | 指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本项目经办律师 |
| 佛塑科技、上市公 司、公司 |
指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广新集团 | 指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金力股份、标的公 司、目标公司 |
指 |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资产 | 指 | 金力股份100%股份 |
| 金力有限 | 指 | 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金力股份前身 |
| 安徽金力、安徽新衡 | 指 | 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 |
| 湖北金力 | 指 | 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湖北江升 | 指 | 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韩国金力 | 指 | Gellec Korea Co., Ltd |
| 香港金力 | 指 | Hongkong Gellec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香港金力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 |
| 金力新材料 | 指 | 河北金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肥西金力 | 指 | 肥西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鞍能新材 | 指 | 马鞍山鞍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天津东皋膜 | 指 | 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 |
| 合肥金力 | 指 | 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天津分公司 | 指 |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 金润源金服 | 指 | 枝江金润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金润源集团 | 指 |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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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 全称 | |
|---|---|---|
| 海科化工 | 指 | 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山东海科 | 指 |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 松禾创投、深港产学 研 |
指 |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
| 肥西城投 | 指 | 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双杰电气 | 指 |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天津东金园 | 指 | 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北京杰新园 | 指 | 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 肥西产投 | 指 | 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华浩世纪 | 指 | 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
| 海之润 | 指 | 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 |
| 温州海乾、安徽海乾 | 指 | 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徽海乾信 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厦门友道易鸿 | 指 | 厦门友道易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友道新世纪 | 指 | 厦门友道新世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厦门友道雨泽 | 指 | 厦门友道雨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海南冉海 | 指 | 海南冉海投资有限公司 |
| 杭州象之仁 | 指 | 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珠海中冠国际 | 指 | 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龙凤山铸业 | 指 | 河北龙凤山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龙凤山铸业 有限公司” |
| 熹利来投资 | 指 | 珠海横琴熹利来投资有限公司 |
| 金石基金 | 指 | 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 创启开盈 | 指 | 嘉兴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 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启开盈商 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宜宾晨道 | 指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杭州长津 | 指 | 杭州长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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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 全称 | |
|---|---|---|
| 旗昌投资 | 指 | 深圳市旗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湖北小米 | 指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湖州华智 | 指 | 湖州华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河北毅信 | 指 | 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常州鑫未来 | 指 | 常州鑫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常州鑫崴 | 指 | 常州鑫崴车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宁波易辰 | 指 | 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 名“宁波易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易辰新能源 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宝通辰韬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 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上海劲邦劲兴 | 指 | 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杭州璞 达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厦门国贸海通 | 指 | 厦门国贸海通鹭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 “厦门国贸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珠海北汽 | 指 | 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合肥中小基金 | 指 | 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中小企业发 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海通创新投 | 指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 济南复星 | 指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复霖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深圳翼龙 | 指 | 深圳翼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宝佳贸易、宝悦贸易 | 指 | 武安市宝悦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宝佳(天津)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 |
| 河北佳润 | 指 |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安徽创冉、河北创冉 | 指 |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河北创冉商 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福建劲邦晋新 | 指 | 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蜂巢投资 | 指 | 上海蜂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蜂巢投资管理(山东)有 限公司” |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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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 全称 | |
|---|---|---|
| 嘉兴岩泉 | 指 | 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厦门惠友豪嘉 | 指 | 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马鞍山支点科技 | 指 | 马鞍山支点科技成果转化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嘉兴和正宏顺 | 指 | 嘉兴和正宏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厦门建达石 | 指 | 厦门建达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安徽基石 | 指 | 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创奇点、济南信创 | 指 | 信创奇点盛世(济宁)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 用名“济南信创奇点盛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赣州翰力 | 指 | 赣州翰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万和投资 | 指 | 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常州常高新 | 指 | 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青岛君信 | 指 | 青岛君信开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嘉兴恩复开泽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常州哲明 | 指 | 常州哲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温州海乾、安徽海乾 | 指 | 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徽海乾信 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安徽煜帆 | 指 | 安徽煜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珠海冠明 | 指 | 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 |
| 珠海招证冠智 | 指 | 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合肥产投基金 | 指 | 合肥市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嘉兴恩复开润 | 指 | 嘉兴恩复开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广发信德三期 | 指 | 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广发信德新能源 | 指 | 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全国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 全国股转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邯郸工商局 | 指 | 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邯郸市监局 | 指 |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永年工商局 | 指 | 永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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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 全称 | |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审核关注要点》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 |
| 《26号格式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5年6月30日 |
| 基准日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 |
| 补充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广东省国资委 | 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调查表》 | 指 | 相关自然人签署的《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然 人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调查表》,及/或广新集团、金力股份机构股东签署的《关于河 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股东情况调查表》 |
| 原法律意见书 | 指 | 本所律师于2025年6月9日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
|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 |
指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 意见书(三)》 |
| 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 | 指 | DLG Law Corporation 于2025年3月4日、2025年8月28日分 别出具的关于韩国金力情况的备忘录的合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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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 全称 | |
|---|---|---|
| 韩国律师 | 指 | 就韩国金力情况出具法律备忘录的DLG Law Corporation律师 |
| 香港金力法律意见书 | 指 | 司徒維新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的 《香港金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ongkong Gellec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之香港法律意见书》 |
| 香港律师 | 指 | 就香港金力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司徒維新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 合夥律师 |
| 《框架协议》 | 指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佛山佛塑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合称 |
| 《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佛山佛塑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 效条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合称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补充协议》 |
指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 《业绩补偿协议》 | 指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
| 《重组报告书(草 案)》 |
指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 《重组预案》 | 指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 《审计报告》 | 指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5008960060号) |
| 《资产评估报告》 | 指 |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佛 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 及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VYGQD0178号)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特殊标注外,一般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如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
致。
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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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一、本次交易方案
经核查,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因佛塑科技已 实施完毕 2024 年度利润分配,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各方签署对部分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安排进行更新,基于此,本所律师对原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 易方案”相关内容整体更新阐述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共同 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 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将同步办理发行、登记及上市手续。
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袁海朝、华浩世纪等 102 名交 易对方持有的金力股份 10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金力股份 100%的股份。
2. 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 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比例将不超过 本次交易作价的 25%。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力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仍为广新集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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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 发行股份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重组所发行股份种类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 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 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易日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 单位:元/股 | ||
|---|---|---|
| 市场参考价 | 交易均价 | 交易均价的80% |
| 前20个交易日 | 4.79 | 3.84 |
| 前60个交易日 | 4.50 | 3.60 |
| 前120个交易日 | 4.29 | 3.44 |
注:交易均价的 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3.84 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 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有效发行价格为 P0,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 N,配股率为 K,配 股价为 A,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的有效发行价格为 P1,则:
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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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 D+A×K)÷(1+K+N)。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35 元(含税)现金股利。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 3.81 元/股。
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交易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 102 名 交易对方,其中袁梓豪、袁梓赫仅获得现金对价。具体明细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 一所示。
4. 交易价格及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金力股份 100%股权 资产价值分别进行评估,并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结论。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金力股份 100%股份的评估值为 508,371.92 万元。
综合上述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金力股份 100.00% 股份的交易价格为 508,000.00 万元。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结合承担 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上 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 的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 价格之和后,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 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具体现金对价以及股份对价的明细情况详见详见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附件一之一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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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 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 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508,000.00 万元,其中的 468,000.00 万元以上 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 3.81 元/股(除息后) 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1,228,346,404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94%,具体对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如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附件一之二所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 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6. 股份锁定安排
( 1 )全体交易对方的锁定期安排
1)交易对方以持有金力股份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 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若交易对方为私募投资基金,且其持续持 有金力股份股权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已满四十八(48)个月的,则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让、协议转让。
-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
-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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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但该等交 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应不短于第 1)项所述期限。
5)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转让 或解禁事宜。
( 2 )业绩承诺方的锁定期安排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 佳润、袁梓赫、袁梓豪以及珠海中冠国际作为业绩承诺方(以下简称“业绩承诺 方”),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愿做出如下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 即承诺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 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0%-已补偿的股份 (如有),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60%-累计已补 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 结束后方可转让。
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并且 = 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 本次认购股份-累计已补 偿的股份(如有)-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有)。
为免歧义,如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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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 当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7.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 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 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 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 交割期间损益归属
本次交易交割审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业绩承诺 方按照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损益的具体 金额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交割审计基 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确定。
9. 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12)个月。若上市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 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
3.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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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双方友好 协商,确定为 3.84 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35 元(含税)现金股利。截 至本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 3.81 元/股。
4. 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62,467,191 股。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 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2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 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 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 之进行调整。
5. 锁定期安排
广新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广新集团及广新集团所 控制的企业之间的转让和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的其他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 结束后,广新集团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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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新集团认购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 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6.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 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 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 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
|---|---|---|---|
| 1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40,000 | 4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 60,000 | 60% |
| 合计 | 100,000 | 100% |
8. 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决议经佛塑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12)个 月内有效。若上市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 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1.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情况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占比、净资产额占比、营业收入占 比均超过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指标的 50.00%。根据《重组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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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股份 100%股份,并向广新集团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 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 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为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其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及《关于所持上市公 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广新集团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对于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本次交易已就 认购股份所需资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能够确保按期、足额认购且 不会出现变相转让等情形。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在 认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时,认购 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应股份无需剔除计算。
基于此,本次交易前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广新集 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情形。
3.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中,广新集团作 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袁海朝为标的公司股东,华浩世纪为袁海朝担任 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的企业,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为袁海朝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企业,袁梓赫、袁梓豪为袁海朝之子,故前述各方为袁海朝的一致行动人, 袁海朝在本次交易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需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袁海朝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作为根据相关协议安排预计在未来 十二个月内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人。
综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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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上市公 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佛塑科技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佛塑 科技的基本信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历史沿革未发生变化,其仍为依法有 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应予终止的情形,具 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广 新集团的基本工商信息未发生变化,其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 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共计 102 名金力股份股东。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期间,前述交易对方部分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本所律师对原法律意见书第二章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之“(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 方”部分整体更新阐述如下:
1. 非自然人交易对方
( 1 )华浩世纪
华浩世纪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29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 华浩世纪成立于 | 2011年10月2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5844238829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5层6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袁海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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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11-10-29 |
| 营业期限 | 2011-10-29至2031-10-28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 纺织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根据华浩世纪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浩世纪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2 )海之润
海之润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9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 海之润成立于2 | 013年6月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34069668682B |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新英湾大道12号洋浦国际航运大厦A座 21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韩冬梅 |
| 注册资本 | 39,55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13-06-09 |
| 营业期限 | 2013-06-09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 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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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之润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之润依法有效 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 体资格。
( 3 )温州海乾
温州海乾成立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企业名称 | 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MA8NRNNW0R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上林社区HQ1029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袁海朝 |
| 认缴出资额 | 216,216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2-03-09 |
| 合伙期限 | 2022-03-09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温州海乾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温州海乾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4 )山东海科
山东海科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企业名称 |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2095103271T |
| 注册地址 | 东营区北一路726号11号楼1106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晓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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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25,5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成立日期 | 2014-03-10 |
| 营业期限 | 2014-03-10至2044-03-13 |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 经营范围 | 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 资咨询(不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 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限制禁止经 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
根据山东海科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山东海科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5 )金润源金服
金润源金服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金润源金服成立于 | 2017年5月18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枝江金润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83MA48YYMF26 |
| 注册地址 | 枝江市马家店友谊大道1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军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成立日期 | 2017-05-18 |
| 营业期限 | 2017-05-18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融资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 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 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用钢 筋产品销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 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非金属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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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自有资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根据金润源金服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润源金服 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 交易的主体资格。
( 6 )金石基金
金石基金成立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金石基金成立于20 | 20年5月15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3MA3T284W91 |
| 主要经营场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12层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3,25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0-05-15 |
| 合伙期限 | 2020-05-15至2030-05-14 |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 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石基金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金石基金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SLE527 | 2022-06-28 |
| 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 公司(股权、创投) |
PT2600030645 | 2018-02-13 |
