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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PG HI-TECH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y 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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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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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4-2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 英威达纤维(佛山)有限公司 5.63%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2014 年5 月14 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转让参股公司英威达纤维(佛山)有限公司5.63%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英威达纤维(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英威达”)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评估基准日(以下简称“基准日”)经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 业务资格,以下简称“中广信资产评估公司”) 按收益法评估的佛塑科技所持有的佛山 英威达5.63%的股东权益的价值4,403.6935 万元作为依据,以不低于评估价4,403.6935 万元的价格通过委托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 佛山英威达的5.63%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佛山英威达的股权,佛山英威达不 再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开挂牌期满,如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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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一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时,则以底价转让。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的意向 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转让。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佛山英威达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成立于2004 年1 月17 日,注册资本7640 万美元, 由公司与CH Hong Kong Holdings II Limited(以下简称“英威达”)共同出资成立,出 资比例分别为5.63%、94.37%;注册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永业路8 号;法定代 表人:ZHOU JIA WEI;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氨纶纤维及其深加工产品、以及与其生产 及加工有关的添加剂(不涉及危化品);提供与上述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 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佛山英威达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2013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 |
2012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64210.69 | 180437.85 |
| 净资产 | 104866.34 | 91767.80 |
| 2013 年1-12 月 (经审计) |
2012 年1-12 月 (经审计) |
|
| 主营业务收入 | 102906.48 | 95801.52 |
| 净利润 | 13445.45 | 9329.02 |
本次拟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公司转让佛山英威达 5.63%股权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佛山英威达的股权,佛 山英威达不再是公司的参股公司。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公司以佛山英威达公司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按收益法评估 的公司所持有的佛山英威达5.63%的股东权益的价值4,403.6935 万元作为依据,以不低 于评估价4403.6935 万元的价格通过委托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挂牌交易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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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转让所持有的佛山英威达公司5.63%股权。
根据中广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4]第 022 号评估报告:
1.经成本法测算结果
经成本法评估测算,在评估基准日2013 年12 月31 日,佛塑科技对佛山英威达的股 东权益价值为34,691,366.74 元。
2.经收益法测算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测算,在评估基准日2013 年12 月31 日,佛塑科技对佛山英威达的股 东权益价值为44,036,935 元,计算过程见下表:
| 金额单位:元 | 金额单位:元 | ||||
|---|---|---|---|---|---|
| 投资成本 | 投资收益 | 收益年限 | 折现率 | 折现系数 | 评估值 |
| 34,691,366.74 | 3,469,136.67 | 42 | 7.5% | 12.6939 | 44,036,935 |
3.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情况
委估资产账面价值为34,691,366.74 元,成本法评估值为34,691,366.74 元,无增 减变动;收益法评估值为44,036,935 元,评估增值约9,345,569 元,增值率约27%,增值 的原因在于收益法充分考虑了资金使用的市场价值及时间价值。
4.最终评估结论的确定
本次评估的对象是佛塑科技对佛山英威达的股东权益价值,按照投资双方的合作经 营合同规定,佛塑科技每年可从佛山英威达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并且按照合作合同约 定参与佛山英威达的生产经营运作,与合作方共担风险。佛山英威达的另一股东CH Hong Kong Holdings II Limited有权可以随时以等注册资本金额向佛塑科技购买其拥有该公 司全部股权;佛塑科技也可以随时要求佛山英威达的另一股东CH Hong Kong Holdings II Limited以等注册资本金额购买其拥有的该公司的全部股权。因此,受此协议的约束及 2013年的应付款项已经支付的基础上,成本法所确定的评估值就是该资产的账面价值, 没有考虑市场需求的波动及资金的使用价值等综合因素。
收益法是在收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的基础上,考虑市场因素,按照投资收益率的社会 整体水平去综合考虑此股东权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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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以上综合分析,采用收益法评估结论可以客观、正确的体现被评估对象的价值, 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则:在拟实现特定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前提下,佛塑科技所持有的佛山英威达 5.63%的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3 年12 月31 日的价值为¥44,036,935 元(大写:人 民币肆仟肆佰零叁万陆仟玖佰叁拾伍元)。
本次股权转让能否成交 及最终成交价格 仍存在不确定性,待交易程序完成并签订相 关交易协议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未来交易方与本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公司需按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 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05年,公司向佛山英威达出资430万美元,成为佛山英威达公司的股东。(详见2005 年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目前,本公司已逐步形成了包括渗析材料、光学材料、电工材料、阻隔材料四大系 列产品的产业格局。佛山英威达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为整合公司整体资源,集中优势发 展公司的主营业务,同时配合英威达战略调整的需要,公司决定转让所持有的佛山英威 达5.63%股权。
由于公司对佛山英威达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佛山英威达的股权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佛山 英威达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即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 加投资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公司以初始投资成本34,691,366.74 元作为英威达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公司所持 有佛山英威达的5.63%股权价值为34,691,366.74 元。
本次拟以不低于公司所持有的佛山英威达5.63%的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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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的评估价值44,036,935元转让佛山英威达股权,转让底价高于公司所持有佛山英 威达的5.63%股权账面价值9,345,568.26元,按以上转让底价测算,因转让溢价可产生的 净收益预计约为930万元,预计对公司2014年收益产生影响约93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将按照 “致力于新能源、新材料、 节能环保产业研发制造”的发展战略,致力于公司主业发展。
鉴于本次股权挂牌转让能否成交及最终成交价格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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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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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广信评报字[2014]第 022 号”《佛山佛塑科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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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英威达纤维(佛山)有限公司 5.63%股权涉及的股东权益 价值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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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诚事专审字(2014)003 号”《关于英威达纤
维(佛山)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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