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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PG HI-TECH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8
Ap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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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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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1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镜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元) | 529,131,101.17 | 610,582,448.50 | -13.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560,243.01 | 21,683,748.31 | -28.2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957,502.31 | 18,786,862.46 | -36.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1,398,321.75 | -44,513,589.51 | 552.4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61 | 0.0224 | -28.2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61 | 0.0224 | -28.2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0% | 1.01% | 下降 0.31 个百分点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5,532,953,590.52 | 5,581,600,908.18 | -0.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225,460,235.53 | 2,209,899,992.52 | 0.7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6,138.29 主要是本期确认设备报废损失。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96,952.73 | 主要是本期确认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扶持资金1,221,620.00 元、2017 年度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 852,300.00 元和 2017 年佛山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专项资金 360,000.00 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4,617.91 -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12,800.76 主要是本期确认的理财产品收益。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3,017.78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52,474.63 | - |
| 合计3,602,740.7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 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 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106,356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 26.01% | 251,599,212 | 0 | - | 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46% | 14,157,600 | 0 | - | 0 | |||
| 陈绍良 | 境内自然人 | 0.31% | 3,026,340 | 0 | - | 0 | |||
| 朱照富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624,851 | 0 | - | 0 | |||
| 张东伟 | 境内自然人 | 0.21% | 2,000,000 | 0 | - | 0 | |||
| 王涛 | 境内自然人 | 0.19% | 1,850,600 | 0 | - | 0 | |||
| 卓辽志 | 境内自然人 | 0.18% | 1,700,000 | 0 | - | 0 | |||
| 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6% | 1,589,953 | 0 | - | 0 | |||
| 江心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539,800 | 0 | - | 0 | |||
| 陈俊豪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523,000 | 0 | - | 0 |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1,599,212 人民币普通股 | 251,599,212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4,157,600 人民币普通股 | 14,157,600 | |||||||
| 陈绍良 | 3,026,340 人民币普通股 | 3,026,340 | |||||||
| 朱照富 | 2,624,851 人民币普通股 | 2,624,851 |
| 张东伟 |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
|---|---|---|---|
| 王涛 | 1,850,600 人民币普通股 | 1,850,600 | |
| 卓辽志 | 1,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0 | |
| 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 | 1,589,953 人民币普通股 | 1,589,953 | |
| 江心 | 1,539,800 人民币普通股 | 1,539,800 | |
| 陈俊豪 | 1,5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 1,523,0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控股股东广新控股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中,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51,599,212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157,600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陈绍良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026,340 股;朱照富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624,851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张东伟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王涛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3,700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706,900 股;卓辽志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700,000 股;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89,953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江心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39,800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陈俊豪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23,000 股。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 67.84%,主要是本期公司增加以预付货款方式采购原材料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 40.44%,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本期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增加34.07%,主要是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本期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 43.44%,主要是公司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增加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5.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 44.11%,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预收售楼款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比期初减少 92.71%,主要是本期公司已归还到期的中期票据本金和利息,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 66.20%,主要是本期公司归还 2018 年 3 月 18 日到期的 5 亿元中期票据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57.40%,主要是本期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35.42%,主要是本期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减少 256.91 万元,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
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部分转入其他收益单独列示所致;
11.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56.52%,主要是本期受全球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加剧、行业产能过剩,以及原 材料、劳动力和资金成本等运营成本同比上升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部分下属经营单位的经营业绩同比下降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30.23%,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预 收售楼款增加所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 31.05%,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 64.15%,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增值税、所 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552.44%,主要是本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 司预收售楼款增加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63.13%,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联营企业的分红款增加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 526.59 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期 收到的资产处置款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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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 73.14%,主要是公司收回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69.79%,主要是公司本期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短 期借款增加所致;
20.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180.79%,主要是公司本期归还 5 亿元中期票据所致;
21.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发生变化主要是由于公司已质押的定期存款及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保证金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合作成立石墨烯动力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项目
2016年3月1日,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以下简称 "上硅所")签署了《石墨烯在动力锂离子电池中的应 用研究及产业化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成立石墨烯动力锂离子电池研发中心,致力于石墨烯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高分子 膜材料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工作,重点攻克石墨烯宏量制备、石墨烯在锂电池中的使用、技术与产品转化方面等关键问题, 为公司发展新能源及新能源业务提供技术创新支持。本项目研发总投入约为5,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上 硅所1,893.37万元,中试线设备投入444.6万元。目前研发中心基于上硅所开发出的低缺陷、高分散石墨烯量产技术,针对石 墨烯在动力电池中面临的产业化应用难题,在石墨烯基动力电池研发上取得了进展,已研制出新型高导电石墨烯-碳纳米管 复合导电剂浆料,浆料分散性好,能应用于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和三元锂离子电池;已设计开发出高功率长寿命石墨烯基磷酸 铁锂动力电池和新型高功率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样本;目前项目已建成锂离子电池中试生产线,完成1.2Ah高功率长寿命石 墨烯18650电池的中试验证,实现6分钟充电达到80%的容量;完成3.2Ah能量型18650电池的小试线开发,能量密度达到 250Wh/kg,已开展中试验证;同时进行3.2Ah能量型18650三元电池的小试线开发。项目相关技术已申请发明专利14项,其 中已授权12项。公司还开展了石墨烯在高分子材料的应用研究,如利用乙二醇石墨烯悬浮液进行PET合成等实验。
- 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事项
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1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 成熟的情况下,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2018年1月31日,纬达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工 商变更登记,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名称为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资助逾期事项
2015年5月至6月期间,为了缓解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运营资金紧张的状况,保障其 正常运营,公司以借款方式为华工百川提供财务资助23,750万元,并于2015年7月将借款方式改为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方式 提供。2016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华工百川上述财务资助的余额16,800万元续期。
2016年5月,华工百川将持有的东莞市华工百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按评估值作价人民币5,220万元转让给公司, 用于抵偿公司对华工百川财务资助中的等额借款。本次以资抵债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华工百川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1,580万元。 华工百川以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及其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抵押担保,上述抵押物 价值可覆盖公司为华工百川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华工百川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1,580万元,已全部逾期。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委托贷 款银行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进行催讨,并密切关注华工百川经营状况,加紧敦促其催收应收账款,加快存货的周转速度、资产 盘活及加强资金管理,制订可行的解决方案,落实具体的偿债和还款措施,尽快归还公司财务资助。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项。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丙娣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