根据金石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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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石基金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7 )北京杰新园
北京杰新园成立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北京杰新园成立于 | 2022年5月1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7NF3F9XG |
| 主要经营场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D座10层D1111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3.4082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2-05-12 |
| 合伙期限 | 2022-05-12至2042-05-11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根据北京杰新园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杰新园 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 交易的主体资格。
( 8 )珠海中冠国际
珠海中冠国际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珠海中冠国际成立 | 于2015年12月2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4UL30UXB |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担杆镇天祥路86号兴业大厦227之四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少卿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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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成立日期 | 2015-12-29 |
| 营业期限 | 2015-12-29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 经营范围 | 基金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珠海中冠国际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中 冠国际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9 )厦门友道易鸿
厦门友道易鸿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厦门友道易鸿成立 | 于2017年7月1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厦门友道易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2YDJGW8T |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栋8层03单元C之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7,89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7-07-11 |
| 合伙期限 | 2017-07-11至2027-07-10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企业管理咨询。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友道易鸿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厦门友道易鸿 | 股权投资基金 | STF166 | 2021-12-01 |
| 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16973 | 2015-07-01 |
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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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友道易鸿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友 道易鸿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0 )嘉兴岩泉
嘉兴岩泉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嘉兴岩泉成立于20 | 18年7月1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2MA2BAT5E0M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32室-3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3,658.1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8-07-12 |
| 合伙期限 | 2018-07-12至2038-07-11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岩泉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嘉兴岩泉 | 创业投资基金 | STD152 | 2021-12-06 |
| 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68065 | 2018-04-28 |
根据嘉兴岩泉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岩泉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11 )比亚迪
比亚迪成立于 1995 年 2 月 10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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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317458F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传福 |
| 注册资本 | 911719.7565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
| 成立日期 | 1995-02-10 |
| 营业期限 | 1995-02-10至2053-02-08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 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 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 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 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 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 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 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 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 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 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 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 |
根据比亚迪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比亚迪依法有效 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 体资格。
( 12 )宜宾晨道
宜宾晨道成立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宜宾晨道成立于20 | 21年4月1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500MA69K7AJ39 |
| 主要经营场所 |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805室 |
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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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认缴出资额 | 340,1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4-12 |
| 合伙期限 | 2021-04-12至2051-04-11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宜宾晨道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宜宾晨道 | 股权投资基金 | SQM734 | 2021-05-12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65227 | 2017-10-13 |
根据宜宾晨道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宜宾晨道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13 )旗昌投资
旗昌投资成立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旗昌投资成立于20 | 20年4月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旗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G4ATP98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景二路1025号壹海国际中心2304 |
| 法定代表人 | 姚望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成立日期 | 2020-04-02 |
| 营业期限 | 2020-04-02至2050-03-31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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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
根据旗昌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旗昌投资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14 )厦门国贸海通
厦门国贸海通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厦门国贸海通成立 | 于2019年7月30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厦门国贸海通鹭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33389U6N |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C栋4层431单元C之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9-07-30 |
| 合伙期限 | 2019-07-30至2027-07-29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 企业进行投资;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 相关咨询服务。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国贸海通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厦门国贸海通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SJK065 | 2019-12-13 |
|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股 权、创投) |
PT2600012857 | 2015-05-08 |
根据厦门国贸海通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国 贸海通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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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5 )厦门惠友豪嘉
厦门惠友豪嘉成立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厦门惠友豪嘉成立 | 于2021年7月2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8TN9J92F |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6号402-56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认缴出资额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7-29 |
| 合伙期限 | 2021-07-29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惠友豪嘉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厦门惠友豪嘉 | 股权投资基金 | SQQ369 | 2021-08-24 |
| 深圳市惠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人 |
P1023992 | 2015-09-29 |
根据厦门惠友豪嘉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惠 友豪嘉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6 )深圳翼龙
深圳翼龙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深圳翼龙成立于20 | 19年6月28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深圳翼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NUXR8U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 |
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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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504 |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76,077.4425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9-06-28 |
| 合伙期限 | 2019-06-28至2026-06-30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 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圳翼龙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深圳翼龙 | 创业投资基金 | SGZ781 | 2019-09-05 |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66019 | 2017-12-05 |
根据深圳翼龙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圳翼龙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17 )湖州华智
湖州华智成立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湖州华智成立于20 | 21年8月1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湖州华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01MA2JKL944H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湖州市泊月湾27幢B座-91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0,2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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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期限 | 2021-08-13至无固定期限 |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 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州华智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湖州华智 | 创业投资基金 | SST226 | 2021-09-30 |
| 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02051 | 2014-05-20 |
根据湖州华智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州华智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18 )合肥中小基金
合肥中小基金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合肥中小基金成立 | 于2021年5月1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11MA8LHFGT3J |
| 主要经营场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肥西县农商行20楼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2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5-11 |
| 合伙期限 | 2021-05-11至2029-05-10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中小基金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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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合肥中小基金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SQS939 | 2021-07-30 |
|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股 权、创投) |
PT2600012857 | 2015-05-08 |
根据合肥中小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中 小基金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9 )河北毅信
河北毅信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河北毅信成立于 | 2016年4月1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4MA07PYXQ5J |
| 主要经营场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06号中环商务21层H房间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6-04-19 |
| 合伙期限 | 2016-04-19至2023-04-18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河北毅信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河北毅信 | 股权投资基金 | SN0559 | 2017-01-18 |
| 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人 |
P1033126 | 2016-08-24 |
经本所律师核查,河北毅信的存续期间截止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河北毅信已 经做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本基金清算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如 2027 年 12 月 31 日不能覆盖本次交易锁定期,则后续再行召开合伙人会议根据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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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锁定期时间对本基金的清算期进行延长。在本次交易锁定期届满前,不对本 基金进行清算注销,保持本基金的主体存续状态。”
河北毅信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了《关于确保清算期覆盖锁定期的承诺函》: “因本企业正处于清算期,经本企业内部决议及清算组同意,本企业承诺,在锁定 期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承诺,将 尽最大可能与本企业的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本企业的清算期或存续期以覆盖前述锁 定期。如本企业确无法延长清算期或存续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本企业及本企业执 行事务合伙人承诺,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 亦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注销,本企业的注销及减持行为将在本次交易锁 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 则执行。”
根据河北毅信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河北毅信主体 仍处于存续状态,且经其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延长其清算期并确保“在本次交易锁 定期届满前,不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注销,保持本基金的主体存续状态”,具备参与 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0 )马鞍山支点科技
马鞍山支点科技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马鞍山支点科技成 | 立于2017年12月4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马鞍山支点科技成果转化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MA2RARXK72 |
| 主要经营场所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路1188号2栋102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2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7-12-04 |
| 合伙期限 | 2017-12-04至2027-12-03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
3-2-35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可开展经营活动) | 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马鞍山支点科技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马鞍山支点科技 | 股权投资基金 | SCD958 | 2018-02-11 | |
| 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人 |
P1066717 | 2018-01-09 |
根据马鞍山支点科技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马鞍山 支点科技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 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1 )杭州长津
杭州长津成立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杭州长津成立于20 | 21年1月28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杭州长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3MA2KDMPJ43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新华路266号四楼4101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认缴出资额 | 231,55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1-28 |
| 合伙期限 | 2021-01-28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长津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杭州长津 | 股权投资基金 | SQZ203 | 2021-09-27 |
| 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00805 | 2014-04-21 |
根据杭州长津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3-2-36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长津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22 )湖北小米
湖北小米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湖北小米成立于20 | 17年12月7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4KX8N35J |
| 主要经营场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层009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2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7-12-07 |
| 合伙期限 | 2017-12-07至2027-12-07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 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 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 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北小米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湖北小米 | 股权投资基金 | SEE206 | 2018-07-20 |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67842 | 2018-04-02 |
根据湖北小米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北小米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23 )肥西产投
肥西产投成立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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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3MA8QL56D8H |
| 主要经营场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西南角药谷 产业园C1栋2006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3-06-20 |
| 营业期限 | 2023-06-20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肥西产投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肥西产投 | 创业投资基金 | SABA34 | 2023-09-19 |
| 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73860 | 2022-08-12 |
根据肥西产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肥西产投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24 )济南复星
济南复星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济南复星成立于20 | 15年12月4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3MA3C22Y305 |
| 主要经营场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0号楼301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92,821.4286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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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2015-12-04 |
|---|---|
| 合伙期限 | 2015-12-04至2027-12-03 |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济南复星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济南复星 | 股权投资基金 | SS8266 | 2017-05-08 |
| 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00303 | 2014-03-17 |
根据济南复星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济南复星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25 )安徽创冉
安徽创冉成立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安徽创冉成立于20 | 21年4月15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8MA0G92JH6R |
| 主要经营场所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塘镇银黄东路891号1-3、5-11-全部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袁海朝 |
| 认缴出资额 | 2,610.6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4-15 |
| 合伙期限 | 2021-04-15至2041-04-14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融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财产托管、受托投 资类等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不含征信);市场营 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品牌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安徽创冉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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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创冉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26 )厦门建达石
厦门建达石成立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厦门建达石成立于 | 2021年9月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厦门建达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1MA8TWXHR14 |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5单元B19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0,1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9-03 |
| 合伙期限 | 2021-09-03至2031-09-02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建达石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厦门建达石 | 股权投资基金 | STM584 | 2021-12-15 |
| 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00668 | 2014-03-25 |
根据厦门建达石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建达石 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 交易的主体资格。
( 27 )嘉兴和正宏顺
嘉兴和正宏顺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嘉兴和正宏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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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2MA2JHKTC89 |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2室-21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和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4,4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6-11 |
| 合伙期限 | 2021-06-11至9999-09-09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和正宏顺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嘉兴和正宏顺 | 创业投资基金 | SSC249 | 2021-11-11 |
| 北京和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63193 | 2017-06-15 |
根据嘉兴和正宏顺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和 正宏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8 )海通创新投
海通创新投成立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海通创新投成立于 | 2012年4月24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94731424M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774号2幢107N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保国 |
| 注册资本 | 1,15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成立日期 | 2012-04-24 |
| 营业期限 | 2012-04-24至无固定期限 |
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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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 经营范围 | 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海通创新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通创新投 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 交易的主体资格。
( 29 )上海劲邦劲兴
上海劲邦劲兴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上海劲邦劲兴成立 | 于2016年7月6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7MA1G0QR9X7 |
| 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03、605号303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 认缴出资额 | 10,357.2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6-07-06 |
| 合伙期限 | 2016-07-06至2029-07-05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劲邦劲兴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上海劲邦劲兴 | 创业投资基金 | SW3305 | 2017-07-28 |
| 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00699 | 2014-04-01 |
根据上海劲邦劲兴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劲 邦劲兴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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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福建劲邦晋新
福建劲邦晋新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福建劲邦晋新成立 | 于2021年5月1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2MA8T6D6207 |
| 主要经营场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 区B-095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认缴出资额 | 113,8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5-12 |
| 合伙期限 | 2021-05-12至2028-05-11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福建劲邦晋新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福建劲邦晋新 | 创业投资基金 | SQQ230 | 2021-05-28 |
| 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00699 | 2014-04-01 |
根据福建劲邦晋新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补充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福建劲 邦晋新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1 )常州鑫崴
常州鑫崴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常州鑫崴成立于20 | 18年12月14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常州鑫崴车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MA1XLTY41Y |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9层 |
3-2-43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法定代表人 | 丁学文 |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 成立日期 | 2018-12-14 |
| 营业期限 | 2018-12-14至2026-12-13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提供创业投资咨询; 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取得 许可和备案的除外)。(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鑫崴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常州鑫崴 | 创业投资基金 | SGS722 | 2019-07-10 |
| 金库(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人 |
P1001168 | 2014-04-22 |
根据常州鑫崴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鑫崴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32 )常州鑫未来
常州鑫未来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常州鑫未来成立于 | 2017年11月7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常州鑫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MA1T8F7E9B |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9层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定义 |
| 注册资本 | 4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 成立日期 | 2017-11-07 |
| 营业期限 | 2017-11-07至2027-11-06 |
3-2-44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提供创业投资咨询; 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取 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鑫未来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常州鑫未来 | 创业投资基金 | SEA872 | 2019-07-08 |
| 金库(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01168 | 2014-04-22 |
根据常州鑫未来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鑫未来 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 交易的主体资格。
( 33 )合肥产投基金
合肥产投基金成立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合肥产投基金成 | 立于2020年3月1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合肥市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UJ3WL5N |
| 主要经营场所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595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0-03-12 |
| 合伙期限 | 2020-03-12至2027-03-11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产投基金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 类别 登记 / 备案号 登记 / 备案日期
3-2-45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合肥产投基金 | 股权投资基金 | SNV751 | 2021-06-11 |
|---|---|---|---|
| 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71755 | 2021-01-19 |
根据合肥产投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产 投基金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4 )信创奇点
信创奇点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信创奇点于2021 | 年7月1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信创奇点盛世(济宁)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2MA94HAG33E |
| 主要经营场所 | 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许庄街道新城发展大厦B座21楼21225 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3,1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7-19 |
| 合伙期限 | 2021-07-19至2041-07-18 |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 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 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信创奇点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信创奇点 | 创业投资基金 | SSM807 | 2021-12-06 |
| 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62137 | 2017-03-31 |
根据信创奇点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3-2-46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信创奇点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35 )赣州翰力
赣州翰力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赣州翰力成立于20 | 21年11月16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赣州翰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2MA7C273L1R |
| 主要经营场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1304-016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3,23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11-16 |
| 合伙期限 | 2021-11-16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 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赣州翰力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赣州翰力 | 创业投资基金 | STG616 | 2021-12-16 |
| 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人 |
P1003167 | 2014-06-04 |
根据赣州翰力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赣州翰力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36 )安徽基石
安徽基石成立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7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7MA8N6P468F |
|---|---|
| 主要经营场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B1座14层1402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9-09 |
| 合伙期限 | 2021-09-09至2028-09-08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基石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安徽基石 | 股权投资基金 | SSS912 | 2021-09-16 |
| 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人 |
P1063327 | 2017-06-26 |
根据安徽基石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基石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37 )万和投资
万和投资成立于 2008 年 4 月 22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万和投资成立于20 | 08年4月2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026740165355 |
| 注册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19号A8 |
| 法定代表人 | 陈宁章 |
| 注册资本 | 24,3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08-04-22 |
3-2-48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营业期限 | 2008-04-22至2028-04-21 |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 业);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 筑材料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万和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万和投资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38 )广发信德三期
广发信德三期成立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广发信德三期成立 | 于2022年1月7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7G6C990W |
| 主要经营场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169号6楼6202号-(7)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92,5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2-01-07 |
| 合伙期限 | 2022-01-07至2037-01-06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发信德三期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号/产品编码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广发信德三期 | 创业投资基金 | STT570 | 2022-01-26 |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 司(股权、创投) |
PT2600011589 | 2015-11-03 |
根据广发信德三期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3-2-49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发信 德三期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9 )安徽煜帆
安徽煜帆成立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安徽煜帆成立于20 | 22年3月3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安徽煜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MA8NWNF3X9 |
| 主要经营场所 |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1-3、5-9-全部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郝少波 |
| 认缴出资额 | 1,239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2-03-31 |
| 合伙期限 | 2022-03-31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 牌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
根据安徽煜帆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煜帆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40 )宝悦贸易
宝悦贸易成立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宝悦贸易成立于20 | 19年1月2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武安市宝悦贸易有限公司 (曾用名:宝佳(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8MA06J0Q36N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新华大街银达广场东区(星河城)小区2号楼2单元 2701室 |
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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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郝治嘉 |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19-01-21 |
| 营业期限 | 2019-01-21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国际贸易;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咨询、转让、服务;计算机耗 材、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电脑耗材、金属材料、矿产品、建筑材 料、五金材料、五金配件、机械配件、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办公设 备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家用电器、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 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实验室仪器仪表、玻璃制品的批发兼零售; 消防设备、交通设施、环卫设备、园林设施销售、维修;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机械设备 租赁;从事广告业务;保洁服务;劳务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安防设备技术研发、咨询、装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宝悦贸易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宝悦贸易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41 )宁波易辰
宁波易辰成立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宁波易辰成立于20 | 16年5月1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820UA1F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1477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3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6-05-13 |
| 合伙期限 | 2016-05-13至2046-05-12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3-2-51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创业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 经营范围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易辰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宁波易辰 | 创业投资基金 | SS2690 | 2017-05-10 |
| 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60612 | 2016-12-23 |
根据宁波易辰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易辰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42 )宁波宝通辰韬
宁波宝通辰韬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宁波宝通辰韬成立 | 于2016年7月28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82DFE4N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1475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4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6-07-28 |
| 合伙期限 | 2016-07-28至2046-07-27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宝通辰韬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宁波宝通辰韬 | 创业投资基金 | SS5872 | 2017-06-12 |
3-2-52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60612 | 2016-12-23 | ||
|---|---|---|---|---|---|
根据宁波宝通辰韬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宝 通辰韬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43 )熹利来投资
熹利来投资成立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熹利来投资成立于 | 2017年1月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珠海横琴熹利来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4W58RQ7L |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四塘村40号104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王彦芳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17-01-09 |
| 营业期限 | 2017-01-09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 经营范围 |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房地产投资咨询、企业 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熹利来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熹利来投资 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 交易的主体资格。
( 44 )常州常高新
常州常高新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常州常高新成立于 | 2021年6月30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MA26E5BKXX |
| 主要经营场所 | 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楼9层 |
3-2-53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认缴出资额 | 21,011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6-30 |
| 合伙期限 | 2021-06-30至2026-06-29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常高新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常州常高新 | 创业投资基金 | SSG983 | 2021-08-31 |
| 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62453 | 2017-04-21 |
根据常州常高新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常高新 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 交易的主体资格。
( 45 )广发信德新能源
广发信德新能源成立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广发信德新能源成 | 立于2022年4月27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7NCRLK7B |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1号火炬大厦9楼G区1卡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2-04-27 |
| 合伙期限 | 2022-04-27至2037-04-26 |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3-2-54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经营范围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发信德新能源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号/产品编码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广发信德新能源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SVS094 | 2022-06-02 |
|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 司(股权、创投) |
PT2600011589 | 2015-11-03 |
根据广发信德新能源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发信 德新能源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 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46 )珠海北汽
珠海北汽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珠海北汽成立于20 | 17年11月2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512QL37F |
| 主要经营场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0696(集中办公区)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45,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7-11-29 |
| 合伙期限 | 2017-11-29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北汽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 类别 登记 / 备案号 登记 / 备案日期
3-2-55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珠海北汽 | 股权投资基金 | SCG030 | 2018-02-06 |
|---|---|---|---|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10069 | 2015-04-02 |
根据珠海北汽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北汽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47 )珠海招证冠智
珠海招证冠智成立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珠海招证冠智成立 | 于2022年3月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7KEU7Q3C |
| 主要经营场所 | 珠海市横琴新区都会道531号2栋4303房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20,7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2-03-03 |
| 合伙期限 | 2022-03-03至2030-03-02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招证冠智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珠海招证冠智 | 创业投资基金 | SVG305 | 2022-03-18 |
|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 公司(股权、创投) |
PT2600030376 | 2017-12-13 |
根据珠海招证冠智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招 证冠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3-2-56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48 )青岛君信
青岛君信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青岛君信成立于20 | 16年8月2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青岛君信开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2MA28AL2104 |
| 主要经营场所 |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太原路17号山东财经大学平度创新创业 园A栋1530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霍永涛 |
| 认缴出资额 | 1,506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6-08-23 |
| 合伙期限 | 2016-08-23至2026-08-22 |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青岛君信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青岛君信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49 )厦门友道雨泽
厦门友道雨泽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厦门友道雨泽成立 | 于2017年7月1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厦门友道雨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2YDJNJ6C |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栋8层03单元C之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835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7-07-11 |
3-2-57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合伙期限 | 2017-07-11至2027-07-10 | 2017-07-11至2027-07-10 | 2017-07-11至2027-07-10 | 2017-07-11至2027-07-10 |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 经营范围 |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企业管理咨询。 |
|||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友道雨泽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厦门友道雨泽 | 股权投资基金 | STC921 | 2021-11-16 | |
| 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16973 | 2015-07-01 |
根据厦门友道雨泽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友 道雨泽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50 )双杰电气
双杰电气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13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双杰电气成立于20 | 02年12月1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45459158T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D座1111 |
| 法定代表人 | 赵志宏 |
| 注册资本 | 79,862.509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02-12-13(于2008-12-02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营业期限 | 2008-12-02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 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 能计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 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 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 统集成;工程勘察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销 售机动车充电、换电设施;制造换电设施;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工 |
3-2-58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程管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双杰电气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双杰电气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51 )杭州象之仁
杭州象之仁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杭州象之仁成立于 | 2017年6月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2MA28THLR7F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安苑14幢4号163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7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7-06-02 |
| 合伙期限 | 2017-06-02至2027-06-01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经营范围 | 服务: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 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象之仁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杭州象之仁 | 创业投资基金 | SW0040 | 2017-07-20 |
| 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31493 | 2016-05-27 |
根据杭州象之仁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象之仁 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 交易的主体资格。
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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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常州哲明
常州哲明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常州哲明成立于20 | 21年11月18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常州哲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2MA27F12L6G |
| 注册地址 |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201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050.1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11-18 |
| 合伙期限 | 2021-11-18至2028-11-18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哲明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常州哲明 | 创业投资基金 | STH631 | 2021-12-14 |
| 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 金管理人 |
P1069968 | 2019-07-15 |
根据常州哲明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哲明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53 )河北佳润
河北佳润成立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河北佳润成立于20 | 21年4月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8MA0G6MW67C |
| 主要经营场所 |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河北金力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办公楼306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袁海朝 |
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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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出资额 | 5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1-04-02 |
| 合伙期限 | 2021-04-02至2041-04-01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融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财产托管、受托投 资类等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不含征信);市场营 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品牌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河北佳润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河北佳润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54 )珠海冠明
珠海冠明成立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珠海冠明成立于20 | 21年12月3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7EBXUC1M |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3203办公-1 |
| 法定代表人 | 牛育红 |
| 注册资本 | 35,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 成立日期 | 2021-12-31 |
| 营业期限 | 2021-12-31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根据珠海冠明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冠明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3-2-61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的主体资格。
( 55 )嘉兴恩复开润
嘉兴恩复开润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嘉兴恩复开润成立 | 于2017年6月5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嘉兴恩复开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2MA29FYHR2R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05室-66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2,86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7-06-05 |
| 合伙期限 | 2017-06-05至2027-06-04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恩复开润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 企业名称 | 类别 | 登记/备案号 | 登记/备案日期 |
|---|---|---|---|
| 嘉兴恩复开润 | 创业投资基金 | SVA770 | 2022-05-05 |
| 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 |
P1030826 | 2016-01-28 |
根据嘉兴恩复开润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 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恩 复开润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 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56 )松禾创投
松禾创投成立于 1996 年 9 月 4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松禾创投成立于 | 1996年9月4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曾用名: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27926773X6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C座16层 |
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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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厉伟 |
|---|---|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1996-09-04 |
| 营业期限 | 1996-09-04至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 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人才中 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 |
根据松禾创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松禾创投依法 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的主体资格。
( 57 )天津东金园
天津东金园成立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天津东金园成立于 | 2022年4月15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
|---|---|
| 企业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4MA81XCHDXU |
| 主要经营场所 | 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区宝白公路东侧与兴安道北侧交口(东皋膜公 司东侧300米)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李森 |
| 认缴出资额 | 1.9535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2-04-15 |
| 合伙期限 | 2022-04-15至2042-04-14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天津东金园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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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天津东金园 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 交易的主体资格。
2. 自然人交易对方
( 1 )李国飞
根据李国飞签署的《调查表》及《关于〈调查表〉记载信息的确认函》(以下 简称《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李国飞 |
|---|---|
| 国籍 | 中国香港 |
| 身份证号码 | R77203****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中国香港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李国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 )袁海朝
根据袁海朝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袁海朝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221970** |
| 住所 | 河北省武安市*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中国香港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 本所律师认为,袁海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 )孟昭华
根据孟昭华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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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孟昭华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061989** |
| 住所 | 北京市宣武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孟昭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4 )徐锋
根据徐锋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徐锋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101051979** |
| 住所 | 上海市长宁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徐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5 )封志强
根据封志强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封志强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811968** |
| 住所 | 河北省武安市*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封志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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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郭海利
根据郭海利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郭海利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811972** |
| 住所 | 天津市河东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郭海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7 )张新朝
根据张新朝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张新朝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24321976** |
| 住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张新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8 )张志平
根据张志平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张志平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307211966** |
| 住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号 |
3-2-66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
本所律师认为,张志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9 )陈立叶
根据陈立叶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陈立叶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703031978** |
| 住所 | 广州市从化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 本所律师认为,陈立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0 )张伟
根据张伟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张伟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201061984** |
| 住所 | 天津市红桥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
本所律师认为,张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1 )袁梓赫
根据袁梓赫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袁梓赫
3-2-67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国籍 | 中国 |
|---|---|
| 身份证号码 | 1304031993** |
| 住所 | 天津市南开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中国香港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
本所律师认为,袁梓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 12 )袁梓豪
根据袁梓豪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袁梓豪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031995** |
| 住所 | 天津市南开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中国香港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袁梓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3 )魏俊飞
根据魏俊飞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魏俊飞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101101979** |
| 住所 | 上海市宝山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魏俊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68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4 )熊建华
根据熊建华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熊建华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5190041963** |
| 住所 | 四川省峨眉山市*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熊建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5 )邴继荣
根据邴继荣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邴继荣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702061953** |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邴继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6 )郝少波
根据郝少波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郝少波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811988** |
| 住所 | 河北省武安市*号 |
3-2-69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
本所律师认为,郝少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7 )郭海茹
根据郭海茹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郭海茹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021979**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
本所律师认为,郭海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8 )苏碧海
根据苏碧海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苏碧海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09831983** |
| 住所 | 天津市南开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
本所律师认为,苏碧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19 )林文海
根据林文海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林文海
3-2-70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国籍 | 中国 |
|---|---|
| 身份证号码 | 3503021979** |
| 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林文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0 )井卫斌
根据井卫斌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井卫斌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101051970** |
| 住所 | 郑州市金水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井卫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1 )马文献
根据马文献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马文献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521221984** |
| 住所 | 江苏省江阴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马文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71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2 )杜鹏宇
根据杜鹏宇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杜鹏宇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261987**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杜鹏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3 )毛险锋
根据毛险锋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毛险锋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11811984**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毛险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4 )王勇
根据王勇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王勇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421261980** |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号 |
3-2-72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王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5 )袁召旺
根据袁召旺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袁召旺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811988** |
| 住所 | 河北省武安市*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袁召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6 )郭威
根据郭威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郭威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408261989** |
| 住所 | 杭州市余杭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郭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7 )唐斌
根据唐斌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唐斌
3-2-73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国籍 | 中国 |
|---|---|
| 身份证号码 | 3622211971** |
| 住所 | 上海市闸北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唐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28 )孟义
根据孟义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孟义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201031979** |
| 住所 | 天津市南开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孟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 29 )徐勇
根据徐勇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徐勇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5105031987** |
| 住所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徐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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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李志坤
根据李志坤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李志坤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041975**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李志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1 )张紫东
根据张紫东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张紫东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211986**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张紫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2 )彭晓平
根据彭晓平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彭晓平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301051949** |
| 住所 | 长沙市天心区*号 |
3-2-75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
本所律师认为,彭晓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3 )邓云飞
根据邓云飞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邓云飞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061986**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邓云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4 )郑义
根据郑义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郑义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021979**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郑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5 )高洋
根据高洋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高洋
3-2-76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国籍 | 中国 |
|---|---|
| 身份证号码 | 1304811986**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高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6 )马强
根据马强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马强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406211993** |
| 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马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 37 )王玮
根据王玮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王玮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041962**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王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77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8 )张克
根据张克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张克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291982** |
| 住所 | 天津市宝坻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张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39 )郭林建
根据郭林建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郭林建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5331989** |
| 住所 |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郭林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40 )刘浩
根据刘浩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刘浩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101081967**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号 |
3-2-78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
本所律师认为,刘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41 )闫姗姗
根据闫姗姗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闫姗姗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291987**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闫姗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42 )宋建
根据宋建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宋建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291987**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宋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 43 )李青辰
根据李青辰母亲高洋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李青辰的基本信 息如下:
3-2-79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姓名 | 李青辰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022021**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李青辰母亲高洋签署的《调查表》、李青辰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 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李青辰尚未年满 18 岁,根据河北省武安市公证处出 具的(2022)冀邯武证民字第 629 号《公证书》,其所持股份系与其母亲高洋、兄 弟李青阳共同从其父亲李青处继承所得。高洋作为李青辰的母亲,系其法定监护 人,决定参与本次交易并签署相关文件,均已经其法定监护人高洋确认,具备法律 效力。
( 44 )李青阳
根据李青阳母亲高洋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李青阳的基本信 息如下:
| 姓名 | 李青阳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304022012** |
| 住所 |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李青阳母亲高洋签署的《调查表》、李青阳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 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李青阳尚未年满 18 岁,根据河北省武安市公证处出 具的(2022)冀邯武证民字第 629 号《公证书》,其所持股份系与其母亲高洋、兄 弟李青辰共同从其父亲李青处继承所得。高洋作为李青阳的母亲,系其法定监护 人,决定参与本次交易并签署相关文件,均已经其法定监护人高洋确认,具备法律 效力。
3-2-80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45 )运秀华
根据运秀华签署的《调查表》及《调查表确认函》,其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运秀华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202241963** |
| 住所 | 天津市宝坻区*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运秀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佛 塑科技及相关交易对方新增签署部分协议,基于此,本所律师对新增签署协议情况 补充阐述如下:
(一)《股票质押合同》
2025 年 7 月 21 日,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及河北佳润与广新 集团、佛塑科技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就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 冉及河北佳润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全部佛塑科技股票质押给佛塑科技指定主体(即 广新集团)事项,以及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及质押期限、质 押登记、质权的实现、各方的权利义务、争议解决、合同效力等主要交易条款进行了 约定。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5 年 9 月 8 日,佛塑科技与除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 佳润、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外的金力股份股东以及金力股份、广新集团签 署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对《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
3-2-81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涉及股份锁定承 诺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协议的内容与形式不存在违反《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将自其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情况外,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原法 律意见书“三、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部分披露的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情况 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均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中披露了本次交易已 取得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的批准和 授权继续有效,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新取得的批准 和授权如下:
2025 年 7 月 2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 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380 号),决定对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 以实施集中。
2025 年 9 月 8 日,佛塑科技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 易对方认购股份法定锁定期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 事宜》等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次重组构 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前述相关议案已经佛塑科 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9 月 24 日,佛塑科技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 对方认购股份法定锁定期的议案》。
3-2-82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待获得以下批 准和授权:
-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
-
用)。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二)本次 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事项以外,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 批准和授权程序,待依法取得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后,本次交易可依法实施。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
(一)金力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 金力股份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其仍系依法成立并正常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金力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工商档案资料及股东名册,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原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金力股份的股权结构、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 变化。
(三)金力股份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根据金力股份工商档案资料及股东名册,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原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金力股份的历史沿革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金力股份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根据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工商档案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结果及韩国律师出具的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香港律师出具的香港金力法
3-2-83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律意见书,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金力股份新增 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肥西金力。
根据肥西金力的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 下: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340123MAEPE5X05H | 91340123MAEPE5X05H | 91340123MAEPE5X05H |
|---|---|---|---|
| 名称 | 肥西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徐勇 |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王祠路1号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 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 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登记机关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立日期 | 2025年7月18日 | 营业期限至 | 无固定期限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止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肥西金力为依据中 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 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原法 律意见书“(四)金力股份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部分披露的金力股份其它全资、控 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五)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
3-2-84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土地、房产及在建项目
( 1 )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当地主管部门的查册资料以及韩国金力法律 备忘录、香港金力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及其子 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之一。
( 2 )主要在建项目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相关台账及主管部门批复、许可、备案等文件,以及韩国 金力法律备忘录、香港金力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金力股 份及其子公司存在的主要在建项目(以尚未办理完毕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建设项目为 准)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之二。
( 3 )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当地主管部门的查册资料以及韩国金力法律 备忘录、香港金力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除在建项目外, 原法律意见书“(3)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部分披露的金力股份及其子 公司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情况未发生变化。
2. 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租赁不动产及外租仓库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材料、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香港金力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租赁不动产及外租 仓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 | 用途 | 租赁面积 (㎡) |
最新租赁期 限 |
|---|---|---|---|---|---|---|
| 1 | 金力股 份 |
湖北九曜物 流股份有限 公司 |
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斗笠村五组 | 仓储 | 按实际存 货计算 |
2025.1.1- 2025.12.31 |
| 2 | 金力股 份 |
兴化市隆胜 运输有限公 司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隆胜运输绍 兴仓 |
仓储 | 1,000 | 2024.11.21- 2025.11.20 |
| 3 | 金力股 份 |
陕西省西安市户县隆胜运输西安 仓 |
仓储 | 1,000 | 2025.3.20- 2026.3.19 |
3-2-85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 | 用途 | 租赁面积 (㎡) |
最新租赁期 限 |
|---|---|---|---|---|---|---|
| 4 | 金力股 份 |
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隆胜运 输青海仓 |
仓储 | 1,500 | 2025.3.20- 2026.3.19 |
|
| 5 | 金力股 份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隆胜运输成 都仓 |
仓储 | 1,500 | 2025.9.4- 2026.9.3 |
|
| 6 | 金力股 份 |
宁德力能物 流配送有限 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02-1号2# 厂房 |
仓储 | 2,000 | 2024.4.1- 2027.3.30 |
| 7 | 金力股 份 |
溧阳力能物 流配送有限 公司 |
溧阳市昆仑街道增家路9号 | 仓储 | 1,000 | 2024.4.1- 2027.3.30 |
| 8 | 金力股 份 |
广东喜百年 供应链科技 有限公司 |
喜百年孝感楚能、宜昌楚能、武 汉楚能仓 |
仓储 | 100 | 2025.8.6- 2026.8.5 |
| 9 | 金力股 份 |
邯郸市圣翔 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
邯郸市永年区西南开发区建设路 中段6号厂房 |
仓储 | 6号厂 房,以实 际面积为 准 |
2025.6.1- 2026.5.31 |
| 10 | 金力股 份 |
广州安宇物 流有限责任 公司 |
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 357号(临时门牌)号(自编27 号)4栋1楼 |
仓储 | 200 | 2024.11.1- 2025.10.31 |
| 11 | 金力股 份 |
陈英玉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 湖滨路2号龙威经贸广场3幢 1813 室 |
办公 | 50.75 | 2025.4.1- 2025.9.30 |
| 12 | 安徽金 力 |
马鞍山数字 硅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 路999号38栋302号厂房 |
— | 1,357 | 2025.1.1- 2025.12.31 |
| 13 | 天津东 皋膜 |
天津伟励冠 华建材城有 限公司 |
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九园 公路南侧原规划为建材城地块之 已建B2仓储物业的B2-9号、10 号、11号共计3跨库房 |
仓储、 办公 |
10,000 | 2024.12.1- 2027.11.30 |
| 14 | 韩国金 力 |
주식회사지 큐리티 |
944,290,Godeok Jungang- ro,Pyeongtaek-si, Gyeonggi- doRepublic of Korea |
— | — | 2024.1.1- 2026.12.31 |
| 15 | 韩国金 力 |
Moon, Yun- Hee |
Room 741, Building 1, Lotte Castle City, Daenong District, 288- 62Bokdae-dong, Heungdeok-gu,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Republicof Korea |
— | 50.53 | 2025.5.16- 2026.5.15 |
3-2-86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除上述情况外,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原 法律意见书“2.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租赁不动产及外租仓库”部分披露的金 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租赁房屋备案情况以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未发生变化。
3. 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知识产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检索知识产权相关主管部门网 站检索,补充报告期内,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授权国内专利数量发生变 化,截至报告期末变更为 313 项,具体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附件三。
除上述内容外,补充报告期内,原法律意见书“3.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知识 产权情况”部分披露的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域名、技术许可情况以及境外授权专利均未发生变化,该等知识产权及技术许 可仍存续并有效。
(六)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主要负债情况如
下:
| 项目 | 2025 年6 月30 日金额(万元) |
|---|---|
| 短期借款 | 89,958.10 |
| 应付票据 | 17,088.88 |
| 应付账款 | 106,835.52 |
| 合同负债 | 90.54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67.66 |
| 应交税费 | 928.53 |
| 其他应付款 | 1,354.5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9,098.9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636.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2,859.33 |
| 长期借款 | 415,947.08 |
3-2-87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租赁负债 | 282.67 |
|---|---|
| 长期应付款 | 23,046.73 |
| 递延收益 | 11,546.8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90.8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2,814.22 |
| 负债合计 | 835,673.55 |
(七)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及资质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各项经营许可证照、情况说明等资料,截至报告期末,原法 律意见书“(七)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及资质”部分所披露的金力股份及其子 公司持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未发生变化,该等资质仍持续合法、有效。
(八)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 境内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金力股份的说明确认并经本所律 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进行检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的尚未了结(以起诉受理或收到起诉状、尚未 执行完毕或撤诉为准)且标的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诉讼及其反诉案件情况如下:
| 序 号 |
原告 | 被告 | 案号 | 案由 | 诉讼金额 (万元) |
案件进展 |
|---|---|---|---|---|---|---|
| 1 | 金力股份 (本诉原 告) |
河南天马新 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
一审:(2022)冀 0408民初2364号 二审:(2023)冀 04民终7448号 发回重审:(2024) 冀0408民初1680号 |
买卖合 同纠纷 |
2,598.70955 | 二审裁定发 回重审,已 开庭审理, 尚未判决 |
| 2 | 河南天马新 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反 诉原告) |
金力股份、 金力股份天 津分公司 |
买卖合 同纠纷 |
390.00 | ||
| 3 | 金力股份 | 宁夏宝丰昱 能科技有限 公司 |
(2025)宁0181民 初6803号 |
买卖合 同纠纷 |
2,006.55165 | 法院已受理 立案,一审 审理阶段 |
3-2-88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材料及书面确认,上述案件涉及金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较 低,不会对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境外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香港金力法律意见书以及金力股份的说明确认,截至 报告期末,韩国金力、香港金力不存在涉及诉讼及仲裁的情形。
(九)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1. 金力股份及其境内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金力股份及其 子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以及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金力 股份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因为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2. 金力股份境外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香港金力法律意见书,韩国金力、香港金力自设立 以来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验收文件、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所属辖区有关主管部门出具 的书面证明文件、《信用报告》以及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香港金力法律意见书等文 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金力 股份的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于 2025 年 9 月 14 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并取得《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8-9 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自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原法 律意见书“(十)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部分披露的金力股份 及其子公司的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情况以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意见均未发生变化。
(十一)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税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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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税种及税率、税收优惠情况如
下: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 | 销售收入 | 10%、13%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税额 | 9%-24%、15%、2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5%、7%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2% |
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10%及 13%计算销项
税,按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缴纳。
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率的纳税主体情况:
| 计税主体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力新能 源有限公司、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 司、河北金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 Gellec Korea Co.,Ltd 香港金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2025 年1-6 月 税率 |
2024 年度税 率 |
2023 年度税 率 15% 25% 25% — — |
|---|---|---|---|
| 15% | 15% | ||
| 25% | 25% | ||
| 15% | 15% | ||
| 9%-24% | 9%-24% | ||
| 16.5% | — |
2. 税收优惠情况
( 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政策的公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安徽金力、湖 北江升、天津东皋膜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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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企业所得税
金力股份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22 年通过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213002138,有效期为 3 年),其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减按 15% 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正申请高新复审,根 据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 15%的税率预缴,2025 年 1-6 月公司暂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安徽金力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23 年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334005471,有效期为 3 年),其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6 月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湖北江升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22 年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242001127,有效期为 3 年),其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减按 15% 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北江升正申请高新复审,根 据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 15%的税率预缴,2025 年 1-6 月公司暂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天津东皋膜于 2024 年 10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412001033,有效期为 3 年),其 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6 月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韩国金力注册地韩国首尔,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 4 级税制,2 亿韩元及以下部分 9%,2 亿韩元至 200 亿韩元部分 19%,200 亿韩元至 3000 亿韩元部分 21%,3000 亿 韩元及以上部分 24%。
香港金力注册地中国香港,不超过 2,000,000.00 港元的应评税利润按 8.25%计缴利 得税,超过 2,000,000.00 港元的应评税利润按 16.50%计缴利得税。 ( 3 )其他税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 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 号文)的规定,湖 北江升享受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 纳税合规情况
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涉税证明材料、韩国律师出具的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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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出具的香港金力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报告期 内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违规事项。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金力股份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次交易前金力股份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金力股份股东及董监高提供的《调查表》《审计报告》、金力股份工商档 案及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金力股份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 1 )金力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华浩世纪系金力股份控股股东,袁海朝、袁秀英夫妇系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 ( 2 )子公司
截止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金力股份拥有 9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 2 | 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 3 | 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 4 | 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 5 | 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 6 | Gellec Korea Co.,Ltd | 子公司 |
| 7 | Hongkong Gellec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Limited | 子公司 |
| 8 | 河北金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 9 | 肥西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中,肥西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系金力股份报告期期后新增的全资子公司,其 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项下 “(四)金力股份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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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发生交易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金力股份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 序号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金力股份关系 |
|---|---|---|
| 1 | 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 | 袁海朝实际控制且袁秀英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 业,2024年8月已注销 |
| 2 | 邯郸市王府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 袁海朝间接控制的企业 |
| 3 | 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袁海朝曾实际控制的企业,2023年1月转让 |
| 4 | 袁梓赫 | 袁海朝的儿子 |
| 5 | 袁梓豪 | 袁海朝的儿子 |
| 6 | 徐锋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7 | 郭海茹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2. 本次交易前金力股份的主要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金力股份报告期内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1 )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 年1-6 月 | 2024 年 | 2023 年 |
|---|---|---|---|---|
| 邯郸市王府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 住宿及餐饮 | 457,212.00 | 1,464,674.00 | 2,474,248.18 |
| 合计 | 457,212.00 | 1,464,674.00 | 2,474,248.18 |
( 2 )关联租赁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关联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5 年1-6 月 | 2024 年 | 2023 年 |
| 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车辆 | — | — | 105,600.00 |
| 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 | 车辆 | — | — | 63,853.21 |
| 袁梓赫 | 车辆 | — | 7,000.00 | 42,000.00 |
| 合计 | — | 7,000.00 | 211,45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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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关联方资产转让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 年1-6 月 | 2024 年 | 2023 年 |
| 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车辆购入 | — | 249,200.00 | — |
| 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 | 车辆购入 | — | 176,991.15 | — |
| 袁梓赫 | 车辆购入 | — | 200,000.00 | — |
| 合计 | — | 626,191.15 | — |
(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5 年1-6 月 | 2024 年 | 2023 年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575,702.32 | 11,051,788.83 | 10,950,358.78 |
( 5 )关联担保
单位: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主债权金额/最高债权限额 | 保证期间 |
|---|---|---|---|
| 袁海朝、袁秀英 | 金力股份 | 992,000,000.00 | 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
| 北京华浩世纪投资 有限公司 |
湖北金力 | 1,800,000,000.00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
| 袁海朝、袁秀英 | 金力股份 | 405,000,000.00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
| 袁海朝、袁秀英 | 金力股份 | 100,000,000.00 | 主合同项下每笔融资款届满之 日起三年 |
| 袁海朝 | 安徽金力 | 150,000,000.00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
| 袁海朝 | 安徽金力 | 660,000,000.00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
| 袁海朝 | 安徽金力 | 50,000,000.00 | 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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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海朝、袁秀英 | 合肥金力 | 1,900,000,000.00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
||
|---|---|---|---|---|---|
袁海朝及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为金力股份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供应链有 限公司、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建发(海南)有 限公司、建发(北京)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进口设备采购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华浩世纪、袁海朝、袁秀英为金力股份对肥西产投的股权回购义务、合肥金力对 肥西产投的减资款返还义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未结算项目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5.06.30 | 2024.12.31 | 2023.12.31 |
|---|---|---|---|---|
| 其他应付款 | 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 | — | — | 17,4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 司 |
— | — | 105,6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邯郸市王府花园酒店有限公 司 |
203,849.00 | 57,149.00 | 192,861.00 |
| 其他应付款 | 袁梓赫 | 7,000.00 | 7,000.00 | — |
| 其他应付款 | 袁海朝 | 56,216.28 | 81,080.00 | 1,877.00 |
| 其他应付款 | 徐锋 | 53,692.75 | 2,983.00 | — |
| 其他应付款 | 袁梓豪 | 29,040.00 | — | — |
| 其他应付款 | 郭海茹 | 1,130.35 | — | — |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 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项下“(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部分所述事实 情况及本所律师核查意见未发生变化。
(三)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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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项下“(三)同业竞争”部分所述事实情况及本所律师 核查意见未发生变化。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
根据佛塑科技披露的公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佛塑科技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 阶段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本所认为,佛塑科技尚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 《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购买资产协议》以及《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佛塑科技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均为同类别股份,每股股份具有同等权利且为同 等价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购买资产协议》以及《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交易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实施,符合《证券法》第九条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 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所属行业为“C29 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 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1 塑料薄膜制造”。标的公司的 主营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 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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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本次重组的实施不直接涉及有关环境保护、土 地管理事项。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为境内企业,不涉及外商投资事项。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控股股东广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1.2033%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满足《证券法》《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约定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已依法召 开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 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意 见,相关标的资产的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回避 表决,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已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重组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4)根据本次重组相关协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金力股份股东填写的《调查 表》及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 纷,不存在设定质押、冻结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 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交易完成后金力股份仍将独立存续,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 继续享有或承担。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5)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范围,有利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发挥协同效应,本次收购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与 供应商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同时有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 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提升主营业务增长驱动力;此外,本次 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有效整合,将在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及核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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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方面相互赋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生产设备的利用率以及性能,优化生产流程,提 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丰富技术积累,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高分子 薄膜材料。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6)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广新集团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的承诺函》等资料,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 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 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独立。广新集团作为佛塑科技 的控股股东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出具相关承诺。交易对方华浩世纪、温州海乾、 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也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函。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 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7)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佛塑科技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设立了股东会、 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重 组完成后,佛塑科技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重组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2.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填补措施的说明》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填 补摊薄每股收益相关安排具体如下:
( 1 )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 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 产。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 膜材料领域。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一是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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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技术整合,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将在薄膜材料方面的基础技术,如材料改性技术、 成膜工艺等与金力股份的隔膜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隔膜的性能和质量,开发出更 具竞争力的高端隔膜产品;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借助金力股份在新材料研发方面的 能力,共同开展新材料研发工作,通过双方共享研发资源,共建共享研发平台,为联 合研发项目提供更好的硬件支持,重点推进原材料国产化替代研究,减少对进口原材 料的依赖,强化新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储备。二是有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池隔 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 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可以借助金力股份的客户资源,快速切入新能源 汽车、储能电站等锂电池隔膜应用市场,拓展业务领域。金力股份也可以利用上市公 司的客户关系,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在新能源领域的影响力。三是通过多 维度的管理工具与全方位的支持赋能实现标的公司运营成本优化与企业竞争力可控提 升。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全价值链精益导入、数字化与 AI 转型、产品开发体系和品牌体 系构建等管理赋能,实现运营成本优化与价值提升;充分利用上市平台优势和国资背 景,协助金力股份降低融资成本和拓宽融资渠道。
( 2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的 基础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给予股东合理 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 3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高效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 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4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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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 5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上 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确保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得 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之“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重组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风险制定填补每股收益的具体措施, 并已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负责落实该等具体措施的相关责任主 体均已公开承诺,保证切实履行其义务和责任。因此本次重组填补摊薄每股收益的相 关安排符合《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3.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塑科技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华兴审字[2025]24011590032 号),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 款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佛塑科技提供的《无违法违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及其现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承诺函》等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 查,佛塑科技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完成后,佛塑科技将持有金力股份 100%的股权。根据《重组报告 书(草案)》等资料,在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得以顺利实现的情形下,本次交易有利于 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有利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 司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八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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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三、本次交易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对应部分,“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上市公司对 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以及“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和目的”之“(三)本次交易的必要性”等部分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 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具体分析。
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将体现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 书(草案)》“第十一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情况”之“(三)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 新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交易对方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 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有利于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 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广新集团作为佛塑科技的控股股东已就保持上 市公司的独立性出具相关承诺。交易对方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 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也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金力股份股东填写的《调查表》及出具的承诺,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本次交易各方在已签署 的资产购买协议中对资产过户和交割作出了明确安排,在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 交易各方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 台,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分子功能 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将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 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同时还能与标的公司共享
3-2-101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提升上市公司在高分子薄膜领域所涉及的原料配方、生产 工艺以及整线设计等多个环节的研发能力及技术积累,提升上市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上市公司将通过业务资源及供应链的整合,以锂电池隔膜作为突破,打开新能源领域 发展空间,拓展新能源领域产业机会,提升上市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影响力。因 此,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本次重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3)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 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情形。
5.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将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本次重 组方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的 10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1] 及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2)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 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金额所占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25%。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6.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 定。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第 230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所称原《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已变更为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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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重组 相关协议,本次交易锁定期安排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项下“(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之“6.股份锁定安排”。经本所律师 核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的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之 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佛塑科技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 之日,佛塑科技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如下情形:(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 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 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3)现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最近 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扣除交易税费及 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本次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佛塑科技不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佛塑科 技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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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上市公司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之规定。
-
4.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本次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广新集
-
团,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5.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 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原则,经双方友好协 商,确定为 3.84 元/股(除息后为 3.81 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为董事会决议提前确 定全部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6.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方股份锁定安排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九条之规定。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九、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九、证券服务 机构的资格”部分所述事实情况及本所律师核查意见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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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十、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原法律意见书“十、关于本次 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部分所述事实情况及本所律师核查意见未发生变化。
十一、对审核关注要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审核关注要点》规定,本所律师对《审核关注要点》中涉及需要律师发表 意见的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对部分审核关注要点的核查结果更新阐述如下:
(一)审核关注要点 10 :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发生重大调整
核查结果: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
经核查《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重组 报告书(草案)》及《重组预案》文件中披露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发行对象及部分交易对方锁定期存在变化,具体如下:
| 调整前交易方案 | 调整后交易方案 | 差异 |
|---|---|---|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袁海 朝、华浩世纪等108名交易 对方。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袁 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 交易对方。 |
1.交易对象创启开盈、韩义龙、李波、 田海龙、吴玲玲、尤朋的退出交易,分 别将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12.3077万 股、5万股、4万股、3万股、2万股和 2万股转让给袁海朝。 2.交易对象安徽煜帆将其持有的标的公 司股份41万股、20万股转让给交易对 象袁海朝、陈立叶,股份转让完成后, 安徽煜帆仍以其持有的206.50万股标 的公司股份参与本次交易。 |
| 发行对象作出如下锁定安 排: 1)交易对方以持有金力股 份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 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 让。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 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 |
发行对象作出如下锁定安 排: 1)交易对方以持有金力股 份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 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让、协议转让。若其取得 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 |
宁波宝通辰韬、珠海北汽、杭州象之 仁、河北毅信、济南复星、宁波易辰、 上海劲邦劲兴等7名标的公司股东以其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锁定期调整为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 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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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 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 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 让(以下简称“锁定期”),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
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 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 足十二(12)个月的,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 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以下简称“锁定期”),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 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若交易对方为私募投资基 金,且其对于在本次交易 中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 权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24 年11月15日)已满48个 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三 款第(一)项规定情形 的,则其以该部分股权认 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 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宁波宝通辰韬、珠海北 汽、杭州象之仁、河北毅 信、济南复星、宁波易 辰、上海劲邦劲兴等7名 标的公司股东系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 私募投资基金,其用于认 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 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之日(即2024年 11月15日)已满四十八 个月,该等交易对方以其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六(6)个 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 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让、协议转让。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 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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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号》)中的规定,重大调整的适用约定如下:“关于交易对象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 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 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 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 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 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 二十的。”本次交易中交易对象的变化,属于前述规定中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方案不存在《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规定的重大调整情形。
(二)审核关注要点 16 :交易对方是否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 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 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等
核查结果:
( 1 )交易对方涉及合伙企业的,各层合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等信息;合伙企业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是否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是 否存在其他投资,以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存续期限;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涉及的合伙企 业的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本次交易对方合计涉及 41 家合伙企业,其合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等,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股东提供的《调查表》及相关承诺函,前述 41 家合伙企业的成立时 间、存续期、取得金力股份权益的时间、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是否有其他对外投 资、是否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按照如存在其他投资则认定为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 目的为主要判断原则)、是否存在结构化安排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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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名称 | 成立 时间 |
合伙协议约 定存续期 |
取得金 力股份 权益的 时间 |
取得 金力 股份 权益 方式 |
是否 专为 本次 交易 设立 |
是否 有其 他对 外投 资 |
是否以 持有标 的资产 为目的 |
是否 存在 结构 化安 排 |
|---|---|---|---|---|---|---|---|---|---|
| 1 | 温州海乾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22 年3 月 |
2022-03-09 至无固定期 限 |
2022 年6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2 | 金石制造业转 型升级新材料 基金(有限合 伙) |
2020 年5 月 |
2020-05-15 至2030-05- 14 |
2021 年12 月至 2022 年6月 期间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3 | 北京杰新园企 业管理发展中 心(有限合 伙) |
2022 年5 月 |
2022-05-12 至2042-05- 11 |
2022 年6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4 | 厦门友道易鸿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17 年7 月 |
2017-07-11 至2027-07- 10 |
2021 年12 月 |
受 让、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5 | 嘉兴岩泉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018 年7 月 |
2018-07-12 至2038-07- 11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6 | 宜宾晨道新能 源产业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21 年4 月 |
2021-04-12 至2051-04- 11 |
2021 年5月 至 2021 年12 月期间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7 | 厦门国贸海通 鹭岛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19 年7 月 |
2019-07-30 至2027-07- 29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8 | 厦门市惠友豪 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
2021 年7 月 |
2021-07-29 至无固定期 限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9 | 深圳翼龙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19 年6 月 |
2019-06-28 至2026-06- 30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10 | 湖州华智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
2021 年8 |
2021-08-13 至无固定期 |
2021 年10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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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名称 | 成立 时间 |
合伙协议约 定存续期 |
取得金 力股份 权益的 时间 |
取得 金力 股份 权益 方式 |
是否 专为 本次 交易 设立 |
是否 有其 他对 外投 资 |
是否以 持有标 的资产 为目的 |
是否 存在 结构 化安 排 |
|---|---|---|---|---|---|---|---|---|---|
| (有限合伙) | 月 | 限 | 月 | ||||||
| 11 | 合肥海通中小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21 年5 月 |
2021-05-11 至2029-05- 10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12 | 杭州长津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21 年1 月 |
2021-01-28 至无固定期 限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13 | 河北毅信联合 节能环保产业 股权投资基金 中心(有限合 伙) |
2016 年4 月 |
2016-04-19 至2023-04- 18(已进入 清算期) |
2017 年9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14 | 湖北小米长江 产业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2017 年12 月 |
2017-12-07 至2027-12- 07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15 | 马鞍山支点科 技成果转化一 号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 伙) |
2017 年12 月 |
2017-12-04 至2027-12- 03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16 | 肥西产业优选 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023 年6 月 |
2023-06-20 至2030-06- 19 |
2024 年7月 |
国有 资产 无偿 划转 |
否 | 是 | 否 | 否 |
| 17 | 济南财金复星 惟实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15 年12 月 |
2015-12-04 至2027-12- 03 |
2018 年5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18 | 安徽创冉信息 咨询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
2021 年4 月 |
2021-04-15 至2041-04- 14 |
2021 年5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19 | 嘉兴和正宏顺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2021 年6 月 |
2021-06-11 至9999-09- 09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3-2-109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名称 | 成立 时间 |
合伙协议约 定存续期 |
取得金 力股份 权益的 时间 |
取得 金力 股份 权益 方式 |
是否 专为 本次 交易 设立 |
是否 有其 他对 外投 资 |
是否以 持有标 的资产 为目的 |
是否 存在 结构 化安 排 |
|---|---|---|---|---|---|---|---|---|---|
| 20 | 厦门建达石股 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
2021 年9 月 |
2021-09-03 至2031-09- 02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21 | 上海劲邦劲兴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2016 年7 月 |
2016-07-06 至2029-07- 05 |
2017 年9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22 | 福建劲邦晋新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2021 年5 月 |
2021-05-12 至2028-05- 11 |
2021 年12 月 |
受让 | 否 | 是 | 否 | 否 |
| 23 | 合肥市产业投 促创业投资基 金一期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
2020 年3 月 |
2020-03-12 至2027-03- 11 |
2022 年6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24 | 安徽基石智能 制造三期基金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021 年9 月 |
2021-09-09 至2028-09- 08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25 | 赣州翰力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021 年11 月 |
2021-11-16 至无固定期 限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26 | 信创奇点盛世 (济宁)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2021 年7 月 |
2021-07-19 至2041-07- 18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27 | 珠海格金广发 信德三期科技 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2022 年1 月 |
2022-01-07 至2037-01- 06 |
2022 年12 月 |
受让 | 否 | 是 | 否 | 否 |
| 28 | 安徽煜帆信息 咨询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
2022 年3 月 |
2022-03-31 至无固定期 限 |
2022 年6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29 | 宁波梅山保税 | 2016 | 2016-07-28 | 2017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3-2-110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名称 | 成立 时间 |
合伙协议约 定存续期 |
取得金 力股份 权益的 时间 |
取得 金力 股份 权益 方式 |
是否 专为 本次 交易 设立 |
是否 有其 他对 外投 资 |
是否以 持有标 的资产 为目的 |
是否 存在 结构 化安 排 |
|---|---|---|---|---|---|---|---|---|---|
| 港区宝通辰韬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年7 月 |
至2046-07- 27 |
年9月 | ||||||
| 30 | 宁波易辰新能 源汽车产业创 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
2016 年5 月 |
2016-05-13 至2046-05- 12 |
2017 年9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31 | 常州常高新智 能制造投资中 心(有限合 伙) |
2021 年6 月 |
2021-06-30 至2026-06- 29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32 | 中山公用广发 信德新能源产 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2022 年4 月 |
2022-04-27 至2037-04- 26 |
2022 年12 月 |
受让 | 否 | 是 | 否 | 否 |
| 33 | 珠海北汽华金 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 伙) |
2017 年11 月 |
2017-11-29 至2027-06- 30 |
2018 年8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34 | 珠海招证冠智 新能源产业创 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
2022 年3 月 |
2022-03-03 至2030-03- 02 |
2022 年6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 35 | 青岛君信开金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
2016 年8 月 |
2016-08-23 至2026-08- 22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36 | 厦门友道雨泽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17 年7 月 |
2017-07-11 至2027-07- 10 |
2021 年8月 |
受让 | 否 | 否 | 是 | 否 |
| 37 | 常州哲明创业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
2021 年11 月 |
2021-11-18 至2028-11- 18 |
2021 年12 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38 | 杭州象之仁股 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 |
2017 年6 |
2017-06-02 至2027-06- |
2017 年9月 |
增资 | 否 | 是 | 否 | 否 |
3-2-111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名称 | 成立 时间 |
合伙协议约 定存续期 |
取得金 力股份 权益的 时间 |
取得 金力 股份 权益 方式 |
是否 专为 本次 交易 设立 |
是否 有其 他对 外投 资 |
是否以 持有标 的资产 为目的 |
是否 存在 结构 化安 排 |
|---|---|---|---|---|---|---|---|---|---|
| 合伙) | 月 | 01 | |||||||
| 39 | 河北佳润商务 信息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
2021 年4 月 |
2021-04-02 至2041-04- 01 |
2021 年5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 40 | 嘉兴恩复开润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17 年6 月 |
2017-06-05 至2027-06- 04 |
2022 年6月 |
受让 | 否 | 是 | 否 | 否 |
| 41 | 天津市宝坻区 东金园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 合伙) |
2022 年4 月 |
2022-04-15 至2042-04- 14 |
2022 年6月 |
增资 | 否 | 否 | 是 | 否 |
注: 2022 年 6 月,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西城投”,系交易 对方肥西产投同一控制下国有企业)以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2024 年 7 月,因国有企业内 部整合需要,划出方肥西城投与划入方肥西产投签订《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肥西城投 将 480 万股标的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肥西产投,该等无偿划转已经取得肥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系国有企业内部的权益划转,且肥西产投在该等无偿划转之前就已经存 在其他的对外投资,并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企业。
( 2 )如交易对方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穿透到非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持有 交易对方份额锁定期安排是否合规;
金力股份股东取得金力股份权益的时间均早于本次交易停牌前 6 个月,其均不属 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针对除金力股份外无其他投资的主体 进行了穿透锁定,针对本次交易对方的穿透锁定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锁定安排合规,符合近期案例穿透 锁定标准。
-
( 3 )交易对方涉及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是否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如未完成,是
-
否已作出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交易对方不涉及契约型私募基金。
- ( 4 )交易对方如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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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 等情况的,该主体 / 产品的存续期,存续期安排与其锁定期安排的匹配性及合理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厦门友道易鸿、厦门国贸海通、深圳翼龙、河北毅信、马鞍 山支点科技、湖北小米、济南复星、合肥产投基金、常州常高新、珠海北汽、青岛君 信、厦门友道雨泽、杭州象之仁、嘉兴恩复开润的存续期可能无法覆盖本次交易锁定 期外,其他合伙企业性质的交易对方的存续期均能覆盖本次交易的锁定期。
为匹配本次交易,前述主体均出具了相关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 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 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 销。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前述安排可以匹配本次交易的锁定期安排,具备其合理 性。
( 5 )交易对方穿透至各层股权 / 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身份是否适格,是否符合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次交易对方出具的《调查表》及《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对方各层股东或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相关要求。
(三)审核关注要点 17 :标的资产股权和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核查结果:
( 1 )标的资产自成立以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及资金实缴到位情况,如发生增减资 或股权转让的,核查并说明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和必要性、作价依据及 其合理性,每次增减资或转让涉及的价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支付是否到位;
金力股份自成立以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及资金实缴到位情况见原法律意见书“五、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之“(三)金力股份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根据金力股份的工商档案、金力股份出具的说明及相关凭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金力股份最近三年不存在减资情形,最近三年每次增减资或转让涉及的价款资金来源 是否合法、支付是否到位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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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增资:
| 1)增资 | : | ||||||
|---|---|---|---|---|---|---|---|
| 序 号 |
时间 | 增资方 | 增资目的 | 入股价 格 |
作价依据 | 资金来源 | 是否 支付 |
| 1 | 2022年 6月 |
安徽海乾 | 员工股权激 励 |
6元/注 册资本 |
经股东大会决议 审批通过的员工 股权激励价格 |
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 |
是 |
| 2 | 2022年 6月 |
安徽煜帆 | 员工股权激 励 |
6元/注 册资本 |
经股东大会决议 审批通过的员工 股权激励价格 |
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 |
是 |
| 3 | 2022年 6月 |
金润源金服 | 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 买湖北江升 81%股权 |
12.5元/ 注册资 本 |
根据市场价格, 经协商一致确定 |
湖北江升 51%股权 |
是 |
| 4 | 2022年 6月 |
金石基金、珠 海中冠国际、 袁海朝、合肥 产投基金及肥 西城投、华浩 世纪、珠海招 证冠智、珠海 冠明、李国 飞、熊建华、 邴继荣、付珍 |
出于生产经 营的需要, 金力股份进 行融资 |
12.5元/ 注册资 本 |
根据市场价格, 经协商一致确定 |
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 |
是 |
| 5 | 2022年 6月 |
双杰电气、松 禾创投、天津 东金园、北京 杰新园、运秀 华、彭晓平、 刘浩 |
发行股份购 买天津东皋 膜98.7253% 股权 |
12.5元/ 注册资 本 |
根据市场价格, 经协商一致确定 |
天津东皋膜 股权、债权 |
是 |
2 )股份转让:
| 2)股 | 份转让: | |||||||
|---|---|---|---|---|---|---|---|---|
| 序 号 |
时间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价 格 |
原因和必 要性 |
作价依据 | 价款来 源 |
是否 支付 |
| 1 | 2022 年3 月 |
海南冉海 | 孟昭华 | 10元/ 注册资 本 |
转让方有资 金需求,受 让方看好金 力股份发展 前景 |
根据市场价 格,经协商 一致确定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 2 | 2022 年4 月 |
孟昭华 | 刘子豪 | 10元/ 注册资 本 |
转让方有资 金需求,受 让方看好金 力股份发展 |
根据市场价 格,经协商 一致确定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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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时间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价 格 |
原因和必 要性 |
作价依据 | 价款来 源 |
是否 支付 |
|---|---|---|---|---|---|---|---|---|
| 前景 | ||||||||
| 3 | 2022 年6 月 |
孟昭华 | 林文海 | 12.5元/ 注册资 本 |
转让方有资 金需求,受 让方看好金 力股份发展 前景 |
根据市场价 格,经协商 一致确定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 4 | 2022 年6 月 |
张新朝 | 嘉兴恩复开润 | 12.5元/ 注册资 本 |
转让方有资 金需求,受 让方看好金 力股份发展 前景 |
参考最近一 次外部投资 者投资价格 |
自有资 金或自 筹资金 |
是 |
| 5 | 2022 年12 月 |
宁波复霖 | 广发信德三 期、广发信德 新能源 |
17元/ 注册资 本 |
转让方有资 金需求,受 让方有投资 需求 |
根据市场价 格,经协商 一致确定 |
自有或 自筹资 金 |
是 |
| 6 | 2023 年1 月 |
李青 | 高洋、李青 阳、李青辰 |
/ | 李青死亡, 继承人继承 其股份 |
/ | / | / |
| 7 | 2023 年10 月 |
刘鹏博 | 袁海朝 | 6元/注 册资本 |
员工离职, 实控人回购 |
按照员工持 股计划约定 的回购价格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 8 | 2023 年11 月-12 月 |
安徽煜帆 | 陈立叶、邓云 飞、杜鹏宇、 郭海茹、郭林 建、郭威、马 文献、孟义、 苏碧海、袁召 旺、张伟、张 紫东 |
6元/注 册资本 |
从员工持股 平台调整为 直接持股 |
参考员工持 股的入股价 格,调整为 直接持股 |
/ | / |
| 9 | 2024 年5 月 |
郭建林 | 郝少波 | 6元/注 册资本 |
转让方有资 金需求 |
参考员工持 股的约定, 经协商一致 确定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 10 | 2024 年7 月 |
肥西城投 | 肥西产投 | / | 同一控制下 国有企业内 部重组整合 |
国有产权无 偿划转 |
/ | / |
| 11 | 2024 年8 月 |
刘子豪 | 袁海朝 | 10元/ 注册资 本 |
转让方有资 金需求 |
参考原购买 价格,经协 商一致确定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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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时间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价 格 |
原因和必 要性 |
作价依据 | 价款来 源 |
是否 支付 |
|---|---|---|---|---|---|---|---|---|
| 12 | 2024 年8 月 |
郭海茹 | 郝少波 | 6元/注 册资本 |
转让方有资 金需求 |
参考员工持 股的约定, 经协商一致 确定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 13 | 2024 年10 月 |
付珍 | 郝少波 | 7.6667 元/注册 资本 |
转让方有资 金需求 |
转让方需要 资金周转, 经双方协商 确定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 14 | 2025 年2 月 |
安徽煜帆 | 陈立叶 | 6元/注 册资本 |
从员工持股 平台调整为 直接持股 |
参考员工持 股的入股价 格 |
/ | / |
| 袁海朝 | 回购员工股 份 |
参考员工持 股的入股价 格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
| 15 | 2025 年3 月 |
韩义龙、 李波、田 海龙、吴 玲玲、尤 朋的 |
袁海朝 | 9.25元/ 注册资 本 |
回购员工股 份 |
根据市场价 格,经协商 一致确定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 16 | 2025 年3 月 |
创启开盈 | 袁海朝 | 9.25元/ 注册资 本 |
转让方有资 金需求 |
根据市场价 格,经协商 一致确定 |
个人及 家庭积 累 |
是 |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自成立以来的股份变动合法、合规,认缴出资均已实缴到位, 最近三年增资及股份转让的作价公允,具有合理性,增资或转让涉及的价款资金来源 合法并且均已完成支付。
( 2 )最近三年股权变动当事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情况。
金力股份最近三年的股权变动中,交易当事人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权变动 | 股权变动各方 | 交易时相互之间关联关系情况 |
|---|---|---|---|
| 1 | 2022年6 月,增资 |
增资方:安徽海乾 | 安徽海乾是金力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 |
| 2 | 2022年6 月,增资 |
增资方:安徽煜帆 | 安徽煜帆是金力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 |
| 3 | 2022年6 月,增资 |
增资方:双杰电气、松禾创 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 |
双杰电气、松禾创投、运秀华、彭晓平、刘 浩、天津东金园均为北京杰新园的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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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运秀华、彭晓平、刘浩 | 人 | ||
|---|---|---|---|
| 4 | 2022年6 月,增资 |
增资方:袁海朝、华浩世纪 | 袁海朝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华浩世纪100%股 权 |
| 5 | 2022年6 月,增资 |
增资方:珠海冠明、珠海招 证冠智 |
珠海冠明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徐延铭系 珠海招证冠智的有限合伙人及珠海冠智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6 | 2022年12 月,转让 |
转让方:宁波复霖 受让方:广发信德三期、广 发信德新能源 |
广发信德三期、广发信德新能源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均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7 | 2023年1 月,转让 |
转让方:李青 受让方:高洋、李青辰、李 青阳 |
李青与高洋为夫妻关系,李青与李青辰、李 青阳为父子关系 |
| 8 | 2023年11 月,转让 |
转让方:安徽煜帆 受让方:陈立叶 |
交易时陈立叶为安徽煜帆执行事务合伙人 |
| 9 | 2023年12 月,转让 |
转让方:安徽煜帆 受让方:张伟、马文献、郭 海茹、苏碧海、杜鹏宇、郭 威、袁召旺、孟义、邓云 飞、郭林建、张紫东 |
交易时张伟、马文献、郭海茹、苏碧海、杜 鹏宇、郭威、袁召旺、孟义、邓云飞、郭林 建和张紫东均为安徽煜帆有限合伙人 |
| 10 | 2024年7 月,转让 |
转让方:肥西城投 受让方:肥西产投 |
肥西城投与肥西产投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 |
| 11 | 2025年2 月,转让 |
转让方:安徽煜帆 受让方:陈立叶 |
交易时陈立叶为安徽煜帆执行事务合伙人 |
( 3 )标的资产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变更出资方式的,核查并说明相关股东是否已 补足未到位资金或资产,消除了出资不到位的法律风险,对出资不实或未及时到位对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已充分披露,相关股权转让及增减资是否已履行必要 的审计、验资等程序及程序的有效性;
根据金力股份的工商档案、金力股份出具的说明、金力股份股东出具的《调查表》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历史上不存在减资,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金力股份 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及相关的验资情况详见原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 公司及标的资产”之“(三)金力股份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 4 )结合相关内部决策文件和股权转让协议,核查并说明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是 否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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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需要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集体资产管理部 门、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的,是否已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相 关政府部门对产权的确认是否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是否引致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 的纠纷;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详见原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 司及标的资产”之“(三)金力股份的设立及历史沿革”。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 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 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引致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纠纷的情况。
( 5 )标的资产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并说明相关股权转让是否已书面通知 其他股东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经核查金力股份工商档案、金力股份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最 近三年发生的股份转让,均在金力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根据金力股份的公 司章程,股东的股份转让无需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金力股份层面无其他股份转让前 置条件。
( 6 )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演变情况,被代持人是否真实出资,是否存在因被 代持人身份不合法而不能直接持股的情况,是否影响相关股权转让决议及审批效力; 代持情况是否已全部披露,解除过程及解除代持关系是否彻底,被代持人退出时有无 签署解除代持的文件;股权代持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根据金力股份的工商档案、金力股份出具的说明、交易对方的《调查表》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截止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股东所持有的金力股份的股份不存在股权代 持的情形。金力股份历史上的代持情况如下:
1 )股份代持的形成
2017 年,金力股份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金力股份以每股 6 元的价格向 35 名核 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经核查,在上述股权激励过程中,李青为袁树强、郑义和袁召旺代为持有金力股 份的股份,代持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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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代持人 | 实际出资人 | 代持股份 (万股) |
股份价格 (万元) |
实际出资人身份 |
|---|---|---|---|---|---|
| 1 | 李青 | 袁树强 | 5.00 | 30.00 | 金力股份的前员工,现已离职 |
| 2 | 郑义 | 10.00 | 60.00 | 金力股份的员工 | |
| 3 | 袁召旺 | 5.00 | 30.00 | 金力股份的员工 |
2 )股份代持的解除
2021 年 2 月 26 日,袁树强与李青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约定李青向袁树强 支付股份转让款后,双方之间的股份代持予以解除。2021 年 2 月 27 日,李青向袁树 强支付了股份转让款。
2021 年 3 月 12 日,李青将其持有的金力股份 15 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郑义、袁召 旺,其中 10 万股转让给郑义,5 万股转让给袁召旺。上述股份转让系李青与郑义、袁 召旺之间的股份代持还原,转让双方之间不涉及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经本所律师核查,各方均已完成股份代持情形的解除并完成工商变更,该等股权 代持不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 7 )对标的资产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论证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并充分揭示相关 风险;( 8 )涉诉事项对标的资产的重要性,若标的资产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 要产品涉诉,应当审慎判断可能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或盈利能力产生的重大不利 影响;( 9 )败诉涉及赔偿的,相关责任的承担主体、相关会计处理、或有负债计提 是否充分、超过预计损失部分的补偿安排;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诉讼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金力股份的重大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涉及 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之“(八)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材料及说明,上述诉讼不涉及标的公司专利、商标、技术、 主要产品,尚处于审理阶段,未有判决结果,未确认预计负债。经本所律师核查,金 力股份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涉及金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对标的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或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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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0 )结合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对标的资产的股权和主要资产的权属清晰性 及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发表明 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标的资产的股权和主要资产的权属清晰,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八、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
(四)审核关注要点 45 :标的资产营业成本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核查结果: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劳务外包明细、劳务外包合同、支付凭证以及金力股份的说 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使用劳务外包服务的 情况如下:
| 接受劳务 服务主体 |
劳务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外包内容 | 合同期限 |
|---|---|---|---|---|
| 金力股份 | 邯郸市嘉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2021/8/18 | 保洁服务 | 2022/10/1-2025/9/31 |
| 安徽金力 | 马鞍山市三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13/2/25 | 保洁服务 | 2023/4/3-2024/4/2; 2024/4/30-2025/4/29 |
| 安徽金力 | 马鞍山市汉妍劳务队 | 2014/8/1 | 保洁服务 | 2025/5/1-2026/4/30 |
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信用中国、天眼查等网站, 该等劳务公司不存在因违规经营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上述公司除邯郸市嘉乐 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外,均存在为其他企业提供劳务相关服务的信息,非为专门或主要 为金力股份服务;邯郸市嘉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为金力股份提供服务的内容为保洁服 务,不涉及金力股份的主营业务及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或销售。根据前述核查、金 力股份的说明及其股东出具的《调查表》,上述劳务公司与金力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五)审核关注要点 54 :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豁免
核查结果:
经核查《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申请文件,本次交易的《重组报 告书(草案)》等信息披露文件已按《26 号格式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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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申报文件中《资产评估报告》所涉《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中“第四部分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之“十一、预期收益的 界定与预测”之“(三)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之“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和“2、 主营业务成本预测”中标的公司各细分产品的历史期及预测期的单价、销售量及成本 未进行披露,但因上述信息涉及标的公司的商业秘密,披露该商业秘密,将会对标的 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进而会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已申请进行 信息披露豁免。
本次交易的审核问询回复文件《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本次交易涉及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涉及标 的公司向特定客户销售产品的单价、毛利率,标的公司产品具体细分型号的价格、成 本、毛利率等信息未进行披露,一是涉及标的公司向特定客户销售产品的产品单价及 毛利率信息,涉及标的公司商业秘密,标的公司在与上述客户的业务合作过程中,已 通过保密协议或框架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对保密义务进行了严格约定,本次审核问询函 回复中涉及的上述客户单价、毛利率属于保密协议或框架合同中约定的商业秘密,该 等信息的披露将违反标的公司与客户签署的相关协议,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进而会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二是涉及的标的公司产品具体细分型号 的价格、成本、毛利率等信息,属于标的公司自身经营信息,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 披露后可能会严重损害标的公司利益,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本 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申请将上述相关信息豁免披露。本次审核问询函已采取了汇总概括 的替代性方式进行披露,投资者可以较为全面、准确地了解审核问询函回复传达的关 键信息,公司本次信息豁免披露申请不会对投资者决策判断构成重大障碍。信息披露 豁免相关核查详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豁免申请的专项核查意 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包含对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所披露的信息一致、合理且具有内在逻辑性,简 明易懂,便于一般投资者阅读和理解;上市公司本次申请文件中未披露的信息涉及标 的公司商业秘密,信息披露豁免申请符合《26 号格式准则》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后 的信息对投资者决策判断不构成重大障碍;豁免披露的信息不属于已公开信息或者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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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信息。
十二、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在取得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之“(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的 全部批准、审批和同意注册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经本所盖章以及本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本所经办 律师签字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盖章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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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盖 章签署页)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袁华之
授权代表 :
李寿双
经办律师:
谈京华 蒋瑜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025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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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交易情况及支付明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对价明细
单位: 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 例 |
支付方式 | 向该交易对方 支付的总对价 |
|
| 现金对价 | 股份对价 | ||||
| 1 | 华浩世纪 | 金力股份16.5717%股份 | 37,581.667642 | 67,241.906557 | 104,823.574199 |
| 2 | 海之润 | 金力股份7.1730%股份 | - | 32,794.889777 | 32,794.889777 |
| 3 | 温州海乾 | 金力股份5.8576%股份 | - | 37,052.306492 | 37,052.306492 |
| 4 | 山东海科 | 金力股份5.4617%股份 | - | 24,970.728256 | 24,970.728256 |
| 5 | 金润源金服 | 金力股份5.0509%股份 | - | 23,092.929491 | 23,092.929491 |
| 6 | 金石基金 | 金力股份4.0962%股份 | - | 18,728.046192 | 18,728.046192 |
| 7 | 北京杰新园 | 金力股份3.6581%股份 | - | 16,724.684617 | 16,724.684617 |
| 8 | 珠海中冠国际 | 金力股份3.1241%股份 | - | 19,761.230129 | 19,761.230129 |
| 9 | 厦门友道易鸿 | 金力股份3.0039%股份 | - | 13,733.900541 | 13,733.900541 |
| 10 | 嘉兴岩泉 | 金力股份2.3121%股份 | - | 10,570.941628 | 10,570.941628 |
| 11 | 比亚迪 | 金力股份2.2407%股份 | - | 10,244.401080 | 10,244.401080 |
| 12 | 宜宾晨道 | 金力股份1.8812%股份 | - | 8,601.029176 | 8,601.029176 |
| 13 | 旗昌投资 | 金力股份1.8206%股份 | - | 8,323.576085 | 8,323.576085 |
| 14 | 厦门国贸海通 | 金力股份1.8206%股份 | - | 8,323.576085 | 8,323.576085 |
| 15 | 厦门惠友豪嘉 | 金力股份1.8206%股份 | - | 8,323.576085 | 8,323.576085 |
| 16 | 深圳翼龙 | 金力股份1.8206%股份 | - | 8,323.576085 | 8,323.576085 |
| 17 | 湖州华智 | 金力股份1.4004%股份 | - | 6,402.751091 | 6,402.751091 |
| 18 | 合肥中小基金 | 金力股份1.0923%股份 | - | 4,994.145651 | 4,994.145651 |
| 19 | 河北毅信 | 金力股份0.9103%股份 | - | 4,161.788042 | 4,161.788042 |
| 20 | 马鞍山支点科技 | 金力股份0.9103%股份 | - | 4,161.788042 | 4,161.788042 |
| 21 | 杭州长津 | 金力股份0.9103%股份 | - | 4,161.788042 | 4,161.788042 |
| 22 | 湖北小米 | 金力股份0.9103%股份 | - | 4,161.788042 | 4,161.788042 |
3-2-124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 例 |
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 | 向该交易对方 支付的总对价 |
|---|---|---|---|---|---|
| 现金对价 | 股份对价 | ||||
| 23 | 肥西产投 | 金力股份0.8739%股份 | - | 3,995.316521 | 3,995.316521 |
| 24 | 济南复星 | 金力股份0.8668%股份 | - | 3,962.946966 | 3,962.946966 |
| 25 | 安徽创冉 | 金力股份0.7921%股份 | - | 5,010.554329 | 5,010.554329 |
| 26 | 厦门建达石 | 金力股份0.7282%股份 | - | 3,329.430434 | 3,329.430434 |
| 27 | 嘉兴和正宏顺 | 金力股份0.7282%股份 | - | 3,329.430434 | 3,329.430434 |
| 28 | 海通创新投 | 金力股份0.7282%股份 | - | 3,329.430434 | 3,329.430434 |
| 29 | 上海劲邦劲兴 | 金力股份0.6736%股份 | - | 3,079.723151 | 3,079.723151 |
| 30 | 福建劲邦晋新 | 金力股份0.6372%股份 | - | 2,913.251629 | 2,913.251629 |
| 31 | 常州鑫崴 | 金力股份0.6069%股份 | - | 2,774.525084 | 2,774.525084 |
| 32 | 常州鑫未来 | 金力股份0.6069%股份 | - | 2,774.525084 | 2,774.525084 |
| 33 | 合肥产投基金 | 金力股份0.5826%股份 | - | 2,663.544347 | 2,663.544347 |
| 34 | 信创奇点 | 金力股份0.5462%股份 | - | 2,497.072825 | 2,497.072825 |
| 35 | 赣州翰力 | 金力股份0.5462%股份 | - | 2,497.072825 | 2,497.072825 |
| 36 | 安徽基石 | 金力股份0.5462%股份 | - | 2,497.072825 | 2,497.072825 |
| 37 | 万和投资 | 金力股份0.5462%股份 | - | 2,497.072825 | 2,497.072825 |
| 38 | 广发信德三期 | 金力股份0.5455%股份 | - | 2,494.080500 | 2,494.080500 |
| 39 | 宝佳贸易 | 金力股份0.4369%股份 | - | 1,997.658260 | 1,997.658260 |
| 40 | 宁波易辰 | 金力股份0.3787%股份 | - | 1,731.303825 | 1,731.303825 |
| 41 | 宁波宝通辰韬 | 金力股份0.3787%股份 | - | 1,731.303825 | 1,731.303825 |
| 42 | 安徽煜帆 | 金力股份0.3759%股份 | - | 1,718.818461 | 1,718.818461 |
| 43 | 熹利来投资 | 金力股份0.3641%股份 | - | 1,664.715217 | 1,664.715217 |
| 44 | 常州常高新 | 金力股份0.3641%股份 | - | 1,664.715217 | 1,664.715217 |
| 45 | 广发信德新能源 | 金力股份0.3213%股份 | - | 1,468.866465 | 1,468.866465 |
| 46 | 珠海北汽 | 金力股份0.3034%股份 | - | 1,387.262126 | 1,387.262126 |
| 47 | 珠海招证冠智 | 金力股份0.2913%股份 | - | 1,331.772173 | 1,331.772173 |
| 48 | 青岛君信 | 金力股份0.2731%股份 | - | 1,248.536412 | 1,248.536412 |
3-2-125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 例 |
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 | 向该交易对方 支付的总对价 |
|---|---|---|---|---|---|
| 现金对价 | 股份对价 | ||||
| 49 | 厦门友道雨泽 | 金力股份0.2367%股份 | - | 1,082.064891 | 1,082.064891 |
| 50 | 双杰电气 | 金力股份0.1994%股份 | - | 911.546446 | 911.546446 |
| 51 | 杭州象之仁 | 金力股份0.1821%股份 | - | 832.357608 | 832.357608 |
| 52 | 常州哲明 | 金力股份0.1821%股份 | - | 832.357608 | 832.357608 |
| 53 | 河北佳润 | 金力股份0.1517%股份 | - | 959.655313 | 959.655313 |
| 54 | 珠海冠明 | 金力股份0.1456%股份 | - | 665.886086 | 665.886086 |
| 55 | 嘉兴恩复开润 | 金力股份0.0910%股份 | - | 416.178804 | 416.178804 |
| 56 | 松禾创投 | 金力股份0.0693%股份 | - | 316.773664 | 316.773664 |
| 57 | 天津东金园 | 金力股份0.0503%股份 | - | 229.867206 | 229.867206 |
| 58 | 李国飞 | 金力股份2.4760%股份 | - | 11,320.063476 | 11,320.063476 |
| 59 | 袁海朝 | 金力股份2.0916%股份 | - | 13,230.158542 | 13,230.158542 |
| 60 | 孟昭华 | 金力股份1.4164%股份 | - | 6,475.742194 | 6,475.742194 |
| 61 | 徐锋 | 金力股份0.6736%股份 | - | 3,079.723151 | 3,079.723151 |
| 62 | 封志强 | 金力股份0.4551%股份 | - | 2,080.617678 | 2,080.617678 |
| 63 | 陈立叶 | 金力股份0.4005%股份 | - | 1,831.186738 | 1,831.186738 |
| 64 | 郭海利 | 金力股份0.3823%股份 | - | 1,747.950977 | 1,747.950977 |
| 65 | 张新朝 | 金力股份0.3641%股份 | - | 1,664.715217 | 1,664.715217 |
| 66 | 张志平 | 金力股份0.3641%股份 | - | 1,664.715217 | 1,664.715217 |
| 67 | 张伟 | 金力股份0.1984%股份 | - | 907.269793 | 907.269793 |
| 68 | 袁梓赫 | 金力股份0.1912%股份 | 1,209.166179 | - | 1,209.166179 |
| 69 | 袁梓豪 | 金力股份0.1912%股份 | 1,209.166179 | - | 1,209.166179 |
| 70 | 魏俊飞 | 金力股份0.1821%股份 | - | 832.357608 | 832.357608 |
| 71 | 熊建华 | 金力股份0.1456%股份 | - | 665.886086 | 665.886086 |
| 72 | 邴继荣 | 金力股份0.1456%股份 | - | 665.886086 | 665.886086 |
| 73 | 郝少波 | 金力股份0.1347%股份 | - | 615.944630 | 615.944630 |
| 74 | 郭海茹 | 金力股份0.1092%股份 | - | 499.414565 | 499.414565 |
3-2-126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 例 |
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 | 向该交易对方 支付的总对价 |
|---|---|---|---|---|---|
| 现金对价 | 股份对价 | ||||
| 75 | 苏碧海 | 金力股份0.1092%股份 | - | 499.414565 | 499.414565 |
| 76 | 林文海 | 金力股份0.0910%股份 | - | 416.178804 | 416.178804 |
| 77 | 井卫斌 | 金力股份0.0910%股份 | - | 416.178804 | 416.178804 |
| 78 | 马文献 | 金力股份0.0655%股份 | - | 299.648739 | 299.648739 |
| 79 | 杜鹏宇 | 金力股份0.0546%股份 | - | 249.707282 | 249.707282 |
| 80 | 毛险锋 | 金力股份0.0546%股份 | - | 249.707282 | 249.707282 |
| 81 | 王勇 | 金力股份0.0546%股份 | - | 249.707282 | 249.707282 |
| 82 | 袁召旺 | 金力股份0.0455%股份 | - | 208.089402 | 208.089402 |
| 83 | 郭威 | 金力股份0.0437%股份 | - | 199.765826 | 199.765826 |
| 84 | 唐斌 | 金力股份0.0405%股份 | - | 184.968172 | 184.968172 |
| 85 | 孟义 | 金力股份0.0364%股份 | - | 166.471521 | 166.471521 |
| 86 | 徐勇 | 金力股份0.0309%股份 | - | 141.500793 | 141.500793 |
| 87 | 李志坤 | 金力股份0.0218%股份 | - | 99.882913 | 99.882913 |
| 88 | 张紫东 | 金力股份0.0218%股份 | - | 99.882913 | 99.882913 |
| 89 | 彭晓平 | 金力股份0.0190%股份 | - | 86.947243 | 86.947243 |
| 90 | 邓云飞 | 金力股份0.0182%股份 | - | 83.235760 | 83.235760 |
| 91 | 郑义 | 金力股份0.0182%股份 | - | 83.235760 | 83.235760 |
| 92 | 高洋 | 金力股份0.0121%股份 | - | 55.489952 | 55.489952 |
| 93 | 马强 | 金力股份0.0101%股份 | - | 46.242459 | 46.242459 |
| 94 | 王玮 | 金力股份0.0091%股份 | - | 41.617880 | 41.617880 |
| 95 | 张克 | 金力股份0.0073%股份 | - | 33.294304 | 33.294304 |
| 96 | 郭林建 | 金力股份0.0073%股份 | - | 33.294304 | 33.294304 |
| 97 | 刘浩 | 金力股份0.0042%股份 | - | 19.411411 | 19.411411 |
| 98 | 闫姗姗 | 金力股份0.0036%股份 | - | 16.647152 | 16.647152 |
| 99 | 宋建 | 金力股份0.0036%股份 | - | 16.647152 | 16.647152 |
| 100 | 李青辰 | 金力股份0.0030%股份 | - | 13.872904 | 13.872904 |
3-2-127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 例 |
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 | 向该交易对方 支付的总对价 |
|---|---|---|---|---|---|
| 现金对价 | 股份对价 | ||||
| 101 | 李青阳 | 金力股份0.0030%股份 | - | 13.872904 | 13.872904 |
| 102 | 运秀华 | 金力股份0.0003%股份 | - | 1.417505 | 1.417505 |
| 合计 | - | 40,000.0000 | 468,000.0000 | 508,000.0000 |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发行股份数量明细
| 序号 | 交易对方 |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 发行股份数量(股) 176,487,943 86,075,826 97,250,148 65,539,969 60,611,363 49,154,976 43,896,810 51,866,745 36,046,983 27,745,253 26,888,191 22,574,879 21,846,656 21,846,656 21,846,656 21,846,656 16,805,120 13,107,993 10,923,328 10,923,328 |
|---|---|---|---|
| 1 | 华浩世纪 | 67,241.906557 | |
| 2 | 海之润 | 32,794.889777 | |
| 3 | 温州海乾 | 37,052.306492 | |
| 4 | 山东海科 | 24,970.728256 | |
| 5 | 金润源金服 | 23,092.929491 | |
| 6 | 金石基金 | 18,728.046192 | |
| 7 | 北京杰新园 | 16,724.684617 | |
| 8 | 珠海中冠国际 | 19,761.230129 | |
| 9 | 厦门友道易鸿 | 13,733.900541 | |
| 10 | 嘉兴岩泉 | 10,570.941628 | |
| 11 | 比亚迪 | 10,244.401080 | |
| 12 | 宜宾晨道 | 8,601.029176 | |
| 13 | 旗昌投资 | 8,323.576085 | |
| 14 | 厦门国贸海通 | 8,323.576085 | |
| 15 | 厦门惠友豪嘉 | 8,323.576085 | |
| 16 | 深圳翼龙 | 8,323.576085 | |
| 17 | 湖州华智 | 6,402.751091 | |
| 18 | 合肥中小基金 | 4,994.145651 | |
| 19 | 河北毅信 | 4,161.788042 | |
| 20 | 马鞍山支点科技 | 4,161.788042 |
3-2-128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交易对方 |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 发行股份数量(股) |
|---|---|---|---|
| 21 | 杭州长津 | 4,161.788042 | 10,923,328 |
| 22 | 湖北小米 | 4,161.788042 | 10,923,328 |
| 23 | 肥西产投 | 3,995.316521 | 10,486,395 |
| 24 | 济南复星 | 3,962.946966 | 10,401,435 |
| 25 | 安徽创冉 | 5,010.554329 | 13,151,061 |
| 26 | 厦门建达石 | 3,329.430434 | 8,738,662 |
| 27 | 嘉兴和正宏顺 | 3,329.430434 | 8,738,662 |
| 28 | 海通创新投 | 3,329.430434 | 8,738,662 |
| 29 | 上海劲邦劲兴 | 3,079.723151 | 8,083,262 |
| 30 | 福建劲邦晋新 | 2,913.251629 | 7,646,329 |
| 31 | 常州鑫崴 | 2,774.525084 | 7,282,218 |
| 32 | 常州鑫未来 | 2,774.525084 | 7,282,218 |
| 33 | 合肥产投基金 | 2,663.544347 | 6,990,930 |
| 34 | 信创奇点 | 2,497.072825 | 6,553,996 |
| 35 | 赣州翰力 | 2,497.072825 | 6,553,996 |
| 36 | 安徽基石 | 2,497.072825 | 6,553,996 |
| 37 | 万和投资 | 2,497.072825 | 6,553,996 |
| 38 | 广发信德三期 | 2,494.080500 | 6,546,143 |
| 39 | 宝悦贸易 | 1,997.658260 | 5,243,197 |
| 40 | 宁波易辰 | 1,731.303825 | 4,544,104 |
| 41 | 宁波宝通辰韬 | 1,731.303825 | 4,544,104 |
| 42 | 安徽煜帆 | 1,718.818461 | 4,511,334 |
| 43 | 熹利来投资 | 1,664.715217 | 4,369,331 |
| 44 | 常州常高新 | 1,664.715217 | 4,369,331 |
| 45 | 广发信德新能源 | 1,468.866465 | 3,855,292 |
| 46 | 珠海北汽 | 1,387.262126 | 3,641,107 |
| 47 | 珠海招证冠智 | 1,331.772173 | 3,495,465 |
3-2-129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交易对方 |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 发行股份数量(股) |
|---|---|---|---|
| 48 | 青岛君信 | 1,248.536412 | 3,276,998 |
| 49 | 厦门友道雨泽 | 1,082.064891 | 2,840,065 |
| 50 | 双杰电气 | 911.546446 | 2,392,510 |
| 51 | 杭州象之仁 | 832.357608 | 2,184,665 |
| 52 | 常州哲明 | 832.357608 | 2,184,665 |
| 53 | 河北佳润 | 959.655313 | 2,518,780 |
| 54 | 珠海冠明 | 665.886086 | 1,747,732 |
| 55 | 嘉兴恩复开润 | 416.178804 | 1,092,332 |
| 56 | 松禾创投 | 316.773664 | 831,426 |
| 57 | 天津东金园 | 229.867206 | 603,326 |
| 58 | 李国飞 | 11,320.063476 | 29,711,452 |
| 59 | 袁海朝 | 13,230.158542 | 34,724,825 |
| 60 | 孟昭华 | 6,475.742194 | 16,996,698 |
| 61 | 徐锋 | 3,079.723151 | 8,083,262 |
| 62 | 封志强 | 2,080.617678 | 5,460,938 |
| 63 | 陈立叶 | 1,831.186738 | 4,806,264 |
| 64 | 郭海利 | 1,747.950977 | 4,587,797 |
| 65 | 张新朝 | 1,664.715217 | 4,369,331 |
| 66 | 张志平 | 1,664.715217 | 4,369,331 |
| 67 | 张伟 | 907.269793 | 2,381,285 |
| 68 | 魏俊飞 | 832.357608 | 2,184,665 |
| 69 | 熊建华 | 665.886086 | 1,747,732 |
| 70 | 邴继荣 | 665.886086 | 1,747,732 |
| 71 | 郝少波 | 615.944630 | 1,616,652 |
| 72 | 郭海茹 | 499.414565 | 1,310,799 |
| 73 | 苏碧海 | 499.414565 | 1,310,799 |
| 74 | 林文海 | 416.178804 | 1,092,332 |
3-2-130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交易对方 |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 发行股份数量(股) |
|---|---|---|---|
| 75 | 井卫斌 | 416.178804 | 1,092,332 |
| 76 | 马文献 | 299.648739 | 786,479 |
| 77 | 杜鹏宇 | 249.707282 | 655,399 |
| 78 | 毛险锋 | 249.707282 | 655,399 |
| 79 | 王勇 | 249.707282 | 655,399 |
| 80 | 袁召旺 | 208.089402 | 546,166 |
| 81 | 郭威 | 199.765826 | 524,319 |
| 82 | 唐斌 | 184.968172 | 485,480 |
| 83 | 孟义 | 166.471521 | 436,933 |
| 84 | 徐勇 | 141.500793 | 371,393 |
| 85 | 李志坤 | 99.882913 | 262,159 |
| 86 | 张紫东 | 99.882913 | 262,159 |
| 87 | 彭晓平 | 86.947243 | 228,207 |
| 88 | 邓云飞 | 83.235760 | 218,466 |
| 89 | 郑义 | 83.235760 | 218,466 |
| 90 | 高洋 | 55.489952 | 145,642 |
| 91 | 马强 | 46.242459 | 121,371 |
| 92 | 王玮 | 41.617880 | 109,233 |
| 93 | 张克 | 33.294304 | 87,386 |
| 94 | 郭林建 | 33.294304 | 87,386 |
| 95 | 刘浩 | 19.411411 | 50,948 |
| 96 | 闫姗姗 | 16.647152 | 43,693 |
| 97 | 宋建 | 16.647152 | 43,693 |
| 98 | 李青辰 | 13.872904 | 36,411 |
| 99 | 李青阳 | 13.872904 | 36,411 |
| 100 | 运秀华 | 1.417505 | 3,720 |
| 合计 | 468,000.0000 | 1,228,346,404 |
3-2-131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向下舍尾取整,小数部分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赠予上 市公司。
3-2-132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二:不动产及在建工程明细
一、不动产清单
| 序号 | 权利人 | 权属证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取得方 式 |
土地 用途 |
权利终止 日期 |
面积(㎡) | 他项权利/ 权利限制 |
|---|---|---|---|---|---|---|---|---|---|
| 1 | 金力股 份 |
冀(2017)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02604号 |
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自 建房 |
工业 用地 |
2063年8 月19日 |
宗地面积: 12,314.22 房屋建筑面 积:5,701.20 |
抵押 |
| 2 | 金力股 份 |
冀(2021)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01188号 |
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南、建设 大街西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自 建房 |
工业 用地 |
2067年12 月11日 |
宗地面积: 15,680.09 房屋建筑面 积:12,185.94 |
抵押 |
| 3 | 金力股 份 |
冀(2021)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05975号 |
西南工业园区内、建设路以 西、南外环路以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自 建房 |
工业 用地 |
2063年8 月19日 |
宗地面积: 29,914.19 房屋建筑面 积:15,693.29 |
抵押 |
| 4 | 金力股 份 |
冀(2022)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00644号 |
广府大街以北、建设路西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自 建房 |
工业 用地 |
2063年8 月19日 |
宗地面积: 45,332.79 房屋建筑面 积:36,750.73 |
抵押 |
| 5 | 金力股 份 |
冀(2023)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11779号 |
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路 东侧、铁西路西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2073年12 月3日 |
宗地面积: 4,819.93 |
无 |
3-2-133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权利人 | 权属证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取得方 式 |
土地 用途 |
权利终止 日期 |
面积(㎡) | 他项权利/ 权利限制 |
|---|---|---|---|---|---|---|---|---|---|
| 6 | 金力股 份 |
冀(2023)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11781号 |
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路 东侧、铁西路西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2073年12 月3日 |
宗地面积: 2,292.73 |
无 |
| 7 | 金力股 份 |
冀(2023)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11780号 |
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路 东侧、铁西路西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2073年12 月3日 |
宗地面积: 921.36 |
无 |
| 8 | 金力股 份 |
冀(2024)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38023号 |
建设大街以东、滏阳大街以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2074年11 月19日 |
宗地面积: 128,972.33 |
无 |
| 9 | 金力股 份 |
冀(2024)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8164号 |
洺州大道以南,规划经四路东 侧,建设路以西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自 建房 |
工业 用地 |
2069年9 月4日 |
宗地面积: 91,387.32 房屋建筑面 积:48,014.31 |
抵押 |
| 10 | 金力股 份 |
冀(2024)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08166号 |
建设大街西侧、规划的滏阳路 南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自 建房 |
工业 用地 |
2063年8 月19日 |
宗地面积: 35,520.46 房屋建筑面 积:6,999.67 |
抵押 |
| 11 | 金力股 份 |
冀(2025)永年区 不动产权第 0013439号 |
建设大街以东、广府大街以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2075年3 月17日 |
宗地面积: 20,709.36 |
无 |
| 12 | 安徽金 力 |
皖(2023)马鞍山 市不动产权第 0001838号 |
市经开区江东大道与银黄路交 叉口东南角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2067年3 月10日 |
宗地面积: 9,522.58 |
无 |
3-2-134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权利人 | 权属证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取得方 式 |
土地 用途 |
权利终止 日期 |
面积(㎡) | 他项权利/ 权利限制 |
|---|---|---|---|---|---|---|---|---|---|
| 13 | 安徽金 力 |
皖(2024)马鞍山 市不动产权第 0017862号 |
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1-3、5- 11-全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其 他 |
工业 用地 |
2067年3 月10日 |
宗地面积: 76,904.10 房屋建筑面 积:51,393.82 |
抵押 |
| 14 | 合肥金 力 |
皖(2023)肥西县 不动产权第 0011482号 |
官亭镇王祠路与规划团结路交 口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
出让 | 工业 用地 |
2073年3 月1日 |
宗地面积: 261,548.93 |
抵押 |
| 15 | 天津东 皋膜 |
津(2023)宝坻区 不动产权第 0074833号 |
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9号路2 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自 建房 |
工业 用地 |
2062年10 月9日 |
宗地面积: 120,080.70 房屋建筑面 积:58,493.35 |
抵押 |
| 16 | 湖北江 升 |
鄂(2022)枝江市 不动产权第 0004731号 |
枝江市仙女工业园仙女三路北 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 |
买受并 转移登 记/自建 房 |
工业 用地 |
2063年12 月1日 |
宗地面积: 100,095.80 房屋建筑面 积:29,591.53 |
抵押 |
| 17 | 湖北金 力 |
鄂(2025)枝江市 不动产权第 0003495号 |
枝江市仙女经贸区江汉大道以 西、仙女三路以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自 建房 |
工业 用地 |
2072年7 月11日 |
宗地面积: 216,983.85 房屋建筑面 积:80,786.88 |
抵押 |
3-2-135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主要在建项目清单
|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生产 线编 号 |
立项备案 | 项目用地不动产权号 |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号 |
|---|---|---|---|---|---|---|---|---|
| 1 | 金力 股份 |
高性能锂电池隔 膜和涂覆隔膜生 产辅助项目 |
宿舍 楼 |
永工业园区备字 [2021]12号《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信 息》 |
冀(2024)永年区不动产权第 8164号 |
地字第130429 201800001号 |
建字第130429 202000018号; 建字第130429 201800011号 |
1304292020 10290101; 1304292021 05180101; 1304292021 08040201; 1304082022 09140201; 1304082023 01060101 |
| 2 | 金力 股份 |
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研发 楼、 高配 室 |
永年工业园区备案 2022年第26号变 更2《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信息》 |
冀(2024)永年区不动产权第 0038023号,冀(2023)永年 区不动产权第0011779号,冀 (2023)永年区不动产权第 0011781号,冀(2023)永年 区不动产权第0011780号 |
地字第130429 201900020号 |
建字第(园区) 1304082022 00006号 |
1304082023 02170101 |
| 3 | 金力 股份 |
河北金力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点阵式涂覆隔 膜项目 |
东厂 区整 体项 目 |
《企业投资项目备 案信息》永年工业 园区备案2022年第 85号变更2 |
冀(2024)永年区不动产权第 0008023号 |
地字第(园 区)130408 2023YG 0010392号 |
建字第(园区) 1304082025 GG0009522号 |
编号(园区) 130408202506 180101 |
| 4 | 湖北 江升 |
高性能电池隔膜 技改项目 |
#5-6 | 2208-420583-04-02- 583992《湖北省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备 案证》 |
鄂(2022)枝江市不动产权第 0004731号 |
地字第2013082 号 |
建字第420583 202300154号 |
4205832023 02170101; 4205832024 01300101 |
3-2-136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生产 线编 号 |
立项备案 | 项目用地不动产权号 |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号 |
| 5 | 湖北 金力 |
高性能电池隔膜 项目 |
#1-8 | 2205-420583-04-01- 240697《湖北省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备 案证》 |
鄂(2025)枝江市不动产权第 0003495号 |
地字第420583 202200149号 |
建字第420583 202300145号 |
4205832024 04300101 |
| 6 | 合肥 金力 |
河北金力隔膜研 发生产华东总部 基地项目(一 期) |
#1-8 | 2208-340123-04-01- 886984《肥西县发 展改革委项目备案 表》 |
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 0011482号 |
地字第340123 202300017号 |
建字第340123 202320017号; 建字第340123 202320016号 |
3401232023 03090301; 3401232023 03100301 |
3-2-137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三:国内专利明细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1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 201010203549.2 | 2010/6/12 | 已授权 |
| 2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聚合物多孔膜的制备方法 | 201010207634.6 | 2010/6/13 | 已授权 |
| 3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耐高温多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 | 201610817987.5 | 2016/9/13 | 已授权 |
| 4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耐高温多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涂覆装置 | 201610817965.9 | 2016/9/13 | 已授权 |
| 5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耐高温低电阻率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 | 201610891323.3 | 2016/10/12 | 已授权 |
| 6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耐高温多种涂层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710075275.5 | 2017/2/13 | 已授权 |
| 7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耐高温多层隔膜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710075291.4 | 2017/2/13 | 已授权 |
| 8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耐高温水性芳纶涂布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710348541.7 | 2017/5/17 | 已授权 |
| 9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水性PVDF涂布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710349006.3 | 2017/5/17 | 已授权 |
| 10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自降温防闭孔的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 | 201710533227.6 | 2017/7/3 | 已授权 |
| 11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PVDF涂覆的锂电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0671038.X | 2018/6/26 | 已授权 |
| 12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芳纶涂覆液、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0782506.0 | 2018/7/17 | 已授权 |
| 13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电池 | 201810804651.4 | 2018/7/20 | 已授权 |
| 14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油性PVDF浆料、其制备工艺及其涂布方法 | 201810862532.4 | 2018/8/1 | 已授权 |
| 15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耐热缩高强度高渗透的锂电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0859646.3 | 2018/8/1 | 已授权 |
| 16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萃取设备及工艺 | 201810887865.2 | 2018/8/7 | 已授权 |
3-2-138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17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0969210.X | 2018/8/23 | 已授权 |
| 18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0968405.2 | 2018/8/23 | 已授权 |
| 19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0968413.7 | 2018/8/23 | 已授权 |
| 20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PMMA涂层浆料、PMMA复合涂层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1180698.4 | 2018/10/9 | 已授权 |
| 21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萃取的链夹式传动机及链夹式传动装置 | 201811292319.0 | 2018/10/31 | 已授权 |
| 22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含有复合涂层的锂电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1292265.8 | 2018/10/31 | 已授权 |
| 23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对位芳纶涂层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对位芳纶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二次 电池 |
201811292263.9 | 2018/10/31 | 已授权 |
| 24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隔膜涂覆液和水系纳米对位芳纶涂隔膜 | 201811425460.3 | 2018/11/27 | 已授权 |
| 25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新型锂离子电池芳纶隔膜制备方法 | 201811479871.0 | 2018/12/5 | 已授权 |
| 26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隔膜涂覆液及其制作方法、隔膜及其制作方法以及二次电池 | 201910135040.X | 2019/2/28 | 已授权 |
| 27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PEI涂覆浆料、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910243565.5 | 2019/3/28 | 已授权 |
| 28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硫电池用涂层隔膜、制备方法及锂硫电池 | 201910459307.0 | 2019/5/29 | 已授权 |
| 29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隔膜的完全闭孔温度的测试方法及其测试装置 | 201910563853.9 | 2019/6/26 | 已授权 |
| 30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芳纶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基于该芳纶浆料的隔膜 | 201910586652.0 | 2019/7/1 | 已授权 |
| 31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复合涂层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910596530.X | 2019/7/3 | 已授权 |
| 32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高电导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锂电池隔膜以及锂电池 | 201910637802.6 | 2019/7/15 | 已授权 |
3-2-139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33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陶瓷网纹辊专用清洗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910704627.8 | 2019/7/31 | 已授权 |
| 34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电池隔膜铸片的成型装置及其成型方法 | 201910713105.4 | 2019/8/2 | 已授权 |
| 35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针对锂电池隔膜涂布烘箱的监测和调节方法 | 201910818744.7 | 2019/8/30 | 已授权 |
| 36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电池隔膜浆料及其制成的隔膜和应用 | 201910860910.X | 2019/9/11 | 已授权 |
| 37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隔膜闭孔温度的测定方法 | 201910866889.4 | 2019/9/12 | 已授权 |
| 38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锂硫电池用高电导涂层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910887084.8 | 2019/9/19 | 已授权 |
| 39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芳纶涂覆液及其制备方法、基于芳纶涂覆液的隔膜和应用 | 201910900971.4 | 2019/9/23 | 已授权 |
| 40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设备流出白油的回收再生方法 | 201910935938.5 | 2019/9/29 | 已授权 |
| 41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对位芳纶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隔膜 | 201911184294.7 | 2019/11/27 | 已授权 |
| 42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电芯的热压方法及其应用 | 201911204010.6 | 2019/11/29 | 已授权 |
| 43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锂硫电池用功能性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911296400.0 | 2019/12/16 | 已授权 |
| 44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鼓形刮液辊、刮液设备及其使用方法 | 201911319608.X | 2019/12/19 | 已授权 |
| 45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陶瓷涂覆浆料及其制备方法、锂电池隔膜、锂电池 | 202010125916.5 | 2020/2/27 | 已授权 |
| 46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改善隔膜涂层油系PVDF造孔的方法 | 202010209764.7 | 2020/3/23 | 已授权 |
| 47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高耐温性高电解液浸润性锂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010614008.2 | 2020/6/30 | 已授权 |
| 48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聚酰亚胺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010733126.5 | 2020/7/27 | 已授权 |
| 49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间位芳纶与油系PVDF复合涂层隔膜及其制作方法 | 202011173323.2 | 2020/10/28 | 已授权 |
3-2-140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50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多层包覆无机物颗粒及其制备方法、水系功能性涂覆浆料、锂电池隔 膜和锂电池 |
202110082688.2 | 2021/1/21 | 已授权 |
| 51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锂电池改性涂层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110082663.2 | 2021/1/21 | 已授权 |
| 52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具有预补锂功能的耐高温隔膜浆料、隔膜和锂电池 | 202110914308.7 | 2021/8/10 | 已授权 |
| 53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高热交换稳定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111481063.X | 2021/12/6 | 已授权 |
| 54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改性锂硫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111557114.2 | 2021/12/18 | 已授权 |
| 55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复合固态聚合物电解质及其制备方法 | 202111563740.2 | 2021/12/20 | 已授权 |
| 56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功能梯度涂层锂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111582552.4 | 2021/12/22 | 已授权 |
| 57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充电保护功能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210293232.5 | 2022/3/24 | 已授权 |
| 58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圆柱电池涂覆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210296021.7 | 2022/3/24 | 已授权 |
| 59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斑马涂覆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210320763.9 | 2022/3/29 | 已授权 |
| 60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超薄低透气耐击穿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210505080.0 | 2022/5/10 | 已授权 |
| 61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耐击穿稳定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210583298.8 | 2022/5/26 | 已授权 |
| 62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耐穿刺的无机复合涂覆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210682630.6 | 2022/6/16 | 已授权 |
| 63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改性聚酰亚胺质子交换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210880444.3 | 2022/7/25 | 已授权 |
| 64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高耐热高绝缘锂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210995267.3 | 2022/8/18 | 已授权 |
| 65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极薄高强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310878315.5 | 2023/7/18 | 已授权 |
3-2-141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6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耐高温多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涂覆装置 | 201621050508.3 | 2016/9/13 | 已授权 |
| 6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高耐磨耐温的链条导向机构 | 201621124186.2 | 2016/10/14 | 已授权 |
| 6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箱体包装用的支撑架 | 201720348150.0 | 2017/4/5 | 已授权 |
| 69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热处理机构辊面自动清理系统 | 201720348453.2 | 2017/4/5 | 已授权 |
| 70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挤出机头用的螺栓调节装置 | 201720348463.6 | 2017/4/5 | 已授权 |
| 71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运输、包装及存储连续作业用的辅助装置 | 201720348015.6 | 2017/4/5 | 已授权 |
| 72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引导回收液体的刮刀机构 | 201720349773.X | 2017/4/5 | 已授权 |
| 73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热处理内部环境清理系统 | 201720348451.3 | 2017/4/5 | 已授权 |
| 74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隔膜双面涂布设备 | 201720506786.3 | 2017/5/9 | 已授权 |
| 75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自清理的板式压滤机下料装置 | 201720505986.7 | 2017/5/9 | 已授权 |
| 7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卧式涂布设备 | 201720518219.X | 2017/5/11 | 已授权 |
| 7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卧式双面高速涂布设备 | 201720518218.5 | 2017/5/11 | 已授权 |
| 7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涂布过程自动消除耳立的装置 | 201720676562.7 | 2017/6/12 | 已授权 |
| 79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横向拉伸用的夹持装置 | 201720794900.7 | 2017/7/3 | 已授权 |
| 80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去除积水结冰的剪辊机构 | 201720793942.9 | 2017/7/3 | 已授权 |
| 81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自清洁的刮液机构 | 201720793943.3 | 2017/7/3 | 已授权 |
| 82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锂离子电池薄膜湿法制备工艺过程中用的萃取设备 | 201720902063.5 | 2017/7/24 | 已授权 |
3-2-142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83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复卷过程中改善产品下垂的装置 | 201720900065.0 | 2017/7/24 | 已授权 |
| 84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铸片辊吸刮油一体装置 | 201720901246.5 | 2017/7/24 | 已授权 |
| 85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隔膜分切机上用的可调节幅宽的间隔环装置 | 201721088602.2 | 2017/8/28 | 已授权 |
| 8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高效的涂布隔膜烘干装置 | 201721086282.7 | 2017/8/28 | 已授权 |
| 8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防止模头挡片损伤装置 | 201721086259.8 | 2017/8/28 | 已授权 |
| 8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精准快速测量隔膜孔隙率的装置 | 201721088603.7 | 2017/8/28 | 已授权 |
| 89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带有导向头的展平机构 | 201721086217.4 | 2017/8/28 | 已授权 |
| 90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存放中转货架 | 201721083301.0 | 2017/8/28 | 已授权 |
| 91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便于脱离的针板机构 | 201721408240.0 | 2017/10/30 | 已授权 |
| 92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边料收卷装置 | 201820542578.3 | 2018/4/17 | 已授权 |
| 93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萃取槽压辊装置 | 201820542503.5 | 2018/4/17 | 已授权 |
| 94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检验隔膜表面平整度的装置 | 201820549146.5 | 2018/4/18 | 已授权 |
| 95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精准快捷测量拱形度的机构 | 201820760375.1 | 2018/5/22 | 已授权 |
| 9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安全平整的自动换卷装置 | 201820760434.5 | 2018/5/22 | 已授权 |
| 9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延长分切刀具寿命的机构 | 201820775790.4 | 2018/5/23 | 已授权 |
| 9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转动的涂布网纹辊货架 | 201820775791.9 | 2018/5/23 | 已授权 |
| 99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延长涂布网纹辊刮刀寿命的机构 | 201820775792.3 | 2018/5/23 | 已授权 |
3-2-143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100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高效率快速的萃取穿绳机构 | 201820776271.X | 2018/5/24 | 已授权 |
| 101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降低涂布液气泡的上液装置 | 201820818220.9 | 2018/5/30 | 已授权 |
| 102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收卷展平装置 | 201820818235.5 | 2018/5/30 | 已授权 |
| 103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涂布过程中改善锂电隔膜卷边的装置 | 201820844023.4 | 2018/6/1 | 已授权 |
| 104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油系涂层萃取除液装置 | 201820844022.X | 2018/6/1 | 已授权 |
| 105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湿法隔膜铸片温控辊的流道清洗装置 | 201820957109.8 | 2018/6/21 | 已授权 |
| 10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萃取内隔膜展平机构 | 201820953384.2 | 2018/6/21 | 已授权 |
| 10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用双工位全自动卷边机 | 201820970152.8 | 2018/6/22 | 已授权 |
| 10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耐温抗变形的复合管芯 | 201821226044.6 | 2018/8/1 | 已授权 |
| 109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张力均匀可调的磁力剪辊 | 201821226052.0 | 2018/8/1 | 已授权 |
| 110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喷淋蒸馏萃取设备 | 201821226534.6 | 2018/8/1 | 已授权 |
| 111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模头节料装置 | 201821223677.1 | 2018/8/1 | 已授权 |
| 112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精确测量判断隔膜下垂的装置 | 201821259432.4 | 2018/8/7 | 已授权 |
| 113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辊筒间距测量装置 | 201821284061.5 | 2018/8/10 | 已授权 |
| 114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回收废边白油处理设备 | 201821342838.9 | 2018/8/21 | 已授权 |
| 115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改善隔膜分切刀具使用寿命的装置 | 201821365793.7 | 2018/8/23 | 已授权 |
| 11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首尾标记装置 | 201821365157.4 | 2018/8/23 | 已授权 |
3-2-144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11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圆刀轴用可移动装卸货架 | 201821360343.9 | 2018/8/23 | 已授权 |
| 11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包装端面防护盖板 | 201821360342.4 | 2018/8/23 | 已授权 |
| 119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双工位放卷功能的分切机 | 201821476979.X | 2018/9/11 | 已授权 |
| 120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中间品防脱卷端盖定位装置 | 201821755254.4 | 2018/10/29 | 已授权 |
| 121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清理宽幅涂布机烘箱过辊的装置 | 201821754914.7 | 2018/10/29 | 已授权 |
| 122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冷凝式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 201821768401.1 | 2018/10/30 | 已授权 |
| 123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萃取的链夹式传动机构及传动装置 | 201821786351.X | 2018/10/31 | 已授权 |
| 124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切割锂电池隔膜边料的辊筒装置 | 201821863815.2 | 2018/11/13 | 已授权 |
| 125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升降的隔膜输送辊台 | 201821864049.1 | 2018/11/13 | 已授权 |
| 12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水性涂膜漏涂缺陷修复装置 | 201821895919.1 | 2018/11/16 | 已授权 |
| 12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快速萃取油膜的回收装置 | 201821904131.2 | 2018/11/19 | 已授权 |
| 12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高度可调的平台十字导向支撑装置 | 201821904132.7 | 2018/11/19 | 已授权 |
| 129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新型模头除油烟防结碳装置 | 201822015615.8 | 2018/12/3 | 已授权 |
| 130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位置与幅宽检测装置 | 201822012702.8 | 2018/12/3 | 已授权 |
| 131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用双分切刀具装置 | 201822013718.0 | 2018/12/3 | 已授权 |
| 132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隔膜包装端面防护机构 | 201822243894.3 | 2018/12/28 | 已授权 |
| 133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隔膜卷动装置 | 201822269547.8 | 2018/12/29 | 已授权 |
3-2-145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134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压辊 | 201822270062.0 | 2018/12/30 | 已授权 |
| 135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生产用铸片机构和铸片装置 | 202020281396.2 | 2020/3/9 | 已授权 |
| 13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刮液辊用位置可调节密封结构及隔膜生产设备 | 202320397947.5 | 2023/3/6 | 已授权 |
| 13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涂布机放卷处消除基膜微褶皱缺陷的热辊机构 | 202320442592.7 | 2023/3/9 | 已授权 |
| 13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设备从动辊转动灵活性的检测装置 | 202320563205.5 | 2023/3/21 | 已授权 |
| 139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高温物料双层保温管道 | 202320711414.X | 2023/4/3 | 已授权 |
| 140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具有电弱点检测功能的复卷机 | 202320722085.9 | 2023/4/4 | 已授权 |
| 141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液液分离器 | 202320791489.3 | 2023/4/11 | 已授权 |
| 142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基于湿法隔膜生产设备用可加热刮液结构 | 202321040211.9 | 2023/5/4 | 已授权 |
| 143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萃取装置 | 202321678638.1 | 2023/6/29 | 已授权 |
| 144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点涂版辊 | 202322221096.1 | 2023/8/17 | 已授权 |
| 145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涂布隔膜热刀打断装置 | 202322300770.5 | 2023/8/25 | 已授权 |
| 14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物料混合器装置 | 202322300768.8 | 2023/8/25 | 已授权 |
| 14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便于隔膜牵引的气体阻流装置 | 202322360484.8 | 2023/8/31 | 已授权 |
| 14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交联改性隔膜的制备装置 | 202322515313.8 | 2023/9/15 | 已授权 |
| 149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在线控制静压箱出风量的装置 | 202322589768.4 | 2023/9/23 | 已授权 |
| 150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利用尾气作为动力的冷水机 | 202322689540.2 | 2023/10/8 | 已授权 |
3-2-146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151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桶装浆料的摇匀装置 | 202322702047.X | 2023/10/9 | 已授权 |
| 152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涂布机钨丝打断防止起火装置 | 202322797015.2 | 2023/10/18 | 已授权 |
| 153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非接触式防气体泄漏机构 | 202322797019.0 | 2023/10/18 | 已授权 |
| 154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凸起结构及点涂版辊 | 202322825238.5 | 2023/10/20 | 已授权 |
| 155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紫外光辐射交联改性聚乙烯的生产设备 | 202322935554.8 | 2023/10/31 | 已授权 |
| 15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辊体表面缠膜的切割装置 | 202322950171.8 | 2023/11/1 | 已授权 |
| 15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防止轴头部位晃动的固定环 | 202323188950.5 | 2023/11/25 | 已授权 |
| 15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基于湿法隔膜生产的萃取隔膜传动装置 | 202323236435.X | 2023/11/29 | 已授权 |
| 159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凸点结构及点涂版辊 | 202323383414.0 | 2023/12/12 | 已授权 |
| 160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防止液体滴落的接液盘 | 202420185767.5 | 2024/1/25 | 已授权 |
| 161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涂布隔膜卷装卸助力装置 | 202420236956.0 | 2024/1/31 | 已授权 |
| 162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湿法隔膜生产用萃取干燥设备 | 202420452881.X | 2024/3/9 | 已授权 |
| 163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湿法隔膜二氯甲烷回收系统 | 202420452883.9 | 2024/3/9 | 已授权 |
| 164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复合改性浆料、改性陶瓷基复合膜及制备方法 | 202210666333.2 | 2022/6/13 | 已授权 |
| 165 | 金力股份 | 发明专利 | 一种高循环倍率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 202211150890.5 | 2022/9/21 | 已授权 |
| 166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具有大宽幅隔膜高强度收卷辊的收卷机 | 202421008523.6 | 2024/5/10 | 已授权 |
| 167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大宽幅隔膜收卷机 | 202421045697.X | 2024/5/14 | 已授权 |
3-2-147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168 | 金力股份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用间接热泵二氯甲烷精馏装置 | 202421903299.7 | 2024/8/7 | 已授权 |
| 169 | 安徽金力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硫电池及其隔膜和该隔膜的制备方法 | 201811282438.8 | 2018/10/30 | 已授权 |
| 170 | 安徽金力 | 发明专利 | 一种镍钴锰/镍钴铝酸锂电池及其用功能性隔膜和该隔膜的生产工艺 | 201811282439.2 | 2018/10/30 | 已授权 |
| 171 | 安徽金力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硫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910793187.8 | 2019/8/27 | 已授权 |
| 172 | 安徽金力 | 发明专利 | 一种湿法隔膜及其生产系统和生产方法 | 201911213814.2 | 2019/12/2 | 已授权 |
| 173 | 安徽金力 | 发明专利 | 一种高性能锂硫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911213813.8 | 2019/12/2 | 已授权 |
| 174 | 安徽金力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电池隔膜的展平系统 | 202211130145.4 | 2022/9/15 | 已授权 |
| 175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生产用粉状物料拆袋卸料装置 | 201820674821.7 | 2018/5/8 | 已授权 |
| 176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的萃取系统 | 201821072972.1 | 2018/7/9 | 已授权 |
| 177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横拉机夹边装置 | 201822051448.2 | 2018/12/7 | 已授权 |
| 178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电池隔膜涂布实验室的涂布线棒及浆料涂布装置 | 201822052625.9 | 2018/12/7 | 已授权 |
| 179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新型锂离子电池隔膜萃取槽刮液装置 | 201822063236.6 | 2018/12/10 | 已授权 |
| 180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有效防止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油斑、黑斑的刮油装置 | 201822064093.0 | 2018/12/10 | 已授权 |
| 181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湿法隔膜萃取装置 | 201822086438.2 | 2018/12/12 | 已授权 |
| 182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热收缩测量用工具 | 201822086514.X | 2018/12/12 | 已授权 |
| 183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湿法隔膜tdo导热系统及导热油接口渗漏收集装置 | 201822138743.1 | 2018/12/14 | 已授权 |
| 184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生产用可控浮动辊系统 | 201822152816.2 | 2018/12/18 | 已授权 |
3-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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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185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湿法隔膜萃取系统及其夹边辊装置 | 201920401955.6 | 2019/3/27 | 已授权 |
| 186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用收卷辊 | 201920402002.1 | 2019/3/27 | 已授权 |
| 187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萃取干燥系统及其可调式风刀装置 | 201920411655.6 | 2019/3/28 | 已授权 |
| 188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横拉烘箱 | 201920432364.5 | 2019/3/29 | 已授权 |
| 189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生产的可快速清理的模头 | 201920458769.6 | 2019/4/4 | 已授权 |
| 190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真空吸附装置及铸片系统 | 201920988996.X | 2019/6/26 | 已授权 |
| 191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薄膜膜面缺陷检测辅助装置 | 201920992218.8 | 2019/6/27 | 已授权 |
| 192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放置装置 | 201921098959.8 | 2019/7/12 | 已授权 |
| 193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进行石蜡油回收的隔膜生产系统 | 201921116763.7 | 2019/7/16 | 已授权 |
| 194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湿法隔膜生产用萃取系统 | 201921177257.9 | 2019/7/24 | 已授权 |
| 195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生产萃取入口进风装置 | 201921176206.4 | 2019/7/24 | 已授权 |
| 196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挤出机模头螺栓量化调节装置 | 201921311626.9 | 2019/8/13 | 已授权 |
| 197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萃取液分离处理系统 | 202021907950.X | 2020/9/3 | 已授权 |
| 198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回收利用的锂电池隔膜用复合管芯载体 | 202221577943.7 | 2022/6/22 | 已授权 |
| 199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隔膜移动检膜小车 | 202221624573.8 | 2022/6/24 | 已授权 |
| 200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收卷辊称重装置 | 202221626623.6 | 2022/6/27 | 已授权 |
| 201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隔膜移动运膜垂直升降设备 | 202221626733.2 | 2022/6/27 | 已授权 |
3-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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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202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分切划线装置 | 202222297718.4 | 2022/8/30 | 已授权 |
| 203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隔膜膜卷倒运称重装置 | 202222295474.6 | 2022/8/30 | 已授权 |
| 204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具有挡油烟结构的模头 | 202222464911.2 | 2022/9/15 | 已授权 |
| 205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适用于狭小空间内的棘轮扳手组件 | 202223094915.2 | 2022/11/21 | 已授权 |
| 206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添加剂混料机构及输料装置 | 202223397182.X | 2022/12/15 | 已授权 |
| 207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锂电池隔膜生产线的送料口组件及其喂料系统 | 202322480431.X | 2023/9/12 | 已授权 |
| 208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隔膜的模头抽油烟装置 | 202322481618.1 | 2023/9/12 | 已授权 |
| 209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刮液辊位置调节机构及刮液辊装置 | 202322663091.4 | 2023/9/28 | 已授权 |
| 210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隔膜异物控制的强磁棒组装置 | 202322799739.0 | 2023/10/18 | 已授权 |
| 211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隔膜膜卷在线称重装置 | 202322799846.3 | 2023/10/18 | 已授权 |
| 212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生产锂电隔膜的原料罐体设备 | 202322984309.6 | 2023/11/2 | 已授权 |
| 213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收卷辊粘棉的缠绕装置 | 202322984361.1 | 2023/11/2 | 已授权 |
| 214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回收二氯甲烷气体的吸风装置 | 202323012085.9 | 2023/11/6 | 已授权 |
| 215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除磁性异物的扫地机器人 | 202520937905.5 | 2025/5/14 | 已授权 |
| 216 | 安徽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分切的便携粘尘滚轮装置 | 202520945711.X | 2025/5/14 | 已授权 |
| 217 | 合肥金力 | 发明专利 | 一种高效低耗水封锂离子电池薄膜萃取工艺 | 201710608088.9 | 2017/7/24 | 已授权 |
| 218 | 合肥金力 | 发明专利 | 一种基于湿法生产锂电隔膜工艺中废弃白油的除杂方法 | 201810653927.3 | 2018/6/22 | 已授权 |
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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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219 | 合肥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磁力控制的可伸缩针板机构 | 201621124801.X | 2016/10/14 | 已授权 |
| 220 | 合肥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新型无接触湿法隔膜铸片辊油污清洁装置 | 202420194533.7 | 2024/1/26 | 已授权 |
| 221 | 合肥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实时显示电池隔膜膜面宽度的装置 | 202420194532.2 | 2024/1/26 | 已授权 |
| 222 | 合肥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适用于开窗式烘箱的新型过辊清洁工装 | 202420300745.9 | 2024/2/19 | 已授权 |
| 223 | 合肥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饵料收卷机构 | 202420675277.3 | 2024/4/3 | 已授权 |
| 224 | 合肥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进行锂电池隔膜双卷涂覆的装置 | 202420437456.3 | 2024/3/7 | 已授权 |
| 225 | 合肥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改善涂布隔膜浆液泡沫的供料系统搅拌装置 | 202421387687.4 | 2024/6/18 | 已授权 |
| 226 | 合肥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隔膜平整度调节装置 | 202421444532.X | 2024/6/24 | 已授权 |
| 227 | 合肥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涂布料盒刮刀清洁装置 | 202421002891.X | 2024/5/10 | 已授权 |
| 228 | 湖北江升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 | 201510577172.X | 2015/9/13 | 已授权 |
| 229 | 湖北江升 | 发明专利 | 一种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 | 201610062792.4 | 2016/1/29 | 已授权 |
| 230 | 湖北江升 | 发明专利 | 模头螺栓对位方法 | 201910015279.3 | 2019/1/8 | 已授权 |
| 231 | 湖北江升 | 发明专利 | 一种边料张力控制系统、控制方法以及边料收卷机 | 201910349755.5 | 2019/4/28 | 已授权 |
| 232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溶剂回收装置 | 201821385889.X | 2018/8/27 | 已授权 |
| 233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料输送设备 | 201821385890.2 | 2018/8/27 | 已授权 |
| 234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料混炼设备 | 201821386659.5 | 2018/8/27 | 已授权 |
| 235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料加热装置 | 201821386660.8 | 2018/8/27 | 已授权 |
3-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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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236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废气处理装置 | 201821386661.2 | 2018/8/27 | 已授权 |
| 237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干燥装置 | 201821387159.3 | 2018/8/27 | 已授权 |
| 238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清洗装置 | 201821387163.X | 2018/8/27 | 已授权 |
| 239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溶剂萃取设备 | 201821387164.4 | 2018/8/27 | 已授权 |
| 240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料混合装置 | 201821449823.2 | 2018/9/5 | 已授权 |
| 241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防潮放置箱 | 201821450128.8 | 2018/9/5 | 已授权 |
| 242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过滤装置 | 201821450130.5 | 2018/9/5 | 已授权 |
| 243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研磨设备 | 201821450136.2 | 2018/9/5 | 已授权 |
| 244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料熔融装置 | 201821450137.7 | 2018/9/5 | 已授权 |
| 245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湿法隔膜制造用的二氯甲烷回收装置 | 201821450648.9 | 2018/9/5 | 已授权 |
| 246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树脂加热设备 | 201821450649.3 | 2018/9/5 | 已授权 |
| 247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输送装置 | 201821450651.0 | 2018/9/5 | 已授权 |
| 248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陶瓷隔膜加工用原料配制装置 | 201821450691.5 | 2018/9/5 | 已授权 |
| 249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湿法隔膜的萃取干燥装置 | 201821450903.X | 2018/9/6 | 已授权 |
| 250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膜辊防护装置和膜料收放设备 | 201821849716.9 | 2018/11/9 | 已授权 |
| 251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测量放置台 | 201920029086.9 | 2019/1/8 | 已授权 |
| 252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搬运工具 | 201920029938.4 | 2019/1/8 | 已授权 |
3-2-152
==> picture [103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253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微孔膜取样固定结构及微孔膜取样器 | 201920030579.4 | 2019/1/8 | 已授权 |
| 254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螺杆清洁辅助工具 | 201920029090.5 | 2019/1/8 | 已授权 |
| 255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隔膜快速消除水印装置 | 201920030031.X | 2019/1/9 | 已授权 |
| 256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干燥装置 | 201821450127.3 | 2019/4/23 | 已授权 |
| 257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边料张力控制系统及边料收卷机 | 201920603878.2 | 2019/4/28 | 已授权 |
| 258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拉伸报警装置 | 202022906395.5 | 2020/12/5 | 已授权 |
| 259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卷取装置 | 202022906571.5 | 2020/12/5 | 已授权 |
| 260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原料添加系统 | 202022887359.9 | 2020/12/5 | 已授权 |
| 261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生产车间环境监测装置 | 202022906449.8 | 2020/12/5 | 已授权 |
| 262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二氯甲烷存储装置 | 202023047828.2 | 2020/12/16 | 已授权 |
| 263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存储车间 | 202023035074.9 | 2020/12/16 | 已授权 |
| 264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切割装置 | 202023035088.0 | 2020/12/16 | 已授权 |
| 265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切割废料收集装置 | 202023035136.6 | 2020/12/16 | 已授权 |
| 266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收卷卸膜小车 | 202323276508.8 | 2023/11/30 | 已授权 |
| 267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萃取干燥后表面二氯甲烷抽吸装置 | 202323333657.3 | 2023/12/6 | 已授权 |
| 268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铸片油烟收集装置 | 202421771208.9 | 2024/7/24 | 已授权 |
| 269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热延展装置 | 202421903336.4 | 2024/8/6 | 已授权 |
3-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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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270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铸片膜背面冷却装置 | 202421915743.7 | 2024/8/7 | 已授权 |
| 271 | 湖北江升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铸片的铸片辊除油装置 | 202323321346.5 | 2023/12/5 | 已授权 |
| 272 | 湖北金力 | 发明专利 |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 | 201910015276.X | 2019/1/8 | 已授权 |
| 273 | 湖北金力 | 实用新型 | 刀架以及电池基膜切割设备 | 202323304620.8 | 2023/12/1 | 已授权 |
| 274 | 湖北金力 | 实用新型 | 磁力棒安装装置以及隔膜表面除污装置 | 202323309960.X | 2023/12/4 | 已授权 |
| 275 | 湖北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挤出机的防风护罩 | 202323346612.X | 2023/12/7 | 已授权 |
| 276 | 湖北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塑料膜的展平装置 | 202323354952.7 | 2023/12/8 | 已授权 |
| 277 | 湖北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便于调整的涂布刮边装置 | 202323591455.9 | 2023/12/26 | 已授权 |
| 278 | 湖北金力 | 实用新型 | 浆料可回收涂布机 | 202420646616.5 | 2024/3/29 | 已授权 |
| 279 | 湖北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烘箱过辊辊面的清洁装置 | 202420636801.6 | 2024/3/29 | 已授权 |
| 280 | 湖北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用于锂电池隔膜铸片的除油装置 | 202421817185.0 | 2024/7/29 | 已授权 |
| 281 | 湖北金力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调式锂电池隔膜挂载装置 | 202422026665.1 | 2024/8/20 | 已授权 |
| 282 | 天津东皋膜 | 发明专利 | 温度可控的半凝胶固态电解质膜及制备方法和锂电池 | 201810158786.8 | 2018/2/26 | 已授权 |
| 283 | 天津东皋膜 | 发明专利 | 微凝胶固态电解质膜、制备方法及锂电池 | 201810158683.1 | 2018/2/26 | 已授权 |
| 284 | 天津东皋膜 | 发明专利 | 原位聚合固态聚合物电解质膜及其制备方法和锂电池 | 201810158676.1 | 2018/2/26 | 已授权 |
| 285 | 天津东皋膜 | 发明专利 | 聚合物锂盐粘合剂及锂离子电池隔膜涂层和制备方法应用 | 201810572147.6 | 2018/6/6 | 已授权 |
| 286 | 天津东皋膜 | 发明专利 | 一种制备锂离子电池双层复合隔膜的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 201911130139.7 | 2019/11/18 | 已授权 |
3-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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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
| 287 | 天津东皋膜 | 发明专利 | 一种分切机圆刀弹簧的评价方法及使用的圆刀弹簧弹力测试装置 | 202010451460.1 | 2020/5/25 | 已授权 |
| 288 | 天津东皋膜 | 发明专利 | 一种锂电池用湿法隔膜线体纵拉伸设备 | 202311787675.0 | 2023/12/25 | 已授权 |
| 289 | 天津东皋膜 | 发明专利 | 一种湿法工艺用锂电池隔膜延展装置 | 202410841065.2 | 2024/6/27 | 已授权 |
| 290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的穿膜机构 | 202320091306.7 | 2023/1/31 | 已授权 |
| 291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烘干设备 | 202320427103.0 | 2023/3/9 | 已授权 |
| 292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切割机 | 202320587602.6 | 2023/3/23 | 已授权 |
| 293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涂胶装置 | 202320587579.0 | 2023/3/23 | 已授权 |
| 294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防偏移的电池隔膜放卷装置 | 202320776177.5 | 2023/4/10 | 已授权 |
| 295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对接输送装置 | 202320855097.9 | 2023/4/17 | 已授权 |
| 296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强度检测装置 | 202321021617.2 | 2023/4/28 | 已授权 |
| 297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调温度的隔膜拉伸强度检测装置 | 202321039291.6 | 2023/5/4 | 已授权 |
| 298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生产分切装置 | 202321246752.7 | 2023/5/19 | 已授权 |
| 299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生产隔膜夹紧装置 | 202321295819.6 | 2023/5/26 | 已授权 |
| 300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薄膜生产中在线辊面自清洁装置 | 202322291015.5 | 2023/8/23 | 已授权 |
| 301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防蓬料、有游隙的粉料流料软性连接管路 | 202322339361.6 | 2023/8/30 | 已授权 |
| 302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可持续测试锂电池隔膜击穿电压的装置 | 202322478283.8 | 2023/9/13 | 已授权 |
| 303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萃取干燥装置 | 202322539161.5 | 2023/9/19 | 已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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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当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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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新型接油盘用于石蜡油回收装置 | 202322607822.3 | 2023/9/26 | 已授权 |
| 305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厚度调整装置 | 202322661969.0 | 2023/10/7 | 已授权 |
| 306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萃取装置 | 202322770816.X | 2023/10/13 | 已授权 |
| 307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生产除水装置 | 202322829120.X | 2023/10/20 | 已授权 |
| 308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展平装置 | 202322888105.2 | 2023/10/27 | 已授权 |
| 309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新型纠偏微摆装置 | 202323344438.5 | 2023/12/8 | 已授权 |
| 310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电池隔膜拉伸设备 | 202323531132.0 | 2023/12/25 | 已授权 |
| 311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浆料制备装置 | 202420282367.6 | 2024/2/5 | 已授权 |
| 312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隔膜涂布机 | 202421854827.4 | 2024/8/2 | 已授权 |
| 313 | 天津东皋膜 | 实用新型 | 一种锂电池极耳冲压装置 | 202421918504.7 | 2024/8/9 | 已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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